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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C Annual Report 2021

Aug 5, 2022

52014_rns_2022-08-05_a7763181-dec8-49d3-9a32-ed1b88a1bac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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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期次 第二十八次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0.11.03
買回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預定買回期間 110.11.04-111.01.03
預定買回區間價格 新台幣 62 元 110 元
預定買回股份總數 普通股 6,000,000 股
實際買回期間 110.11.04-110.11.08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 4,485,000 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新台幣 413,744,499 元
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新台幣 92.25 元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 74.75%
買回數量之比率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 0 股
之股份數量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4,485,000 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1.77%




總表決權數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
表決權數(%)


權 數 :
130, 114, 976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1, 400, 219
權)
97.48%
133, 478, 326 權
28,877
對權 數: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權)
28,877
0.02%

效 權 數
0.00%
棄權 / 未投票權數:

3, 334, 473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 304, 473
權)
2.49%




總表決權數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
表決權數(%)


130, 080, 801
權 數 :
97.45%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1, 366, 044
權)

61, 922

權 數 :
0.04%
133, 478, 326 權 61, 922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0.00%
棄權 / 未投票權數:

3, 335, 603
2.49%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 305, 603
權)




總表決權數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
表決權數(%)


129, 131, 901

數 :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0, 417, 144
權)
96.74%
133, 478, 326 權
33, 167

權 數 :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3, 167
0.02%

權 數

0.00%

棄權 / 未投票權數:
4, 313, 258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4, 283, 258
權)
3.23%




總表決權數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
表決權數(%)


125, 410, 458


數 :
93.95%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26, 695, 701

3,765,044


數 :
2.82%
133, 478, 326 權 3, 735, 044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效 權 數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4, 302, 824
3.22%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4, 302, 824




總表決權數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
表決權數(%)


125, 206, 951


數 :
93.80%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26, 492, 194
權)

對權 數:
3,968,066
2.97%
133, 478, 326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權)
3, 938, 066





$\sim$ 1
$0.00\%$
棄權 / 未投票權數:

4, 303, 309
3.22%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4, 303, 309
權)
職稱 戶號或身分證明
文件編號
户名或姓名 當選權數
獨立董事 281862 詹惠芬 125, 374, 160 權




總表決權數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
表決權數(%)



128, 955, 818
數 :
96.61%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0, 241, 061
權)

權 數 :

154, 233
0.11%
133, 478, 326 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24, 233
權)




0.00%
棄權 / 未投票權數:

4, 368, 275
3.27%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4, 368, 275
權)

【附件一】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一百一十年度營業報告書

民國一一 O 年,全球的半導體產業,因受製造版圖的移轉,加上疫情影響及 工作與生活方式的改變,供應鏈及需求端產生了很大變化;整體而言,半導體產 業因應用增加及生產在地化而呈現顯著成長。

對此,台灣光罩穩健佈局,適時適度建置新產能與新技術,伴隨策略客戶夥伴共 同成長;在建置新產能及新技術的同時,我們也持續強化營運管理效能、延攬關 鍵人才加入,提昇品質與客戶服務。台灣光罩在一一 O 年度營運也創造佳績。

台灣光罩於民國一一 O 年度個體營業收入淨額達新台幣 27.73 億元,較前一 年成長 27.51%;稅後淨利新台幣 11.86 億元,較前一年成長 73.39%。在營運績效 方面,持續提昇技術、產能及製造品質,並藉由組織功能的強化和管理系統的變 革,有效縮短交期和降低製造成本。光罩公司成功佈局中階光罩製造服務,並擴 大對策略夥伴的光罩代工服務,顯著提昇營收及獲利的成果。

台灣光罩除本業持續成長並擴大策略佈局,集團子公司亦專注各自本業發 展,並拓展相關綜效業務,以期創造最大效益。

展望未來,因應半導體市場的成長,一一一年度台灣光罩將:

  • 1、持續強化營運,改善品質,提升良率,強化高階製程光罩的產能與接單,降低 製造成本,優化客戶服務,將現有產線的效益極大化。
  • 2、持續拓展 12 吋晶圓 65 奈米相關技術所需之光罩業務:在試產 65 奈米光罩後, 積極拓展 12 吋晶圓廠光罩製造服務,並逐步投資發展 40 奈米光罩製造技術及 生產服務。
  • 3、持續拓展化合物半導體光罩業務,隨著化合物半導體在高功率元件的應用逐漸 增加,與化合物半導體廠商合作開發所需的光罩製造服務。
  • 4、集團綜效之整合與發揮:在母公司光罩製造服務的基礎下,結合子公司,包括 美祿科技的晶圓代工管理服務、群豐科技的封裝製造服務、艾格生的散熱基板 生產,昱嘉公司的隱形眼鏡製造及數可科技的積層製造,透過集團公司內的協 同合作、資源及管理的有效共享,以期創造更多的價值,回饋股東。

$$
\begin{array}{cccccccccccccc} \end{array} \begin{tabular}{|c|c|c|c|c|c|c|c|c|c|c|c|c|c|c|c|c|c|c
$$

【附件二】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 110 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 中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委任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典易及鄭雅慧會計師查 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 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 219 條 規定報告,敬請鑒核。

此致

本公司 111 年股東常會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王偉臣

審計委員會委員:鄭桓圭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4 日

【附件三】

本公司及子公司一一 O 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編 號 背書保證者 關 係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屬對大陸地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4、5、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 額 金 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4、5、6) 保 證 保 證 區背書保證 備 註
0 台灣光罩(股)公司 美祿科技(股)公司 2 \$
229,550 \$
171,210 \$ 166,830 \$ - \$
-
3.27% \$ 2,040,211 Y N N 註 3
1 群成科技(股)公司 群豐科技(股)公司 3 26,544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30.14% 26,544 N Y N 註 4
2 美闊貿易(上海)有限
公 司
美祿科技(股)公司 3 130,320 122,752 121,632 107,000 121,632 43.39% 130,320 N Y N 註 5
3 美祿科技(股)公司 艾格生科技(股)公司 1 60,000 50,000 50,000 50,000 - 12.67% 157,868 N N N 註 6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本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規定:
(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三十為限。
(2).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
(3).與本公司有母子關係之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及該被背書保證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限。
(4).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二十。
註4:子公司-群成科技(股)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
(1).累積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2).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三十為限。
(3).本公司及子公司訂定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達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之淨值之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3).本公司及子公司訂定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達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之淨值之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註5:子公司-美闊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
背書保證責任之總額以人民幣3,000萬元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則不得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註6:子公司-美祿科技(股)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
背書保證責任之總額以新台幣10,000萬元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則不得超過新台幣6,000萬元。

【附件四】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0 年 11 月 3 日訂定

第一條 訂定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並吸引及留住優秀人才,進而提高公司競爭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第 1 項第 1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 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 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 公司在職員工(含兼職員工、顧問),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所稱 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 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標準認定之。

前項所稱兼職員工:受本公司僱用之計時性人員(即每天工時不須滿 8 小時者)或定期契約人 員,並支領薪資者。顧問:受本公司僱用之定期契約人員,執行本公司交付特殊或專案任務, 並受領酬勞者。

第一項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者,應洽簽證會計師就是否符合資格條件規定表示意見 後,提報董事會。但屬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者, 不在此限。

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股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

一、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股數, 並呈報董事長核決之。

二、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 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 三、員工認購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認購 之。
  •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份總數÷公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等依轉讓當時之法令規定及公司相關作業辦理。

第十條 其他轉讓相關事項

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 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二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辦理)日期 110/08/03

新台幣 100,000 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發 行 價 格 面額之 115.23%發行

新臺幣 2,304,532,020 元

票面年利率為 0 %

5 年期
到期日:115/08/03
保 證 機 構


兆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承 銷 機 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簽 證 律 師 翰辰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簽 證 會 計 師 不適用
償 還 方 法 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
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
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
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未 償 還 本 金 1,741,300,000 元(截至 111/03/31)
贖 回 或 提 前
清 償 之 條 款
詳發行及轉換辦法
限 制 條 款 詳發行及轉換辦法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
評等結果
截 至
11 1 年
3 月
31 日 日
止 已 轉 換 (交 換 或認股)普
通 股 、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或 其
附其他
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已轉換普通股 2,959,924 股
金額新台幣 29,599,240 元
權利





(





)

詳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



















依目前流通在外餘額及轉換價格計算,預計可轉換普通
19,923,340 股,占已發行股份總額約 7.8%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無

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辦理情形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光罩集團」)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罩集團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光罩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罩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光罩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 報告附註六(五),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及備抵存貨評價損失餘額各為新台幣 \$522,970 仟元及新台幣\$90,955 仟元。

光罩集團主要係生產及銷售半導體所用之光罩及積體電路等產品,該等存貨因科技 快速變遷,生命週期短且易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較 高。由於光罩集團對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 及主觀判斷,考量存貨評價結果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備抵存貨評價損 失之估計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提列之會計政策。
    1. 測試用以評價所使用之存貨庫齡報表及存貨成本淨變現價值孰低報表,包括驗證存 貨異動日期之相關佐證文件,確認庫齡分類之正確;驗證淨變現價值之相關佐證文 件,評估及確認淨變現價值決定之合理性。
    1. 確認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提列情形之合理性。

銷貨收入認列之時點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八);銷貨收入會計科目 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民國 110 年度營業收入金額為新台幣 \$6,077,362 仟元。

光罩集團主要係生產及銷售半導體所用之光罩及積體電路等產品,銷售客戶眾多且 分散,交易條件視市場狀況及客戶需求而不盡相同,考量銷貨收入為公司主要交易事 項,對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本會計師認為其銷貨收入之認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 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主要收入之型態及評估內部作業,檢視收入認列之交易及會計處理情形。
    1. 取得銷貨收入明細表,抽樣選取銷貨交易並核至相關憑證,以驗證銷貨收入認列時 點之適當性。
    1. 針對期末截止日前後一定時間之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確認入帳時點正確。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罩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罩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罩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光罩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罩 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 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罩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中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罩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李典易 會計師 鄭雅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2002899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4 日

110
12
31
(
109
調


12

)
31
附註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2,681,819 17 \$ 1,036,658 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及八
產-流動 3,603,920 22 500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三)及八
38,338 - 34,212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二十) 155,763 1 93,809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63 - 879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1,263,748 8 894,612 10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四)及七 16,812 - 6,599 -
1200 其他應收款 68,997 - 47,668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3,068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2,600 - 2,490 -
130X 存貨 六(五) 432,015 3 196,080 2
1410 預付款項 121,866 1 59,271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9,897 - 53,880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8,435,838 52 2,429,726 27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及八
產-非流動 1,433,752 9 2,134,913 24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三)及八
流動 39,925 - 40,922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164,707 1 361,161 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4,142,224 26 3,108,099 34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652,652 4 508,467 6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及八 163,042 1 313,099 3
1780 無形資產 387,866 3 173,724 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七) 3,241 - 2,332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690,980 4 29,26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7,678,389 48 6,671,982 73
1XXX 資產總計 \$ 16,114,227 100 \$ 9,101,708 100

(續 次 頁)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4,376,766 27 \$ 2,298,718 25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 179,315 1 99,418 1
2150 應付票據 66 - 66 -
2170 應付帳款 477,232 3 397,237 4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742,008 5 436,980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86,481 1 80,722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10,964 - 12,91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87,157 2 244,651 3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四) 70,391 1 96,211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9,281 - 10,496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6,369,661 40 3,677,416 40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三) 1,657,049 10 - -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2,651,808 17 1,635,872 1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七) 74,493 - 53,268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368,484 2 262,275 3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五) 14,999 - 18,213 -
2645 存入保證金 6,908 - 5,129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00,646 1 1,102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874,387 30 1,975,859 22
2XXX 負債總計 11,244,048 70 5,653,275 62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2,556,735 16 2,527,136 28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1,315,828 8 439,898 5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56,037 4 587,990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2,666 -
3350 未分配盈餘 1,509,318 10 814,617 9
其他權益 六(十九)
3400 其他權益 4,032 - 889 -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六) ( 941,423) ( 6) ( 834,598) ( 9)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5,100,527 32 3,538,598 39
36XX 非控制權益 ( 230,348) ( 2) ( 90,165) ( 1)
3XXX 權益總計 4,870,179 30 3,448,433 38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6,114,227 100 \$ 9,101,708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
109
調
)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及七 \$ 6,077,362 100 \$ 4,666,75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 ( 4,667,982) ( 77) ( 3,723,670)( 80)
5900 營業毛利 1,409,380 23 943,086 20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五)
(二十六)
6100 推銷費用 ( 150,235) ( 2) ( 131,841)( 3)
6200 管理費用 ( 656,228) ( 11) ( 324,379)(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70,245) ( 3) ( 144,913)(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十二(二) 1,340 - 2,200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975,368) ( 16) ( 598,933)( 13)
6900 營業利益 434,012 7 344,153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4,858 - 4,826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二) 115,294 2 58,758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三) 804,843 13 360,836 8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 100,524) ( 1) ( 33,026)(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六)
合資損益之份額 ( 80,385) ( 1) ( 105,006)(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44,086 13 286,388 6
7900 稅前淨利 1,178,098 20 630,541 13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七) ( 291,537) ( 5) ( 144,234)( 3)
8200 本期淨利 \$ 886,561 15 \$ 486,307 1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
109
調


)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189 - \$ 424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189 - 424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十九)
兌換差額 3,143 - 2,76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3,143 - 2,761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90,893 15 \$ 489,492 1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185,777 20 \$ 683,897 14
8620 非控制權益 ( 299,216) ( 5) ( 197,590)( 4)
合計 \$ 886,561 15 \$ 486,307 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190,109 20 \$ 687,082 14
8720 非控制權益 ( 299,216) ( 5) ( 197,590)( 4)
合計 \$ 890,893 15 \$ 489,492 10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八)
9750 本期淨利 \$ 5.65 \$ 3.34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八)
9850 本期淨利 \$ 5.55 \$ 3.3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正翔 經理人:陳立惇 會計主管:楊貽婷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台 灣 光 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餘 其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特 別 盈 餘

積 未分配盈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兌換差額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益 庫 藏 股 票 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 益 總 額
109

度 ( 調 整 後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527,136 \$ 322,777 \$ 544,712 \$ - \$ 432,801 \$
794
(\$ 2,666 ) (\$ 835,332 ) \$ 2,990,222 \$ 131,236 \$ 3,121,458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九) -
-
-
-
-
-
-
-
683,897
424
-
2,761
-
-
-
-
683,897
3,185
( 197,590 )
-
486,307
3,18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84,321 2,761 - - 687,082 ( 197,590 ) 489,492
108 年度盈餘分派及指撥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3,278 - ( 43,278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2,666 ( 2,666 ) - - - - - -
現金股利 六(十八) - - - - ( 252,714 ) - - - ( 252,714 ) - (
252,714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六(十七) - 37,081 - - - - - - 37,081 - 37,08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六(十七) - ( 11,799 ) - - ( 3,847 ) - - - ( 15,646 ) - (
15,646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七) - 88,273 - - - - - 307,654 395,927 - 395,927
庫藏股買回
股東逾期未領股利
六(十六)
六(十七)
-
-
-
3,566
-
-
-
-
-
-
-
-
-
-
( 306,920 ) (
-
306,920 )
3,566
-
-
(
306,920 )
3,566
合併個體變動之非控制權益減少 - - - - - - - - - ( 23,811 ) ( 23,811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527,136 \$ 439,898 \$ 587,990 \$ 2,666 \$ 814,617 \$
3,555
(\$ 2,666 ) (\$ 834,598 ) \$ 3,538,598 (\$ 90,165 ) \$ 3,448,433
110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527,136 \$ 439,898 \$ 587,990 \$ 2,666 \$ 814,617 \$
3,555
(\$ 2,666 ) (\$ 834,598 ) \$ 3,538,598 (\$ 90,165 ) \$ 3,448,433
本期淨利 - - - - 1,185,777 - - - 1,185,777 ( 299,216 ) 886,56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九) - - - - 1,189 3,143 - - 4,332 - 4,33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86,966 3,143 - - 1,190,109 ( 299,216 ) 890,893
109 年度盈餘分派及指撥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8,047 - ( 68,047 )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2,666 ) 2,666 - - - - - -
現金股利 六(十八) - - - - ( 379,071 ) - - - ( 379,071 ) - (
379,071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六(十六) 29,599 216,415 - - - - - - 246,014 - 246,014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六(十七) - 55,622 - - - - - - 55,622 - 55,62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六(十七) - 27,526 - - ( 47,813 ) - - - ( 20,287 ) 118,898 98,61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七) - 169,174 - - - - - 722,059 891,233 7,806 899,039
庫藏股買回
資本公積-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六(十六)
六(十七)
-
-
-
406,616
-
-
-
-
-
-
-
-
-
-
( 828,884 ) (
-
828,884 )
406,616
-
-
(
828,884 )
406,616
受領股東贈與 六(十七) - 586 - - - - - - 586 - 586
支付股東逾期未領股利 六(十七) - ( 9 ) - - - - - - ( 9 ) - (
9 )
子公司現金增資非控制權益投入數 - - - - - - - - - 32,329 32,329
110 年 12 月 31 餘額 \$ 2,556,735 \$ 1,315,828 \$ 656,037 \$ - \$ 1,509,318 \$
6,698
(\$ 2,666 ) (\$ 941,423 ) \$ 5,100,527 (\$ 230,348 ) \$ 4,870,179

110 年 1 月 1 日 109 年 1 月 1 日
附註
1 2

3 1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178,098 \$ 630,54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五) 483,274 379,560
攤提費用 六(二十五) 18,236 7,395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 十二(二) ( 1,340 ) ( 2,200 )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 4,858 ) ( 4,826 )
利息費用 六(二十四) 100,524 33,02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
利益
六(二十三) ( 559,714 ) ( 461,862 )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三) ( 326,927 ) ( 74,561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二十三) 11,737 165,253
股利收入 六(二十二) ( 85,104 ) ( 25,128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六(十六) 176,980 88,27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六(六) 80,385 105,00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六(二十三) 1,927 ( 1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 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2,071,523 ) ( 692,023 )
合約資產 ( 61,954 ) ( 75,688 )
應收票據 1,018 ( 879 )
應收帳款 ( 345,858 ) ( 143,401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213 ) ( 5,031 )
其他應收款 ( 14,606 ) ( 28,48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068 ( 3,068 )
存貨 ( 182,382 ) 18,383
預付款項 ( 33,317 ) ( 20,011 )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40,111
104,166
(
(
47,960 )
61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78,360 56,759
應付票據 ( 4,263 ) 1
應付帳款 64,213 24,673
其他應付款 211,059 80,593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 1,432 )
其他流動負債 10,526 ( 10,266 )
淨確定福利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 2,026 )
51,396
( 2,098 )
1,035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1,089,007 ) ( 8,959 )
收取之利息 4,825 5,156
收取之股利 85,104 25,128
支付之利息 ( 101,583 ) ( 30,871 )
支付所得稅 ( 165,546 ) ( 60,398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266,207 ) ( 69,944 )

台 灣 光 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續 次 頁)

附註 1 2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109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8,397 ) (\$ 141,012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4,868 137,960
取得採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188,072 ) ( 268,965 )
合併個體變動之現金流入數 六(二十九) 46,854 12,100
合併個體變動之現金流出數 六(二十九) - ( 43,089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 ( 1,883,332 ) ( 2,029,071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9,905 618
取得無形資產 ( 13,089 ) ( 3,653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2,680 ( 4,323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38,583 ) ( 2,339,435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六(三十一) 8,552,978 3,709,278
償還短期借款 六(三十一) ( 6,515,430 ) ( 2,215,498 )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1,936,952 1,342,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 954,679 ) ( 61,533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六(三十一) 2,297,099 -
發放現金股利 ( 323,449 ) ( 215,633 )
庫藏股轉讓員工 722,059 307,591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828,884 ) ( 306,920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三十一) ( 63,982 ) ( 60,382 )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六(三十一) 1,779 3,585
子公司現金增資非控制權益投入數 32,329 -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3,566
支付逾期未領取股利 ( 9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856,763 2,506,054
匯率變動影響數 ( 6,812 ) ( 6,534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645,161 90,14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36,658 946,51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681,819 \$ 1,036,658

台 灣 光 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 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 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 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 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度 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 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一);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

報表附註六(五),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及備抵存貨評價損失餘額各為新台幣 115,891 仟元及新台幣 6,002 仟元。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係生產及銷售半導體所用之光罩產品,該等存貨因科技 快速變遷,生命週期短且易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較 高。由於公司對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 觀判斷,考量存貨評價結果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之 估計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提列之會計政策。
    1. 測試用以評價所使用之存貨庫齡報表及存貨成本淨變現價值孰低報表,包括驗證存 貨異動日期之相關佐證文件,確認庫齡分類之正確;驗證淨變現價值之相關佐證 文件,評估及確認淨變現價值決定之合理性。
    1. 確認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提列情形之合理性。

銷貨收入認列之時點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六);銷貨收入會計科目 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一),民國 110 年度營業收入金額為新台幣 2,773,339 仟元。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係生產及銷售半導體所用之光罩產品,銷售客戶眾多且 分散,交易條件視市場狀況及客戶需求而不盡相同,考量銷貨收入為公司主要交易事 項,對個體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本會計師認為其銷貨收入之認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 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主要收入之型態及評估內部作業,檢視收入認列之交易及會計處理情形。
    1. 取得銷貨收入明細表,抽樣選取銷貨交易並核至相關憑證,以驗證銷貨收入認列時 點之適當性。
    1. 針對期末截止日前後一定時間之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確認入帳時點正確。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 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 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 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 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 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 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度 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 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798,841 16 \$ 493,838 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824,558 7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三)及八
3,000 - 3,000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115,854 1 78,897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 - 29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592,967 5 425,006 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四)及七 5,112 - 9,003 -
1200 其他應收款 3,826 - 51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4,870 - 624,065 8
130X 存貨 六(五) 109,889 1 110,856 1
1410 預付款項 36,959 - 63,704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973 - 650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3,506,849 30 1,809,099 24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296,800 3 147,632 2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三)及八
流動 35,425 - 35,422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2,599,908 22 1,903,864 2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3,178,465 28 2,746,203 36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563,415 5 395,869 5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及八 703,953 6 544,878 7
1780 無形資產 8,518 - 2,36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八) - - 2,014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一) 650,211 6 5,466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036,695 70 5,783,714 76
1XXX 資產總計 \$ 11,543,544 100 \$ 7,592,813 100

(續 次 頁)

110
12
31
109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 \$ 860,000 7 \$
1,448,600
19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一) 7,660 - 6,131 -
2170 應付帳款 81,451 1 109,043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三) 446,349 4 288,967 4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9,062 1 50,952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8,054 - 15,721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五) 60,000 1 87,143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2,567 - 7,296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635,143 14 2,013,853 26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四) 1,657,049 14 - -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五) 2,590,000 23 1,634,284 2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59 - 226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540,421 5 383,752 5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六) 15,540 - 17,731 -
2645 存入保證金 4,805 - 4,369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807,874 42 2,040,362 27
2XXX 負債總計 6,443,017 56 4,054,215 53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2,556,735 22 2,527,136 33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1,315,828 11 439,898 6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56,037 6 587,990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2,666 -
3350 未分配盈餘 1,509,318 13 814,617 11
其他權益 六(二十)
3400 其他權益 4,032 - 889 -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七) ( 941,423) ( 8) ( 834,598) ( 11)
3XXX 權益總計 5,100,527 44 3,538,598 47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543,544 100 \$
7,592,813
100

流動負債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正翔 經理人:陳立惇 會計主管:楊貽婷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 2,773,339 100 \$ 2,175,01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 ( 1,454,152) ( 52) ( 1,323,825)( 61)
5900 營業毛利 1,319,187 48 851,193 39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六)
(二十七)
6100 推銷費用 ( 56,719) ( 2) ( 57,533)( 3)
6200 管理費用 ( 459,279) ( 17) ( 187,251)(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64,936) ( 2) ( 67,060)(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十二(二) ( 117) - 600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581,051) ( 21) ( 311,244)( 14)
6900 營業利益 738,136 27 539,949 2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3,264 - 11,402 1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三) 153,506 5 32,56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四) 81,799 3 ( 369,831)( 17)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五) ( 55,918) ( 2) ( 27,744)(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442,208 16 560,549 2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624,859 22 206,941 10
7900 稅前淨利 1,362,995 49 746,890 3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八) ( 177,218) ( 6) ( 62,993)( 3)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1,185,777 43 683,897 32
8200 本期淨利 \$ 1,185,777 43 \$ 683,897 32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189 - \$ 424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189 - 424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二十)
兌換差額 3,143 - 2,76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3,143 - 2,761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90,109 43 \$ 687,082 32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750 本期淨利 \$ 5.65 \$ 3.34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850 本期淨利 \$ 5.55 \$ 3.3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民國
110
年及
109

1

1
日至
12
31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國外營運機構 值衡量之金融
財務報表換算 資產未實現

附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之兌換差額 損 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109

109

1

1
日餘額
\$
2,527,136
\$
322,777
\$
544,712
\$
-
\$ 432,801 \$
794
(\$ 2,666
)
(\$ 835,332
)
\$
2,990,222
本期淨利 - - - - 683,897 - - - 683,89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 - - - - 424 2,761 - - 3,18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84,321 2,761 - - 687,082
108
年度盈餘分派及指撥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3,278 - ( 43,278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2,666 ( 2,666
)
- - - -
現金股利 六(十九) - - - - ( 252,714
)
- - - (
252,714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六(十八) - 37,081 - - - - - - 37,08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六(十八) - (
11,799
)
- - ( 3,847
)
- - - (
15,646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八) - 88,273 - - - - - 307,654 395,927
庫藏股買回 六(十七) - - - - - - - ( 306,920
)
(
306,920
)
股東逾期未領股利 六(十八) - 3,566 - - - - - - 3,566
109

12

31
日餘額
\$
2,527,136
\$
439,898
\$
587,990
\$
2,666
\$ 814,617 \$
3,555
(\$ 2,666
)
(\$ 834,598
)
\$
3,538,598
110

110

1

1
日餘額
\$
2,527,136
\$
439,898
\$
587,990
\$
2,666
\$ 814,617 \$
3,555
(\$ 2,666
)
(\$ 834,598
)
\$
3,538,598
本期淨利 - - - - 1,185,777 - - - 1,185,77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 - - - - 1,189 3,143 - - 4,33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86,966 3,143 - - 1,190,109
109
年度盈餘分派及指撥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8,047 - ( 68,047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2,666
)
2,666 - - - -
現金股利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六(十九)
六(十七)
-
29,599
-
216,415
-
-
-
-
( 379,071
)
-
-
-
-
-
-
-
(
379,071
)
246,014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六(十八) - 55,622 - - - - - - 55,62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六(十八) - 27,526 - - ( 47,813
)
- - - (
20,287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八) - 169,174 - - - - - 722,059 891,233
庫藏股買回 六(十七) - - - - - - - ( 828,884
)
(
828,884
)
資本公積-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六(十八) - 406,616 - - - - - - 406,616
受領股東贈與 六(十八) - 586 - - - - - - 586
支付股東逾期未領股利 六(十八) - (
9
)
- - - - - - (
9
)
110

12

31
日餘額
\$
2,556,735
\$
1,315,828
\$
656,037
\$
-
\$ 1,509,318 \$
6,698
(\$ 2,666
)
(\$ 941,423
)
\$
5,100,527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 2 月 3 1 日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 2 月 3 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362,995 \$ 746,89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六) 355,573 216,207
攤提費用 六(二十六) 6,105 3,302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十二(二) 117 ( 600 )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 3,264 ) ( 11,402 )
利息費用 六(二十五) 55,918 27,74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 六(二十四)
(利益)損失 ( 85,115 ) 254,506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六(二十四) ( 393 ) 6,642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二十四) - 98,416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三) ( 3,288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19,544 88,273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
份額 ( 442,208 ) ( 560,549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 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888,218 ) ( 67,449 )
合約資產 ( 36,957 ) ( 78,897 )
應收票據 29 ( 29 )
應收帳款 ( 168,078 ) ( 56,093 )
應收帳款-關係人 3,891 ( 33 )
其他應收款 ( 3,756 ) 6,66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3,068 )
存貨 967 26,889
預付款項 26,745 ( 36,695 )
其他流動資產 ( 323 ) 75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529 ( 179 )
應付帳款 ( 27,592 ) 13,167
其他應付款 191,147 29,968
其他流動負債 25,271 ( 4,554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013 ) ( 1,626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88,626 698,321
收取之利息 3,245 11,688
收取之股利 3,288 -
支付之利息 ( 56,986 ) ( 26,774 )
支付之所得稅 ( 106,485 ) ( 29,470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31,688 653,765

(續 次 頁)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 2 月 3 1 日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 ) (\$ 6,004 ) 取得採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367,671 ) ( 300,000 ) 被投資公司減資股款退回數 180,000 8,20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609,195 ( 94,782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 ( 1,562,684 ) ( 2,011,023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2 取得無形資產 ( 12,257 ) ( 3,491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4,956 ) 1,68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58,376 ) ( 2,405,350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六(三十一) 2,960,484 2,550,534 償還短期借款 六(三十一) ( 3,549,084 ) ( 1,801,934 )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1,891,000 1,332,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 962,427 ) ( 55,000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六(三十一) 2,297,099 -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九) ( 379,071 ) ( 252,714 ) 庫藏股轉讓員工 722,059 307,591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828,884 ) ( 306,920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三十一) ( 19,912 ) ( 17,016 )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六(三十一) 436 3,359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3,566 支付逾期未領取股利 ( 9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131,691 1,763,46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305,003 11,88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3,838 481,95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798,841 \$ 493,838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董事長:陳正翔 經理人:陳立惇 會計主管:楊貽婷

【附件八】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389,664,979
減:維持固定配息率(每股
元)調整盈餘分配金額
1.5
(19,500,000)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370,164,979
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189,01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47,812,955)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323,541,039
本期淨利 1,185,776,750
減:法定盈餘公積 (113,915,281)
減:現金股利(每股
元)
1
(255,673,535)
期末未分配盈餘 1,139,728,973

備註:

1.本次現金股利分派採「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之計算方式,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計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2.本盈餘分配案在維持每股配息率新台幣 1 元不變下,若於除息基準日前,如經主管機關修 正或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如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本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本盈 餘分配表發生異動者及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辦理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現金股利分派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附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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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配合法令及實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 務需求修訂。
一、
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開一
一、
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開一
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由董事會依法召開。 由董事會依法召開。
二、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
二、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
集之。 集之。
三、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得以視訊
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的方式舉行。
第二十三條之一 第二十三條之一 依公司法第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 240
條及第
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 以往虧損,提繳稅款,次提百分之十為 241
條修訂,
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 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 授權董事會以
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必要時另 盈餘公積,如有餘額,就全部或一部份 特別決議現金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 分派股東紅利。 分派股息及紅
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 利或法定盈餘
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公積及資本公
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積,並報告股
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東會。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
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
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 增列修訂日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月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月 期。
七日,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 七日,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
五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 五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
八十年四月二日,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 八十年四月二日,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
國八十一年五月四日。第四次修訂於中 國八十一年五月四日。第四次修訂於中
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五次 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五次
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八 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八
日。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 日。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月六日。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五 月六日。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五
年六月一日。第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 年六月一日。第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
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九次修訂於中 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九次修訂於中
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第十次 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第十次
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五日。第 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五日。第
十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 十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
十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 十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
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三次修訂於中華 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三次修訂於中華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第十四次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第 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第
十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 十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
二十四日。第十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 二十四日。第十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
十五年
六月十二
日。第十七次修訂於
十五年
六月十二
日。第十七次修訂於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第十八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第十八
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 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
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 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
月二十三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 月二十三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
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次修正 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次修正
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 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
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 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日。
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
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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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條 第四條 配合公司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個別得購買非供營業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個別得購買非供營業 發展需求
使用之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或有價證 使用之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或有價證
券之總額及得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限額 券之總額及得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限額
如下: 如下:
一、得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累積取 一、得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累積
得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取得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 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
額百分之二十;其使用權資產累積取得金 十;其使用權資產累積取得金額不得超
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
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百 表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分之五十。
二、投資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 二、投資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資產
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百分之七十;但經董事 總額百分之五十。
會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金額不得超過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金額不得超過本 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閲之
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但經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董事會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第五條 1.依「公開
二、略。 二、略。 發行公司
1. 略。 1. 略。 取得或處
2. 評估方式: 2. 評估方式: 分資產處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及設備或使用權資產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應先 理準則」第
應先由採購部門詢價、比價及議價,作為 由採購部門詢價、比價及議價,作為評估 9-11
條修
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除與政府機構交 交易價格之參考。除與政府機構交易、自 訂。
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 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 2.
項次調
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 用之機器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整修訂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 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以上者,應先洽請專業估價者出具估價報 者,應先洽請專業估價者出具估價報告

(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與交易
(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與交易當事
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並應符合下列規 人不得為關係人),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定: (1) 如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與交易金
(1)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形之 額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
一,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金 請簽證會計師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
額,或處分資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易金 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
額外,應洽請會計師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 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a)
如專業估
價者之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
(2) 交易金額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者,應
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如二家以
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對 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
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 額百分之十以上者,應請簽證會計師依審
意見。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其差
(b)
交易金額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者,應
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
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如二家以 見。
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 (3) 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
額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對其差 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
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 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由
見。 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補正之。
(2)
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
(4) 有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價格
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 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
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由 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補正之。 未來交易條件變更者,亦應比照上開程序
(3)
有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價格
辦理。
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
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未來交易條件變更者,亦應比照上開程序
辦理。
三、會員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 三、會員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
特許權等無形資產: 特許權等無形資產:
1. 作業程序:略。 1. 作業程序:略。
2. 評估方式: 2. 評估方式:
應由使用部門提供相關數據予財務部門 應由使用部門提供相關數據予財務部門
以分析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對公司目前 以分析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對公司目前
及未來之業務發展是否具實質之效益,並 及未來之業務發展是否具實質之效益,並
作成分析報告併同簽核文件呈核。取得或 作成分析報告併同簽核文件呈核。取得或
處分無形資產之交易金額達實收資本額 處分無形資產之交易金額達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 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
請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請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
(會計師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 計師並應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
3.略。 辦理(會計師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
人)。
3.略。
第六條 第六條 依「公開發
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之處理程序 行公司取
一、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一、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依前 得或處分
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 項規定辦理外,尚應依以下規定辦理。 資產處理
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 準則」第
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 不動產,下列資料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 15
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 意,並提交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訂。
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 1. 取得不動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
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 益。
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 2.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簽 3. 依本條第三項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
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1. 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 4. 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
計效益。 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
2.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5. 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
3.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 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
產,依本條第三項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 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6. 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
4. 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 事項。
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
5. 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
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
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6. 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7. 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
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二、本公司與子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間
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
之子公司彼此間從事下列交易,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在新台幣一億元內先行決行,事
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1.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
用權資產。
2.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使用
權資產。
三、不動產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評估:略。 三、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評估:略。
四、本公司或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
公司有本條第一項交易,交易金額達本公
司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者,本公司應將該
所列各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
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但本公司與子公
司,或子公司彼此間交易,不在此限。
五、本條第一項及第四項交易金額之計
算,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
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股
東會、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部分
免再計入。
第八條
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第八條
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1.
公告標
一、應公告申報標準、項目、時限及格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 準項目依
悉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1.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公開發
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2. 從事大陸地區投資。 行公司取
3. 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得或處分
4.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 資產處理
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 準則」第
額。 31

5. 除前
4 款以外之資產交易或金融機
訂。
構處分債權,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 2.
項次調
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 買賣公債。
(2) 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易
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
賣。
(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4) 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
之機器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
易金額未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5) 以自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
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公司預計投入
之交易金額未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6. 前述第
5 款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
下,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
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規
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二、辦理公告及申報之時限本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有應公告項目且交易金額達本
條應公告申報標準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
起二日內辦理公告申報。
三、公告申報程序:略。
二、公告申報程序:略。
第九條
子公司公告申報事項
第九條
子公司公告申報事項
依「公開發
一、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取 一、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取 行公司取
得或處分資產達法令應公告申報標準 得或處分資產達第八條所訂應公告申報 得或處分
者,母公司應代為辦理公告申報事宜。 標準者,母公司應代為辦理公告申報事 資產處理
宜。 準則」第
二、子公司之公告申報標準中,所稱「達 二、子公司之公告申報標準中,所稱「達 34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總資產百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總資產百 訂。
分之十」係以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個體 分之十」係以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總資
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為準 產為準。
第十五條 增列修訂
本程序訂立中華民國八十年一月十六
日。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
歷程條次
十七日。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
七月十五日。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八十
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次修訂於中華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第五次修訂於中
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二日。第六次修訂
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七次
修訂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第
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
十八日。第九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
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
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修訂。第十一次修
訂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日。第十
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
二十六日。

【附件十一】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職稱 戶號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獨立 281862 詹惠芬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 台灣律師及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 聯茂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29,000
董事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士 華晶科技法務長 敦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矽品精密法務主管 海洋風力發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弘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註
1)
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屬開曼群島商樂威科(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南茂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註 1:海洋風力發電(股)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

【附件十二】

獨立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

職稱 姓名 擔任其他公司職務
王偉臣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詹惠芬 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康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