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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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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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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1-064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 进行了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和预案切实可行,股票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限售期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助于优化公司财 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4、 公司制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理性与 可行性,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 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 具鉴证报告。

6、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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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

7、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文件,按照认购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罗 希先生及其控制公司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30%。鉴于罗 希先生及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增持的股份,罗希及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同意将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罗希先生免于发出要 约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6 月16 日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