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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Earnings Release 2023

Jan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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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nings 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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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 01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 构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数据 请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亏损:2,700 万元–1,80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59.07%-72.71% 亏损:6,596.6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00 万元–40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88.78%-108.98% 亏损:4,455.9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7 元/股–0.10元/股 亏损:0.25元/股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40,000万元 27,694.0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40,000万元 27,694.0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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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770万元- 11,688万元 -3,078.19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 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亏损减少的主要原 因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销售 同比增加,故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上市公司对(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案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停止 计息,故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同比大额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同比亏损随之减少;

3.公司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大额应收款收回,全额转回上期计提坏账准 备,是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本报告期,(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案债权人西藏盛邦控股有 限公司为减轻上市公司债务压力,对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成仲案字 第 1227 号《仲裁裁决书》项下所确立的债权涉及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单方面、 无条件进行了豁免。基于此,公司财务部认为,上述事项是导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

(三)本报告期,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亏损大幅减少, 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上市公司对(2018)成仲案字第1227 号案自2023 年 7 月25 日起停止计息,故本报告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中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影响额大幅减少,是影响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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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 审计机构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 数据请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相关情形,即(1)经审计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因不符合第 9.3.7 条 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表明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条款所列情形,因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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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三)由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四)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