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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y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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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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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要求,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对公司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此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 发生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对本次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

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不向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 他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认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

三、《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经审阅陶翠红女士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陶翠红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的 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时龙兴 王建文 袁学礼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