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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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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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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16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9 号”文件核准,同意本公司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 16,680,000.00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 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14 元,可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69,215,200.00 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 字(2016)010119 号”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本公司共募集 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215,200.00 元,扣除税后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 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 33,695,2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5,520,000.00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时 间 | 金额(元) |
|---|---|
| 2016年9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 | 269,215,200.00 |
| 减:发行费用 | 33,695,200.00 |
| 2016年9月22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35,520,000.00 |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142,610.81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53,902,506.27 |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1,760,104.54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202,915.25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75,619,851.91 |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343,167.8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工作流程,逐级审核,各控制环节 签字后予以支付;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丰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丰汇支行 | 17783401040010293 | 12,421.54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丰汇支行 | 17783401040010376 | 6,330,462.62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 42050181363600000140 | 283.72 | |
| 合 计 | 6,343,167.88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丰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随州分行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3,55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61.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未变更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952.2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如 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说明3)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1) | (2) | (3)=(2)-(1) | (4)=(2)/(1) | |||||||||
| TF-206型、TF-308型音叉晶体谐 振器扩产(技改)项目 |
无 | 6,072.00 | 6,072.00 | 6,072.00 | 3,994.81 | 6,091.90 | 19.90 | 100.33% | 2017年 | 1,108.15 | 注1 | 否 |
| TKD-M 系列微型片式晶体谐振 器产业化项目 |
无 | 14,729.00 | 14,729.00 | 14,729.00 | 1,442.98 | 14,736.14 | 7.14 | 100.05% | 2016年 | 3,517.54 | 是 | 否 |
| 技术中心 | 无 | 2,751.00 | 2,751.00 | 2,751.00 | 2,124.20 | 2,124.20 | -626.80 | 77.22% | 2018 年 | 注2 | 注2 | 否 |
| 合计 | 23,552.00 | 23,552.00 | 23,552.00 | 7,561.99 | 22,952.24 | -599.7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 年9 月末到位,技术中心于2017 年初开始进行建设,目前尚未完全投入完毕。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12,234.94万元置换截止2016年10月26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10 月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012122 号专项报告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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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
无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TF-206型、TF-308型音叉晶体谐振器扩产(技改)项目及TKD-M系列微型片式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结余资金主 要为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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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 1:“TF-206 型、TF-308 型音叉晶体谐振器扩产(技改)项目”本年使用募集资金较
-
多,其扩产(技改)投入是一个渐进过程,其经济效益尚未完全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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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技术中心”其募投项目属于研究开发型,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 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 关规定编制,反映了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湖北泰晶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