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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23, 2021

57811_rns_2021-12-23_5ca88218-1b3c-48fc-b817-923c9dcda97c.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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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泰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 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 0101604 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3,969.09 万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苏 灵) (易 铭) (田韶鹏)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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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