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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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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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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南 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通富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的专户监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 370 号《关于核准南通富士 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15,000 万股。截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 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1,252,839,989.07 元(拾贰亿伍仟贰佰捌拾叁万玖仟玖 佰捌拾玖元零柒分)(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159,999.75 元),其中:股本 98,310,291 元,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到位,业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 2015 )第 110ZA016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根据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与招商证券以及相关银行就下述 三个银行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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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 号 金 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491066628196 1,252,839,989.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111182222910052537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707001040224838 --
合 计 1,252,839,989.07

三、招商证券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通富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及 时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 协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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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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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