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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ul 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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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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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Galax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色拉路36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西藏发展 股票代码: 0007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马淑芬 住所: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李岗村65号 通讯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 11号 A 座 1408室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释义 | |
|---|---|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所指, 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西藏发展、公司 | 指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马淑芬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 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
|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马淑芬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 41011219510314004X
5、住所: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李岗村 65号
6、通讯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 11号 A 座 1408室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持股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而做出。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西藏发展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决定是否增持西藏发展股票。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增持将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西藏发展 13,189,900股, 占西藏发展 总股本的 5.00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西藏发展13,189,900股,占西藏发展总股本的5.0007%。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16年6月30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西藏 发展26,375,929股, 占西藏发展总股本的10%。
本次增持系通过深交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入,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西藏发展拥有的权益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 马淑芬 | 无限售流通股 | 13,189,900 | 5.0007% | 26,375,929 | 10.0000% | |
| 合计 | 13,189,900 | 5.0007% | 26,375,929 | 10.0000%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 通股,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sqrt{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股东姓名 | 买卖时间方向 | 股数(股) | 金额(元) | 成交均价(元/股) | |
|---|---|---|---|---|---|
| 2016.01.06-2016.01.26 | 1,155,932 | 17,624,005.59 | 15.25 | ||
| 买$\lambda$ | 9,541,712 | 123,536,406.99 | 12.95 | ||
| 马淑 | 2016.02.15-2016.02.252016.06.02-2016.06.06(上芬午) | 1,935,799 | 25,978,422.58 | 13.42 | |
| 259,528 | 4,010,557.72 | 15.45 | |||
| 2016.06.02-2016.06.06(下午) | 买$\lambda$ | 3,127,849 | 46,031,460.37 | 14.72 | |
| 2016.6.15-2016.06.30 | 买$\lambda$ | 131,860,29 | 205,503,476.44 | 15.58 | |
| 合计 | 26,375,929 | 379,415,203.07 | 14.38 |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淑芬通过深交所集中 交易系统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表格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除前述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以其 他方式买卖西藏发展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 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淑芬
代理人:彭瑶
签署日期: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西藏银行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拉萨市 | |||
| 股票简称 | 西藏发展 | 股票代码 | 000752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马淑芬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郑州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口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Box$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口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口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口否$\sqrt{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sqrt{ }$协议转让 口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口间接方式转让 口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口执行法院裁定 口继承$\begin{pmatrix} 1 & 1 \ 1 & 1 \end{pmatrix}$赠与$\Box$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 13, 189, 900 股持股比例: 5.000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变动数量: 26, 375, 929 股变动比例: 4.999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Box$ |
| 明: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mathcal{V}$ . | 否 | $\Box$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Box$ | 否 | $\Box$ | 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Box$ | 否 | $\Box$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П | 否 | П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马淑芬
※字: 了活了
代理人姓名: 彭瑶
签字 功好
日期: 2016年 6月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