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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Nov 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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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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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作为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提交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认真 地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对提交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石明达先生、石磊先生、高峰先生、夏鑫先生、曲渕景昌先生、八重樫郁 雄先生、福井明人先生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蒋守雷先生、刘剑文先生、严晓建先生、张卫先生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经营层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后,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与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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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规模情况,适当调整与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蒋守雷、刘剑文、严晓建、张卫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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