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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V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Jun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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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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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9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科 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 公告[2013]55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 [2014]49 号)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及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认 真自查。现将上述自查对象全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
类型
承诺
主体
与公司
关系
承诺内容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权
分置
改革
南京
华东
电子
集团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华
电集
团)
公司控
股股东
2006 年3 月29 日,本公司发布的《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控
股股东华电集团特别承诺:鉴于南京玥
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文公
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在华电集团因司法
拍卖而转让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后执行华东科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
价安排,为了使华东科技股权分置改革
得以顺利进行,华电集团同意对玥文公
司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
垫付后,玥文公司所持有的华东科技股
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华电
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华
电集团的同意,并由华东科技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
请。




日,此






中。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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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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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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