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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I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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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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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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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玻璃工業公司

TAIWAN GLASS IND. CORP.

2026 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2026年6月12日

玻璃工業貢獻社會

平板 觸控板 超白板 節能板 光伏板
玻布 玻纖 容器 食廚器 鏡板
車板

台灣玻璃工業公司 2026 年股東常會

目錄

壹、開會程序

貳、開會議程

報告事項
1.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 3
2. 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6
3. 2025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16
4. 2025年度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17

承認事項
1.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8
2. 2025年度盈餘分配案 28

臨時動議

參、附件
1.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30
2. 董事會通過擬議盈餘分派議案 31
3.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32
4. 公司章程 33


台灣玻璃工業公司 2026 年股東常會

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台灣玻璃工業公司 2026 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2026 年 6 月 12 日 星期五 上午 9 時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 2 段 207 號 1 樓(本次會議為實體會議)

宣佈開會

主席致詞

報告事項

  1.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
  2. 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3. 2025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2025年度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承認事項

  1.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2025年度盈餘分配案

臨時動議

散會

  • 1 -

股東會議事規則

台城股東會 2026年6月12日

一、出席:股東或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請配帶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憑以計算出席股權。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二、宣告開會:出席股權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即宣佈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尚不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三、議程:會議應依董事會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

四、發言:出席股東發言時,應先以發言條,填明股東戶號、姓名及發言主旨,送交主席排定發言順序;對同一議案之發言,每一股東或其代理人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法人股東其代表人不只一人時,僅得推由一人發言,其發言次數、時間亦同;但經主席許可者,不在此限。法人受託出席,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干擾其他股東發言、發言逾時或超出議題範圍以外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五、討論: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決;討論議案時,主席得於適當時間宣告討論終結,必要時並得宣告中止討論,提付表決。

主席為維持會場秩序及順利進行會議,對已答覆之問題,認為答覆已屬充分,毋庸再予以討論時,得徵詢其他股東意見後,裁示停止討論。

六、表決: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毋需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

七、會場秩序:股東會得設糾察員,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受主席指揮,協助維持會場秩序。

出席股東或代理人應服從主席、糾察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對於妨害股東會之人,主席或糾察員得予以排除。

八、實施: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報告事項 1.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

台玻股東會 2026 年 6 月 12 日

(一)、生產報告:

產品別 地區 內容 年產 千MT
平板玻璃 台灣 台中廠平板玻璃1座及鹿港廠平板玻璃1座,計2座生產線 265
(+2.2%)
大陸 昆山、成都、天津、東莞、青島、東海、成陽及安徽廠平板玻璃,計11座生產線 2,638
(+2.2%)
玻布·玻纖 台灣 桃園廠玻布及玻纖生產線與鹿港廠玻布生產線 34
(-27.4%)
大陸 昆山廠玻布1座、成都廠玻布2座、蚌埠廠玻布1座,計4座生產線 48
(+1.5%)
容食廚玻璃 台灣 新竹廠容食廚器玻璃6座生產線 137
(-4.3%)
汽車玻璃 台灣 台中廠汽車玻璃生產線 5
(-20.2%)
大陸 鹽城廠汽車玻璃生產線 14
(-17.4%)
合 計 - 3,141
(+1.3%)

(二)、銷售報告:

產品別 地區 銷售量 銷售額
千MT 比較2024年 NT$百萬元 比較2024年
平板玻璃 台灣 264 (-6.1%) 4,528 (-3.6%)
大陸 2,746 (+3.3%) 19,808 (-15.9%)
3,010 (+2.4%) 24,336 (-13.8%)
= US$ 781mil 佔集團營業額 56.8%
玻布·玻纖 台灣 43 (-15.6%) 6,876 (+55.3%)
大陸 69 (-9.1%) 6,545 (+17.8%)
112 (-11.7%) 13,421 (+34.4%)
= US$ 430mil 佔集團營業額 31.4%
容食廚玻璃 台灣 134 (-8.9%) 3,758 (-3.3%)
= US$ 121mil 佔集團營業額 8.8%
汽車玻璃 台灣 5 (-19.4%) 496 (-18.2%)
大陸 14 (-20.1%) 795 (-22.0%)
19 (-19.9%) 1,291 (-20.6%)
= US$ 41mil 佔集團營業額 3.0%
合 計 3,275 (+1.2%) 42,806 (-2.1%)
= US$ 1,373mil 內銷 77%,外銷 23%
合併沖銷 - - (1,312)
沖銷後合計 - - 41,494 (-2.4%)
= US$ 1,331mil

(三)、財務報告:

  1. 2025年度受惠於高階城礦布成功打入AI供應鏈,生產AI關鍵零組件,營業利益較2024年度大幅增加;轉投資事業因市場競爭激烈,下游市場景氣不佳,認列投資損失,致全年度為稅後淨損。

  2. 金額單位:新台幣千元

| 科 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金額比較%
2025/2024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41,494,382 | 42,502,810 | -2.4% |
| 營業利益 | 370,903 | (1,286,126) | 128.8% |
| 稅前淨利 | (590,734) | (1,274,968) | 53.7% |
| 稅後淨利 | (706,962) | (1,754,454) | 59.7% |
| 稅後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590,329) | (1,571,562) | 62.4% |

(四)、預算執行情形:

金額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 目 2025年度預算(註) 2025年度實際數 達成百分比
營業收入 46,000,000 41,494,382 90.2%
稅前淨利 304,000 (590,734) -
稅後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60,000 (590,329) -

註:係內部預算,未公開財務預測

(五)、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資產報酬率 -0.25% -1.37%
權益報酬率 -1.39% -3.44%
稅前利益佔實收資本比 -2.03% -4.38%
純益率 -1.70% -4.13%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後) -0.20元 -0.54元

(六)、2026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經營方針、法規環境及總體經濟影響:

2025年,台灣受惠於AI熱潮與高效能運算需求,帶動台灣經濟表現。然而,國際情勢謊講多變,美國關稅政策的延續、中東戰爭衝突以及地緣政治引發的貿易問題,全球環境充滿挑戰及不確定性,台城依然努力穩步向前。

對於外部及法規環境風險方面,能源轉型及原物料成本上升、關稅與地緣政治衝突,人口老化與勞動力不足,都將壓縮經濟成長的潛能,期以政府及相關單位強化能源自主、穩定貨幣政策、支援企業導入ESG管理與減碳技術、擴充AI、半導體與永續產業的人才培育,放寬高階外籍人才引進規範,讓企業在全球供應鏈改組的浪潮下,能夠站穩腳步持續成長。

在企業永續經營方面,台城連續10年榮獲TCSA企業永續報告獎「傳統製造業銀獎」等多項ESG榮譽。公司導入ESG管理與強化綠色生產減碳行動,完成全台各廠溫室氣體盤查並通過第三方查證,溫室氣體總排放量較相比去年減少約57,500噸(-9.44%),重油使用量減少49.23%,各廠太陽能板總發電量達1,148萬度,外購電力減少3,900萬度(-8.1%),推動節能減碳效果顯著。


技術及研發概況:

在玻璃原板生產上,為因應原物料及能源價格不斷上漲,工廠持續推行降本增效方案,及配合政府減碳政策,將廠內能耗效率不佳的老舊設備汰換、逐步提升天然氣燃料的使用比例,同時加強與外部研究機構合作,導入AI技術,在不影響品質的目標下,利用AI大數據分析,進一步降低生產能耗。

台中廠 TF2 於 2026 年進行冷修,期間將同步建置已規劃的餘熱發電系統及天然氣製氫系統,另外也規劃建置氮氣空分設備,將製氮時額外產出的氧氣導入窯爐燃燒,提高熱效率、減少廢氣排放,將減碳的成效最大化,提升原板競爭力,預計於 2027 年第 1 季點火投產。

隨著 AI 技術的快速發展與算力需求的激增,全球正邁入高效能運算的新紀元。因應海量數據的高速傳輸與極低延遲要求,市場對高階基板的需求正大幅攀升。除了持續擴充原有的低介電常數玻璃纖維布生產線,並加速開發具備更低介電常數及低介電損耗的高階產品,以全力滿足客戶發展生成式人工智慧、大型資料中心、自駕車及物聯網…等應用的爆發性需求;為滿足 IC 載板薄型化,對於絕緣材料要求具有低熱膨脹係數(Low CTE)的需求,開發低熱膨脹係數玻璃纖維布,以避免在封裝過程中因晶片與載板熱膨脹係數的差異而產生翹曲,甚至線路連接斷裂的問題;新開發高強度玻璃纖維紗,可應用於航空、航天及國防工業等級複合材料;風力發電應用亦有通過DNV GL認證之Roving產品,Chopped Strand亦可通過歐盟食材接觸法規,以及相關飲水認證,以響應全球環保及節能減碳議題,共同為地球環境而努力。

營運展望:

綜觀台玻2025年,集團2025年合併營收415億元,稅後淨損5.9億元,以下就各事業產品進行報告:

在平板玻璃方面,導入 AI 優化生產並降低能耗,降低生產與運營成本,提升產出效益。隨著淨零碳排及都市更新的政策,台灣建築市場對高性能綠建材需求的提升,亦有助於帶動低輻射 Low-E 節能玻璃的銷售。

對於中國大陸市場,雖然政府持續釋出振興政策試圖帶動房地產回溫,但建築端需求依舊偏弱,使得浮法玻璃供過於求的壓力未見顯著緩解,台玻以高端應用及高附加價值節能玻璃、光電玻璃產品,因應未來智能家居及車用市場的需求。

在纖維事業部方面,資訊傳輸已全面進入高頻高速時代,AI與智能產業的蓬勃發展,帶動整體供應鏈的明顯成長,高品質玻纖布的需求將持續增加,也為台玻纖維事業部注入新的動能。台玻低介電(Low Dk)玻纖布與低熱膨脹係數(Low CTE)玻纖布,已普遍獲得全球主要客戶認證與採用。並因應市場需求改建桃園廠與鹿港廠擴充產能,持續創新研發與精進品質,服務客戶。

在容食器及品牌方面,面對市場低價競爭以及貿易關稅的挑戰,台玻深化經銷合作及積極參與標案,以高品質、多樣化產品,維持市場競爭力。外銷耐熱產品持續受知名品牌青睞,並以靈活策略調價,減低關稅衝擊影響。自有品牌產品榮獲國內外各大設計獎項,兼具美學與實用,帶動品牌聲譽與銷售成長。

台玻轉投資實聯化工江蘇公司 43.99%,純碱與氯化銨行業整體產能過剩,導致全年價格均處於低位。公司積極優化製程,降低能耗成本,爭取產銷平衡。

展望2026年,台玻將發展重點放在新產品的創新與開發,提供客戶滿意的產品,同時強化ESG,加快永續轉型,建立低碳營運模式,致力企業社會責任,與所有的股東、經銷商、企業夥伴、客戶、員工,大家同心協力,創新研發,開創新局,迎接未來挑戰,共同獲利與成長。

重要產銷政策:1. 創新技術 2. 優良品質 3. 降低成本 4. 合理價格 5. 產品開發 6. 完善服務

  • 5 -

報告事項 2.

2025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說明:本公司 2025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由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畢,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如下。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本審計委員會同意並經董事會決議之2025年度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委任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審查報告。

另董事會造送本公司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爰依公司法第219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林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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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9 日


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淨額為3,956,579仟元,對於個體財務報表係屬重大。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各種玻璃之製造、加工及銷售,玻璃產品應用範圍廣布建築、電子及民生等,產品種類眾多。管理階層對存貨呆滯或過時之備抵跌價評估係考量各應用市場需求所作之判斷,而此項評估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利斷,本會計師因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 7 -

EY安永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包括分析呆滯及存貨備抵比率及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所建立存貨評價攸關之內部控制,包括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抽核憑證並重新計算跌價損失,以確認存貨業已按照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抽選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確認存貨庫齡之正確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有關存貨揭露的適當性,請詳附註四、附註五及附註六。

收入認列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營業收入15,358,706仟元。配合市場擴展不同事業部與客戶簽訂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不盡相同,且部分訂單內容包含提供運送服務,因需對訂單或合約文件判斷並決定各履約義務及其滿足時點,致其營業收入之認列時點存有顯著風險,本會計師因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收入認列所建立之攸關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執行證實性分析性覆核程序;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檢視相關交易憑證並複核合約中之重大條款及條件以確認履約義務滿足時點之正確性;函證重要銷售客戶應收帳款餘額、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抽選樣本檢視相關憑證及複核期後重大銷貨退回或折讓交易以確認收入認列於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請詳附註四及附註六。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8 -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7. 9 -


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90379854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38990號

李育儒 李育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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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建澤 黃建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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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


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1 -

EY安永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評估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為41,754,525仟元,占資產總額46%,對於合併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近年受營運所處之市場與經濟景氣波動影響,部份營運單位呈現營運虧損,顯示資產可能發生減損,因此管理階層針對相關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減損評估測試,其可回收金額依不同的現金產生單位分別採用使用價值及淨公允價值。由於相關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利斷,因此本會計師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分析管理階層所採用可回收金額之合理性、取得管理階層評估可回收金額之基礎資料,包括現金流量預測、成長率、不動產及動產設備估價報告書及相關假設並與管理階層討論;評估估價師在相關領域之專業能力、經驗及聲譽;採用內部專家協助本會計師評估管理階層關於折現率等關鍵假設之合理性,複核估價師估價所運用之方法及其估算過程,評估其是否依合理且可佐證之假設勘估現行不動產市場下的合理價值;驗證評估估價報告書資料來源是否攸關及可靠,以核算管理階層減損評估之可回收金額。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揭露之適當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附註五及附註六。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淨額為10,682,490仟元,對於合併財務報表係屬重大。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業務為各種玻璃之製造、加工及銷售,玻璃產品應用範圍廣布建築、電子及民生等產品種類眾多。管理階層針對存貨呆滯或過時之備抵跌價評估係考量各應用市場需求所作之判斷,而此項評估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利斷,本會計師因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包括分析呆滯及存貨備抵比率及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所建立存貨評價攸關之內部控制,包括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抽核憑證並重新計算跌價損失,以確認存貨業已按照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抽選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確認存貨庫齡之正確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有關存貨揭露的適當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附註五及附註六。

  • 12 -

EY安永

收入認列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營業收入41,494,382仟元。配合市場擴展不同事業部與客戶簽訂銷售合約或商業慣例之交易條件不盡相同,且部分訂單內容包含提供運送服務,因需對訂單或合約文件判斷並決定各履約義務及其滿足時點,致其營業收入之認列時點存有顯著風險,本會計師因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收入認列所建立之攸關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執行證實性分析性覆核程序;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檢視相關交易憑證並複核合約中之重大條款及條件以確認履約義務滿足時點之正確性;函證重要銷售客戶應收帳款餘額、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抽選樣本檢視相關憑證及複核期後重大銷貨退回或折讓交易以確認收入認列於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及附註六。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13 -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7. 14 -


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90379854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38990號

李育儒
李育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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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建澤
黃建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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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

  • 15 -

報告事項 3.

2025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依公司章程第 26 條規定,2025 年度為稅前淨損 NT$526,720 千元,故不予分配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

  • 16 -

報告事項 4.

2025年度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說明:本公司業經2024年11月4日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2025年度與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公司—實聯化工江蘇有限公司(下稱實聯化工)進行交易,上限金額為2025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NT$41,494,382千元百分之十。

本集團於2025年全年度向實聯化工實際進貨金額為NT$1,191,465千元,占2025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2.87%,未超過限額NT$4,149,438千元且已依據董事會通過之交易價格計算原則辦理。

2025年度實際交易內容如下表。

公司名稱 交易項目 2025年度實際進貨金額 交易條件
實聯化工 採購純鹼、芯硝等 NT$1,191,465 千元 進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付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相當,為貨到三個月付款
  • 17 -

承認事項 1.
(董事會提)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說明:營業報告書『請參閱報告事項第1案』,個體及合併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如下。

決議:

  • 18 -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負債及損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代當現金 四及六.1 $3,091,627 4 $1,891,890 3 2100 短期債款 六.11及七 $3,100,000 4 $1,500,000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2及六.18 145,767 - 148,361 -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12 4,067,909 6 4,069,058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3、六.18、七及十二.11 3,509,939 5 1,794,678 3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17 682,522 1 714,960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六.4及六.18 44,346 - 46,048 - 2170 應付帳款 892,435 1 848,904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四、六.4、六.18及七 487,151 1 1,661,597 2 2200 其他應付款 1,289,428 2 1,003,204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7,588 - 4,238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四及六.15 70,297 - -
1310 存貨 四及六.5 3,956,579 5 3,785,377 5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20及七 32,916 - 45,254
1410 預付款項 481,649 1 533,260 1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債款 六.13及七 4,593,333 6 8,080,000
1470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8,046 - 4,296 - 2390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01,710 - 49,050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1,732,692 16 9,869,745 14 流動負債合計 14,830,550 20 16,310,430
非流動負債
長期債款 六.13及七 9,363,333 13 5,820,000 8
還期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4 616,231 1 422,473 1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20及七 30,949 - 58,343 -
存入保證金 2,200 - 2,361 -
非流動負債合計 10,012,713 14 6,303,177 9
負債合計 24,843,263 34 22,613,607 32
非流動資產 損益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組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6 447,432 1 440,615 1 3100 股本 六.16
1550 採用損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7 42,531,789 59 45,264,876 64 3110 普通股股本 29,080,608 40 29,080,608
1600 不動產、販售及設備 四、六.8及八 15,602,485 22 14,214,342 20 3200 資本公積 六.16 1,895,238 3 1,925,218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9、六.20及七 73,023 - 112,328 - 3300 保留盈餘 六.16
1840 還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24 271,483 - 294,419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383,663 10 7,383,663
1975 淨填定編列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14 1,561,664 2 619,245 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102,550 7 5,102,550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四、六.10及六.18 223,164 - 234,708 - 3350 未分配盈餘 6,397,921 9 6,352,734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0,711,040 84 61,180,533 86 35XX 保留盈餘合計 18,884,134 26 18,838,947
3400 其他損益 (2,328,987) (3) (1,470,761)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69,476 - 62,659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組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34XX 其他損益合計
3XXX 損益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72,443,732 100 $71,050,278 100 負債及損益總計 $72,443,732 100 $71,050,278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豐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每股盈餘除外)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7及七 $15,358,706 100 $13,101,893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5、六.10、六.14、六.15、六.20、六.21及七 (11,743,989) (76) (10,563,166) (81)
5900 營業毛利 3,614,717 24 2,538,727 19
5910 未實現銷貨損益 (20,900) - 140,110 1
5920 已實現銷貨損益 (140,110) (1) (60,908)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3,453,707 23 2,617,929 20
6000 營業費用 六.10、六.14、六.18、六.20、六.21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1,525,035) (10) (1,541,332) (12)
6200 管理費用 (320,443) (2) (301,896) (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7,218) (1) (57,598)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18 (4,839) - (7,446) -
營業費用合計 (1,937,535) (13) (1,908,272) (14)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六.19及七 3,221 - (1,139) -
6900 營業利益 1,519,393 10 708,518 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22 65,147 - 20,284 -
7010 其他收入 六.22及七 172,117 1 171,80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2 (124,428) (1) (29,524) -
7050 財務成本 四、六.22及七 (473,117) (3) (496,820) (4)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685,832) (11) (1,906,368) (1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046,113) (14) (2,240,624) (18)
7900 稅前淨(損) (526,720) (4) (1,532,106) (12)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4 (63,609) - (39,456) -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590,329) (4) (1,571,562) (1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四及六.23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794,297 5 (8,49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6,817 - 101,062 1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78 - 783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58,859) (1) 1,698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61,274) (5) 2,358,123 18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18,941) (1) 2,453,176 19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09,270) (5) $881,614 7
每股盈餘(元) 六.25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0.20) $(0.5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實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1XX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29,080,608 $1,925,218 $7,383,663 $5,102,550 $7,930,305 $(3,828,884) $(38,403) $47,555,057
D1 113年度淨(損) (1,571,562) (1,571,562)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6,009) 2,358,123 101,062 2,453,176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577,571) 2,358,123 101,062 881,614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29,080,608 $1,925,218 $7,383,663 $5,102,550 $6,352,734 $(1,470,761) $62,659 $48,436,671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29,080,608 $1,925,218 $7,383,663 $5,102,550 $6,352,734 $(1,470,761) $62,659 $48,436,671
D1 114年度淨(損) (590,329) (590,329)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635,516 (861,274) 6,817 (218,94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45,187 (861,274) 6,817 (809,270)
M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29,980) 3,048 (26,932)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29,080,608 $1,895,238 $7,383,663 $5,102,550 $6,397,921 $(2,328,987) $69,476 $47,600,469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實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 額 金 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526,720) $(1,532,106)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640,031 1,287,401
A20200 攤銷費用 1,717 3,492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4,839 7,446
A20900 利息費用 473,117 496,820
A21200 利息收入 (65,147) (20,284)
A21300 股利收入 (19,748) (12,173)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685,832 1,906,368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3,221) 1,139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129,242) -
A23900 未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20,900 (140,110)
A24000 已實現銷貨損失 140,110 60,908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30 應收票據 2,594 46,722
A31150 應收帳款 (1,720,100) (200,84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34,928) 5,995
A31200 存貨 (171,202) 139,825
A31230 預付款項 51,611 (33,94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3,750) (2,317)
A32125 合約負債 (32,438) 288,601
A32150 應付帳款 43,531 263,111
A32180 其他應付款 86,378 133,604
A32200 負債準備 70,297 -
A32210 預收款項 - (618)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52,660 12,747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148,122) (134,45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418,999 2,577,330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5,147 20,284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9,748 12,17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472,384) (489,863)
A33500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9,124) 8,59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22,386 2,128,523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400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1,235,047 944,962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35,220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不含資本化利息) (2,821,894) (1,509,598)
B09900 自建廠房支付之資本化利息 (28,681) (11,69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025 465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60,375)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63,160 -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23,971)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3,490) (3,59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431,584) (639,831)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0,700,000 6,65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9,100,000) (7,100,000)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7,520,000 16,320,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17,520,000) (16,32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8,536,666 4,7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8,480,000) (5,081,970)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161) (733)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47,314) (47,910)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256) (1,981)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608,935 (882,594)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199,737 606,098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91,890 1,285,792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91,627 $1,891,89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寶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8,735,559 10 $8,632,705 10
1110 透過擬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2 2,034,579 2 2,007,417 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3 326,745 - 173,819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四、六.22及六.23 62,570 - 41,792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4、六.14、六.23、七及八 6,455,291 7 7,122,574 8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5、六.23、七及十二.11 6,875,668 8 5,032,901 6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六.6、六.23及七 110,432 - 91,984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2,023 - 50,965 -
1310 存貨 四及六.7 10,682,490 12 11,094,995 12
1410 預付款項 六.8 1,305,389 1 1,514,109 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733,415 1 628,464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7,970 - 3,977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37,342,131 41 36,395,702 41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擬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9 447,432 1 440,615 -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3 - - 136,825 -
1550 採用擬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10 6,534,645 7 7,258,821 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11、七及八 41,754,525 46 42,172,590 47
1755 使用擬資產 四、六.25及七 2,340,239 3 2,482,495 3
1780 無形資產 四、六.12及六.27 4,708 - 3,349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29 362,760 - 364,715 -
1920 存出保證金 239,381 - 329,508 -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19 1,564,199 2 621,373 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四、六.13及六.23 235,305 - 169,739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3,483,194 59 53,980,030 59
1XXX 資產總計 $90,825,325 100 $90,375,732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豐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14、七及八 $7,386,412 8 $5,325,038 6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15 4,067,909 4 4,069,058 5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22 1,359,373 1 1,332,937 1
2150 應付票據 1,151,164 1 1,412,581 2
2170 應付帳款 6,006,746 7 6,345,375 7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987,680 1 1,114,842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16 2,368,558 3 2,253,053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六.16及七 837,850 1 1,083,882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94,841 - 56,165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四及六.20 70,297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25及七 39,462 - 50,959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17及七 4,593,333 5 8,080,000 9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18,566 - 71,391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9,082,191 31 31,195,281 34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17及七 9,363,333 11 5,820,000 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9 903,750 1 759,935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25及七 45,161 - 61,158 -
2630 長期遞延收入 四及六.18 932,712 1 999,386 1
2645 存入保險金 173,267 - 172,704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1,418,223 13 7,813,183 9
2XXX 負債合計 40,500,414 44 39,008,464 4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六.21
3110 普通股股本 29,080,608 32 29,080,608 32
3200 資本公積 四、六.21及六.31 1,895,238 2 1,925,218 2
3300 保留盈餘 六.21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383,663 8 7,383,663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102,550 6 5,102,550 6
3350 未分配盈餘 6,397,921 7 6,352,734 7
33XX 保留盈餘合計 18,884,134 21 18,838,947 21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328,987) (2) (1,470,761) (1)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69,476 - 62,659 -
34XX 其他權益合計 (2,259,511) (2) (1,408,102)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7,600,469 53 48,436,671 54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21 2,724,442 3 2,930,597 3
3XXX 權益合計 50,324,911 56 51,367,268 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90,825,325 100 $90,375,732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怡豐

經理人:林怡豐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每股盈餘除外)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22及七 $41,494,382 100 $42,502,81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7、六.12、六.19、六.20、六.25、六.26及七 (36,679,677) (88) (38,830,680) (91)
5900 營業毛利 4,814,705 12 3,672,130 9
6000 營業費用 六.12、六.19、六.23、六.25、六.26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638,314) (7) (2,695,324) (7)
6200 管理費用 (1,368,096) (3) (1,331,945)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78,630) (2) (956,530)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23 (17,713) - (2,327) -
營業費用合計 (4,902,753) (12) (4,986,126) (12)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六.24及七 458,951 1 27,870 -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370,903 1 (1,286,126) (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四、六.10、六.12、六.23、六.27、六.31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118,892 - 104,036 -
7010 其他收入 596,631 2 754,940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47,010) (1) (291,886) (1)
7050 財務成本 (599,762) (2) (642,445) (1)
7055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1,040) - (7,800)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629,348) (2) 94,313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961,637) (3) 11,158 -
7900 稅前淨(損) (590,734) (2) (1,274,968) (3)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9 (116,228) - (479,486) (1)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706,962) (2) (1,754,454)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四、六.10、六.19及六.28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794,409 2 (7,365)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6,817 - 101,062 -
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58,881) - 1,47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20,478) (2) 2,183,105 5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94,828) - 333,119 1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可能重分類至
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72,961) - 2,611,394 6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79,923) (2) $856,940 2
8600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590,329) (2) $(1,571,562) (4)
8620 非控制權益 (116,633) - (182,892) -
$(706,962) (2) $(1,754,454) (4)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09,270) (2) $881,614 2
8720 非控制權益 (170,653) - (24,674) -
$(979,923) (2) $856,940 2
9750 每股盈餘(元) 六.30
基本每股盈餘 $(0.20) $(0.54)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怡雙

經理人:林怡實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總計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1XX 36XX 3XXX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29,080,608 $1,925,218 $7,383,663 $5,102,550 $7,930,305 $(3,828,884) $(38,403) $47,555,057 $3,155,525 $50,710,582
D1 113年度淨(損) (1,571,562) (1,571,562) (182,892) (1,754,454)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6,009) 2,358,123 101,062 2,453,176 158,218 2,611,394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577,571) 2,358,123 101,062 881,614 (24,674) 856,940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200,254) (200,254)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29,080,608 $1,925,218 $7,383,663 $5,102,550 $6,352,734 $(1,470,761) $62,659 $48,436,671 $2,930,597 $51,367,268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29,080,608 $1,925,218 $7,383,663 $5,102,550 $6,352,734 $(1,470,761) $62,659 $48,436,671 $2,930,597 $51,367,268
D1 114年度淨(損) (590,329) (590,329) (116,633) (706,962)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635,516 (861,274) 6,817 (218,941) (54,020) (272,96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45,187 (861,274) 6,817 (809,270) (170,653) (979,923)
M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29,980) 3,048 (26,932) (35,502) (62,434)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29,080,608 $1,895,238 $7,383,663 $5,102,550 $6,397,921 $(2,328,987) $69,476 $47,600,469 $2,724,442 $50,324,911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寶

會計主管:黃毓惠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 額 金 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590,734) $(1,274,968)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4,535,035 4,702,653
A20200 攤銷費用 2,192 4,85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18,753 10,12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34,843) (98,187)
A20900 利息費用 599,762 642,445
A21200 利息收入 (118,892) (104,036)
A21300 股利收入 (19,748) (12,173)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629,348 (94,313)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458,951) (27,870)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129,242) -
A23100 處分投資損失 - 29,835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0,612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0,001) 2,127,652
A31125 合約資產 (21,137) 95,201
A31130 應收票據 668,829 1,529,473
A31150 應收帳款 (1,856,501) (1,094,03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8,871) 140,560
A31200 存貨 412,505 149,935
A31230 預付款項 208,720 (186,85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3,993) 161
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04,951) 234,978
A31990 其他營業資產 (14,319) 1,334
A32125 合約負債 26,436 127,892
A32130 應付票據 (261,417) 306,740
A32150 應付帳款 (465,791) (922,34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36,530 223,717
A32200 負債準備 70,297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7,175 (46,979)
A32240 淨權定福利負債 (148,417) (134,748)
A32250 遞延管項(減少) (45,995) (78,98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931,779 6,282,686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18,892 104,036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9,748 12,17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600,910) (641,337)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51,721) (500,160)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417,788 5,257,398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6,101)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76,380
B02300 處分子公司 - 125,076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35,220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不含資本化利息) (4,700,865) (4,030,87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5,167 47,569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20,562)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90,127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3,575) (4,132)
B07600 收取之股利 - 395,722
B09900 自建廠房支付之資本化利息 (47,089) (38,21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917,116) (3,549,038)
CCCC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2,196,264 8,168,427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10,071,707) (7,697,389)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7,520,000 16,320,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17,520,000) (16,32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8,536,666 4,7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8,480,000) (5,441,072)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563 23,427
C0370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 91,655 236,121
C0380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296,877) (155,141)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55,227) (53,861)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20,599)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256) (1,981)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62,434) (156,038)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858,647 (398,106)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56,465) 648,929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02,854 1,959,183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632,705 6,673,522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735,559 $8,632,705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寶

會計主管:黃鎮惠


承認事項 2.

2025 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盈餘分配表如下。

決議:

(董事會提)

台城股東會 2026 年 6 月 12 日

台城 2025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元)
小 計 合 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 6,352,734,125
加: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2025年度)) 635,515,834
2025年度稅後淨損 (590,329,068) 45,186,766
提列項目: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 (4,518,677) (4,518,677)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小計 6,393,402,214
股利分配 按 2,908,060,800股, 0元/@股
股東紅利—股票 0元/@股 0
—現金 0元/@股 0 0
期末未分配盈餘 6,393,402,214

董事長:林伯豐

經理人:林伯寶

會計主管:黃毓惠


臨時動議:

  • 29 -

附件1: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台城股東會 2026年6月12日

| 職稱 | 法人代表人 | 選任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持有股數 | | 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
記錄之持有股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 | 股數 | 持股% |
| 董事長 | 林伯豐 | 2024-06-07起
2027-06-06止 | 3年 | 20,603,512 | 0.71% | 20,603,512 | 0.71% |
| 董事 | 林伯寶 | 〃 | 〃 | 14,897,934 | 0.51% | 14,897,934 | 0.51% |
| | 林伯淳 | 〃 | 〃 | 6,191,002 | 0.21% | 6,191,002 | 0.21% |
| | 林瀚東 | 〃 | 〃 | 10,337,628 | 0.36% | 10,337,628 | 0.36% |
| | 彭誠浩 | 〃 | 〃 | 10,000 | 0.00034% | 10,000 | 0.00034% |
| | 台豐投資(股)公司
徐莉玲 | 〃 | 〃 | 420,137,922 | 14.45% | 420,137,922 | 14.45% |
| | 台豐投資(股)公司
林嘉宏 | 〃 | 〃 | | | | |
| | 台豐投資(股)公司
林嘉佑 | 〃 | 〃 | | | | |
| | 合和投資(股)公司
林嘉明 | 〃 | 〃 | 402,748,231 | 13.85% | 402,748,231 | 13.85% |
| | 連勝武 | 〃 | 〃 | 25,000 | 0.00086% | 25,000 | 0.00086% |
| 獨立董事 | 林聖忠 | 〃 | 〃 | 0 | 0% | 0 | 0% |
| | 林瑞岳 | 〃 | 〃 | 0 | 0% | 0 | 0% |
| | 王瑜哲 | 〃 | 〃 | 0 | 0% | 0 | 0% |
| | 陳海鳴 | 2025-06-11起
2027-06-06止 | 2年 | 0 | 0% | 0 | 0% |
| | 林孟立 | 〃 | 〃 | 0 | 0% | 0 | 0% |
| 董事15人持有股數合計 | | | | 874,951,229 | 30.09% | 874,951,229 | 30.09% |

註:1. 發行總股數
2. 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為 87,241,824 股( 3.0% )
2,908,060,800 股(100.0%)

  • 30 -

附件 2:

董事會通過擬議盈餘分派議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無擬議盈餘分派,故不適用。

  • 31 -

附件3: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截至股東會召開日止,本公司2025年度財務預測尚無需公開,故不適用。

  • 32 -

附件4:公司章程

2025年6月11日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為台灣玻璃工業公司,英文名稱 TAIWAN GLASS IND. CORP.。

第2條 本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如下:

1、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2、F106050 陶瓷器皿批發業。
3、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4、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5、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6、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E801040 玻璃安裝工程業。
8、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9、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10、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11、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12、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3、F213050 度量衡器零售業。
14、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5、F501060 餐館業。
1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2-1條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

第3條 本公司對外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13條限制。

第4條 本公司設於台北市,設工廠於新竹市、台中市、桃園市及彰化縣,設採砂場及洗砂場於苗栗縣,如有需要時,並得於國內外適當地點增設生產及運銷機構。

第5條 (刪除)

第二章 股份

第6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參佔億元,每股新台幣壹拾元,計參拾億股,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第7條 本公司股票為記名式,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發行之。依前項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8條 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本公司存查,如有變更時亦同,凡領取股息紅利或與本公司之書面接洽及行使一切權利時,均以該項印鑑為憑。

第9條 本公司股票之轉讓、贈與、繼承、遺失、毀損、質權設定等股務相關事項之處理,除法令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10條 (刪除)

第11條 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本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12條 本公司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股東常會一次,如遇必要時,並得依法召集股東臨時會。

第12-1條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13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主席以董事長任之,如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14條 本公司各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無表決權。股東因事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15條 本公司股東會,須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方可開議,其決議須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四章 董事

第16條 本公司置董事九至十五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以上,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依法選任之。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不得少於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依法令規定程序所提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以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在公告期間內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及檢具法令規定必要文件,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

第17條 董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18條 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代表本公司主持一切業務。

第19條 董事成立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集一次,均由董事長召集之。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為之。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會閉會期間,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職權。除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之情事外,其餘有關不動產買賣、設定、抵押及塗銷等事項,得由董事會決定。

第20條 本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第21條 (刪除)

第22條 (刪除)

第23條 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之報酬、依對公司營運參與度、執行貢獻度,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24條 本公司置總經理一人,並依公司組織及業務需求設副總經理數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均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六章 決算及盈餘分配

第25條 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下列各項書表,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送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26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5\%$ 為員工酬勞(其中不低於 $50\%$ 為基層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5\%$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第26-1條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當期淨利,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 34 -

一、彌補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二、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三、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四、依一至三款規定數分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得酌予保留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

基於健全財務規劃,期初未分配盈餘得視當年度實際營運狀況,並考量次年度資本預算規劃,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決定最適股利政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前項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分配不低於當期淨利減除一至三項後之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惟股東股息及紅利若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留盈餘不予分配。分配現金股利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數之 20%。

第27條 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股本總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截止提存。

第七章 附 則

第28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理細則另定之。
第28-1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範訂之。
第29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30條 本章程於1964年8月25日訂立。
於1966年8月25日第1次修訂,
於1966年10月29日第2次修訂,
於1967年9月16日第3次修訂,
於1968年2月29日第4次修訂,
於1968年7月5日第5次修訂,
於1969年4月5日第6次修訂,
於1970年4月14日第7次修訂,
於1971年5月8日第8次修訂,
於1973年3月31日第9次修訂,
於1974年4月27日第10次修訂,
於1975年2月1日第11次修訂,
於1975年4月30日第12次修訂,
於1976年4月21日第13次修訂,
於1977年3月31日第14次修訂,
於1978年3月18日第15次修訂,
於1979年3月28日第16次修訂,
於1980年3月1日第17次修訂,
於1980年8月15日第18次修訂,
於1981年3月28日第19次修訂,
於1982年3月27日第20次修訂,
於1983年3月19日第21次修訂,
於1984年3月17日第22次修訂,
於1985年3月28日第23次修訂,
於1985年9月7日第24次修訂,
於1986年3月21日第25次修訂,
於1987年3月14日第26次修訂,
於1987年7月6日第27次修訂,
於1988年3月19日第28次修訂,
於1989年3月18日第29次修訂,
於1990年3月17日第30次修訂,
於1991年3月12日第31次修訂,
於1992年3月25日第32次修訂,
於1993年3月26日第33次修訂,
於1994年4月1日第34次修訂,
於1995年3月31日第35次修訂,
於1996年3月28日第36次修訂,
於1997年3月28日第37次修訂,
於1998年5月8日第38次修訂,

  • 35 -

  • 36 -

於2000年4月28日第39次修訂,
於2001年3月30日第40次修訂,
於2002年5月31日第41次修訂,
於2003年5月28日第42次修訂,
於2004年5月13日第43次修訂,
於2005年4月29日第44次修訂,
於2006年6月9日第45次修訂,
於2007年6月8日第46次修訂,
於2008年6月11日第47次修訂,
於2009年6月10日第48次修訂,
於2010年5月26日第49次修訂,
於2011年5月25日第50次修訂,
於2012年6月5日第51次修訂,
於2013年6月10日第52次修訂,
於2014年6月9日第53次修訂,
於2015年6月9日第54次修訂,
於2016年6月17日第55次修訂,
於2020年6月5日第56次修訂,
於2021年7月2日第57次修訂,
於2022年6月9日第58次修訂,
於2024年6月7日第59次修訂,
於2025年6月11日第60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