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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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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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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要求,作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慎、认真地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6 年上半年当期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均有真 实交易背景,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合理、正常, 符合公司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 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 公司能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2015年12月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1月18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以人民币现金1.56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通富”)进行增资,资金将用于南通通富集成电路先进封装产品项目。南 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该笔投资资金为公司提供全程全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6月30日的对 外担保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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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基于 独立判断,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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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贤、张卫、陈学斌、刘志耕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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