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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M&A Activity 2026
Jan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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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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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及不 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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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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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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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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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属于市场化的并购行为,标的企业的定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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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标的企业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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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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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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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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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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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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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各项条件。本次交易为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情况,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
特此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