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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M&A Activity 2008
Aug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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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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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
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 评估方法,对贵公司因拟收购深圳市长河运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而涉及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工 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与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 查与询证,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公允的评估方法对委估 资产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做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我 们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资产 账面价值 13,350.82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13,350.82 万元,评估值 74,490.65 万元, 评估增值 61,139.83 万元,增值率 457.95 %;负债账面值 3,028.63 万元,调整后账 面值 3,028.63 万元,评估值 3,028.63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0,322.19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10,322.19 万元,评估值 71,462.02 万元,评估增值 61,139.83 万元,增值率 592.31%。
本报告仅供委托评估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资产评估主管机关 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 公开,除依据法律需要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份内容均不得发表于任何公 开媒体上。
本报告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现行规定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有
效使用期限,应当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 海南 海口
二 OO 八年六月三十日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名称: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德派斯大厦 C 座 402 室
电话:68521866、68523632 传真:68545196 邮编:570125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深圳市长河运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海中力信资评报字(2008)第 058 号
一、绪言
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 评估方法,对贵公司因拟收购深圳市长河运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股权为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了评估。评 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 证,对委估资产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我们 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400001000417
住所:拉萨市色拉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闫清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叁佰柒拾伍万捌仟肆佰玖拾壹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叁佰柒拾伍万捌仟肆佰玖拾壹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是 1996 年 12
月 16 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藏政函(1996)第 53 号文批准,以西藏拉萨啤酒有 限责任公司为主体,联合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四川 英达资讯信息公司、圣地亚(食品)有限公司四家共同作为发起人并向社会公众募集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20 日经工商登记注册成 立。2001 年 8 月 30 日,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由原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 为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饮料;养殖业;藏红花系列 产品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产品、网络及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 销售、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资产占有方: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81000004500
住所:都江堰市大观乡
法定代表人:周京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科技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是集高尔夫球、休闲娱乐、度假别墅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高尔夫整体项目是由美 国 HOK 建筑规划设计公司和中国京都高尔夫设计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项目包括 18 洞 72 杆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高尔夫会馆、休闲娱乐设施及俱乐部员工生活区。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开发与销售,通信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专营、 专卖产品)、电子产品、系统集成产品、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与买卖,科技成果转 化、咨询,十八洞高尔夫俱乐部、旅游服务、政策许可的文化娱乐设施的经营管理, 餐饮服务、糖果糕点、烟、酒(不含洋酒)饮料、日用百货、体育用品、高尔夫用 品零售。
三、评估目的
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拟收购深圳市长河运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的恒生科技公司股权。为此,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委托海南中力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生科技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在此 基础上对恒生科技公司的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现时公允价值发表专业意 见,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 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 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范围和对象
为本次评估目的的需要,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已经委托四川东升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对资产占有方恒生科技公司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川东会所审字[2008]A-074 号《审计报告》。
评估对象包括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其中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 产,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表: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账面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账面净值 | 项目 | 账面价值 |
|---|---|---|---|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30,286,267.59 | |
| 非流动资产 | 133,508,181.36 | 非流动负债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固定资产 | 93,043,229.29 | ||
|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 40,464,952.07 | ||
| 递延所得税款资产 | 负债总计 | 30,286,267.59 |
| 资产总计 | 133,508,181.36 | 净资产 | 103,221,913.77 |
|---|---|---|---|
根据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委托评 估的各项资产、负债是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确定和提供的(具体见《资产清查评估 明细表》)。评估范围与委托方所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纳入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均未设定抵押担保,且无诉讼保全限制和其他限制,也不存在 可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账外资产、已摊销资产、出租资产、共用资产、异地存放资产 及或有事项、产权纠纷等情况。
六、评估基准日
根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由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西藏银河科技股份 公司在充分考虑了经济行为的性质,在有利于保证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准确地划定评估范围和合理选取评估依据等前提下商定的。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 等,均以该日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而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 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规定,我们遵循:
(一)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资产评估工作原则;
(二)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的资产评估经济原则;
(三)资产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的原则以及其它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
八、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199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9 号,1995 年1月1 日起实施);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2003);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1991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 19 日国务院令第 55 号);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2005 年 8 月 25 日);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12 月 31 日);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 36 号);
10、《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 号);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2001 年);
12、《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 号,2001 年);
1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99 年 12 月 10 日四川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
14、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川府发[1987]150 号);
1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 府发[2001]23 号);
16、《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996 年 5 月 7 日发 布);
17、《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3);
18、《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19、《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21、《企业会计准则》(2006)。
(二)经济行为依据
1、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
2、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签章的"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资产占有 方承诺函"。
(三)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关产权声明资料。
(四)评估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
1、中国人民银行自 2007 年 12 月 21 日起施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 知"(财综[2002]93 号);
4、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四川省建设厅 川建价发[2004]27 号"关于颁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通知";
5、四川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川建发[2004]62 号"关于转发《建设部、财 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的通知";
6、四川省建设厅川建价发[2004]72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7、《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 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字非[2001]1157 号)。
九、评估方法
本次对恒生科技公司整体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成本法,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 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 路。
评估中在假设恒生科技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委托评估资产相适应的评 估方法分别对恒生科技公司的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资产减负债确定恒 生科技公司净资产价值。各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对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房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房地分离评估。重置成本法计 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的确定
建筑物重置全价由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资金成本等构成。
1、工程造价的确定
(1)对于无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的重要房屋建筑物:评估时根据收集的评估基础 资料,并在现场逐幢核对实物的基础上,调查咨询当地类似结构房屋建筑物的平均造 价水平,并采用相同结构类型房屋建筑物的工程造价作为典型工程,运用类比法分析 待评估房屋建筑物与典型工程的差异因素,并进行增减调整,测算确定其工程造价。 并计算确定单位面积(或单位工程数量)工程造价。
(2)对价值较小或简易的建构筑物:评估时采用当地类似结构建构筑物的平均 造价水平确定其单位面积(或单位数量)的工程造价。
2、工程建设前期及其它费用的确定详见下表
| 序号 | 取 费 项 目 | 取费基础 | 标 准 | 取 费 依 据 |
|---|---|---|---|---|
| 1 | 人防异地建设费 | 建筑面积 | 20 元/㎡ | 成价费【2004】318 号 |
| 2 | 建设单位管理 | 投资额 | 1.05% | 财建[2002]394 号 |
| 3 | 工程监理费 | 投资额 | 1.24% | 川价字费(2000)159 号 |
| 4 | 勘察设计费 | 投资额 | 2.94% |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 2002 价 |
| 字 10 号 | ||||
| 5 | 质量监督费 | 投资额 | 0.25% | 川价字费(1996)7 号 |
| 6 | 编标、招投标费 | 投资额 | 0.28% | 川建价发(2000)020 号 |
都江堰市区工程建设前期及其它费用
3、资金成本的确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合理建设工期的规定,结合委估房屋建筑物(项目)工程规 模,确定其项目综合工期为 12 个月,并且假定建设资金均匀投入使用,按评估基准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7.47%计算。
单位面积的资金成本=(建设项目报建费+勘察设计费和编标、招投标费)×项目 综合工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单位面积工程造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质 量监督费)×1/2×项目综合工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成新率的确定
建筑物按综合成新率的方法确定其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勘察成新率按结构、装修、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及维护情况确定。
(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1、评估方法的选取和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常用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 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人员在实地勘察和调研的基础上, 结合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和资料收集情况,选择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评
估对象(待估宗地)地处城市建成区外,可根据该区域新征土地的区域平均征地成本和 开发费用等测算新征土地价格,再进行地段价差等修正来测算评估对象的价格。因此, 可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基本原理
成本逼近法是把对土地的所有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基础设施开发费两大部分 作为基本成本,运用经济学等量资金应获取等量收益的投资原理,加上基本成本这一 投资所应支付的相应利息和产生的相应利润,组成土地价格的基础部分,并同时根据 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体现的需要,再加上土地所有权应得的收益(土地增 值收益),从而求得土地价格。
3、成本逼近法评估土地使用权计算公式
土地价格 = (土地取得费 + 土地开发费 + 税费 + 利息 + 利润+ 土地增值收 益) × 相关修正系数
(三)流动负债的评估
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
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一致的基础上,对负债逐项进行核实,按评估基准日企 业需实际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分别确定评估值。
十、评估过程
我们接受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评估委托后,随即组织评估人员(包括注册评估 师、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等)组成评估小组,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正式进驻 现场,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于 2008 年 3 月底开始进行前期工作,2008 年 5 月 10 日进驻现场,最 终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我们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 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查,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我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资产占有方布置资产 评估申报表,协助企业进行资产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制订资 产评估工作计划。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 查,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2、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 进行核实;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 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4、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5、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6、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走访有关设计、施工、制造、管理单位;
7、对主要建筑物及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8、对企业实物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三)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各专业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 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 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 根据委托方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在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
评估报告书。
十一、评估结果及其分析
(一)评估结果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 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对 恒生科技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询证和评估计算,对 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得出恒生科技公司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13,350.82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13,350.82 万元,评估值 74,490.65 万元,评估增值 61,139.83 万元,增值率 457.95 %;负债账面值 3,028.63 万元,调整 后账面值 3,028.63 万元,评估值 3,028.63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0,322.19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10,322.19 万元,评估值 71,462.02 万元,评估增值 61,139.83 万元,增值率 592.31%。
(二)恒生科技公司净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值 132.92 万元,增值率 8.28%,净值评估增 值 303.52 万元,增值率 27.34%,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原因是成都地区建筑材料及人 工成本近年涨幅较大。
2、固定资产构筑物 18 洞高尔夫球道评估价值包含在高尔夫球场土地价值中是导 致《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中评估原值减值 87.08%、评估净值减值 84.80%的主 要原因。
3、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69,030.27 万元,增值率 1,705.93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 (1)恒生科技公司高尔夫项目得到了地方政府用地优惠,恒生科技公司取得土地成 本较低,近 10 年来都江堰市土地总体价格水平上涨是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主
要原因。
(2)固定资产评估表中 18 洞高尔夫球道价值包含在高尔夫球场土地使用权价值中也 是导致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原因。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申报评估资产、负债已由四川东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因而我们对申报评估的资产、负债的会计表述符合公允的会计 准则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予以充分的信任。我们仅在审计账面值基础上进行评定、估 算。
(二)本报告中的"评估结果(论)"和"评估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本评估报 告设定用途并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现状和外部经济保持现状的前提条件下, 为本报告所列示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意见。本评估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价值 发生重大变化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次评估范围以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向本评估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 明细表上列明、申报的资产和负债为限。本评估公司不负责界定委托评估范围之外的 债权债务。
(四)本报告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财务资料等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 基础上做出的;委托评估方、资产占有方应对所提供的与被评估资产、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相关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以便评估人员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 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五)资产评估委托方应对评估对象产权的真实性及可能涉及的诉讼、担保事 项负责,在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提交日之间因产权变动而产生的纠纷或因此而造 成的风险,本评估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
(一)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本报告的有效期内,如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 据本次评估的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如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 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贵公司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二)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三)2008 年 5 月 12 日 14 时 28 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 8.0 级大地震,都江 堰市震感强烈、部份乡镇遭受毁灭性破坏,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高尔夫 球场设施部份受损,高尔夫会所、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少量填充墙在与混凝土梁结合 面处出现较明显的裂缝和倾斜,进入高尔夫球场的道路部份受损。四川省建筑科学研 究院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技术鉴定并出具了川建 质鉴字 002 号《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报告评定上述房屋建筑物基本完好、可继 续使用。评估机构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注意地震及可能发 生的余震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的实体性损坏,以及因地震对恒生科技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四)由于资产占有方恒生科技公司一直对外承包经营,由此资产占有方股东 和承包经营方因经营权等原因长期处于诉讼状态,2008 年 4 月 14 日经四川省高级人 民法院终审判决,恒生科技公司股东深圳市长河运通投资有限公司、张建坤已依法收 回恒生科技公司的经营权(含青城高尔夫俱乐部)。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是:
1、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 合法的和完整的;
2、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遵循的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无重大改变;
3、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保持稳定,无重大改变;
4、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在存续期内持续经营;
5、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经营管理正常,无重大失误;
6、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持续经营期间,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重大事件发 生;
7、委估资产在其经济寿命期限内被正常地继续使用。
(二)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本次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0 日止。本次评估目的如若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 实现,可以本评估结论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同时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进 行调整。如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四)本报告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评估方为本次评估目的所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 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 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五、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持续使用原则确定的现行公 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 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 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 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评估公司及参加评估
的人员与西藏银河科技股份公司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 守职业规范,进行了充分努力。
十七、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08 年 6 月 30 日。
十八、以下附件是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
附件(二)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函复印件;
附件(四)四川东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东会所审字[2008]A-074 号审计报告 复印件;
附件(五)资产产权证明复印件;
附件(六)主要实物类资产照片;
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八)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十)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此页为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之重要组成部分)
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 海南 海口
二 OO 八年六月三十日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名称: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德派斯大厦 C 座 402 室
电话:68521866、68523632 传真:68545196 邮编:570125
|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1 |
|---|
| 一、绪言 3 |
|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3 |
| 三、评估目的 5 |
|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5 |
| 五、评估范围和对象 5 |
| 六、评估基准日 6 |
| 七、评估原则 6 |
| 八、评估依据 6 |
| 九、评估方法 9 |
| 十、评估过程 11 |
| 十一、评估结果及其分析 13 |
|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4 |
|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的重大事项 14 |
|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 |
| 十五、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16 |
| 十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6 |
| 十七、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7 |
| 十八、附件提示17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深圳市长河运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海中力信资评报字(2008)第 058 号
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