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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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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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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 所”)对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
(一)涉及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公司未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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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未能对投资的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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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华信善达”)、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善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华信善 达对外投资的联营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公司长期股 权投资存在大额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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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对重要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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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策、日常财务管理等管控不足,拉萨啤酒的资金事项未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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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公司2019 年财务报表 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 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公司2019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 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公司在2020 年更换治理层和 管理层后,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范运作指引》等上市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并完善执行,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新的治理层和管理层将会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相关 制度履职尽责,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努力向资金使用人追讨债务,严格管 控对外投资。
特此说明。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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