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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V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Feb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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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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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 东科 公告编号:2021-01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02 月08 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02 月08 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02 月08 日(周一)上午9:15 至下午

  •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 号华东科技一楼会议室。

    •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国忠

    •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 人,代表股份2,299,224,27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604 %。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2,250,947,2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945 %。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8 人,代表股份48,276,9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58%。

  •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 1、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

  • 况的议案》

本次出席会议中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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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合计数 2,250,947,296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48,276,980 股,表决情况:

  • 同意 43,312,38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64%;

  • 反对 4,964,6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36%;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3,312,38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64%;

    • 反对 4,964,6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36%;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 表决情况:

    • 同意2,294,247,17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5%;

    • 反对 4,977,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5%;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43,299,88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905%;

    • 反对4,977,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095%;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 2、律师姓名:景忠、印希

  •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02 月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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