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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r 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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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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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1-005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 大竹淨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一职。

公司需重新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现将选举非独立董事基本情况、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程序、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次将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截至2011年3月9日收市后,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

  • 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程序

1.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被提名的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需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 2.提名时间届满后,本公司将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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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资格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 3.本公司董事会确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

  • 股东大会审议。

四、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 1.提名人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 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文件(原件,格式见附件);

  • 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③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 ④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 ⑤能证明符合本公司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 ①如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 ②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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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股票帐户卡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④截至2011年3月9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 3.提名人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①本次提名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②如采取亲自送达方式,必须在201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期间将相关文件送

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③如采取邮寄方式,必须在201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期间(以实际收到邮寄

资料为准)将相关文件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钱建中;证券事务代表:蒋澍

电话:0513-85058919;传真:0513-85058929 本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邮编:226006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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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对非独立董事的提名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先生/女士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先生/女士的简历如下: ×××

(简历内容应至少包括:出生年月;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电话、传真、电 子信箱等联系方式)

该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 要求。

提名人:×××(签章) 提名时间:×年×月×日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承诺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南通富士通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 要求。

2.提名人 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3.本人当选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 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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