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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V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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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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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本实力,优化产品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进 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公司拟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150 万股(含6150 万股), 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7 亿元。具体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 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包括: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方式认 购发行人本次发行最终股票数量的12.89%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份;其认购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价格相同,并且不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询价。

(2)除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华东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之外的其它投资者(以下称“其它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 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 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 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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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其它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A 股股票的剩余部分。 5、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1 年8 月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此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11.87 元/股。 (注: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6、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 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 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并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7、限售期

  • (1)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公

  • 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2) 其它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

  •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用于公 司 “550×650mm 投射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产 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 后,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待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前披露募集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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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的详细资料。

  •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如有)。

  •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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