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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n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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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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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8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
(1)议案7 .00《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议案8.06《关于选举马晓忠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6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8号首座 万丽酒店3层会议室。
(三)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四)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王承波先生主持。
(五)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89,887,46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4.079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74,187,73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8.12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15,699,73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股份16,169,13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13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469,4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7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 15,699,7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5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 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8,5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72%;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1,155,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78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32%;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1,1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32%。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8,5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72%;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1,155,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78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32%;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1,1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32%。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8,5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72%;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1,155,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782,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32%;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1,1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32%。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7,60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07%;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2,050,7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86,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834%;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2,050,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3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2,840,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1598%; 反对4,9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弃权2,050,7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21,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149%;反对4,9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021%;弃权 2,050,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3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6、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表决情况:同意85,094,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74%;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4,561,5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5,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5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4,561,5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11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32,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413%; 反对73,950,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2697%;弃权4,304,733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2,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433%;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4,304,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232%。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未通过。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1、审议《关于选举王承波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286,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5,369,3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9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5,369,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07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2、审议《关于选举旺堆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76%;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6,332,1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05,1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045%;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6,33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1619%。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3、审议《关于选举谭昌彬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1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4254%; 反对26,607,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12%;弃权5,369,343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9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5,369,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07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4、审议《关于选举魏晓刚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1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4254%; 反对26,607,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12%;弃权5,369,343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9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5,369,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07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5、审议《关于选举吴刚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1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4254%; 反对26,607,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12%;弃权5,369,343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9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5,369,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07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6、审议《关于选举马晓忠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67,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0177%; 反对45,850,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0089%;弃权5,369,343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9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5,369,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07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未通过。
8.07、审议《关于选举陈勇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563,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521%; 反对38,428,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14%;弃权895,7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44,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5818%;反对10,328,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84%;弃权 895,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98%。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8、审议《关于选举张泽华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3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09%;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3,821,3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13%。
同意12,11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328%;反对2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3,821,343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336%。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09、审议《关于选举沈柯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3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09%;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3,821,3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1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328%;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3,821,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336%。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8.10、审议《关于选举吴坚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3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09%;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3,821,3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1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328%;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3,821,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336%。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01、审议《关于选举刘海群先生担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3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09%;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3,821,3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1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328%;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3,821,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336%。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9.02、审议《关于选举蒋敏毅女士担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83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09%;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3,821,34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1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328%;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3,821,3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336%。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802,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9%;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5,852,7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4,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3695%;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5,852,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969%。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60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07%;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2,050,7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86,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834%;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 2,050,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3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汤芙蓉、刘雪瑶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