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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I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1924_rns_2017-11-13_738c3a5f-ea4a-48e5-aef6-61eeb8514d6b.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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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261 號 11 樓 公司電話:(02)2713-0333

合併財務報告 目 錄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4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5-6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7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9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15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3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6-3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8-66
(七)關係人交易 67-72
(八)質押之資產 72-7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3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7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4
(十二)其他 74-8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86、89-97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6、89-92、94-98
3.
大陸投資資訊
86-87、99-100
(十四)部門資訊 87-88

資產 一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frac{0}{0}$ 金額 $\%$ 金額 $\frac{0}{6}$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3,887,105 5 \$4,833,798 6 \$4,307,326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四及六.2 27,296 244,157 4,974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3及七 2,057,647 $\overline{3}$ 2,610,090 3 1,857,827 $\overline{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4、七及十二.11 5,644,174 $\tau$ 5,750,391 $\tau$ 5,326,783 6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及六.5 475,536 660,497 786,796 $\mathbf{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4,525 ÷. 17,122 18,494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lambda$ 91,582 $\overline{a}$ 135,772 283,899
1310 存貨 四及六.6 7,720,236 9 7,401,414 9 9,920,948 11
1410 預付款項 六.11及七 2,286,101 3 2,080,267 $\overline{2}$ 2,843,201 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7,636 $\overline{\phantom{a}}$ 2,740 4,898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2,211,838 28 23,736,248 28 25,355,146 27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四及六.7 224,876 $\overline{\phantom{a}}$ 219,008 230,806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8 2,468,054 $\overline{3}$ 2,477,299 3 3,029,894 $\overline{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9及七 52,664,407 65 55,541,081 65 61,826,200 66
1780 無形資產 四及六.10 108,904 $\frac{1}{2}$ 123,394 161,308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384,277 $\overline{\phantom{a}}$ 432,301 451,333 $\mathbf{1}$
1920 存出保證金 12,361 $\bullet$ 84,080 9,766
1985 長期預付租金 $\pm .11$ 2,868,540 $\overline{4}$ 3,025,041 $\overline{3}$ 3,112,309 $\overline{3}$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四及六 12 49,867 $\overline{\phantom{a}}$ 45,256 71,797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8,781,286 72 61,947,460 $72\,$ 68,893,413 73
1XXX 資產總計 \$80,993,124 100 \$85,683,708 100 \$94,248,559 100

負債及權益 一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1$ $+1$ $+1$ $+1$ $+1$ $+1$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frac{0}{6}$ 金額 $\frac{0}{0}$ 金額 $\frac{0}{6}$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13及七 \$7,074,356 9 \$7,234,969 8 \$7,192,567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14 2,894,553 4 1,347,684 $\overline{2}$ 2,894,473 $\mathbf{3}$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 四、六.15及六.16 84,133
2150 應付票據 t 346,558 162,831 1,082,963
2170 應付帳款 Ł 3,245,237 4 4,010,543 5 3,876,585
2200 其他應付款 四、六.18及七 4,075,179 5 4,411,194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84,281 81,455 4,285,301 5
2310 预收款項 1,133,820 1,162,140 55,633
2321 一年內到期公司債 四及六.16 1,184,536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17 5,117,258 6 6,580,897 8 3,109,133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77,165 80,799 12,158,380 13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4,048,407 29 25,072,512 29 73,714
35,997,418
$\overline{\phantom{a}}$
非流動負債 38
2540 長期借款 六.17 9,429,243 12 10,726,206 13 9,473,94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627,568 690,892 732,112 10
2613 應付租賃款一非流動 四及六.18 9,536 39,288 1
2630 長期遞延收入 四及六.19 1,326,930 2 1,411,633 $\overline{2}$ 1,384,420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329,162 347,210 338,895 $\overline{2}$
2645 存入保證金 3,322 168,394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1,716,225 15 13,353,871 16 4,081
11,972,743
2XXX 負債合計 35,764,632 44 38,426,383 45 47,970,161 1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overline{51}$
3100 股本 六.21
3110 普通股股本 29,080,608 36 29,080,608 34
3200 資本公積 六.21及六.31 1,919,147 $\overline{2}$ 1,918,910 $\overline{2}$ 25,080,608 26
3300 保留盈餘 六.21 749,440 $\mathbf{1}$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616,758 $\tau$ 5,616,758 $\tau$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102,550 6 5,102,550 6 5,616,758 6
3350 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 3,793,690 5 3,787,706 10,252,793 11
33XX 保留盈餘合計 14,512,998 18 (61, 813)
3400 其他權益 14,507,014 17 15,807,738 17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090,278) (4)
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62, 711) (1,241,289) (2) 1,513,903 $\boldsymbol{2}$
34XX 其他權益合計 (3,252,989) (4) (168, 579) (170,970) $\overline{\phantom{a}}$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2,259,764 52 (1, 409, 868) (2) 1,342,933 $\overline{2}$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21 2,968,728 4 44,096,664 51 42,980,719 46
3XXX 權益合計 45,228,492 56 3,160,661 $\overline{4}$ .3,297,679 $\overline{3}$
負債及權益總計 \$80,993,124 100 47,257,325
\$85,683,708
55 46,278,398 49
100 \$94,248,559 100

一〇六年第一季 一〇五年第一季 $($ +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frac{0}{6}$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23及七 \$9,717,784 100 \$9,582,82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6、10、26及七 (8, 155, 317) (84) (8,460,102) (88)
5900 營業毛利 1,562,467 16 1,122,719 12
6000 營業費用 六.10、25及26
6100 推銷費用 (725,091) (7) (770, 747) (8)
6200 管理費用 (355, 682) (4) (464, 598)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5, 482) (1) (60, 209) (1)
營業費用合計 (1, 156, 255) (12) (1, 295, 554) (14)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六.24 (319) 364
405,893 $\overline{4}$ (172, 471) (2)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四及六.27 68,137 1 62,874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7及七 (235, 561) (3) 66,379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 四、六.27及七 (192, 347) (2) (217, 257) (2)
77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 四及六.8 (11, 326) (114, 837) (2)
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71, 097) (4) (202, 841) (2)
34,796 $\frac{1}{2}$ (375, 312) (4)
7900 税前淨利(淨損)
7950 所得税費用 四及六.29 (59, 653) ۰ (61, 898) (1)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24, 857) (437,210) (5)
8300 其他综合損益 四及六.28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891,189) (20) (546, 072) (6)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5,868 7,396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114, 655) (1) (27, 253)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一可能重分類至
8399 損益之項目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999,976) (21) (565, 929) (6)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024,833) (21) \$(1,003,139) (11)
8600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5,984 - \$(357,023) (4)
8620 非控制權益 (30, 841) ۳ (80, 187) (1)
\$(24,857) ۰ \$(437,210) (5)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1,836,869) (19) \$(877,587) (9)
8720 非控制權益 (187, 964) (2) (125, 552) (2)
\$(2,024,833) (21) \$(1,003,139) (11)
9750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元)
六.30 \$0.00 \$(0.1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平址、利日市什几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項目 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未實現損益
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5 31XX 36XX 3XXX
A1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25,080,608 \$754,472 \$5,616,758 \$10,252,793 \$295,210 \$2,034,966 \$(178,366) \$43,856,441 \$3,429,096 \$47,285,537
D1
D 3
105年第一季淨損
105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357, 023) (527,960) 7,396 (357, 023)
(520, 564)
(80, 187)
(45,365)
(437,210)
(565, 929)
D 5 105年第一季綜合損益總額 $\sim$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357, 023) (527,960) 7,396 (877, 587) (125, 552) (1,003,139)
M 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5,032) 6,897 1,865 (1, 865)
O 1 非控制權益增減 (4,000) (4,000)
Z1 民國105年3月31日餘額 \$25,080,608 \$749,440 \$5,616,758 \$10,252,793 \$(61,813) \$1,513,903 \$(170,970) \$42,980,719 \$3,297,679 \$46,278,398
Al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29,080,608 \$1,918,910 \$5,616,758 \$5,102,550 \$3,787,706 \$(1,241,289) \$(168,579) \$44,096,664 \$3,160,661 \$47,257,325
D1 106年第一季淨利(損) 5,984 5,984 (30, 841) (24, 857)
D 3 106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1,848,721) 5,868 (1, 842, 853) (157, 123) (1,999,976)
D5 106年第一季綜合損益總額 ۰. $\sim$ 5,984 (1,848,721) 5,868 (1, 836, 869) (187, 964) (2,024,833)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237 (268) (31) 31
O 1 非控制權益增減 (4,000) (4,000)
Z1 民國106年3月31日餘額 \$29,080,608 \$1,919,147 \$5,616,758 \$5,102,550 \$3,793,690 \$(3,090,278) \$(162,711) \$42,259,764 \$2,968,728 \$45,228,492

單位:新台幣仟元
半址·利日市什几
代碼
一〇六年第一季 一〇五年第一季
金 額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税前淨利(淨損) \$34,796 \$(375,312)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1,336,184 1,516,012
A20200 攤銷費用 8,357 9,33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32, 245)
A20900 利息費用 192,347 217,257
A21200 利息收入 (7,066) (4, 431)
A22000 應付公司債匯率影響數 (60, 949)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11,326 114,837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319 (364)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216,861 196,917
A31130 應收票據 552,443 253,036
A31150 應收帳款 106,217 67,18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84,961 (26, 415)
A31200 存貨 (318, 822) (440, 609)
A31230 預付款項 (49, 333) 173,86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4,896) (571)
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44,190 74,774
A31990 其他營業資產 (4,673) (25, 494)
A32130 應付票據 183,727 460,305
A32150 應付帳款 (765, 306) (530, 435)
A32180 其他應付款 (88, 609) (58, 119)
A32210 預收款項 (28, 320) 20,27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 434) (2, 549)
A32250 長期遞延收入 (7,997) (16, 11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18,048) (16,09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574,224 1,514,10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7,066 4,43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94, 346) (193, 56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69, 530) (19,21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17,414 1,305,757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6, 736) (302,76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不含資本化利息) (723, 117) (363, 247)
B09900 自建廠房支付之資本化利息 (2, 466) (2, 509)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327 8,230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71,719 60,568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37, 613)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767, 273) (637, 331)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减少 (160, 613) (546, 805)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550,000 65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744,480 1,5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3,505,082) (1,967,660)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165,072) (169, 238)
C0370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 51,696
C0380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 (127,790)
C03900 應付租賃款增加 74,603
C04000 應付租賃款減少 (10, 570)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810) (903)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75,457) (408, 307)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78,623 99,876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946, 693) 359,995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833,798 3,947,331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887,105 \$4,307,326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六年一月ㄧ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 及一○五年一月ㄧ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 53 年 9 月 5 日設立,並於民 國 56 年開始營業,主要業務為各種玻璃之製造、加工及銷售。本公司股票自民國 62 年 7 月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臺北市南京東路 三段 261 號 11 樓。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合 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 106 年 5 月 8 日通過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六年 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外,其餘首 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轉減 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此外, 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 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 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 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 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 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 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 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 分類與衡量: 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 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 減 損: 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 否重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 避險會計: 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 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 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 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 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 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 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 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 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 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 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 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 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5)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 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 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主理人 或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時間逐步認列。

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若有既得條件(服務條件 或非市價績效條件),則於衡量日估計股份增值權時不得考慮市價條件以外 之既得條件。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股份增值權數量納入負債衡量之考量、 (2)釐清若稅務法令要求企業以權益工具交割時,應扣繳稅款,此種協議若 除了前述淨交割特性以外,其餘皆可符合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 易,則此協議屬權益工具交割之交易、及(3)釐清若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 給付交易相關條款於修改後,符合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則應自修改日起改作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理,並於修改 日以權益工具於該日之公允價值就已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之累計程度認列至 權益,除列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修改日存在之負債,修改日 除列之負債之帳面金額與認列至權益金額兩者之差額認列至損益。此修正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 融工具」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 年 1 月 1 日)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不會早於 2020 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且 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別 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前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響 數予以消除;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遞延採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用國 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規定)。

(10)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 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入投資性 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理當局意圖改變並非用途改變之證據。

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 2014-2016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1 號附錄 E 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之揭露規定(除第 B10 至 B16 段外), 適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之權益。此修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資組織 或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基金)之個體所持 有時,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 工具」之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量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 此外,若企業本身非為投資個體,且對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 具有權益時,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資個體關 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選擇維持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對 其子公司之權益所採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2 號「外幣交易及預付(預收)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及 22 段時,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收益(或其一部分)之原始認列且於除列與預 付(預收)外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 匯率,該交易日係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預收)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 產或非貨幣性負債之日。如有多筆預付(預收)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預 收)款項決定其交易日。此解釋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 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1)、(4)~(7)及(11)~(12)之新公布 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 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 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 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是, 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考 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估 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中,直 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與母公司一致,集 團內對相似情況下之類似交易及事件均採用一致之會計政策,所有集團內部帳 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 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易 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 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 認列任何利益或損失為當期損益;
  •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6.3.31 105.12.31 105.3.31 說明
本公司 台灣玻璃美國銷售 轉投資大陸地區及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銷售玻璃等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 93.43% 93.41% 93.03%
1
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台灣汽車玻璃股份 轉投資大陸地區及 87.00% 87.00% 87.00%
有限公司 銷售汽車玻璃等
台玻東元真空節能 生產及銷售節能玻 65.00% 65.00% 67.71%
2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台玻哈利歐玻璃股 銷售食廚器具 50.00% 50.00% 50.00%
份有限公司
台灣玻璃美國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 生產壓花玻璃 16.30% 16.30% 16.30%
銷售公司 公司
台灣玻璃中國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 生產壓花玻璃 4.10% 4.10% 4.10%
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沂南硅砂有限公司 生產矽砂 63.38% 63.38% 63.38%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及低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輻射玻璃
台玻鳯陽硅砂有限 生產矽砂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 生產玻璃纖維布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
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及低
輻射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台玻漢中硅砂有限 生產矽砂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及低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輻射玻璃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及低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輻射玻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6.3.31 105.12.31 105.3.31 說明
(承上頁)
台灣玻璃中國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 生產光伏玻璃及電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池模組組裝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及低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輻射玻璃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 生產低輻射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 生產低輻射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 生產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 生產汽車玻璃 49.09% 49.09% 45.00%
3
有限公司
台玻悅達太陽能鏡 生產太陽能鏡板 75.00% 75.00% 75.00%
板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 生產玻璃纖維布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台嘉蚌埠玻璃纖維 生產玻璃纖維布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台玻青島玻璃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 生產壓花玻璃 79.60% 79.60% 79.60%
有限公司
台玻華南玻璃
公司
台玻漳州硅砂有限
生產矽砂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台玻河源礦業有限 礦山開採 60.00% 60.00% 60.00%
公司
台灣汽車玻璃 台灣汽車玻璃中國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 100.00% 100.00%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台灣汽車玻璃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 生產汽車玻璃 10.91% 10.91% 15.00%
3
中國控股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 咸陽節能盾玻璃有 銷售低輻射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續下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6.3.31 105.12.31 105.3.31
說明
(承上頁)
台玻武漢工程 武漢節能之星玻璃 銷售低輻射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玻璃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 昆山智能星玻璃有 銷售低輻射玻璃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註1: 本公司民國106年第一季以現金USD3,766仟元(計新台幣116,736仟元)增 資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因未依原持股比例增 資,致增資後本公司持股比例升為93.43%,因而認列資本公積增加237仟 元。
  • 註2: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度以現金97,500仟元增資台玻東元真空節能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因未依原持股比例增資,致增資後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持股 比例為65.00%。
  • 註3: 本公司民國105年透過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轉 投資大陸孫公司,致使持股比率變動。

上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該等子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 57,268,609 仟元 及 68,647,559 仟元,負債總額分別為 21,251,947 仟元及 28,871,350 仟元,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2,073,305)仟元及 (1,393,534)仟元。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個 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 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 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 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 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 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 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5.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 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 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 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 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 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 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 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 3 個月內之定 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 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 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 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 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 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 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包 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 款。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 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 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若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且本集團有積極意圖及 能力持有至到期日時,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惟不包括下列項目: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符合 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

此等金融資產於原始衡量後,係以採用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 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 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 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 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 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 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 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 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 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 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 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 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 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 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 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 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 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 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 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 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 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 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 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 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 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 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 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 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 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 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 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 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 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報於資產負債 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 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 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 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 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 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 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 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 項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 且主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金融 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金融工具處理。

10.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 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 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 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1.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 (1)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 (2)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 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 後之餘額。

1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 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合資係指本集團對聯合協議(具聯合控制者) 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 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 或合資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 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集團與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或合 資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 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 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 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 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 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 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 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 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生減損,若 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 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 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或合資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 聯企業或合資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 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 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 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集團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 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 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 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 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5~55
機器設備 2~20
運輸設備 5~10
其他設備 3~15
租賃設備 5~1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 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4. 租賃集團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集團者,並 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予以 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融資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融資費用係以 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本 集團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間兩者較短者 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1.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 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 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 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均為有限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 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 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 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成本

研究成本發生時係認列為費用。若個別專案之發展階段支出符合下列條件,認 列為無形資產:

  • (1) 該發展中之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並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 (2) 有意圖完成該資產且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資產。
  • (3) 該資產將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 (4) 具充足之資源以完成該資產。
  • (5) 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支出於原始認列後,係採成本模式衡量;亦即以成本減除累計攤 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此資產於發展階段期間,每年進行減損 測試,並自完成發展且達可供使用狀態時,於預期未來效益之期間內攤銷。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採礦權
耐用年限 有限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相關專案產生預期未來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
銷售期間以直線法攤銷 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內部產生 外部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 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 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 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 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 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報 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關之成 本能可靠衡量。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 益。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1.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 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9.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益 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遞延 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關時, 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本集團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補助,並 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態分期等額於綜合損益表認列收益。 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似輔助視為額外的政府補 助。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 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 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全分 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 地法令規定辦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 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 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 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 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則採用前一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 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 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並予以揭露。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 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 逐期認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益 交割交易所認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集團對最終將既得之 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 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割 交易之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條件 均已達成之情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 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礎 交易之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利 時,則認列額外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立 即認列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既得 條件並未達成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 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 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釋 效果。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為基礎,於 既得期間認列薪資費用及相對之權益增加;於給與日時本集團認列員工未賺得 酬勞,員工未賺得酬勞屬過渡科目,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權益減項,並依 時間經過轉列薪資費用。

22.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 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 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 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 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 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 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 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 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 有關時,可予互抵。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則以當年度預期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予以應計及揭 露,亦即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益。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 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 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 重大調整之結果。

  1. 判 斷

在採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合併財務報表金額認列 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不具多數表決權時對子公司具有控制之判斷

本公司對部分子公司未持有多數表決權,惟經考量本公司對此等公司之絕對持 股比率及其他因素後,判斷對其具有控制。請詳附註四。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 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 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 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請詳附註十二。

(2) 存貨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跌 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詳附註 六。

(3)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 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 用以衡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 六。

(4) 收入認列-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於商品銷售時作 為營業收入之減項,請詳附註六。

(5)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 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 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 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 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 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 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 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 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 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3.31 105.12.31 105.3.31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2,364 \$2,979 \$4,545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3,751,117 4,527,198 3,942,093
定期存款 - 161,000 235,278
約當現金 133,624 142,621 125,410

\$3,887,105 \$4,833,798 \$4,307,326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6.3.31 105.12.31 105.3.31
持有供交易:
理財商品 \$27,296 \$244,157 \$4,974
106.3.31 105.12.31 105.3.31

\$27,296 \$244,157 \$4,974


- - -

\$27,296 \$244,157 \$4,974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3. 應收票據及應收票據-關係人

106.3.31 105.12.31 105.3.31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2,001,821 \$2,565,622 \$1,823,360
減:備抵呆帳 - - -

2,001,821 2,565,622 1,823,360
應收票據-關係人 55,826 44,468 34,467
減:備抵呆帳 - - -

55,826 44,468 34,467

\$2,057,647 \$2,610,090 \$1,857,827

本集團應收票據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事。

4.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106.3.31 105.12.31 105.3.31
應收帳款 \$5,725,182 \$5,811,602 \$5,403,601
減:備抵呆帳 (154,725) (142,821) (153,656)
備抵銷售退回及折讓 (2,394) (3,172) -

5,568,063 5,665,609 5,249,945
應收帳款-關係人 76,111 84,782 76,838
減:備抵呆帳 - - -

76,111 84,782 76,838

\$5,644,174 \$5,750,391 \$5,326,783

本集團應收帳款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事。

本集團涉及應收帳款移轉交易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11 說明。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5 天至 150 天。有關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 係人減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 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106.1.1
餘額
\$333 \$142,488 \$142,821
當期發生之金額 - 21,754 21,754
當期沖銷之金額 - (1,567) (1,567)
匯率影響數 - (8,283) (8,283)
106.3.31
餘額
\$333 \$154,392 \$154,725
105.1.1
餘額
\$8,761 \$122,269 \$131,030
當期發生之金額 - 25,205 25,205
當期沖銷之金額 - (221) (221)
匯率影響數 (101) (2,257) (2,358)
105.3.31
餘額
\$8,660 \$144,996 \$153,656

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因交易對方 已有財務困難,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現值之差 額,本集團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且未減損 1-3
個月
4-12
個月
1
年以上
106.3.31 \$5,003,782 \$457,155 \$183,237 \$- \$5,644,174
105.12.31 \$5,152,242 \$449,361 \$148,788 \$- \$5,750,391
105.3.31 \$4,690,316 \$362,793 \$273,674 \$- \$5,326,783

5. 其他應收款

106.3.31 105.12.31 105.3.31
應收政府補助款 \$228,220 \$473,461 \$507,301
其他應收款 278,279 219,784 314,583
減:備抵呆帳 (30,963) (32,748) (35,088)

\$475,536 \$660,497 \$786,796

本集團針對上述其他應收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係個別評估減損,主係因與交 易對方發生交易爭議,所認列之金額為其他應收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 現值之差額,本集團對該等其他應收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其他應收款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1
年以上已逾
未逾期 期但尚未減損
且未減損 之其他應收款
106.3.31 \$439,968 \$35,568 \$475,536
105.12.31 \$643,101 \$17,396 \$660,497
105.3.31 \$710,904 \$75,892 \$786,796
6. 存
106.3.31 105.12.31 105.3.31

\$1,872,828 \$2,067,925 \$2,004,461

794,433 808,043 1,083,065


479,346 525,178 520,406


4,559,211 3,985,428 6,293,001

14,418 14,840 20,015

\$7,720,236 \$7,401,414 \$9,920,948

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8,155,317 仟 元及 8,460,102 仟元,包括下列項目: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34,744) \$(74,968)
未分攤固定成本 152,237 132,017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16,034) (21,377)
列入營業成本加項 \$1,459 \$35,672

由於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消失,故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本集團存貨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事。

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6.3.31 105.12.31 105.3.31

票:
開發金控(股)公司 \$180,606 \$174,751 \$186,460
啟業化工(股)公司 42,921 41,122 38,808
明興光電(股)公司 1,342 3,128 5,532
彰化商業銀行 5 5 4
華南金控(股)公司 2 2 2

\$224,876 \$219,008 \$230,806
106.3.31 105.12.31 105.3.31

\$- \$- \$-


224,876 219,008 230,806

\$224,876 \$219,008 \$230,806

本集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事。

8.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之明細如下:

106.3.31 105.12.31 105.3.31
被投資公司 持股 持股 持股
名稱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實聯中國控股
有限公司 \$2,438,507 37.65% \$2,445,568 37.65% \$2,994,538 37.65%
台玻安徽能源
有限公司 29,547 20.00% 31,731 20.00% 35,356 20.00%

\$2,468,054 \$2,477,299 \$3,029,894

42

(1) 投資關聯企業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實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關係之性質:該企業及其子公司從事本集團產業鏈之主要原料製造或銷 售,本集團基於上下游整合之考量投資該企業。

主要營業場所(註冊國家):香港

彙總性財務資訊及與該投資帳面金額間之調節如下:

106.3.31 105.12.31 105.3.31
流動資產 \$5,029,445 \$4,533,728 \$4,927,885
非流動資產 23,076,081 24,692,622 27,257,576
流動負債 (9,085,717) (10,111,944) (12,228,577)
非流動負債 (12,414,800) (12,767,559) (11,957,469)

6,605,009 6,346,847 7,999,415
預收股本 (8,366) (1,165,782) -

6,596,643 5,181,065 7,999,415
集團持股比例 37.65% 37.65% 37.65%

2,483,636 1,950,671 3,011,780
公司間交易銷除調整數 (45,129) 9,880 (17,242)
預付股款 - 485,017 -
投資之帳面金額 \$2,438,507 \$2,445,568 \$2,994,538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營業收入 \$2,049,910 \$2,286,602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117,265 (295,68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99,968) (70,99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82,703) (366,681)

43

(2) 本集團對台玻安徽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資對本集團並非重大。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帳面金額分別為 29,547 仟元、31,731 仟元及 35,356 仟元,其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計列示如下: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467) \$(40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717) (52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184) (927)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於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或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並無或有負債或資本承諾,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上述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 2,468,054 仟元及 3,029,894 仟元,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分別為 11,326 仟元及 114,837 仟元,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第一季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 為(114,655)仟元及(27,253)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表為依據。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未完工程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租賃資產 及待驗設備

本:
106.1.1 \$3,806,624 \$28,899,504 \$72,974,679 \$978,928 \$2,500,111 \$139,755 \$2,180,475 \$111,480,076

- 6,488 30,239 1,315 18,046 - 422,464 478,552

- - (26,848) (12,038) (6,327) - (744) (45,957)

- 9,776 67,199 - 1,957 - (78,932) -
匯率變動之影響 (631) (1,126,991) (2,797,402) (39,073) (110,027) (7,615) (97,547) (4,179,286)
其他變動 - - (168,143) 2,110 2,791 - 139,250 (23,992)
106.3.31 \$3,805,993 \$27,788,777 \$70,079,724 \$931,242 \$2,406,551 \$132,140 \$2,564,966 \$107,709,393
105.1.1 \$3,806,813 \$30,318,145 \$76,576,739 \$1,057,697 \$2,645,170 \$- \$2,781,871 \$117,186,435

- 8,034 35,962 5,779 20,997 152,580 166,373 389,725

- - (226,693) (13,468) (7,481) - (125) (247,767)

- 13,078 200,304 - 690 - (214,072) -
匯率變動之影響 (210) (323,833) (803,854) (11,627) (31,386) (2,837) (31,441) (1,205,188)
其他變動 - (466) 3,547 3,111 5,788 - (17,480) (5,500)
105.3.31 \$3,806,603 \$30,014,958 \$75,786,005 \$1,041,492 \$2,633,778 \$149,743 \$2,685,126 \$116,117,70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未完工程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租賃資產 及待驗設備
折舊及減損:
106.1.1 \$- \$12,249,823 \$41,132,940 \$635,375 \$1,902,509 \$18,348 \$- \$55,938,995

- 286,144 999,301 12,286 33,935 4,456 - 1,336,122

- - (25,782) (10,834) (5,695) - - (42,31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95,433) (1,531,405) (22,519) (88,425) (1,119) - (2,038,901)
其他變動 - 1,001 (157,712) - 7,792 - - (148,919)
106.3.31 \$- \$12,141,535 \$40,417,342 \$614,308 \$1,850,116 \$21,685 \$- \$55,044,986
105.1.1 \$- \$11,583,560 \$39,284,624 \$638,235 \$1,900,662 \$- \$- \$53,407,081

- 322,515 1,127,265 16,176 46,659 3,337 - 1,515,952

- - (77,077) (6,703) (3,540) - - (87,320)

- - - -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03,595) (406,860) (6,433) (24,200) (62) - (541,150)
其他變動 - 1,779 (11,102) - 6,265 - - (3,058)
105.3.31 \$- \$11,804,259 \$39,916,850 \$641,275 \$1,925,846 \$3,275 \$- \$54,291,505
淨帳面金額:
106.3.31 \$3,805,993 \$15,647,242 \$29,662,382 \$316,934 \$556,435 \$110,455 \$2,564,966 \$52,664,407
105.12.31 \$3,806,624 \$16,649,681 \$31,841,739 \$343,553 \$597,602 \$121,407 \$2,180,475 \$55,541,081
105.3.31 \$3,806,603 \$18,210,699 \$35,869,155 \$400,217 \$707,932 \$146,468 \$2,685,126 \$61,826,20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其利率如下: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未完工程 \$2,466 \$2,509
借款成本資本化利率區間 1.55%~1.81% 1.61%~7.20%

本集團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窯爐設備及白金,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 12 年及 20 年提列折舊。

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事。

  1. 無形資產
發展中之 其他
無形資產 採礦權 無形資產

本:
106.1.1 \$68,009 \$111,367 \$26,934 \$206,310
增添-單獨取得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3,706) (6,068) (491) (10,265)
106.3.31 \$64,303 \$105,299 \$26,443 \$196,045
105.1.1 \$73,950 \$84,721 \$26,507 \$185,178
增添-內部發展 - 36,522 1,091 37,613
匯率變動之影響 (1,080) (1,917) (138) (3,135)
105.3.31 \$72,870 \$119,326 \$27,460 \$219,656
攤銷及減損:
106.1.1 \$30,279 \$35,272 \$17,365 \$82,916

5,479 2,066 812 8,357
匯率變動之影響 (1,795) (1,977) (360) (4,132)
106.3.31 \$33,963 \$35,361 \$17,817 \$87,141
105.1.1 \$6,134 \$29,105 \$14,535 \$49,774

6,158 2,321 858 9,337
匯率變動之影響 (204) (468) (91) (763)
105.3.31 \$12,088 \$30,958 \$15,302 \$58,348
淨帳面金額:
106.3.31 \$30,340 \$69,938 \$8,626 \$108,904
105.12.31 \$37,730 \$76,095 \$9,569 \$123,394
105.3.31 \$60,782 \$88,368 \$12,158 \$161,30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營業成本 \$481 \$1,028
管理費用 1,897 2,150
研發費用 5,479 6,159
什項支出 500 -

\$8,357 \$9,337
  1. 預付租賃款
106.3.31 105.12.31 105.3.31
動(帳列預付款項) \$75,085 \$78,728 \$80,138
動(帳列長期預付租金) 2,868,540 3,025,041 3,112,309
\$2,943,625 \$3,103,769 \$3,192,447

上述預付租賃款為本集團位於中國大陸之土地使用權。

12.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06.3.31 105.12.31 105.3.3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8,290 \$18,352 \$18,561
催收款項 793,103 793,103 793,103
減:備抵呆帳 (793,103) (793,103) (793,103)
催收款項淨額 - - -

31,577 26,904 53,236

\$49,867 \$45,256 \$71,797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事。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之資 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於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分別為 155,420 仟元、155,420 仟元及 149,749 仟元,前述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公允價值係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家鑑價。公允價值之 決定係依市場證據支持,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採用之評價方法為收益法-直接資本化分析法及買賣價格比較法,其 中主要使用之輸入值及其量化資訊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直接資本化法:

106.3.31 105.12.31 105.3.31
收益資本化率 1.43%~2.24% 1.43%~2.24% 1.65%~2.5%
  1. 短期借款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短期借款明細如 下:

106.3.31 105.12.31 105.3.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1,163,331 \$878,507 \$735,184
擔保銀行借款 5,880,303 6,189,358 6,457,383
其他借款 30,722 167,104 -

\$7,074,356 \$7,234,969 \$7,192,567
無擔保借款利率 1.25%~4.79% 1.25%~4.79% 1.86%~4.98%
擔保借款利率 1.91%~7.09% 1.95%~7.09% 2.03%~7.13%
其他借款利率 6.46% 4.79%~6.46% -
  • (1) 本集團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為 1,273,719 仟元、1,217,357 仟元及 2,854,023 仟元。
  • (2) 上項擔保借款係由本公司、子公司及其他關係人提供背書擔保,請詳附註 七.15。
    1. 應付短期票券
106.3.31 105.12.31 105.3.31
應付短期票券 \$2,900,000 \$1,350,000 \$2,900,000
減:未攤銷折價 (5,447) (2,316) (5,527)

\$2,894,553 \$1,347,684 \$2,894,473

1.40%~1.498% 1.40%~1.538% 1.40%~1.50%

1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06.3.31 105.12.31 105.3.31
持有供交易: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 \$- \$84,13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6.3.31 105.12.31 105.3.31
\$- \$- \$84,133

- - -
\$- \$- \$84,133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請參閱附註十二之說明。

  1. 應付公司債
106.3.31 105.12.31 105.3.31
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 \$3,223,5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 (114,367)

- - 3,109,133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3,109,133)
一年以上到期 \$- \$- \$-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 \$- \$84,133

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3 月發行海外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此轉換公司債 經依照合約條款分析,組成要素包括:主債及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持有人可要 求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之選擇權),主要發行條款說明如下:

海外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A. 發行總額: USD100,000
仟元
B. 發行日: 民國
103

3

10
C. 債券期限: 自發行日起五年到期
D. 票面利率: 0%
E. 轉換期間: 發行日起第
41
日之起至(1)到期日前
10
日止或
(2)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之日或發行公司行使
提前贖回權之日前第
5
個營業日止
F. 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台幣
35.50
元,遇
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
調整轉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格依發行條款規定
公式調整之。民國
105

3

31
日之轉換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
35.36
元;轉換匯率為
30.317。
G. 本公司強制贖回條款: 本公司在發行滿
30
個月後至到期日前,遇有公
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20
個交易日達提前贖回價格乘以當時轉換價格在
除以面額後之
125%以上時,本公司得依提前贖
回價格提前全數或部分贖回。
H. 債券持有人溢價賣回 30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公司債發行日起算屆滿
權: 月之日,請求本公司按債券面額加計年利率
1.0%(每半年計算一次)所計算之利息補償金(以
下簡稱「債券持有人提前贖回價格」),將持有之
本公司債全部或部分贖回。
I. 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債權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其權利義務與本公
J. 其他約定事項: 司普通股股份相同。

另上述公司債於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已轉換金額為 0 仟元。

海外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已於民國 105 年 9 月 8 日由債券持有人要求提 前全數贖回。

  1. 長期借款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長期借款明細如 下:

貸款銀行 借款期間 借款額度 利率 106.3.31 105.12.31 105.3.31
中國銀行 105.03.10- NTD400,000 浮動 \$- \$400,000 \$400,000 到期還本。
107.02.01 利率
台中商銀 103.09.02- NTD500,000 - - 500,000 到期還本。
106.09.02
王道商業銀行 103.02.20- NTD1,000,000 - - 1,000,000 到期還本。
(原台灣工業銀行) 106.02.20
王道商業銀行 105.12.06- NTD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到期還本。
(原台灣工業銀行) 108.12.06
兆豐銀行 102.07.19- NTD500,000 - - 500,000 到期還本。
105.10.25
合作金庫銀行 102.12.09- NTD500,000 - - 375,572 自借款日第3年
105.12.23 起,分12期平均
攤還本金。
合作金庫銀行 105.04.25- NTD500,000 500,000 500,000 - 自借款日第2年
108.04.25 起,分12期平均
攤還本金。
安泰銀行 105.08.23- NTD500,000 500,000 500,000 - 到期還本。
107.08.23
第一銀行 103.07.21- NTD600,000 300,000 600,000 600,000 自借款日起,第
106.07.21 30個月及第36個
月 平 均 攤 還 本
息。
貸款銀行 借款期間 借款額度 利率 106.3.31 105.12.31 105.3.31
(承上頁)
凱基銀行 103.12.30- NTD300,000 \$- \$- \$260,000 到期還本。
105.12.30
凱基銀行 105.11.24- NTD300,000 - 260,000 - 到期還本。
107.01.26
凱基銀行 106.01.05- NTD300,000 260,000 - - 到期還本。
108.01.15
華南銀行 104.05.22- NTD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到期還本。
106.05.22
華南銀行 104.12.23- NTD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自107.06.23起,
111.12.29 每6個月為一期,
平均攤還本金。
彰化銀行 100.09.09- NTD1,200,000 - - 200,000 自102.6.9起,每6
105.06.09 個月為一期,平
均攤還本金。
彰化銀行 104.09.01- NTD1,200,000 700,000 800,000 800,000 自借款日第2年
109.09.01 起,每6個月為一
期,分8期攤還本
金。
聯邦銀行 103.09.05- NTD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到期還本。
106.09.07
聯邦銀行 105.05.03- NTD600,000 100,000 100,000 - 到期還本。
106.11.03
京城銀行 105.03.30- NTD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自107.3.30起,每
112.03.30 6個月一期,平均
攤還本金。
三信銀行 105.09.05- NTD100,000 83,320 91,660 - 自105.12.05起,
109.09.05 每3個月為一期,
分 12 期 償 還 本
金。
兆豐銀行 105.04.26- NTD500,000 - 500,000 - 到期還本。
108.04.26
凱基銀行 102.06.17- USD16,000 - - 514,160 到期一次償還。
106.03.09
貸款銀行 借款期間 借款額度 利率 106.3.31 105.12.31 105.3.31
(承上頁)
凱基銀行 104.03.09- USD16,000 \$- \$515,200 \$- 到期一次償還。
106.03.09
凱基銀行 106.01.05- USD16,000 484,480 - - 到期一次償還。
108.01.05
玉山銀行 101.09.24- USD18,000 545,040 579,600 578,430 每3個月償還利
107.07.16 息,到期一次還
本。
上海銀行 102.04.17- USD10,000 - - 321,350 到期一次償還。
105.04.16
上海銀行 102.04.19- USD15,000 - - 482,025 到期一次償還。
105.04.19
上海銀行 105.04.07- USD10,000 199,848 267,260 - 每6個月一期,共
108.04.07 分6期攤還本息。
上海銀行 105.04.19- USD15,000 378,500 402,500 - 自105.10.18起分
108.04.19 6期,每半年償還
本息。
兆豐銀行 100.10.31- USD50,000 - - 457,924 每6個月償還利
105.10.30 息,於102年至
105年度分4期攤
還本金。
兆豐銀行 101.07.09- USD15,000 64,886 138,000 206,582 自103.07.09起,
106.07.09 分7期攤還本息。
兆豐銀行 101.09.04- USD25,000 - 230,000 344,304 於103年至106年
106.03.04 度,分7期平均攤
還本息。
兆豐銀行 101.10.26- USD20,000 172,942 183,908 367,202 自103.10.25起,
106.10.25 分7期攤還本金,
每3個月付息一
次。
國泰世華銀行 100.04.14- USD30,000 247,745 263,454 438,204 自102.04.14起,
107.04.14 分11期平均攤還
本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貸款銀行 借款期間 借款額度 利率 106.3.31 105.12.31 105.3.31
(承上頁)
匯豐銀行 100.07.29- USD14,000 \$- \$- \$64,270 自102.07.29起,
105.07.29 分七期平均攤還
本息。
匯豐銀行 102.10.24- RMB25,600 - - 28,283 自103.12.30起,
105.06.30 分 12 期 攤 還 本
金。
瑞穗銀行 100.09.01- USD25,000 206,455 292,727 365,170 於 102 至 107 年
107.09.01 度,6個月為一
期,分11期攤還
本息。
第一銀行 103.06.05-
106.06.05
USD20,000 393,640 418,600 417,755 每3個月償還利
息,到期一次還
本。
台新銀行 103.09.25- USD10,000 - - 160,675 到期一次償還。
105.09.25
聯貸借款(瑞穗銀行 101.09.07- USD125,000 - - 1,570,024 自103.09.07起,
等 5 家銀行)(註 1) 105.09.07 分7期攤還本金。
聯貸借款 101.01.09- USD40,000 - - 367,257 自102.12.19起,
(瑞穗銀行等 2 家 105.12.19 分7期平均攤還
銀行)(註 1) 本金。
聯貸借款 101.06.19- USD40,000 - - 367,257 自102.12.19起,6
(瑞穗銀行等 2 家 105.12.18 個月為一期,分7
銀行) 期攤還本金。
聯貸借款 103.03.12- USD150,000 2,595,359 3,449,908 4,131,597 本金自105.03.12
(兆豐銀行等 10 家 108.03.12 起,分七期攤還
銀行) 本金。
王道銀行 102.09.16- NTD300,000 214,286 214,286 214,286 自104.09.16起,6
(原台灣工業銀行) 107.09.16 個月為一期,分7
期攤還本金。
長期借款總額
減:一年內到期之部份 14,546,501
(5,117,258)
17,307,103 21,632,327
(6,580,897) (12,158,380)
一年以上到期之長期借款 \$9,429,243 \$10,726,206 \$9,473,947
  • 註1: 本集團民國105年3月31日部分長期借款包含流動比率、負債總額對有形 資產淨值之比率、利息保障倍數及有形資產淨值等財務比率限制條款; 民國106年3月31日及105年12月31日則無此情事。
  • 註 2:上項擔保借款係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背書擔保。

18. 應付租賃款

本集團許多不同之機器設備項目係以融資租賃之方式持有。此類租賃合約含有 承租人之購買選擇。融資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及其現值之調節列示如 下:

最低給付額
\$37,042
給付額現值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39,176 \$35,703 \$41,977 \$35,315
- - 9,794 9,536 41,976 39,288
37,042 34,669 48,970 45,239 83,953 74,603
(2,373) - (3,731) - (9,350) -
\$34,669 \$34,669 \$45,239 \$45,239 \$74,603 \$74,603
105.3.31
\$35,315
- 39,288
\$74,603
\$34,669 106.3.31
\$34,669
\$34,669
105.12.31
\$35,703
9,536
\$45,239

政府補助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期初餘額 \$1,411,633 \$1,420,992
於本期收取之政府補助 6,394 -
認列至損益者 (14,392) (16,110)
匯率影響數 (76,705) (20,462)
期末餘額 \$1,326,930 \$1,384,420
106.3.31 105.12.31 105.3.31
與資產有關之遞延收入-非流動 \$1,326,930 \$1,411,633 \$1,384,420

本集團因預付長期租金或購買特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獲取政府補助,已認 列之政府補助並無尚未達成之條件及其他或有事項。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39,857 仟元及 41,058 仟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11,501 仟元及 14,616 仟元。

21. 權 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止,本 公司額定股本分別為 30,000,000 仟元、30,000,000 仟元及 26,000,000 仟元, 已發行股本分別為 29,080,608 仟元、29,080,608 仟元及 25,080,608 仟元, 每股票面金額 10 元,分別為 2,908,061 仟股、2,908,061 仟股及 2,508,061 仟 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6 月 1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增資發行新股 400,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29,080,608 仟元,此 項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並於民國 105 年 9 月 26 日完成變更登記。

(2) 資本公積

106.3.31 105.12.31 105.3.31
普通股溢價 \$1,540,300 \$1,540,300 \$394,483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252,020 251,783 251,791
員工認股權 23,661 23,661 -
處分資產增益 103,166 103,166 103,166

\$1,919,147 \$1,918,910 \$749,440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5%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年度總決算 如有當期淨利,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 A. 彌補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 B. 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 在此限。
  • C. 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D. 依一至三款規定數分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得酌予保留後,由董事 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

本公司基於健全財務規劃,期初未分配盈餘得視當年度實際營運狀況,並 考量次年度資本預算規劃,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決定最適股利 政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前項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分配不低於當期淨利減 除一至三項後之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惟股東股息及紅利若低於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留盈餘不予分配。分配現金股利之比 例,不低於股利總數之 20%。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 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發布之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 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 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 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截至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提列之特別 盈餘公積金額均為 3,232,749 仟元;本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並無 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至保留盈餘之情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0 日及民國 105 年 6 月 17 日之董事會及股東常 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 利,列示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5
年度
104
年度
105
年度
104
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5,150,243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 - -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26。

(4) 非控制權益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期初餘額 \$3,160,661 \$3,429,096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損 (30,841) (80,18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49,693) (43,31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7,430) (2,048)
綜合損益之份額
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子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 31 (1,865)
子公司分配現金股利 (4,000) (4,000)
期末餘額 \$2,968,728 \$3,297,679

22.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本集團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勞務作 為取得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6 月 1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 400,000 仟股,依規定保留 10%由員工認購,故本次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39,320 仟單 位,每單位可認購本公司一股之普通股,認股權之執行價格係給與日本公司普 通股收盤價。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時即既得行使認股權,存續期間共 10 天。員工行使認股權時,以本次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認股權依據選擇權定價模式於給與日進行公允價值之評價,其參數及假設之設 定係考量合約之條款及條件。此計畫所給與認股權未提供現金交割之選擇。本 集團對於此等計畫所給與之認股權,過去並無以現金交割之慣例。

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畫相關之資訊如下:

認股權憑證給與日 發行單位總數(仟單位) 每單位執行價格(元)
105.8.24 39,320 12.88

員工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05
年度
流通在外數量 加權平均
(仟單位) 執行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 -
本期給與 39,320 12.88
本期執行 (1,181)1 -
本期逾期失效 (38,139) -
期末流通在外 - -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之

加權平均公允價值 (元) 13.50

1認股權執行日之加權平均股價為\$12.88。

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畫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未執行者皆已逾期失效未有 流通在外之認股權。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無此情事。

  1. 營業收入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商品銷售收入 \$9,731,589 \$9,592,057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3,805) (9,236)

\$9,717,784 \$9,582,82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利益 \$(319) \$364
  1. 營業租賃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簽訂辦公室及廠房之商業租賃合約,其平均年限為三至五年且無續租 權,在此合約中並未對本集團加諸任何限制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6.3.31 105.12.31 105.3.31
不超過一年 \$31,840 \$38,031 \$38,031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95 312 19,235

\$32,035 \$38,343 \$57,266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最低租賃給付 \$8,868 \$8,868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086,490 \$234,324 \$1,320,814 \$1,156,164 \$251,822 \$1,407,986
勞健保費用 89,476 18,381 107,857 89,177 20,140 109,317
退休金費用 38,256 13,102 51,358 43,632 12,042 55,674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6,274 17,561 53,835 33,289 20,613 53,902
折舊費用(註) 1,218,882 110,074 1,328,956 1,394,529 121,423 1,515,952
攤銷費用 481 7,376 7,857 1,028 8,309 9,337

(註):與現金流量表之折舊費用之差異數,係因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6 月 17 日股東常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章程規定年度 如有獲利,應提撥 1.5%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1.5%為董事酬勞。但尚有累積虧 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此章程修正議案已於民國 105 年股東會決議。有 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 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依獲利狀況,並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

本公司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0 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民國 105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 事酬勞,其與民國 105 年度財務報告並無重大差異。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酬勞與董事酬勞金額與民國 104 年度財 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利息收入 \$7,066 \$4,431
租金收入 1,966 1,432
其他收入-其他 59,105 57,011

\$68,137 \$62,874

6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185,715) \$77,595
- 32,245
(49,846) (43,461)
\$(235,561) \$66,379

(3) 財務成本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銀行借款之利息 \$169,588 \$194,481
關係人借款之利息 12,854 11,942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 8,933
融資租賃之利息 1,163 913
應收帳款讓售之利息 8,742 988

\$192,347 \$217,257

28.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106 年第一季

當期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益稅前金額 所得稅費用 益稅後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1,891,189) \$- \$(1,891,189) \$- \$(1,891,189)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5,868 - 5,868 - 5,868
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114,655) - (114,655) - (114,655)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

\$(1,999,976) \$- \$(1,999,976) \$- \$(1,999,976)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5 年第一季

當期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益稅前金額 所得稅費用 益稅後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546,072) \$- \$(546,072) \$- \$(546,072)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7,396 - 7,396 - 7,396
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27,253) - (27,253) - (27,253)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

\$(565,929) \$- \$(565,929) \$- \$(565,929)
  1. 所得稅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付所得稅 \$25,131 \$36,404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 34,522 25,494
所得稅費用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 - -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 - -
所得稅費用 \$59,653 \$61,89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6.3.31 105.12.31 105.3.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722,703 \$721,532 \$689,574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預計及 104 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19.20%及 48.15%。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止,本集團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台灣汽車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3
年度
台玻東元真空節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4
年度
台玻哈利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
104
年度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免申報所得稅
台灣汽車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免申報所得稅
大陸地區子公司 104
核定至民國
年度

30.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 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 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 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損)(仟元) \$5,984 \$(357,023)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2,908,061 2,508,061
基本每股盈餘(元) \$0.00 \$(0.14)

本集團為虧損,因無具稀釋效果之潛在普通股,故無須計算稀釋每股盈餘。

於報導日至財務報表完成日間,並無任何影響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之其他交 易。

  1.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子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

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第一季分別以現金USD3,766仟元(計新台幣116,736 仟元)及 USD54,037 仟元(計新台幣 1,781,909 仟元)增資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 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其所有權因而分別增加至 93.43%及 93.03%,所調整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相關權益包含非控制權益增加數及累積其他綜 合損益調整數如下: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本集團取得之現金 \$- \$-
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調整 31 (1,865)
認列於歸屬母公司權益之資本公積 \$31 \$(1,865)
  1.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財務資訊列示如下:

非控制權益所持有之權益比例:

公司及營運

子公司名稱 所在國家 106.3.31 105.12.31 105.3.3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 百慕達 6.57% 6.59% 6.97%
公司及子公司
106.3.31 105.12.31 105.3.31
重大非控制權益之累積餘額: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555,313 \$2,712,609 \$3,031,13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 ----- ------ -- ----- ------ --
分攤予重大非控制權益之損失: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19,028) \$(67,902)

此等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提供如下,此資訊係以公司間(交易)銷除前之金 額為基礎。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損益彙總性資訊: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營業收入 \$6,268,432 \$6,073,224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150,623) (825,54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106,058) (1,386,117)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資產負債彙總性資訊:

106.3.31 105.12.31 105.3.31
流動資產 \$15,842,184 \$17,369,619 \$18,043,930
非流動資產 41,618,995 44,739,419 50,979,372
流動負債 16,817,491 18,754,040 24,779,288
非流動負債 4,088,339 4,798,396 3,638,295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現金流量彙總性資訊: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營運活動 \$1,386,379 \$1,110,435
投資活動 (457,218) (518,232)
籌資活動 (1,916,945) (909,741)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800,388) (214,454)

66

七、 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日商哈利歐株式會社 其他關係人
東元奈米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東安投資有限公司
學學文創志業股份有限公司
實聯長宜淮安科技有限公司
實聯長宜鹽城科技有限公司
NIPPON
SHEET GLASS CO.,
LTD
NSG PURCHASE&SUPPLY
CO., LTD
NIPPON
PARTS CO.,LTD.
PILKINGTON AUTOMOTIVE
BELGIUM
NV.
PILKINGTON NORTH AMERICA INC.
江蘇悅達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東風悅達起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江蘇悅達摩比斯貿易有限公司
江蘇悅達汽車部件物流有限公司
悅達汽車發展有限公司
台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林建成嘉記股份有限公司
合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 貨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8 \$263
其他關係人 108,128 97,783

\$108,136 \$98,046

本集團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關係人部份為 月結 90 天。截至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之流通在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 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並未收受任何保證。

  1. 進 貨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600,319 \$516,379
其他關係人 18,791 9,819

\$619,110 \$526,198

本集團向關係人進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本集團向關係人進 貨之付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相當,其付款期限為貨到付款。

68

3. 租金費用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其他關係人 \$6,406 \$6,395

上述租賃係租用辦公室、廠房、倉庫、空地及車輛,租金按當地市價決定(預付 一年租金)。

4. 其他費用(勞務、管理費及技酬金等)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其他關係人 \$4,121 \$4,431

5. 應收票據

106.3.31 105.12.31 105.3.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2,194 \$- \$-
其他關係人 53,632 44,468 34,467

\$55,826 \$44,468 \$34,467

6. 應收帳款

106.3.31 105.12.31 105.3.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338 \$387 \$216
其他關係人 75,773 84,395 76,622

76,111 84,782 76,838
減:備抵呆帳 - - -

\$76,111 \$84,782 \$76,838

7. 預付款項

106.3.31 105.12.31 105.3.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254,112 \$222,230 \$27,081
8. 應付票據
106.3.31 105.12.31 105.3.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25,241 \$60,290 \$42,325
其他關係人 - 2,372 -

\$25,241 \$62,662 \$42,325
9. 應付帳款
106.3.31 105.12.31 105.3.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200,382 \$288,257 \$495,206
其他關係人 17,459 21,071 9,072

\$217,841 \$309,328 \$504,278

10. 短期借款

106
年第一季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年利率% 利息費用 應付利息
其他關係人 \$31,939 \$30,722 6.46% \$625 \$61
(RMB7,000仟元)

11. 其他應付款

資金融通

106
年第一季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年利率% 利息費用 應付利息
其他關係人 \$1,683,671 \$1,629,064 3% \$12,229 \$31,830
(USD53,800仟元)
105
年第一季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年利率% 利息費用 應付利息
其他關係人 \$1,496,837 \$1,489,996 3% ~6.96% \$11,942 \$23,691
(USD44,200仟元
及RMB15,000仟元)
    1. 上述關係人交易之條款及條件與非關係人交易之條款及條件無重大差異,期末 之流通在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款項及應 付關係人款項,並未提供或取得任何保證。
    1. 截至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止,本集團之主要管理階層及其他關係人為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提供保證額度,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為 126,000 仟元、美金 3,000 仟元及人民幣 90,000 仟元,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為 124,374 仟元、美金 3,000 仟元及人民幣 110,000 仟元;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因而收取保證費分 別為 384 仟元及 563 仟元,子公司帳列營業外支出項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4.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短期員工福利 \$9,994 \$9,492
退職後福利 504 488

\$10,498 \$9,980

八、 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有下列資產提供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之擔保:

106.3.31:

資產名稱
權利人 擔保債務內容
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 \$22,864 交通銀行 履約保證金
融資產-流動) 1 南京銀行 信用狀保證金
439 中國銀行 履約保證金
5,975 中國銀行 信用狀保證金
2,194 中國工商銀行 履約保證金
60,109 中國農業銀行 履約保證金

\$91,582

105.12.31:

資產名稱
權利人 擔保債務內容
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 \$39,698 交通銀行 履約保證金
融資產-流動)
5,599 中國銀行 履約保證金
18,727 - 子公司假扣押凍結存款
18,567 -
10,629 中國農業銀行 履約保證金
2,321 中國工商銀行 履約保證金
27,851 農商銀行 履約保證金
12,379 中國銀行 信用狀保證金
1 南京銀行 信用狀保證金

\$135,772

105.3.31:

資產名稱
權利人 擔保債務內容
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 \$223,730 中國銀行 履約保證金
融資產-流動)
20,065 - 子公司假扣押凍結存款
19,894 -
19,894 中國工商銀行 履約保證金
315 中國銀行 信用狀保證金
1 南京銀行 信用狀保證金

\$283,899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止,本集團計有下列或有事項及承諾事項,未列入上 開財務報表之中:

    1. 本集團為進口、購置機器、履約保證、借款額度擔保等業務需要,已簽發而未 收回註銷之保證票據計 13,441,710 仟元。
    1. 本集團合作外銷成品記帳之貨物稅 23,857 仟元。
    1. 本集團已貼現未到期之應收票據計人民幣 23,741 仟元。
  • 本集團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金額明細如下(外幣係以仟元為單位):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金額

USD
8,117

JPY
152,129

EUR
149
  1. 本集團已簽訂尚未完工之重大工程及設備合約彙總如下:

合約總額 已付總額 未付總額
桃園廠工程 \$182,354 \$53,867 \$128,487
台玻長江工程 216,187 154,368 61,819
台嘉蚌埠工程 799,515 408,578 390,937
其他工程 1,252,381 1,099,421 152,960

\$2,450,437 \$1,716,234 \$734,203

上列已付工程款係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完工程及流動資產-預付設備 款項下。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 其 他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6.3.31 105.12.31 105.3.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7,296 \$244,157 \$4,97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24,876 219,008 230,806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3,884,741 4,830,819 4,302,781
應收款項 8,177,357 9,020,978 7,971,406
其他金融資產 91,582 135,772 283,899
存出保證金 12,361 84,080 9,766

12,166,041 14,071,649 12,567,852

\$12,418,213 \$14,534,814 \$12,803,632
金融負債
106.3.31 105.12.31 105.3.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7,074,356 \$7,234,969 \$7,192,567
應付短期票券 2,894,553 1,347,684 2,894,473
應付款項 7,632,305 8,548,865 9,209,534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 - 3,109,133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4,546,501 17,307,103 21,632,327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 34,669 45,239 74,603
存入保證金 3,322 168,394 4,081

32,185,706 34,652,254 44,116,71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84,133

\$32,185,706 \$34,652,254 \$44,200,851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 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 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權益價格。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 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 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 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 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 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匯 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及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 (1) 當新台幣對美金貶值/升值 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 季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52,329 仟元及 104,440 仟元。
  • (2) 當人民幣對美金貶值/升值 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 季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40,119 仟元及 79,846 仟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 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以管理利率風險。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 包括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 /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之損益將分別減 少/增加 5,098 仟元及 6,780 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以及所發行之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中之轉換權,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 本集團持有之上市櫃權益證券及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屬備供出售類別,所發行 之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則因不符合權益要素之定義而屬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 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備供出售之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因投資部位金額不重大,故評價後被投資公司 盈餘或虧損產生之變動,對於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之損益或權 益影響不重大。

屬備供出售之上市櫃權益證券,民國 106 年第一季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下跌 10%,不論下跌是否重大或持久,則對於本集團民國 106 年第一季之損益或 權益之影響約有 18,061 仟元;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 10%,將僅對權益造成 影響約有 18,061 仟元,對於損益將不產生任何影響。民國 105 年第一季當 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下跌 10%,不論下跌是否重大或持久,則對於本集團民國 105 年第一季之損益或權益之影響約有 18,647 仟元;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 10%,將僅對權益造成影響約有 18,647 仟元,對於損益將不產生任何影響。

另本公司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其包括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此嵌入式衍 生金融工具之評價金額會因本公司市場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民國 105 年第一季當本公司權益證券價格上漲 10%,則對於本公司民國 105 年第一季 之損益減少金額約有 5,626 仟元;當本公司權益證券價格下跌 10%,則對於 本公司民國 105 年第一季之損益增加金額約有 3,640 仟元;民國 106 年第一 季已無此情事。

其他權益工具或與權益工具連結之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者, 敏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 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 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 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 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 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佔本集團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均未達 10%,故應 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 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 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5.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及轉換公司債 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 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 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 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6.3.31
短期借款 \$7,190,262 \$- \$- \$- \$7,190,262
應付短期票券 2,900,000 - - - 2,900,000
應付款項 7,632,305 - - - 7,632,305
長期借款 5,351,592 7,189,817 1,776,667 812,662 15,130,738
應付租賃款 37,042 - - - 37,04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7,391,971 \$- \$- \$- \$7,391,971
1,350,000 - - - 1,350,000
8,548,865 - - - 8,548,865
6,848,447 8,283,079 1,879,567 914,264 17,925,357
39,176 9,794 - - 48,970
\$7,291,956 \$- \$- \$- \$7,291,956
2,900,000 - - - 2,900,000
9,209,534 - - - 9,209,534
3,290,001 - - - 3,290,001
12,469,887 6,197,891 2,014,065 1,641,994 22,323,837
41,977 41,976 - - 83,953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 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 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 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 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 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 (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 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非 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 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 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 商業本票 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 E.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 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 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交易對手報價、適 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 Black-Scholes 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 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中,除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 應付款項、其他流動負債、長期借款及應付租賃款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 值之合理近似值外,其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 允價值列示如下:

帳面金額
106.3.31 105.12.31 105.3.31
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 \$- \$3,109,133
公允價值
106.3.31 105.12.31 105.3.31
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 \$- \$3,194,811

本集團之應付公司債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之資訊, 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 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以殖利 率曲線及信用風險等資訊為基礎。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持有未符合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金融工具為嵌入式衍生金融工 具,相關資訊如下: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因發行轉換公司債而辨認出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業已與主契約分 離,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方式處理,有關此交易之合約資訊請詳 附註六之說明。

前述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對象係國內外知名銀行,其信用良好,故信用風險 不高。

    1.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下:

  •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 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 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6.3.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27,296 \$27,29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80,613 - 44,263 224,876
105.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244,157 \$244,15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74,758 - 44,250 219,008
105.3.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4,974 \$4,97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86,466 - 44,340 230,806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 \$- \$84,133 \$84,133
於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並無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

之移轉。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 初至期末餘額調節列示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資產 負債
透過損益按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備供出售 公允價值衡量
理財商品 股票 小計 衍生工具
105.1.1 \$201,891 \$44,967 \$246,858 \$116,378
105年第一季認列總損益:
認列於損益 - - - (32,245)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627) (627) -
105年第一季處分 (196,917) - (196,917) -
105.3.31 \$4,974 \$44,340 \$49,314 \$84,133
106.1.1 \$244,157 \$44,250 \$288,407 \$-
106年第一季認列總損益:
認列於損益 -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3 13 -
106年第一季取得 16,319 - 16,319 -
106年第一季處分 (225,440) - (225,440) -
匯率變動之影響 (7,740) - (7,740) -
106.3.31 \$27,296 \$44,263 \$71,559 \$-

上述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之總利益(損失)中,與截至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持有之資產相關之損益分別為 13 仟元及(627)仟元,與負債相關之損益 分別為 0 仟元及(32,245)仟元。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值 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關係之敏感度
評價技術 輸入值 量化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105.3.31 選擇權 波動率 41.39%~ 波動率越高,公 當波動率上升/下降1%,對本
定價模式 43.39%~ 允價值估計數越 集團損益將分別減少 993 仟
元及增加 1,655 仟元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106.3.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件六.12)
\$- \$- \$155,420 \$155,420
105.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件六.12) \$- \$- \$155,420 \$155,420
105.3.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件六.12) \$- \$- \$149,749 \$149,749

9.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仟元

106.3.31 105.12.31 105.3.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33,396 30.28 \$1,011,233 \$40,024 32.20 \$1,288,778 \$258,554 32.135 \$8,308,648
人民幣 2,119,822 4.3889 9,303,581 2,347,483 4.6418 10,896,492 3,016,936 4.9735 15,004,835
日幣 44,821 0.2693 12,070 44,895 0.2736 12,283 2,956,814 0.2843 840,622
歐元 2,318 32.23 74,695 - - - 3,545 36.31 128,715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 80,532 30.28 2,438,507 75,949 32.20 2,445,568 93,186 32.135 2,994,538
人民幣 6,732 4.3889 29,547 6,836 4.6418 31,731 7,109 4.9735 35,356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6.3.31 105.12.31 105.3.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345,448 30.28 10,494,697 479,674 32.30 15,493,473 419,665 32.135 13,527,916
人民幣 1,782,105 4.3889 7,821,394 1,952,504 4.6418 9,063,084 6,918,687 4.9735 34,410,326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 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於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之外幣兌換(損失)利益分別為(185,715)仟元及 77,595 仟元。

  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 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 資本結構之目的。

    1. 金融資產移轉資訊
  • (1)部分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

本集團與金融機構簽訂部分無追索權、部分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 本集團針對無追索權之讓售除移轉該等應收帳款現金流量合約權利外,依 合約約定亦無須承擔該等應收帳款無法收回之信用風險(商業糾紛除外), 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交易相關資訊如下:

106.3.31

讓售對象 已移轉總金額 讓售金額 已預支金額 利率區間 額度
王道商業銀行 \$437,977 \$394,179 \$393,569 0.99%~1.07% \$800,000

106.3.31

105.12.31

105.12.31
讓售對象 已移轉總金額 讓售金額 已預支金額 利率區間 額度
王道商業銀行 \$400,150 \$360,135 \$361,535 0.99%~1.15% \$800,000

105.3.31

105.3.31
讓售對象 已移轉總金額 讓售金額 已預支金額 利率區間 額度
王道商業銀行
(原台灣工業銀行) \$382,120 \$343,908 \$345,920 1.07%~1.15% \$800,000

(2)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

本集團與金融機構簽訂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本集團針對無追索 權之讓售除移轉該等應收帳款現金流量合約權利外,依合約約定亦無須承 擔該等應收帳款無法收回之信用風險,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交易相 關資訊如下:

106.3.31

106.3.31
讓售對象 已移轉總金額 讓售金額 已預支金額 利率區間 額度
國鑫所 \$220,986 \$213,255 \$213,255 9.0%~9.6% \$220,986

105.12.31

無此情事。

105.3.31

無此情事。

  1. 其 他

本集團截至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之財務狀況,存有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 之流動性風險,惟本集團預計將新增其他財務融資計畫以因應該風險。本集 團管理階層認為,上述因應對策之執行,將能大幅降低該財務狀況於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存有之流動性風險。

  •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3.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4.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三。
    5.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6.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8.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詳附表四。
    9.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 五。
    10.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詳 附表六。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者,其被投資公司資訊: 詳附表七。

    1. 大陸投資資訊:
  •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 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回投資損益 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情形:詳附表八。
  •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 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及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 j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已於合 併報表中沖銷)。

  • k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已於合 併報表中沖銷)。
  • l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已於合併報表中沖銷)。
  • "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已於合併報表 中沖銷)。
  • …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已 於合併報表中沖銷)。
  • †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 或收受等:無(已於合併報表中沖銷)。

十四、 部門資訊

  1. 一般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三個 應報導營運部門:

  • (1) 平板玻璃:該部門負責平板玻璃之製造與銷售。
  • (2) 玻璃器皿:該部門負責玻璃器皿之製造與銷售。
  • (3) 玻璃纖維:該部門負責玻璃纖維之製造與銷售。

前述應報導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一個以上之營運部門。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 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本集 團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 礎進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2. 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106 年第一季

應報導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
平板玻璃 玻璃器皿 玻璃纖維
(註 1) 銷除 集團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6,085,172 \$745,931 \$2,866,504 \$9,697,607 \$20,177 \$- \$9,717,784
部門間收入(註 2) 3,768 1 - 3,769 82,629 (86,398) -
收入合計 \$6,088,940 \$745,932 \$2,866,504 \$9,701,376 \$102,806 \$(86,398) \$9,717,784
部門損益 \$(50,417) \$(5,860) \$454,734 \$398,457 \$7,436 \$- \$405,893

105 年第一季

應報導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
平板玻璃 玻璃器皿 玻璃纖維
(註 1) 銷除 集團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6,306,693 \$854,228 \$2,415,489 \$9,576,410 \$6,411 \$- \$9,582,821
部門間收入(註 2) 14 - - 14 140,888 (140,902) -
收入合計 \$6,306,707 \$854,228 \$2,415,489 \$9,576,424 \$147,299 \$(140,902) \$9,582,821
部門損益 \$(297,202) \$69,780 \$34,476 \$(192,946) \$20,475 \$- \$(172,471)

註 1: 該等部門從未達到應報導部門之量化門檻。

註 2: 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並反映於「調整及銷除」項下。

3. 應報導部門收入、損益之調節

106
年第一季
105
年第一季
應報導部門損益合計數 \$398,457 \$(192,946)
其他部門損益 7,436 20,47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371,096) (202,841)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34,797 \$(375,312)

附表一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仟元
往來 是否 資金貸與 業務往來 有短期融通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 號 貸出資金 貸與 項目 為關 本期最高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 率 性質 金額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擔 保 品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1) 之公司 對象 (註2) 係人 金額(註3) (註8) 金額 區 間 (註4) (註5) 原因(註6) 呆帳金額 名 稱 價 值 限額(註7) (註7)
0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469,425 \$454,200 \$454,200 3.25%~3.42% 2 \$- 營運週轉 \$- \$- 42,259,764 × 10% = 42,259,764 × 20% =
0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802,571 781,716 781,716 - 2 - 營運週轉 - - 4,225,976(仟元)
8,451,953(仟元)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156,475 151,400 9,084 - 2 - 營運週轉 - - 38,331,633 × 40% =
15,332,653(仟元)
38,331,633 × 60% =
22,998,980(仟元)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2,190,650 2,119,600 1,816,800 2.65%~3.05%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938,850 605,600 384,556 3.02%~3.05%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469,425 454,200 90,840 3.58%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1,013,732 1,013,732 956,677 3.25%~4.00%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1,108,749 1,066,491 956,770 4.00%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3,692,810 3,573,040 3,573,040 2.72%~3.15%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1,408,275 1,362,600 151,400 2.93%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嘉蚌埠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844,965 817,560 - - 2 - 營運週轉 - -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312,950 302,800 302,800 3.01% 2 - 營運週轉 - -
2
2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28,900
547,530
27,799
526,662
27,799
526,662
-
5.60%
2
2
-
-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
-

-
-
2,127,993 × 40% =
851,197(仟元)
2,127,993 × 60% =
1,276,796(仟元)
3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622,359 598,639 598,639 0.35% 2 - 營運週轉 - -
3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漢中硅砂有限公司 147,829 142,194 140,882 0.35% 2 - 營運週轉 - - 6,462,785 × 40% =
2,585,114(仟元)
6,462,785 × 60% =
3,877,671(仟元)
3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295,639 1,246,258 1,246,258 0.35%~4.13% 2 - 營運週轉 - -
3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1,013,387 974,764 974,764 0.35%~4.42% 2 - 營運週轉 - -
4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136,883 131,666 126,759 - 2 - 營運週轉 - -
1,630,234 × 40% =
652,094(仟元)
1,630,234 × 60% =
978,140(仟元)

附表一

單位:仟元
資金貸與他人(續)
往來 是否 資金貸與 業務往來 有短期融通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 號 貸出資金 貸與 項目 為關 本期最高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 率 性質 金額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擔 保 品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1) 之公司 對象 (註2) 係人 金額(註3) (註8) 金額 區 間 (註4) (註5) 原因(註6) 呆帳金額 名 稱 價 值 限額(註7) (註7)
5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273,765 \$- \$- - 2 \$- 營運週轉 \$- \$- 3,157,235 × 40% = 3,157,235 × 60% =
1,262,894(仟元) 1,894,341(仟元)
6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1,368,825 1,316,655 526,662 3.00% 2 - 營運週轉 - - 5,299,057 × 40% = 5,299,057 × 60% =
2,119,623(仟元) 3,179,434(仟元)
7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91,255 87,777 52,666 4.00% 2 - 營運週轉 - - 4,639,001 × 40% = 4,639,001 × 60% =
1,855,600(仟元) 2,783,401(仟元)
7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1,237,656 1,237,656 1,149,879 4.00% 2 - 營運週轉 - -
8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136,883 131,666 131,666 4.98% 2 - 營運週轉 - - 1,708,894 × 40% = 1,708,894 × 60% =
683,558(仟元) 1,025,336(仟元)
合計 \$14,980,519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

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

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上述交易於合併報表已全數沖銷。

附表二

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仟元
編 號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 背書保證最高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 屬對大陸地區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背書保證限額(註3) 書保證餘額(註4) 保證餘額(註5) (註6) 背書保證金額 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額(註3) 背書保證(註7) 背書保證(註7) 背書保證(註7)
0 台灣玻璃工業(股)公司 台玻東元真空節能玻璃(股)公司 6 \$21,129,882 \$234,000 \$234,000 \$234,000 \$ - 1% 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 Y
業程序第四條規定,
0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3 97,680 97,680 - - 0% 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 Y Y
保證總額,以淨值120%
0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3 1,133,244 1,133,244 461,388 - 3% 為限額,對單一子公 Y Y
司之背書保證則以淨
0 台玻悅達太陽能鏡板有限公司 3 709,410 709,410 620,790 - 2% 值50%為限額。 Y Y
2.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
0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3 768,630 604,930 450,430 - 1% 額,以淨值100%為限額, Y Y
對單一公司之背書保證
0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3 1,055,151 1,055,151 775,831 - 2% 則以淨值60%為限額。 Y Y
3.台灣玻璃:
0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公司 3 725,080 725,080 462,430 - 2% 42,259,764仟元*120% = Y Y
50,711,717
0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3 615,000 615,000 300,700 - 1% 4.台玻中國控股: Y Y
0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3 928,600 928,600 459,800 - 2% 38,331,633仟元 *100% =
38,331,633
Y Y
5.台嘉玻纖:
0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3 923,100 923,100 441,580 - 2% 5,299,057仟元* 100% = Y Y
5,299,057
0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3 681,100 585,100 585,100 - 1% 6.台玻長江: Y Y
2,127,993仟元* 100% =
0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3 1,502,880 1,502,880 754,130 - 4% 2,127,993 Y Y
7.台玻東海:
0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3 900,493 804,493 804,493 - 2% 4,639,001仟元* 100% = Y Y
4,639,001
0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3 458,724 458,724 140,863 - 1% Y Y
0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3 3,348,800 3,319,300 2,343,960 - 8% Y Y
0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2 8,238,930 7,411,680 6,793,680 - 18% Y
0 台玻漳州硅砂有限公司 3 144,126 - - - 0% Y Y
1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灣玻璃工業(股)公司 4 22,998,980 50,000 50,000 50,000 - 0% Y
2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3 3,179,434 456,275 438,885 438,885 - 8% Y
3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3 1,276,796 91,255 87,777 87,777 - 4% Y

附表二

為他人背書保證(續)
單位:仟元
編 號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 背書保證最高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 屬對大陸地區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背書保證限額(註3) 書保證餘額(註4) 保證餘額(註5) (註6) 背書保證金額 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額(註3) 背書保證(註7) 背書保證(註7) 背書保證(註7)
3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3 \$1,276,796 \$365,020 \$351,108 \$219,443 \$ - 16% Y
3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3 501,903 482,774 367,187 - 23% Y
4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3 2,783,401 228,138 219,443 131,666 - 5% Y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書保證之公司。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註8:上述公司已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業已全數沖銷。

附表三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 有價證券種類 與有價證券 帳列科目 備 註
公 司 及名稱(註1) 發行人之關係(註2) 股 數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台灣玻璃工業 股票-
(股)公司 開發金控(股)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1,681,340 \$180,606 0.14% \$180,606
啟業化工(股)公司 - 659,000 42,921 3.30% 42,921
明興光電(股)公司 - 642,096 1,342 0.85% 1,342
彰化商業銀行 - 283 5 0.00% 5
華南金控(股)公司 - 129 2 0.00% 2

\$224,876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附表四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率
備 註
(註2)
台玻長江玻璃
有限公司
台玻昆山玻璃
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銷貨) \$(131,852) (32)% 三個月 \$- - \$158,816 27%
台玻昆山玻璃
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
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進貨 131,852 52
%
三個月 - - (158,816) (65)%
台玻華南玻璃
有限公司
實聯化工江蘇
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進貨 111,459 27
%
三個月 - - (48,790) (17)%
台玻東海玻璃
有限公司
實聯化工江蘇
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進貨 112,927 29
%
- - - -
-
-
台玻昆山玻璃
有限公司
實聯化工江蘇
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進貨 116,433 46
%
三個月 - - (52,506) (21)%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上述關係人除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外,其餘均已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內沖銷。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表五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 係 款項餘額(註1)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工業(股)公司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613,989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工業(股)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842,236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305,072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401,240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967,271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982,344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151,798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3,598,855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1,895,802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126,759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598,907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234,614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漢中硅砂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40,909 - - - - -

附表五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達百分之二十以上(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 係 款項餘額(註1)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其他應收款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938,180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537,686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527,145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173,432 - - - - -
其他應收款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31,666 - - - - -
應收帳款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18,680 - - - - -
應收帳款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54,445 - - - - -
應收帳款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58,816 - - - - -
應收帳款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158,446 - - - - -
應收帳款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486,467 - - - -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 註3:上述關係人均已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內沖銷。

附表六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總資產之比率(註三)
1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3 銷貨收入 \$131,852 與一般內銷價格相同 1%
1 台玻太倉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3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537,686 1%
2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3 131,666 0%
0 台灣玻璃工業(股)公司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1 613,989 1%
0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1 842,236 1%
3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1 305,072 0%
3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1 401,240 0%
3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1 967,271 1%
3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1 982,344 1%
3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1 151,798 0%
3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1 3,598,855 4%
3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1 1,895,802 2%
4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1 126,759 0%
5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3 598,907 1%
5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3 1,234,614 2%
5 台玻漢中硅砂有限公司 3 140,909 0%
5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3 938,180 1%
6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3 527,145 1%
7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3 1,173,432 1%
2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8,680 0%
2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3 154,445 0%
1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3 158,816 0%
1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3 158,446 0%
8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3 486,467 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1. 子公司對母公司。
    1.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

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附表七

被投資人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仟元
被投資公司 所 在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備 註
投資公司名稱 名稱(註1、2)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註2(2)) 投資損益(註2(3))
台灣玻璃工業
(股)公司
台灣玻璃美國
銷售公司
美國 轉投資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及銷售玻璃等。
\$17,676
USD 461
\$17,676
USD 461
4,612 100.00% \$283,792 \$4,091 \$4,091
台灣玻璃中國
控股有限公司
百慕達 轉投資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沂
南硅砂有限公司、台嘉玻璃纖
維有限公司、台玻長江玻璃有
限公司、台玻鳯陽硅砂有限公
司、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台玻
漢中硅砂有限公司、台玻華南
玻璃有限公司、台玻昆山玻璃
有限公司、台玻天津玻璃有限
公司、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
公司、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台
玻悅達太陽能鏡板有限公司、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台嘉
蚌埠玻璃纖維有限公司及實聯
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38,034,194
USD 1,221,856
37,917,459
USD 1,218,091
1,232,738,902 93.43% 33,873,996 (138,240) (130,085)
台灣汽車玻璃
(股)公司
台灣 轉投資台灣汽車玻璃中國控股
有限公司及銷售汽車玻璃等。
263,582 263,582 26,100,000 87.00% 311,546 (5,693) (4,885)
台玻東元真空
節能玻璃(股)
公司
台灣 銷售節能玻璃。 260,000 260,000 26,000,000 65.00% 66,969 (12,493) (8,121)
台玻哈利歐玻
璃(股)公司
台灣 銷售食廚器具。 10,000 10,000 1,000,000 50.00% 18,415 2,490 1,245
台灣玻璃中國
控股有限公司
實聯中國控股
有限公司
香港 轉投資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淮安實源采鹵有限公司。
6,144,793
USD 196,094
6,028,058
USD 192,328
1,358,500,384 37.65% 2,438,507 117,265 (10,859)
台灣汽車玻璃
(股)公司
台灣汽車玻璃中國
控股有限公司
百慕達 轉投資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
公司。
188,571
USD 6,000
188,571
USD 6,000
6,000,000 100.00% 81,767 (2,430) (2,430)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

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

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上述關係人除實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轉投資之大陸子公司外,業已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內沖銷。

附表八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仟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業項目 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匯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2)C)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壓花玻璃 \$886,992
USD 29,293
(註19)
\$32,521
USD 1,074
\$-
-
\$-
-
\$32,521
USD 1,074
\$(15,518) 94.50% \$(14,665) \$205,032 \$-
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 2,658,584
USD 87,800
(註13、註22)
1,434,939
USD 47,389
-
-
-
-
1,434,939
USD 47,389
15,982 93.43% 14,932 1,835,981 -
沂南硅砂有限公司 生產矽砂 121,393
USD 4,009
(註13)
58,713
USD 1,939
-
-
-
-
58,713
USD 1,939
(1,054) 59.22% (624) 90,749 -
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及
低輻射玻璃
2,119,600
USD 70,000
1,937,920
USD 64,000
-
-
-
-
1,937,920
USD 64,000
(56,588) 93.43% (52,870) 1,828,387 -
台玻鳳陽硅砂有限公司 生產矽砂 130,204
USD 4,300
(註6)
63,588
USD 2,100
-
-
-
-
63,588
USD 2,100
(7,177) 93.43% (6,705) 170,696 -
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生產玻璃纖維布 3,330,800
USD 110,000
(註12)
2,758,992
USD 91,116
-
-
-
-
2,758,992
USD 91,116
112,366 93.43% 104,984 4,783,330 -
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及
低輻射玻璃
2,119,600
USD 70,000
(註11)
1,480,541
USD 48,895
-
-
-
-
1,480,541
USD 48,895
76,772 93.43% 71,728 5,778,986 -
台玻漢中硅砂有限公司 生產矽砂 317,940
USD 10,500
317,940
USD 10,500
-
-
-
-
317,940
USD 10,500
(10,557) 93.43% (9,863) 210,166 -
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及
低輻射玻璃
3,209,680
USD 106,000
(註10)
2,679,780
USD 88,500
-
-
-
-
2,679,780
USD 88,500
(27,661) 93.43% (25,844) 2,767,491 -
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 2,422,400
USD 80,000
(註8、註13、註21)
1,514,000
USD 50,000
-
-
-
-
1,514,000
USD 50,000
56,048 93.43% 52,366 4,149,024 -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及
低輻射玻璃
2,149,880
USD 71,000
(註9)
1,786,520
USD 59,000
-
-
-
-
1,786,520
USD 59,000
(97,998) 93.43% (91,560) 481,640 -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 726,720
USD 24,000
(註7)
363,360
USD 12,000
-
-
-
-
363,360
USD 12,000
27,112 93.43% 25,331 1,037,553 -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
公司
生產光伏玻璃及
電池模組組裝
2,511,060
USD 82,928
(註20)
1,574,560
USD 52,000
-
-
-
-
1,574,560
USD 52,000
(80,624) 93.43% (75,327) 427,626 -
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生產純碱 24,224,000
USD 800,000
(註14)
4,832,446
USD 159,592
-
-
-
-
4,832,446
USD 159,592
228,883 35.18% 80,521 5,896,128 -
淮安實源采鹵有限公司 生產鹵水 968,960
USD 32,000
(註15)
181,680
USD 6,000
-
-
-
-
181,680
USD 6,000
33,368 35.18% 11,739 446,107 -
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及
低輻射玻璃
3,028,000
USD 100,000
(註16)
1,968,200
USD 65,000
-
-
-
-
1,968,200
USD 65,000
4,267 93.43% 3,987 1,796,953 -
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
公司
生產低輻射玻璃 1,059,800
USD 35,000
1,059,800
USD 35,000
-
-
-
-
1,059,800
USD 35,000
(39,751) 93.43% (37,139) 567,540 -
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生產平板玻璃 2,573,800
USD 85,000
2,573,800
USD 85,000
-
-
-
-
2,573,800
USD 85,000
34,627 93.43% 32,352 1,541,113 -

附表八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仟元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截至本期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業項目 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匯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2)C)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台玻悅達太陽能鏡板有 生產太陽能鏡板 \$1,302,040 \$976,530 \$- \$- \$976,530 \$(37,873) 70.07% \$(26,538) \$295,277 \$-
限公司 USD 43,000 USD 32,250 - - USD 32,250
(註17)
台玻武漢工程玻璃有限 生產低輻射玻璃 1,059,800 1,059,800 - - 1,059,800 (40,191) 93.43% (37,550) 457,121 -
公司 USD 35,000 USD 35,000 - - USD 35,000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 生產汽車玻璃 1,665,400 817,560 - - 817,560 (19,888) 55.36% (11,010) 431,579 -
公司 USD 55,000 USD 27,000 - - USD 27,000
(註18)
台嘉蚌埠玻璃纖維有限 生產玻璃纖維布 1,059,800 908,400 151,400 - 1,059,800 6,785 93.43% 6,339 909,876 -
公司 USD 35,000 USD 30,000 USD 5,000 - USD 35,000
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生產玻璃纖維布 2,028,760 2,028,760 - - 2,028,760 64,054 93.43% 59,846 874,875 -
USD 67,000 USD 67,000 - - USD 67,000
單位:仟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 經濟部投審會 本公司赴大陸地區
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註4) 投資限額
32,561,750 37,741,943 (註5)
USD 1,075,355 USD 1,233,335 及
CNY 90,356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1)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2)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C.其他
  •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台幣列示。
  • 註4:係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總額。
  • 註5:本公司屬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之企業或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無投資限額之限制。
  • 註6:另USD 2,200仟元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 註7:另USD 12,000仟元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方式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8: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USD 3,000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9: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USD 12,000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0: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USD 17,000仟元及自有資金USD500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1: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USD 21,000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2: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USD 17,000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3:係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USD27,800仟元、沂南硅砂有限公司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USD592仟元及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USD13,000仟元,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4: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之實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及自有資金USD640,408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5: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之實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他人投資資金USD26,000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6:USD35,000仟元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盈餘分配款再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17:USD 10,750仟元係由中方投資,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 註18:另USD 28,000仟元係由第三地區控股公司台灣汽車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投資USD6,000仟元及中方投資USD22,000仟元,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 註19:係由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USD23,319仟元及台玻美國銷售公司以自有資金USD4,774仟元投資大陸,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20:係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債權轉增資USD30,928仟元,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21:係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以債權轉增資USD14,000仟元,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22:係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以債權轉增資USD5,000仟元,未由本公司匯出資金。
  • 註23:上述大陸被投資公司除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及淮安實源采鹵有限公司外,其餘均已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內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