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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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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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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1-034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7,663,017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17.13%)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产业基金”)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6,580,738 股(即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27,663,0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的股份,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 披露了《通富微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
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协议转让股份,产业基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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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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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80,738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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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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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间: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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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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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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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产业基金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时的承诺事
项如下:
| 项如下: | ||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 公司 |
合法合规情况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 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 情形。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声明、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等,亦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公司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 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 |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 性 |
本次重组前,富润达和通润达一直在业务、资产、机 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完全分开,富润达和通润达的业务、资产、人员、 财务和机构独立。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 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 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规范关联交易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 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 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通富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 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 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保证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 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 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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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内幕交易行 为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 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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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锁定期 | 如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时, 持有的标的资产未满12 个月,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公司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持有的标的资产已满 12个月,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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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 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 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责任。 | ||
| 资产权属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富润达 49.48%的股权和通润达47.63%的股权,对于本公司 所持该等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 富润达和通润达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富润达和通润达合 法存续的情况。 二、本公司持有的富润达和通润达的股权均为实际合 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 者类似安排,本公司所持富润达和通润达股权不存在 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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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增持股票和谋求 控制权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本公司因通富微电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本公司持有的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 司和南通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而直接持有通富 微电股票、因通富微电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而被动增加本公司持股数量、以及通富微电减资等 原因被动增加本公司持股比例的情形,本公司承诺: 未经与通富微电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不会主动且不会通过本公司关联方或其他 一致行动人主动直接或间接增持通富微电股票,亦不 会通过与其他任何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其他任何 可行方式谋求对通富微电的实际控制,或以任何方式 最终取得通富微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
截至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产 业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