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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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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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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3-126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122),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向公司书面提交 了《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提议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 1 及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暨提请增加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33,613,192.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4%,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 1) 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4 号楼 9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
提案 1.00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2023-121)。
议案 2 为盛邦控股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及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暨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7),盛邦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盛邦控股 须在会议中进行回避表决。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 | √ |
三、 提案编码
提案 1.00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 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9: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 心 4 号楼 9 楼)。
4、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玲、吴秋
-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
-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1
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藏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 12.74%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 提案权等股东权利。
鉴于西藏发展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西藏发展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西藏发展《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布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我公司现提议将 《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西藏发展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及附件具体如下:西藏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源耀")从四 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处受让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仲裁裁决书》 项下所确立的债权,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债权本息及其他应收款合计 339,533,432.82 元, 已在西藏发展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我公司与西藏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西藏源耀已将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裁决书项下对上市公司享有的全部未履行债权(下称"标的债权")转让给我公司。我公 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向西藏源耀付清《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标的债 权已完成向我公司的转让。我公司享有标的债权相关的一切权利。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减轻上市公司债务压力,改善资产情况,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我公司决定:
1.对标的债权中 2023 年 7 月 24 日之前的全部利息 185,451,282.82 元,其他费用 4,082,150 元,合计 189,533,432.82 元予以豁免。以上债务豁免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 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后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要求上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已被 豁免债务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此举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债权中本金 1.5 亿元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暂停止计息。

附《债务豁免告知书》
以上提案请审议。
附:
债务豁免告知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源耀")从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处受让成 都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成仲案字 1227 号《仲裁裁决书》项下所确立的债权,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债权本息及其他应收款合计 339,533,432.82 元,已在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 整程序中申报债权。我公司与西藏源耀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西藏 源耀已将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裁决书项下对上市公司享有的全 部未履行债权(下称"标的债权")转让给我公司。我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向西藏源耀 付清《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标的债权已完成向我公司的转让。我公司享 有标的债权相关的一切权利。
为支持贵司发展,减轻贵司债务压力,改善资产情况,提升贵司持续经营能力,我公司 决定:
-
对标的债权中 2023 年 7 月 24 日之前的全部利息 185,451,282.82 元,其他费用 4,082,150 元,合计 189,533,432.82 元予以豁免。以上债务豁免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 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后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要求贵司承担或履行上述已被豁免债务的任何 责任或义务。此举符合贵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贵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
标的债权中本金 1.5 亿元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暂停止计息。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 2、 投票代码:360752
- 3、 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 4、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西 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日期:2023年____月____日 |
|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 |
|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