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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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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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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一、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及發行條件:
- (一)發行種類: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 公司倩」)。
- (二)發行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 整。
- (三)發行期間及方式: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 112年12月12日發行,至 民國117年12月12日到期,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四)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 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 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 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 息。
- (五)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80%。
- (六)發行條件:除上述(一)~(五)外,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並 委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債券 形式採無實體發行,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2頁。
- (七)公開承銷比例: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
- (八)承銷及配售方式:採餘額包銷方式,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九)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 定之專業投資人。
-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 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強化財務結構,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請參閱 本公開說明書第 6~12頁。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承銷費用:新臺幣750仟元。
(二)其他費用(主要包括會計師、律師等費用):約新臺幣1,000 仟元。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 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 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
-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臺幣壹拾元整。
- 十、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
(二)公司資訊揭露之網址:https://www.tmcnet.com.tw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 一一二 年 十一 月 三十 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包括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及其他來源之金額與各占實收資本額 之比率:
單位:新臺幣元;%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額 |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
| 設立資本額 | 87,500,000 | 3.41 |
| 現金增資 | 467,166,250 | 18.22 |
| 盈餘轉增資 | 2,199,416,300 | 85.77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646,020,310 | 25.19 |
| 合併增資 | 872,858,660 | 34.04 |
| 可轉債轉換 | 43,546,650 | 1.69 |
| 員工認股轉換 | 38,360,000 | 1.50 |
| 減資 | (1,790,403,420) | (69.82) |
| 合計 | 2,564,464,75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備置本公司以供查閱。 分送及索取方式:親洽本公司索取或透過網路下載(https://mops.twse.com.tw)。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5樓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 654號
-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4號1樓及B1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因採無實體發行,無股票簽證機構。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 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網址:https://gfortune.com.tw/ |
|---|---|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 | 電話:(02)2371-1658 |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借答谱合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 | . | ||
|---|---|---|---|
| 會計師姓名︰鄭雅慧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網址:https://www.pwc.tw | 電話:(02)2729-6666 | |
| 律師姓名:蔚中傑律師 | 事務所名稱:蔚中傑律師事務所 | ||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18號6樓 | 網址:https://www.ctlaw.com.tw | 電話:(02)3322-5516 | |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鄭雅慧會計師、劉倩瑜會計師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網址:https://www.pwc.tw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網址: https://www.entrust.com.tw
網址: https://www.hncb.com.tw
網址: https://www.taishinbank.com.tw
電話: (02)2545-6888
電話: (02)2371-3111
電話: (02)2326-8899
電話: (02)2729-6666
十一、公司債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 項目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姓名 | 楊貽婷 | 林良桔 |
| 職稱 | 財務長 | 處長 |
| 聯絡電話 | $(03)$ 563-4370 | $(03)$ 563-43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ve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十三、公司網址: https://www.tmcnet.com.tw
目錄
頁次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mathbf{1}$ 貳、發行辦法.................................... $\overline{2}$ 参、資金用途.................................... 3 肆、附件.................................... 16
一、本次發行之董事會議事錄
二、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
- 三、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 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條,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 司債,如銷售對象僅限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 具之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 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前項公司債之公開說明書應揭露證券承銷商總 結意見及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 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壹、 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 2,564,464,750 元 | 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十一號 | 電話: (03)563-4370 | ||||
|---|---|---|---|---|---|---|
| 設立日期: 77年10月21日 | 網址: https:// www.tmcnet.com.tw | |||||
| 上市日期:84年4月17日 | 上櫃日期:- | 公開發行日期:79年3月16日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負責人:董事長 陳正翔 | 發言人姓名:楊貽婷 | 職稱:財務長 | ||||
| 總經理 陳立惇 | 代理發言人姓名:林良桔 職稱:處長 | |||||
|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電話: (02)2371-1658 網址: https://gfortune.com.tw/ | |||||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2000 | 網址:不適用 | ||||
| 公司債承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5樓 | 電話: (02)2545-6888 網址: https://www.entrust.com.tw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電話: (02)2729-6666 網址: https://www.pwc.tw | |||||
| 鄭雅慧會計師、劉倩瑜會計師 |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發行公司: | 無■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評等標的 | 本次發行公司債: | 無■ ; 有□, 評等日期: 不適用 評等等級: 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 112年5月24日,任期: 3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已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20.24% (112 年 10 月 31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不適用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112年10月31日) | ||||||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陳正翔 | 0.78% | 獨立董事 | 王偉臣 | 0.00% | |
| 董事 | 陳立惇 | 1.46% | 獨立董事 | 鄭桓圭 | 0.002% | |
| 董事 | 吳昭宜 | 4.02% | 獨立董事 | 詹惠芬 | 0.003% | |
| 董事 | 友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3.97% | ||||
| 代表人:張明忠 | 0.00% | |||||
| 工廠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十一號 | 電話: (03)563-4370 | |||||
| 主要產品:光罩、晶圓代工代理服務及其他。 | 市場結構:內銷37.84%;外銷62.16%。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不適用 | ||||||
| 風險事項:不適用。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不適用 | ||||||
| 去(111)年度 | 營業收入: 7,741,118 仟元 稅前純益:673,713 仟元;每股盈餘:3.37元。 |
不適用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 本次募集發行種類為 112 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伍億元整,請參閱本公開說明 | ||||||
| 證券種類及金額書封面。 | ||||||
| 發 行 條 |
件 | 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相關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貳章發行辦法。 | 固定年利率 1.80%; 還本方式為發行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並委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 | |||
| 募 集 資 金 用 途 及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強化財務結構,預計可能效 | ||||||
| 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參章資金用途。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2 年 11 月 30 日 | 刊印目的:發行112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稿本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
| 等資訊。 | 註:如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與現任簽證會計師不同者,尚應列示刊印時現任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貳、 發行辦法
- 一、債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 稱「本公司倩」)。
-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臺幣伍億元整。
-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四、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五、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112年12月12日發行,至民國117 年12月12日到期。
- 六、票面利率:本公司倩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80%。
-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為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 八、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倩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 佰萬元倩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 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 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 付利息。
- 九、擔保方式︰本公司債委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 保證。
- 十、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十一、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十二、受託人:本公司債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 倩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 並訂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 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 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 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涂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 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十三、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分行代理還 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之倩养所有人名册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 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所有人。
- 十四、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告或按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
- 十五、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 錄。
- 十六、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 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李、 資金用途
-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運用計畫分析
- (一) 資金來源:
- 1.本計書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伍億元整。
- 2.資金來源: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依公司法第248條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償還款項之募集計畫 與保管方法:
- 1.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億元整,每張 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3.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80%。
-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書及保管方法:
-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 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慮,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 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 必要性。
-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預計於112年第四 季執行完畢。
-
- 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
- (1)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新臺幣 1,675,600,000 元;
- (2) 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 500,000,000 元;
- (3) 一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 500,000,000 元。
- (4) 一一二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300,000,000 元。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債未償還餘額為共計新臺幣 2,975,600 仟元。 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額定 股本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NT\$5,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貳 億伍仟陸佰肆拾肆萬陸仟肆佰柒拾伍股(256,446,4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 拾元整,實收資本額新臺幣貳拾伍億陸仟肆佰肆拾陸萬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NT\$2,564,464,750元)。
-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2年9月30日止,該項 餘額為新臺幣4,669,467仟元整。
- 11.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
履行本公司倩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 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 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 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 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13.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無。
- 14.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1)承銷機構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承銷之權利及事務。
- 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依季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 況;無。
-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 20.董事會之議事錄:詳附件三、本次發行之董事會議事錄。
- 21.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 (三)本次計劃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及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可行性評估:
本次公司債計畫發行總額為新臺幣 500,000 仟元,每張面額為新臺幣 1,000 仟元,按面額發行。本次計畫發行辦法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 未來營運狀況訂定,且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餘額 包銷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 募集資金計書應屬可行。
2.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必要性評估:
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多以銀行借款支應。本公司透過發行本公司債所募 得資金屬中長期負債,相對於金融機構短期借款,有助於提升本公司資金來 源之穩定性。用以償金融機構借款除可降低本公司短期財務調度風險外,並 可將銀行借款額度保留以備隨時支應各種短期資金需求,且若以銀行再融資 方式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未來利率上揚時將面臨更高利息負擔之不確定性, 故本次發行公司債應屬必要。
3.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合理性評估: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為固定利率,用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將 可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以降低利率波動及財務調度之風險,並有效強化資 本與財務結構,進而提升未來資金調度彈性,且本次發行公司債之票面利率 較目前平均借款利率為低,亦可減輕財務利息負擔,故本次發行固定利率計 價之普通公司債應屬合理。
4.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各種籌資工具籌資成本與有利不利因素比較表
綜觀上市(櫃)公司主要資金調度來源,大致分為債權及股權之相關籌 資工具,前者有銀行借款、普通公司債及國內外轉換公司債等,後者如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茲就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有 利及不利因素如下: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 股 | 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 |
1.改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升 市場競爭力。 2.係為資本市場較為普遍之金融商品, 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 10%~15%,可 |
1.每股盈餘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稀釋。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營 權易受威脅。 3. 承銷價與市價若無合理差價,則不 易籌集成功。 |
| 權 | 海外存 託憑證 |
提升員工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1.經由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可拓展公司 之知名度。 2.籌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內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經濟規 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 響。 3.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
1.公司海外知名度及其產業成長性影 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模,發行額度不宜過低。 |
| 債 | 國內外轉 換公司債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 期性借款為低。 2.轉換公司債換成普通股之轉換價格, 一般皆高於發行轉換公司債時普通股 之時價,發行公司相當於以較高價格 溢價發行股票。 3.稀釋每股盈餘之壓力較低。 4.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 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 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 力。 |
1.流通性較普通股低。 2.未轉換,仍有贖回之資金壓力。 |
| 權 | 普通 公司債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 2.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即面臨龐 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潤。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大資金贖回壓力。 |
| 銀行借款 或發行 承兌匯票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能力。 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4.到期有還款壓力。 潤。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3.或需擔保品。 |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本公司此次係以發行普通公司債籌集資金,由上述分析可知,僅發 行普通公司債與銀行借款並無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5.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不適用。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次發行公司債價格參考櫃買中心公佈之殖利率曲線與同年期利率交換合 約,並依據投資人對未來利率判斷後審慎定價。
-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1.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不適用。
- 2.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不適用。
- 3.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
-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 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A. 公司倩務逐年到期金額: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公司債名稱 | 到期年月 | 到期金額 |
|---|---|---|
| 110年度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10年8月發行) | 115年8月 | 1,675,600 |
| 111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11年9月發行) | 116年9月 | 500,000 |
| 111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11年12月發行) | 116年12月 | 500,000 |
| 112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12年8月發行) | 117年8月 | 300,000 |
| 112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預計112年12月發行) | 117年12月 | 500,000 |
B. 償還債務計書:
上述公司倩存續期間之償倩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 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C. 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冒他:站高敞任元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 |||||||
|---|---|---|---|---|---|---|---|
| 利率 | 原發行 | 償還 | 可節省之利息支出(註) | ||||
| 償還債券名稱 | $(\%)$ | 發行期間 | 原資金用途 | 金額 | 金額 | 112年度 | 往後年度 |
| 王道商業銀行 | 2.30% | 112/05/24~113/05/23 | 營運資金 | 200,000 | 200,000 | 41 | 1,009 |
| 板信商業銀行 | 2.22% | 112/03/10~113/03/10 | 營運資金 | 80,000 | 80,000 | 14 | 336 |
| 台中商業銀行 | 2.22% | 112/08/05~113/08/05 | 營運資金 | 40,000 | 40,000 | 168 | |
| 臺灣土地銀行 | $2.22\%$ | 112/01/19~113/01/19 | 營運資金 | 100,000 | 100,000 | 17 | 415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2.20% | 111/11/07~113/01/31 | 營運資金 | 50,000 | 50,000 | 200 | |
| 永豐商業銀行 | 2.18% | 111/12/21~12/12/31 | 營運資金 | 30,000 | 30,000 | 114 | |
| 合計 | 500,000 | 500,000 | 92 | 2,242 |
註:假設於112年12月底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扣除本公司債票面利率1.80%後,設算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本次發行五年期固定年利率之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預計於112年12月 中旬募集完成,所募資金總額新臺幣500,000仟元,擬全數用於償還金 融機構借款,藉此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降低利率波動及財務調度風 險,並可強化財務結構、提升償債能力及降低銀行借款依存度。以擬 償還之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扣除本公司債票面利率1.80%後設算,預計 112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臺幣92仟元,往後每年度預計可節省利息 支出約新臺幣2,242仟元。
D. 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本公司至112年10月31日止,帳上現金及約當現金為新臺幣 851,591仟元,流動資產扣除流動負債之餘額為新臺幣(886,050)仟元。 (本公司個體自結數)
E.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運用情形:
留从, 水道敝仁二
| 半仙・利室而且儿 | |||
|---|---|---|---|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 112年度 | |
| 第四季 | |||
| 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 112年第四季 | 500,000 | 500,000 |
| 合計 | 500,000 | 500,000 |
F.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如下頁所示。
| 表 焏 箴 |
|---|
| +κ |
| 夜 |
| ⋘ |
| 殴 |
| 怓 |
| 牟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月份 | $1 \overline{A}$ | 2A | $3\overline{A}$ | 月 4 |
5 A | 6A | 7月 | 8 4 | 9 A | 10 A | 11 A | 12月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1,211,411 | 1,209,888 | 946,758 | ,894 757 |
764,708 | 969,868 | 1,240,742 | 1,197,479 | 495,750 | 871,985 | 851,59 | 998,561 | 1,211,411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帳款收現 | 389,371 | 206,288 | 438,820 | 592 254 |
475,948 | 534,685 | 289,353 | 311,012 | 446,563 | 311,895 | 363,980 | 329,752 | 4,352,259 |
| 租金收現 | 8,251 | 143 | 26,880 | 276 | 6,698 | 16,824 | 1,094 | 2,310 | 32,944 | 4,034 | 11.298 | 11,298 | 122,050 |
| 利息收現 | 2,463 | 2,754 | 2,294 | , 381 | 1,833 | 1,907 | 2,288 | 2,015 | 1,202 | 1,202 | 1,202 | 23,208 | |
| 其他收現 | 187 | 1,677 | 420 | ,368 | 321 | 15,076 | 27,420 | 48,650 | 351,823 | 4.556 | 453,498 |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400,272 | 210,862 | 468,414 | 617 259 |
484,800 | 569,252 | 319,774 | 364,260 | 833,345 | 321,687 | 376,480 | 342,252 | 4,951,015 |
| 减:非融資性支出 | |||||||||||||
| 購料支出 | 58,794 | 52,323 | 60,729 | 871 72 |
64,532 | 58,088 | 55,548 | 59,704 | 48,646 | 53,259 | 53,259 | 53,259 | 691,012 |
| 薪資付現 | 45,509 | 28,434 | 49,928 | 191 | 26,809 | 37,871 | 28,311 | 29,059 | 41,609 | 32,684 | 30,000 | 30,000 | 386,405 |
| 利息支出 | 7,736 | 3,605 | 12,822 | ,691 | 9,169 | 8,528 | 7,537 | 10,979 | 19,480 | 8,817 | 24,625 | 20,409 | 142,398 |
| 各項費用支出 | 97,364 | 45,049 | 95,431 | 829 82 |
295.939 | 70,287 | 66,670 | 669,274 | 149,394 | 259,523 | 60,915 | 65,132 | 1,957,808 |
| 投資支出 | 86,027 | 50,667 | 20,400 | 180,000 | 337,094 | ||||||||
| 購置固定資產 | 228,026 | 340,980 | 519,657 | 305 113 |
363,598 | 179,668 | 187,312 | 391.894 | 277.210 | 106,605 | 283,932 | 274.814 | 3,267,001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437,429 | 470,391 | 738,567 | ,887 283 |
846,074 | 354,442 | 345,378 | ,211,577 | 536,339 | 481,288 | 632,732 | 443,614 | 6,781,718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000 3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6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737,429 | 770,391 | 1,038,567 | 887 583 |
1,146,074 | 654,442 | 645,378 | 1,511,577 | 836,339 | 781,288 | 932,732 | 743,614 | 10,381,718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 874,254 | 650,359 | 376,605 | ,624 433 |
103,434 | 884,678 | 915,138 | 50,162 | 492,756 | 412,384 | 295,339 | 597,199 | 6,085,932 |
| $(6)-(1)+(2)-(5)$ | |||||||||||||
| 發行新股 | r | ï | ï | ï | ł. | ٠ | ı | ||||||
| 發行公司債 | 300,000 | 500,000 | 800,000 | ||||||||||
| 銀行借款 | 390,634 | 513,999 | 363,945 | ,546 556 |
863,738 | 143.760 | 141.311 | 973,040 | 463,042 | 292.719 | 342,887 | 5,045,621 | |
| 償還銀行借款 | 355,000 | 517,600 | 282,656 | ,462 $-525$ |
297,304 | 679,384 | 158,970 | 505,000 | 383,813 | 153,512 | 96,778 | 3,955,479 | |
| 現金股利 | 622,452 | 622,452 | |||||||||||
| 庫藏股 | 591,688 | 591,688 | |||||||||||
| 融資淨額合計(7) | 35,634 | 3,601 ٠ |
81,289 | ,084 $\overline{31}$ |
566,434 | 56,064 | 17,659 | 145,588 | 79,229 | 139,207 | 403,222 | 342,887 | 1,859,377 |
| 期末現金餘額 | 1,209,888 | 946,758 | 757,894 | 764,708 | 969,868 | 1,240,742 | 1,197,479 | 495,750 | 871,985 | 851,591 | 998,561 | 1,240,085 | 1,240,085 |
| $(8)-(1)+(2)-(3)+(7)$ |
$\infty$
113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1 \overline{A}$ | 2A | 3A | $\triangle$ | 5 A | 6A | T A | 8 4 | 5日 | 10 5 | 11月 | 12 A | 合計 |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1,240,085 | 765,827 | 741,558 | ,316 680 |
577,548 | 466,638 | 675,797 | 509,175 | 782,375 | 6,848,771 | 5,425,424 | 4,795,109 | 1,240,085 |
| 非融資性收入 | |||||||||||||
| 帳款收現 | 406,020 | 415,400 | 441,779 | 1,779 441 |
441,779 | 441,779 | 441,779 | 441,779 | 474,802 | 474,802 | 474,802 | 474,802 | 5,371,301 |
| 租金收現 | 11,298 | 11,298 | 11,298 | 298 | 11,298 | 11,298 | 11,298 | 11.298 | 11.298 | 11,298 | 10,159 | 10,159 | 133,297 |
| 利息收现 | 23,208 | 23,208 | 23,208 | ,208 23 |
23,208 | 23,208 | 23,208 | 23,208 | 23,208 | 23,208 | 23,208 | 23,208 | 278,496 |
| 其他收現 |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440,526 | 449,906 | 476,285 | ,285 476 |
476,285 | 476,285 | 476,285 | 476,285 | 509,307 | 509,307 | 508,169 | 508,169 | 5,783,094 |
| 非融資性支出 | |||||||||||||
| 購料支出 | 58,921 | 63,921 | 71,448 | ,448 $\overline{5}$ |
75,211 | 75,211 | 78,974 | 78,974 | 82,737 | 82,737 | 94,027 | 94,027 | 927,636 |
| 薪資付現 | 30,300 | 56,106 | 30,909 | ,218 $\overline{31}$ |
31,530 | 45,115 | 32,164 | 32,486 | 46,482 | 33,139 | 33,470 | 33,805 | 436,722 |
| 利息支出 | 19,759 | 23,531 | 19,645 | 222 | 24,646 | 19.008 | 19,399 | 24.413 | 18,885 | 19.064 | 23,268 | 18,257 | 249.097 |
| 丑 ₩ 各項費用 |
299,321 | 115,739 | 170,431 | 718 157 |
409,344 | 140,271 | 182,617 | 126,958 | 165,050 | 161,440 | 45,615 | 50,291 | 2,224,795 |
| 投資支出 | |||||||||||||
| 恻 購置固定資 |
551,482 | 209,877 | 305,226 | ,448 494 |
192,479 | 148,474 | 524,753 | 188,574 | 89,889 | 870,164 | 90,425 | 93,578 | 3,759,370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959,784 | 469,175 | 597,658 | ,053 774 |
733.211 | 428,080 | 837,907 | 451,405 | 403,043 | 1,166,543 | 386,804 | 389,958 | 7,597,621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000 1 3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6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1,259,784 | 769,175 | 897,658 | ,053 1,074 |
,033,21 | 728,080 | 1,137,907 | 751,405 | 703,043 | 1,466,543 | 686,804 | 689,958 | 11,197,621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6)-(1)+(2)-(5)$ |
420,827 | 446,558 | 320,185 | ,548 82 |
20,622 | 214,843 | 14,175 | 234,055 | 588,640 | 5,891,535 | 5,246,789 | 4,613,320 | 18,094,097 |
| r | ï | t. | 6,000,000 | t. | 6,000,000 | ||||||||
| 45,000 | 60,132 | 800 195 |
395,000 | 195,000 | 248,320 | 1.138.452 | |||||||
| 償還銀行借款 | 5,000 | 89,868 | 39,868 | 766,111 | 751,680 | $-1,019,868$ | 2,672,396 | ||||||
| ï | t | 248.984 | 248,984 | ||||||||||
| 250,823 | 250,823 | ||||||||||||
| 融資淨額合計(7) | 45,000 | 5,000 | 60,132 | 000. 195 |
146,016 | 160,955 | 195,000 | 248,320 | 5,960,132 | 766,111 | 751,680 | $-1,019,868$ | 4,467,894 |
| $(8)-(1)+(2)-(3)+(7)$ 期末現金餘額 |
765,827 | 741,558 | 680,316 | \$48 577 |
466,638 | 675,797 | 509,175 | 782,375 | 6,848,771 | 5,425,424 | 4,795,109 | 3,893,452 | 3,893,452 |
$\circ$
(2)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資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 明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A. 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公司主要業務為光罩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與相關 之技術協助、諮詢、檢驗、維修服務等,在積體電路產業中位居關鍵 性地位,銷售地區以國內市場與亞洲市場為主,本公司主要現金流入 為銷貨之應收帳款收現及應收票據兌現,主要現金支出則為購料支付 之貨款及營業費用等相關營運支出。
本公司之應收款項收款政策主係考量客戶之營運規模、財務狀 況、信用紀錄及過往交易情形等因素,予以適當之授信條件,平均授 信期間為月結30天;此外,每月應收款項收現數之編製基礎係以112年 1~6月實際收款情形、應收款項收現天數而預估編製112及113年度各 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之應收款項收現情形,其編製之基礎尚屬合理。
在應付款項方面,主係採購原物料、化學品、機台配件所產生之 貨款,與供應商之付款政策係依市場供需關係訂定之合理條件,主要 為月結40天以電匯或支票付款,本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 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本公司每月應付款項付 現數之編製基礎係以112年1~10月實際付款情形,並以112年1~10月應 付款項付款天數而預估編製112及113年度各月份現金。
B. 資本支出計書
本公司資本支出計書之擬定,主要係依目前經營策略、產業狀 況、產能配置及產品進程等因素所擬定。本公司112至113年度之資本 支出計書主要係一般機器設備採購、修繕等資本資出,資本支出之資 金來源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資本支出之編製基礎係以112年 1~6月實際支出情形,並衡量本公司之營運發展情形而編制,本公司 之資本支出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C. 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項 目 |
度 玍 |
預計 度 仛 |
度(預計 玍 |
|---|---|---|---|
| 務槓桿度(倍) 財 |
06 | 1 C | |
| 倩比率(%) 自 |
$\sim$ | 68 | . . |
資料來源: 111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 112 及 113 年度係本公司自行推估。
財務槓桿指數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用以評估利息 費用之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該項指標數值愈高表示公司所 承擔之財務風險愈大,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1,數值 越大財務風險越高,而本指數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
由於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票面利率較本公司目前平均借款利率為
10
低,將可節省相關利息支出以適度減輕財務負擔,故對本公司之財務 槓桿度應有正面之影響,另就負債比率而言,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 自資本市場取得長期資金用以償還到期之公司債,雖對負債比率並無 影響,惟將提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達到強化償債能力之效果。
D. 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本次採發行公司債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主係期藉由鎖定中長期資 金成本,以降低利率波動及財務調度之風險,並有效強化資本與財務 結構;此外,此時發行以新臺幣計價之公司債,不僅無匯率風險,亦 可增加中長期資金來源,降低對銀行融資之依存度,對本公司長期營 運發展具正面助益,故該資金募集計畫實屬合理必要。
(3)增資計書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 款係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買 該營建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 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 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本次籌資所募資金係用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其原用途及效益達成 情形說明如下:
| $\tau$ and $\tau$ and $\tau$ and $\tau$ and $\tau$ | |||||||
|---|---|---|---|---|---|---|---|
| 利率 | 原發行 | 償還 | 可節省之利息支出(註) | ||||
| 償還債券名稱 | $(\%)$ | 發行期間 | 原資金用途 | 金額 | 金額 | 112年度 | 往後年度 |
| 王道商業銀行 | 2.30% | 112/05/24~113/05/23 | 營運資金 | 200,000 | 200,000 | 4 1 | 1,009 |
| 板信商業銀行 | 2.22% | 112/03/10~113/03/10 | 營運資金 | 80,000 | 80,000 | 14 | 336 |
| 台中商業銀行 | 2.22% | 112/08/05~113/08/05 | 營運資金 | 40,000 | 40,000 | 168 | |
| 臺灣土地銀行 | 2.22% | 112/01/19~113/01/19 | 營運資金 | 100,000 | 100,000 | 17 | 415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2.20% | 111/11/07~113/01/31 | 營運資金 | 50,000 | 50,000 | 200 | |
| 永豐商業銀行 | 2.18% | 111/12/21~112/12/31 | 營運資金 | 30,000 | 30,000 | 114 | |
| 合計 | 500,000 | 500,000 | 92 | 2,242 |
A. 原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註:假設於112年12月底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扣除本公司債票面利率1.80%後,設算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本公司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募集資金500,000仟元,擬於112年12 月中旬完成資金募集,全數用以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其原借款用途係 供購料及營運週轉之用。故為使公司正常運作,向銀行借款取得營運 資金,實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 原用途之效益達成情形分析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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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目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增(減) |
| 營業收入 | 2,773,339 | 3,887,648 | 1,114,309 |
| 營業利益 | 738,136 | 1,661,579 | 923,443 |
| 税前淨利 | 1,323,828 | 895,169 | (428, 659) |
資料來源: 111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 112 及 113 年度係本公 司自行推估。
本公司111年度營業收入較110年度成長,主係受惠於5/6G、AI、 IOT、汽車電子、高速運算與節能快充等市場及應用持續帶動半導體 及相關產業,使得本公司成熟製程光罩需求增加所致,然而111年度稅 前淨利較110年度減,主係因認列處分投資損失所致。整體而言,本公 司111年度整體財務狀況均較110年為佳,顯示充實營運資金有其效益 顯現。
- (4)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 達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 益:無此情形。
-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 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 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不適用。
-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 格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cdot$ $\theta$ 期: 112年8月4日星期五
二、時 間:上午11點20分
三、地 點:台灣光罩(股)公司六廠五樓會議室(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一路21號 6507會議室) 四、出席董事:陳正翔董事、陳立惇董事、吳昭宜董事、友縛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張明忠董
事、王偉臣獨立董事、鄭桓圭獨立董事、詹惠芬獨立董事。
五、列席人員:楊貽婷財務長、林淑華經理、邱莉真副理、曾皎瑾專案經理、
資誠 劉倩瑜會計師、資誠 謝東諺經理、資誠 張舒淳協理。
記錄:楊貽婷
六、請假人員:無。
七、出/缺席/請假人數;應出席共7人,實際出席共7人,列席共7人。
八、主席:陳正翔董事長
九、主席報告:(略)
十、報告事項:略。
十一、討論事項:
「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或從屬關係之 公司有利害關係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 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 決權。」
(一)上次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無。
(二)本次會議討論事項:
案由一~案由四:略。
案由五:本公司擬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謹 提請決議。
- 【說明】:一、111年8月5日第十二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通過擬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額度新台幣18億元,截至112年7月31日已發行新台幣10億元,剩餘額 度於112年8月4日屆期失效。
- 二、考量未來擬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預計新增發行有擔保普通 公司債額度不超過新台幣10億元,發行主要條件如下:
- 1、倩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至113年度有擔保普通公司 債。
- 2、發行總額: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0億元,得採一次或分次發行。
- 3、票面金額:新台幣1佰萬元整,依面額十足發行。
- 4、發行期間:得視市場狀況發行不同年期之債券,並得分次按面額發行。
- 5、票面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決定。
- 6、計付息方式: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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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還本方式: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8、保證銀行:授權董事長決定。
9、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0、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三、上述發行條件、發行細節及相關機構之選定,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決定 之,任何與本次發行有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 客觀因素而須變更或補充,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得不印製實體債券,並於呈 報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申報生效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
- 四、為配合本公司普通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 關發行前述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 官;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五、本案業已提請112年8月4日審計委員會討論,照案通過,依 法提請董事會審議。
Sec.
【決議】: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案由六~案由七:略。
十二、臨時動議:無。
十三、散 會:約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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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銷商總結意見
(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且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 人者適用)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倩,每張面額為壹佰萬元整壹種,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伍億 元整,並委託本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承銷 商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證券商管理規則」及「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 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 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暨其計書具可行性及 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此致
中

11205
聲明書
本公司受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與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 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正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