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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ec Technologies Group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8, 2021
54266_rns_2021-06-18_b82ddfd8-f5cc-4d85-8a1c-55900d3f5d2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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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融信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天融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作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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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及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向 40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82.56 万份,向 483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58 万股。
三、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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