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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5
Ma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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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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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 年1 月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 年1 月18 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 年3 月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14 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4 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 年3 月29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 年4 月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季 报刊登于2014 年4 月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 年6 月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议案》、《关于修订<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 公告刊登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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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 年8 月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日为2014 年6 月30 日)的议案》。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2014 年8 月23 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 年10 月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4 年第三季 度季报刊登于 2014 年 10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 年11 月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 年11 月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 年12 月1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 年12 月 1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1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 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14 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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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 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股东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六)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 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 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 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利益。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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