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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Sep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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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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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主动减持、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 授予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丹为喻信东的配偶,喻信辉为喻信东的弟弟,喻 慧玲为喻信东的妹妹,因此,上述四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 玲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提供的《股权 转让协议》,因主动减持、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导致公 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 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9.401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喻信东 中国 44030119651017****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
2、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丹 中国 4403011967091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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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喻信辉 中国 42012219700713****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喻慧玲 中国 42061919681023****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
3、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徐进 中国 42010619660401**** 武汉市武昌区****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自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股份协议 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 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800,47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97,891,567 股的 37.2934%。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喻信辉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34,5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 玲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0.7249%。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 197,891,567 股增至 198,667,067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 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427%。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王丹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15,18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 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1.5680%。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喻信东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905,89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 玲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1.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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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98,667,067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7 日。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8,667,067 股增至 278,133,89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股 比例不变。

综上,因主动减持、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导致公司 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91,482,82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78,133,894 股的 32.8917%,合计持股 比例减少 4.4017%。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喻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情况

  • 1)协议转让股份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4 日,喻信东与徐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喻信东拟向徐进协 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906,6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78,133,894 股的 5.0000%。

2)《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①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喻信东

受让方:徐进

②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协议项下转让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06,695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00%。

③转让价款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 日的收盘价的 95%为基础确定,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20.30 元,标的股份转让 总价款为人民币 282,305,908.50 元。

④支付方式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签署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人民币肆

仟万元(¥40,000,000.0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第一笔股份转让款。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审批部门全部批准后的 3 个工作日

内,受让方应将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0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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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二笔股份转让款。转让方收到全额第二笔股份转让款后,应开始办理股份过 户手续。

受让方应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股份转让款一次性支 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⑤股份过户安排

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共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 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 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按其所受让标的股份比例分享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或分担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及亏损(含标的 股份过户前该股份对应享有和分担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

⑥费用承担

本次股份转让过程涉及的税费根据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所各自聘请的中介机 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⑦生效时间

本协议书自双方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喻信东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50,862,310 25.7021% 51,832,286 18.6357%
王丹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2,461,428 6.2971% 13,084,747 4.7045%
喻信辉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8,146,734 4.1168% 9,397,100 3.3786%
喻慧玲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330,000 1.1774% 3,262,000 1.1728%
徐进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0 0.0000% 13,906,695 5.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指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持股比例以

4 / 5

公司目前总股本 278,133,894 股计算。

2、上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的尾数差额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 玲合计持股比例为 27.8917%,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 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影响。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权益变 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 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 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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