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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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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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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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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津贴实施方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津贴实施方案
监事津贴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保障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依 法履行职责,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监事,是指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聘请的监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薪酬 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监事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人/年。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监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季发放。
第六条 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监事津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监事不再担任职务、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 其发放相关监事津贴。
第九条 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 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监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 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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