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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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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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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就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财务总监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就提名王承波先生、谭昌彬先生、吴刚先生为公司 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2、被提名人的提名程序合法。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 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拟担任职务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
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聘任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候选 人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未发 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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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相关聘任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同意聘任谭昌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
【沈柯、张泽华、潘祥生】
2017 年5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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