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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Mar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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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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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A股简称: | 通富微电 |
|---|---|---|---|
| 保荐代表人: | 王陆、安雪梅 | 上市公司A股代码: | 002156 |
本保荐机构保证本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核查意见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作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的保荐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对通富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与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微”) 及其参股企业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明模具”)、与富士通(中 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
(一)关联人
1、华达微:成立于1997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石磊,注册资本2,000万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南通市紫琅路99号。华达微主要从事分立器件的生产、销售、 封装和测试。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华达微总资产为43,353.08万元,净资产 22,159.07万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6,537.21万元,净利润3,857.18万元。截 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华达微持有通富微电43.21%的股份,为通富微电的控股股 东。
2、尚明模具: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石磊,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华达微出资26%,注册地址:南通开发区星湖大道1692号。主 要从事生产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测试仪器、工模具。
3、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是富士通株式会 社在中国设立的全资企业,负责富士通株式会社在中国信息通信领域的所有投资 项目,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把握富士通株式会社在中国的整体投资效益,并对子公 司进行必要的财务支援;同时,协调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截至本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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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签署日,富士通(中国)持有通富微电28.81%的股份。富士通株式会社为注册在 日本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35年6月,其本部位于日本川崎市中原区上小田 中四条1门1号。富士通株式会社以通信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以及电子元器件的 制造,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为主要业务。
(二)关联人与通富微电的关联关系
华达微为通富微电控股股东,同时也是尚明模具的参股股东。富士通株式会 社及其控股子公司是通富微电第二大股东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通富微电与华达微、尚明模具以及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的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二、2007年通富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通富微电与其上述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担保费用、代收水电费、采购模具、零 配件以及销售产品等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通富微电与华达微签订了《担保 协议》、公司与尚明模具签订了《购销协议》、通富微电与富士通株式会社签订 了《封装测试框架协议》。
(一)华达微为通富微电提供贷款担保
2007年3月6日,通富微电与华达微签订了担保协议,协议规定2007年期间华 达微为通富微电不超过70,000万元的贷款融资提供担保,且通富微电按照融资金 额的0.2%支付担保费用。2007年,华达微实际为通富微电的57,950.50万元贷款 融资提供担保。2006年12月15日,通富微电与华达微签订担保协议,并规定2006 年1月11日至2006年12月15日,华达微为通富微电63,916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且通富微电按照贷款金额的0.2%支付担保费用,2007年通富微电向华达微支付上 述担保费用127.83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 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交易数额 | |
| 2007年计划金额 | 2007年实际金额 | ||||
| 1 | 南通华达微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 股东 |
为公司提供担保 | 70,000 | 57,950.50* |
| 支付上年度担保费 | 127.83 | 127.83* |
注:*为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数据,其金额没有超过2007 年批准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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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易计划额度。
(二)通富微电向南通尚明采购
2003年12月,通富微电与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协 议约定:通富微电向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采购模具备件和设备备件,具体 型号价款的确定根据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进行,主要依据交货当月的市场价格确 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但通富微电经综合考虑和比较各方面条件,可以书面向 尚明模具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协议自通知到达之日终止。双方已于合同到期前 续签了该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2007年,通富微电与南通尚明发生上述关联交 易金额为607.05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 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交易数额 | |
| 2007年计划金额 | 2007年实际金额 | ||||
| 1 | 南通尚明精密 模具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的参股公司 |
采购模具及零配件 | 800 | 607.05* |
注:*为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数据,其金额没有超过2007 年批准的关联交
易计划额度。
(三)通富微电向华达微收取水电费
因南通市供电、供水部门目前给华达微提供的水电负荷,不能完全满足华达 微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故暂由通富微电向华达微提供水电。华达微用水及用电 均单独计量收费,水电价格按照南通市物价局核定的供水、供电部门向通富微电 收取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2007 年,通富微电向华达微收取水电费253.69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2007 年交易数额 |
|---|---|---|---|---|
| 1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收取水电费 | 253.69* |
注:*为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数据
(四)通富微电向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产品
1998年2月16日,通富微电与富士通株式会社签定《封装测试框架协议》,协 议约定,通富微电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 年,只要任何一方不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则自动延期一年。截至目前该协议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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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被执行。在上述框架协议下,通富微电于每年2—3月份审议批准与富士通株式会 社及其子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价格按市场定价的原则确定,双方每季度确认具 体委托加工数量、品种、质量及价格。2007年,通富微电与富士通(中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上述关联交易8,776.8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交易数额 | |
| 2007 年计划金额 | 2007 年实际金额 |
||||
| 1 | 富士通(中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公司第二股东的控股 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销售产品 | 12,000 | 8,776.84* |
注:*为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数据,该金额未超过2007 年批准的关联交易
计划额度。
三、2008年通富微电关联交易计划情况
根据通富微电与华达微签订的2008年度《担保协议》,华达微为通富微电提 供的担保融资总额不超过8亿元,担保费率为0.2%;通富微电计划2008年与尚明 模具采购模具及零配件800万元;通富微电计划2008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 股子公司销售产品12,000万元。见下表: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2008年计划金额(万元) |
|---|---|---|---|---|
| 1 | 南通华达微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 东 |
为公司提供担保 | 80,000 |
| 支付上年度担保费 | 115.90 | |||
| 2 | 南通尚明精密模 具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的参股公司 |
采购模具及零配件 | 800 |
| 3 | 富士通株式会社 及其控股子公司 |
公司第二股东 的控股股东及 其控股子公司 |
销售产品 | 12,000 |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其对通富微电的影响
华达微为通富微电的融资进行担保,有利于通富微电资金的调剂和运营,提 高资金运用效率,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华达微用水及用电均单独计量 收费,水电价格按照南通市物价局核定的供水、供电部门向公司收取的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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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进行收费,并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通富微电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 统,在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依照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通富微电在报告期内执行的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市价方式定价,且向关联方销售金 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很小。通富微电在执行上述合同时独立决策、独立 经营,不依赖任何关联方。因此,通富微电发生关联交易行为的主体独立,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通富微电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通富微电与华达微、尚明模具及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关联方的交易行 为正常,该等关联交易历史上就已经长期存在,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通富微电的独 立性没有影响。
五、审批程序
通富微电于200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08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08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通富微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
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富士通(中国)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计划金额超出了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所以需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通富微电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长期存在,符合通富微电业务开展 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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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盖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保荐代表人(签字):王陆 安雪梅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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