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領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召開方式: 實體股東會
開會時間: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星期一 上午九時 開會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 61 號
承 認 事 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決 議:
選 舉 暨 討 論 事 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提請 選舉。
-
說 明:1.本屆董事任期至113 年8 月30 日屆滿,擬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前全面改選。。
-
2.依公司章程第十八條規定,本次股東會擬選任董事10 席,其中含3 席獨立董事, 任期三年,自113 年6 月24 日 至116 年6 月23 日止。
-
3.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 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七。
選舉結果: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他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1.依公司法第209 條第一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 對股東會說明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規定辦理。。
-
2.若本公司法人董事因業務需要,改派法人代表時,併此解除該法人董事代表競業 禁止之限制。
-
3.解除競業名單,請參閱附件八。
決 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附件六
統 領 百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盈 虧 撥 補 表 一一二 年 度
盈 虧 撥 補 表
一一二 年 度 |
|
|
單位:新台幣元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0 |
加:本期稅後純益 |
204,909,210 |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
703,129 |
註銷庫藏股借記保留盈餘 |
(469,724,127) |
本期可供分配之未分配盈餘 |
(264,111,788)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 ) |
0 |
加: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規定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 |
178,807,876 |
本期待彌補虧損 |
(85,303,912) |
減: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85,303,912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0 |
註:本公司於 113 年 3 月 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上述 112 年度盈虧撥補案。
董事長:蘇建義總經理:翁華利副總經理:陳文隆會計主管:林宛儀
附件七
統領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股東常會 董事 ( 含獨立董事 ) 候選人提名表
職稱 |
國籍或
註冊地 |
姓 名 |
性
別 |
主要學歷 |
主要經歷 |
持有股數
(股) |
董 事 |
中華民國 |
蘇建義 |
男 |
徳明商專 會統科 |
忠孝實業-董事長
德宏建設-董事長(法人代表)
徳立建設-財務經理
文普建設-副總經理 |
5,281,075 |
董 事 |
中華民國 |
日益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
|
|
|
5,002,000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黃重生 |
男 |
台灣大學農藝系實驗統計組碩
士 |
日益投資、福生生技、敦元實業、智飛科
技及寰宇創新-董事長
福陞興業及大員島建設-董事
銓達創新-監察人 |
6,369,544 |
董 事 |
中華民國 |
金多利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 |
|
|
|
22,936,442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翁俊治 |
男 |
開南高中 |
金多利企業、翁黃琴社會福利基金會-董
事長
舜翔開發-董事長(法人代表)
德宏建設-董事 (法人代表)
忠孝實業-董事
翁裕美商行-負責人 |
20,487,920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翁如宜 |
女 |
墨爾本蒙納許大學文學院碩士 |
統領百貨-財務長
裕宸公司-董事長
金多利企業-董事
舜翔開發-董事(法人代表) |
6,000,309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翁華廷 |
男 |
美國南加州大學公共政策與管
理碩士 |
舜翔開發-董事(法人代表)
金多利企業-董事
加裕公司-董事長
德宏建設-副董事長(法人代表)
德周建設-特別助理
中國東莞金多利食品-董事長特助
新加坡Food Junction Holding Ltd 經理 |
3,715,682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翁華利 |
男 |
日本明治大學經濟學部 |
統領百貨-總經理、盛偉公司-董事長
德宏建設及舜翔開發-董事(法人代表)
金多利企業及翁黃琴基金會-董事
德周建設-特別助理 |
6,065,999 |
董 事 |
中華民國 |
蘇建興 |
男 |
哥倫比亞大學建築碩士 |
德宏建設-董事、德宏建設-董事長
德周建設-總經理、昇亞建設-副總經理 |
2,094,027 |
獨立
董事 |
中華民國 |
楊文慶 |
男 |
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博士 |
正信法律事務所-所長
恒豐資產公司-董事長
智勤財顧、信東開發建設(股)公司及東方卓越投資有
限公司-董事
國際票券(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泰山企業(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大億金荗(股)公司-獨立董事
昇貿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XXX |
獨立
董事 |
中華民國 |
陸雨廷 |
男 |
台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科 |
台灣蜜威特公司-董事長
亞伯特公司-董事長
新加坡商舜俐公司 負責人
本盛公司-監察人
台灣歐舒丹公司 總經理
維利揚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
XXX |
獨立
董事 |
中華民國 |
詹惟任 |
男 |
澳洲蒙納許大學通訊工程碩士 |
彭園湘菜館公司-董事長
宏萬有限公司-董事
墾泰建設公司-董事
肯泰建設公司-監察人
美商德州儀器公司-資深應用工程師
美商摩託羅拉公司-軟體、產品專案經理 |
XXX |
附件八
統領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股東常會 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明細
姓 名 |
所擔任公司之名稱 |
職 務 |
蘇建義 |
忠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德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董事長 |
翁俊治 |
金多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舜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忠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董事長
董事 |
翁如宜 |
金多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舜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裕宸有限公司 |
董事
董事
董事長 |
翁華廷 |
金多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舜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加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董事
董事長 |
翁華利 |
金多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舜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盛偉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董事
董事長 |
黃重生 |
日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福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敦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寰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智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陞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大員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銓達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董事長
董事長
董事長
董事長
董事
董事
監察人 |
蘇建興 |
德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楊文慶 |
恆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正信國際法律事務所
昇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億金荗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勤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信東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東方卓越投資有限公司 |
董事長
所長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董事(法人代表)
董事(法人代表)
董事
董事
董事 |
陸雨廷 |
台灣蜜威特股份有限公司
亞伯特投資有限公司
新加坡商舜俐股份有限公司
本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董事長
負責人
監察人 |
詹惟任 |
彭園湘菜館有限公司
墾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宏萬股份有限公司
肯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董事
董事
監察人 |
附件九
統 領 百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 正 後 條 文 |
原 條 文 |
|
第 六 條 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
一、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悉
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等
相關循環程序辦理。
二、交易條件及授權額度之決
定程序
〈一〉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其使用權資產,應參
考公告現值、評定價
值、鄰近不動產實際
交易價格等,決議交
易條件及交易價格,
作成分析報告提報董
事長,其金額在新台
幣一仟萬元〈含〉以
下者,應呈請董事長
核准並應於事後最近
一次董事會中提會報
備;超過新台幣一仟
萬元者,另須提經董
事會通過後始得為
之。
〈二〉取得或處分其他設備
(包括專案樓層或區
域改裝),應以詢
價、比價、議價或招
標方式擇一為之,其
金額在新台幣三佰萬
元〈含〉以下者,專
案樓層或區域改裝則
在新台幣一仟萬元
(含)以下者,應依
授權辦法逐級核准;
超過新台幣三佰萬元
及一仟萬元者,應呈
請董事長核准後,提
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
為之。 |
第 六 條 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
一、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悉
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等
相關循環程序辦理。
二、交易條件及授權額度之決
定程序
〈一〉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應參考公告現值、評
定價值、鄰近不動產
實際交易價格等,決
議交易條件及交易價
格,作成分析報告提
報董事長,其金額在
新台幣一仟萬元〈含〉
以下者,應呈請董事
長核准並應於事後最
近一次董事會中提會
報備;超過新台幣一
仟萬元者,另須提經
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
之。
〈二〉取得或處分其他設備
(包括專案樓層或區
域改裝),應以詢
價、比價、議價或招
標方式擇一為之,其
金額在新台幣三佰萬
元〈含〉以下者,專
案樓層或區域改裝則
在新台幣一仟萬元
(含)以下者,應依
授權辦法逐級核准;
超過新台幣三佰萬元
及一仟萬元者,應呈
請董事長核准後,提
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
為之。
〈三〉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 |
配合公司實
務需要予
以修訂。 |
|
〈三〉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
券商營業處所為之有
價證券買賣,應由負
責單位依市場行情研
判決定之,其投資總
金額在新台幣三億伍
仟萬元內,經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核可並於
事後最近一次董事會
中提會報備,同時提
出有價證券未實現利
益或損失分析報告。
〈四〉非於集中交易市場或
證券商營業處所為之
有價證券買賣,應先
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
評估交易價格之參
考,考量其每股淨
值、獲利能力及未來
發展潛力等,作成分
析報告提報董事長,
其金額在新台幣一仟
貳佰萬元〈含〉以下
者,應呈請董事長核
准並應於事後最近一
次董事會中提會報
備;超過新台幣一仟
貳佰萬元者,另須提
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
為之。
〈五〉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
無形資產,應參考市
場公平市價或專家
評估報告,決議交易
條件及交易價格,作
成分析報告提報董事
長,其金額在新台幣
三佰萬元〈含〉以下
者,應依授權辦法逐
級核准;超過新台幣
三佰萬元者,應呈請
董事長核准後,提經
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
之。 |
券商營業處所為之有
價證券買賣,應由負
責單位依市場行情研
判決定之,其投資總
金額在新台幣三億元
內,經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核可並於事後最
近一次董事會中提會
報備,同時提出有價
證券未實現利益或損
失分析報告。
〈四〉非於集中交易市場或
證券商營業處所為之
有價證券買賣,應先
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
評估交易價格之參
考,考量其每股淨
值、獲利能力及未來
發展潛力等,並提經
董事會核可始得為
之。
〈五〉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
無形資產,應參考市
場 公平市價或專家
評估報告,決議交易
條件及交易價格,作
成分析報告提報董事
長,其金額在新台幣
三佰萬元〈含〉以下
者,應依授權辦法逐
級核准;超過新台幣
三佰萬元者,應呈請
董事長核准後,提經
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
之。
三、執行單位:
1.長、短期股權投資或債
權投資、不動產及衍生
性金融商品:董事會或
其授權之董事、行政本
部及財務部。
2.其他設備:使用部門及相
關權責單位。 |
|
|
|
|
|
三、執行單位:
1.長、短期股權投資或債
權投資、不動產及衍生
性金融商品:董事會或
其授權之董事、行政本
部及財務部。
2.其他設備:使用部門及相
關權責單位。 |
|
|
第三十二條 本處理程序有關總資產百分之
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
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
金額計算。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
屬新台幣十元者,本處理程序有
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
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本處
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
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
幣二百億元計算之。 |
第三十二條 本處理程序有關總資產百分之
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
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
金額算。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
屬新台幣十元者,本處理程序有
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
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本處
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
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
幣二百億元計算之。 |
修正文字內
容。 |
第三十五條 本程序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
十五日訂立。
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修
正。
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修
正。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修
正。
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修
正。
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修正。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修正。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修正。
民國一○一年六月五日修正。
民國一○三年六月四日修正。
民國一○四年六月三日修正。
民國一○六年六月七日修正。
民國一○七年六月七日修正。 |
第三十五條 本程序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
十五日訂立。
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修
正。
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修
正。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修
正。
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修
正。
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修正。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修正。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修正。
民國一○一年六月五日修正。
民國一○三年六月四日修正。
民國一○四年六月三日修正。
民國一○六年六月七日修正。
民國一○七年六月七日修正。 |
增列修訂日
期。 |
|
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
正。
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修正。
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修
正。 |
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
正。
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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