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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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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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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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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三月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声明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本预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 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

  •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 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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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 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 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3,033,440股(含本数)。其中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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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5%(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 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或其他原因引 起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 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 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6、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海外智能制造基地 65,000.00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0 27,500.00
合计 92,500.00 92,5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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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换。

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规的要求,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以及未来分红规划等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 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 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部分相关内容。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12、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 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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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公司声明............................................................................................................................................ 1 公司声明............................................................................................................................................ 1
特别提示............................................................................................................................................ 1
................................................................................................................................................ 4
................................................................................................................................................ 6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7
一、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7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3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6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6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6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8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1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2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7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
变化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8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
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2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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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29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9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3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3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7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 39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40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4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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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宸
展光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发行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本预案、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
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Limited
实际控制人 CHIANG MICHAEL CHAO-JUEI
泰国宸展 TES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NCR 原NCR Corporation,全球零售与银行数字化技术提供
商,于2023 年分拆为NCR Voyix Corporation 和NCR
Atleos Corporation
Diebold Nixdorf Diebold Nixdorf, Incorporated,全球金融自助设备与零售
数字化企业
Rivian Rivian Automotive, Inc.,美国电动皮卡、SUV及商用电
动货车制造商,旗下汽车品牌为Rivian
Lucid Lucid Group, Inc.,美国电动汽车及动力系统技术公司,
旗下汽车品牌为Lucid Motors
Toshiba Toshiba Corporation(株式会社東芝),日本跨国电子与
科技公司,产品涵盖半导体、能源、基础设施及消费电
子等领域
长城信息 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 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出现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的 尾数不符的情形均因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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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注册资本 17,677.81万元
法定代表人 蔡宗良
成立日期 2015年4月14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宸展光电
股票代码 003019
注册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厂房
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厂房
经营范围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
零部件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
电路板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
(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
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 、传统行业渗透率不断提升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行业 发展空间广阔

自 20 世纪 60 年代起,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业随着智能交互、显示、 半导体、材料以及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的发展而兴起。随着产业向数字化和智能 化的持续升级,商用设备的应用场景不断多样化,已深度融入零售、金融、工 业控制、餐饮等传统行业。零售行业作为核心应用场景,受益于全球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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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苏、新零售业态兴起及全渠道购物体验的升级,市场需求持续攀升。根据美 国零售联合会(NRF)预测,2024 年全美零售额将实现 2.5%-3.5%的增长;根 据 Mordor Intelligence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零售业市场规模预计达 1.94 万亿 美元,2024-2029 年复合年增长率(CAGR)达 8.17%,实体零售的快速发展将 直接拉动智能终端销售需求的持续增长。此外,人力成本的上升与消费转型升 级将推动无人超市、生鲜超市等新业态崛起,自助结账设备、POS 终端、数字 广告看板等商显设备不断成为零售场景的标配。

在工业控制行业,“工业 4.0”战略的全面推进加速了全球制造业向自动化、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业电脑、工业显示器等商显设备作为数据采集、处理 与控制的核心载体,其市场需求日益旺盛。一方面,工业电脑市场规模逐年扩 大,物联网、边缘计算技术在工业场景的深度落地,推动其应用场景从传统生 产控制拓展至智能监控、设备运维等多元化领域;另一方面,工控显示技术持 续迭代,LCD 等传统技术日趋成熟,OLED、柔性显示、量子点显示等新技术 加速渗透,叠加工业互联网与数字化管控体系的深度融合应用,进一步推动工 控显示终端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稳步提升,带动相关软硬件的更新升级需求。 根据麦肯锡公司(McKinsey & Company)的数据,2025 年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 规模将达到约 1,083.00 亿美元,过去三年年化增长率达 3.7%。2025 年中国工业 自动化市场规模超过人民币 2,500.00 亿元,在全球市场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此外,前沿数字技术的不断成熟与规模化落地,推动商用显示设备从单一 的工具属性向多功能智能交互中枢转型,进一步拓展行业市场空间。数字技术 与商显设备深度融合,实现功能跨越式升级:1)集成人脸识别、语音控制等智 能交互技术优化用户操作体验;2)强化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为企业提供决策 支持;3)提升设备自主运行与协同能力,适配工业生产、智能座舱等多元场景 需求。同时,前沿数字技术将催生无人零售、智能风控、远程设备诊断等新兴 应用场景,推动设备硬件配置升级,加速行业技术迭代与增量需求释放。

随着商显设备在传统行业的应用渗透率持续提升,叠加技术升级推动产品 功能升级与新兴场景拓展,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应用边界持续拓宽,商用智 能交互显示市场将保持长期增长态势,行业发展潜力显著。根据弗若斯特沙利 文的数据,全球商用显示设备市场规模从 2020 年 1,576.00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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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894.00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4.70%。预计至 2029 年,全球商用显示设备 市场规模将达 2,652.00 亿元,2024 年至 2029 年复合年增长率为 7.00%。

2 、紧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泰国成为公司业务布局核心支点

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中部,北接老挝和缅甸,东临柬埔寨,南部与马来西亚 相连,西部濒临安达曼海,地处东南亚核心位置。2024 年,泰国国民生产总值 5,263.00 亿美元,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是东盟的重要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泰国是连接我国与东盟、南亚的重要枢纽,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 的关键节点。根据 2025 年 9 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一 — 带一路”贸易投资发展报告 2024 2025》,2024 年我国对共建国家直接投资 509.90 亿美元,同比增长 22.90%,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 26.50%,新加 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和卢森堡是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额排名前五的 共建国家,泰国位列第三。2024 年,我国在泰国的投资项目数量达到 810 个, 投资金额达 1,746.00 亿泰铢(约 51 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印刷电路板、汽车、 金属制品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

泰国作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节点国家,凭借其突出的区位优 势、完善的投资环境,已成为中国企业布局东南亚区域的重要战略要地。具体 而言,泰国的核心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策及基础配套优势显 著,泰国政府针对外商投资出台包括税收减免、关税优惠在内的多项激励政策, 同时具备社会局势稳定、贸易自由化程度高、营商环境开放透明、工业基础设 施完备等核心基础条件,为外商投资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及软件支撑;二是区位 及双边合作优势突出,泰国地处东南亚地理中心,是连接中国与东盟其他成员 国的核心枢纽,其完善的陆海空交通网络可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物流保障, 有效降低跨境物流成本;三是双边合作机制持续深化,2022 年 11 月,中泰两 国签署《中泰战略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2-2026)》《中泰共同推进“一带一 路”建设的合作规划》等核心文件,明确将持续加强投资、贸易、旅游、基础 设施、产业园等传统及重点领域合作,为中国企业赴泰投资构建了稳定、友好 的政策环境及合作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不断完善, 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及生产实践,技术创新能力、生产组织能力及精细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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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稳步提升,核心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在此背景下,深化国 际化布局已成为公司拓展全球业务版图、培育新增长极的必然选择。基于泰国 区位的竞争优势,为进一步放大竞争优势、分散地缘政治风险,公司前瞻性启 动泰国市场布局。未来,公司将持续依托泰国海外智能制造基地,充分享受当 地税收优惠、人力成本优势及区位物流优势,以泰国为核心枢纽深度开拓全球 相关市场,进一步扩大国际客户覆盖范围,深度服务北美、欧洲及东南亚客户, 提升核心产品的全球市场份额,为公司营收增长及盈利能力提升提供持续、稳 定的核心驱动力。

3 、智能座舱多屏化、大屏化、联屏化趋势明显,车载商用显示设备需求不 断增长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以及全球各国政策的支持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快速 发展,汽车行业正在快速向电气化转型。在消费升级与技术创新的双重推动下, 智能座舱显示系统已从传统单一中控屏,向多屏协同、超大尺寸、一体化联屏 的方向快速迭代。具体来看,在多屏化方面,中控屏、副驾娱乐屏、后座影音 屏、电子后视镜、抬头显示(HUD)、仪表盘等多屏组合成为中高端车型标配, 能够实现驾驶信息、娱乐交互、智能控制等功能的分区呈现与协同联动。与此 同时,大屏化成为提升交互体验的核心方向,用户对座舱视觉效果与操作效率 的要求不断提高,推动车载显示屏幕尺寸持续增大,10 英寸以上中控屏已成为 主流配置,部分高端车型中控屏尺寸突破 15 英寸,更大的显示面积为多任务并 行处理、高清影像呈现、复杂交互操作提供了坚实基础。此外,联屏化设计逐 渐成为车企差异化竞争的核心卖点。一体化贯穿式联屏、曲面联屏等创新形态 快速普及,通过将全液晶仪表盘与中控屏、副驾娱乐屏整合为单一视觉单元, 既优化了座舱空间美学布局,又实现了信息的无缝流转与交互体验的协同升级, 进一步强化了智能座舱的科技属性。

随着多屏、大屏、联屏趋势的不断深化,智能座舱显示系统的迭代升级, 车载显示设备作为智能座舱的核心硬件需求将持续释放,市场增长确定性不断 增强。根据咨询机构 Omdia 的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总出货量达 2.32 亿片,同比增长 6.20%,2025 年全球车载显示器市场规模预计为 136.00 亿 美元,同比增长 8.00%,到 2030 年全球车载显示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183.00 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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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 1 、优化境内外生产资源布局,深度开拓国际优质客户,强化全球化竞争优

在全球产业分工持续深化、下游客户全球化布局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国际 贸易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对企业供应链、客户服务响应效率及市场拓展能 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立足长远发展战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变 化,通过海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构建“境内+境外”协同互补的全球化生产布 局。

公司依托泰国地处东南亚核心枢纽的地理优势及区域产业配套基础,深度 融入国际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加强与北美、欧洲知名品牌客户在产品研发、市 场协同推广等方面的合作深度,保障产品供应,提升海外客户服务能力。此外, 面对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关税壁垒等潜在风险,泰国生产基地的布局能够有效 规避地缘政治与贸易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保障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 与安全性,增强公司抵御全球市场风险的能力。

2 、顺应汽车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入布局车载显示领域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科技革命的双重驱动下,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 智能化”已成必然趋势。“软件定义汽车”的核心导向推动整车价值重心从传统 机械硬件向智能电子与交互系统转移,智能座舱作为人机交互的核心载体与车 辆智能化水平的关键体现,已成为整车企业差异化竞争的核心赛道,而车载显 示设备作为智能座舱的核心硬件,其战略重要性持续凸显。

公司凭借自身在显示技术、精密制造、供应链整合等领域积累的核心优势, 精准把握汽车产业智能化变革机遇,积极布局智能车载显示领域,目前已形成 以中控屏、仪表屏为核心的产品矩阵,覆盖智能座舱的主要显示应用场景。随 着汽车智能化、功能多样化,车内显示屏幕大屏化、多屏化的趋势,对显示器 需求量的增加,该业务逐渐成为公司未来发展重点对象。为进一步深化在车载 显示领域的布局,公司通过扩建智能车载显示产品产线,扩大核心产品产能规 模,优化生产工艺与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供应能力。该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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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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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顺应汽车智能化趋势,落实公司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提升公司在车载显 示市场的份额与行业影响力,强化与整车企业及一级供应商的合作深度,拓展 高端客户资源,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矩阵,降低单一业务依赖风险,实现商 用显示业务与车载显示业务的协同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3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全球化布局逐步深化及新兴业务领 域加速拓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一方面,随着商用显 示设备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车载显示领域的深度布局及泰国生产基地等项目 的推进,公司在产能建设、研发投入、供应链储备、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资金投 入持续增加;另一方面,行业竞争的加剧、技术迭代的加速以及客户需求的多 元化,要求公司具备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巩固核心竞争优势。

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以及国际贸易形势的 不确定性进一步凸显,企业经营面临的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 波动等潜在风险有所增加,对公司的资金实力、财务稳健性及风险抵御能力提 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占比较高,可能面临财务费用上升、 偿债压力加大等问题,进而影响业务发展的灵活性与可持续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业务发展 及战略项目实施所需的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水平,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性与抗周期能力,推动公 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巩固并提升在全球商用显示及车载显示行业 的市场地位。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 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 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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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 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3,033,440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 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 (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部分的 认购为无效认购。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或其他原因引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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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 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 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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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 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海外智能制造基地 65,000.00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0 27,500.00
合计 92,500.00 92,5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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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十)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对构成关联交 易的认购对象,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 序。同时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 的关联关系。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CHIANG MICHAEL CHAO-JUEI持有公司30.41%的 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3,033,440股计算,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CHIANG MICHAEL CHAO-JUEI持有公司23.39%的 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本次发行方案约定,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 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含发行 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 效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 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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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交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所需的全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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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00.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海外智能制造基地 65,000.00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0 27,500.00
合计 92,500.00 92,5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海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作为公司海外战略的核心举措,聚焦商业显示设备、车载领域市场增 长需求,拟在泰国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搭建规模化、自动化和柔性化生产线。 项目建成达产后,不仅有效满足公司下游客户的订单增长需求,还通过海外工厂 建设,有效利用当地市场、政策及劳动力成本等区位优势,推动公司在全球市场 的业务布局,增加客户粘性,强化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并降低全球政治经 济形势变化潜在风险的不利影响;此外,通过构建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的制 造体系,公司能充分适应下游市场多元化需求结构,为实现降本增效、拓展客户 群、深化下游合作、响应订单需求打下坚实基础,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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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条件。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显示设备行业智能化,高端化发展机遇,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

在数字经济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作为 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硬件载体,已深度融入零售、工业控制、金融等传统行业,行 业市场空间迎来进一步增长,产能供给与市场需求的缺口正持续扩大。随着全球 消费市场的回暖,全渠道购物体验的升级将推动无人超市、生鲜超市等新业态模 式的快速崛起,自助结账设备、POS终端、数字广告看板等商显设备将成为零售 场景的标配。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零售业市场规模预计 达1.94万亿美元,2024-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CAGR)达8.17%。与此同时,“工 业4.0”战略的全面推进将加速制造业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OLED、柔性显示、 量子点显示等新技术的渗透,将进一步推动工控显示终端的更新换代,工业电脑、 工业显示器作为数据采集与控制的核心载体,市场需求将日益旺盛。此外,前沿 数字技术的不断成熟与规模化落地,将推动产品从“工具属性”向“智能交互中 枢”转型,功能升级带来硬件配置需求的提升,将会进一步推动市场需求的快速 增长。

在智能座舱领域,车载显示设备已从传统单一中控屏,升级为多屏协同、超 大尺寸、一体化联屏的集成方案。中控屏、副驾娱乐屏、后座影音屏、HUD抬 头显示等多屏组合已逐渐成为中高端车型标配,10英寸以上中控屏占据市场主 流,部分高端车型屏幕尺寸突破15英寸,联屏化设计更成为车企差异化竞争的核 心卖点。根据咨询机构Omdia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总出货量达 2.32亿片,同比增长6.20%,2025年全球车载显示器市场规模预计为136.00亿美元, 同比增长8.00%,到2030年全球车载显示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83.00亿美元。

此外,车载显示技术的迭代升级也将进一步抬高硬件需求门槛。目前LCD 技术仍是车载显示市场的主流,但OLED、Mini-LED等新技术正在加速渗透,蔚 来ET7、理想L9等车型已率先搭载Mini-LED显示屏,其高亮度、高对比度的优势 更加契合高端车型的智能座舱需求。同时,随着新型显示技术的不断应用,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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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手势识别、眼动追踪等功能的不断集成,车载显示设备逐渐向“显示+交 互+生态”三位一体的模式转型。技术升级带来产品附加值的显著提升,将对企 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能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商用智能交互显示产业、车载显示市场快速发展及显示技术、交互 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公司扩建生产基地不仅是满足市场增量需求的必要手 段,更是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募 投项目,推进产线的智能化升级,优化产能结构,适配数字技术、新型显示技术 量产的需求,提高产品的高端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市 场领先地位。

(2)把握汽车产业转移机遇,优化产能布局,实现供应链多元化,提升抗 风险能力

近年来,全球贸易环境日趋复杂,欧美地区针对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出台 限制性政策,不仅对中国电动汽车产品征收针对性高额关税壁垒,更通过出台产 业补贴、税收优惠、本地化采购要求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推动汽车供应链本土化 发展,减少对中国供应链的依赖。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之路面 临严峻挑战,加快全球产能布局、构建多元化供应链体系,已成为企业突破贸易 壁垒、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

随着国际产业转移的不断深化和本国政策的支持,泰国越来越多地承接了来 自中国、欧美、日韩地区的新能源汽车、电子、通信等制造业产业,并逐渐形成 了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汽车产业作为泰国的支柱工业,正加速向产业链本土化和 高附加值环节转型,通过投资优惠、设置本地含量要求和“Made in Thailand”认 证等手段,鼓励关键零部件属地化生产。此外,国际知名车企及零部件客户通常 对上游供应商的产品先进性、产能规模及布局、工厂智能制造水平、供应链属地 化服务等综合能力有较高的评价准入要求。当前,公司的生产产能主要集中于中 国大陆,虽然能满足国内市场及部分海外市场的基础供应需求,但在全球产能布 局上存在明显短板,难以充分匹配国际知名客户关于供应商应在海外建厂、具备 海外生产能力和全球化供应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国际竞争力的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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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背景及公司发展现状,优化全球产能布局、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成为 公司突破发展瓶颈、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罗勇府作为泰国的汽车工业重 镇,已汇聚通用、福特、宝马、丰田等国际知名车企的生产基地,产业集群效应 明显。公司拟通过在泰国罗勇府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一方面有助于公司顺应 汽车产业转移趋势,优化产能布局,境外产能将重点覆盖北美、欧洲、东南亚等 境外客户,提升公司全球化制造能力及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对国际知名客户 的供应份额,缩小与全球头部企业的差距,并在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形势下增强 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该项目的实施通过就近配套下游客户,能够大幅 缩短交付周期并提高响应速度,加速海外供应链的属地化进程,同时进一步加强 公司和全球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深入合作,助力公司及时洞悉行业发展趋势、技 术变革方向及市场需求痛点,进而精准挖掘潜在客户资源,拓展潜在意向订单, 为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奠定基础。

(3)构建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制造体系,满足下游多元化市场需求的 需要

公司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具有显著的高定制化特征。在商用领域,产品下游应 用场景丰富多元,不同使用环境、不同客户对设备的外观、尺寸、功能、性能、 响应速度、使用寿命及其他特定需求(如抗菌、抗油污、密封性、电磁屏蔽、温 宽等)存在显著的差异化需求。在车载领域,显示设备深度适配智能座舱场景化 需求,受不同汽车品牌座舱设计理念、车型定位的差异影响,其在形态规格、显 示性能、多模态交互功能集成及车机互联等维度呈现高度分化。此外,智能交互 显示设备的制造融合显示、交互、半导体材料、芯片设计等多领域技术,相关技 术的快速迭代也推动产品持续推陈出新。上述特征最终体现为下游客户订单“多 品种、小批量、高定制”的属性,对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企业产线的柔性化能 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商用人机交互智能终端行业,在长期生产经营中 积累了大量自动化、柔性化制造经验与技术诀窍(Know-How)。在下游行业快 速发展和公司客户群体拓展的背景下,本次项目拟在泰国构建智能化、自动化、 柔性化的制造体系,以满足下游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实现降本增效、拓展 客户群、深化下游合作、响应订单需求打下坚实基础,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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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有利条件。

3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及产业生态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以支持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行业发 展,在国内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及产业生态。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明确指 出要“推动智能体与终端产品深度融合,制定智能化分级方法和标准;打造新型 显示、智能可穿戴、智慧健康养老等新兴产品;研发高性能轻量级扩展现实(XR) 等新型终端设备”;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相关政策意见,明确提出“探索无人 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在软件、信息、金融、商务、法律、交通、物 流、商贸等领域,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广泛应用”。

此外,泰国良好的经营环境、完善的产业配套与中泰友好合作基础,也为项 目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深化,不 仅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多领域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体系, 更在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等核心产业领域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2023年,中泰双方签署《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数字经济 政策协调,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2025年,双方签 署AEO(认证经营者)互认安排,以加速海关通关,减少物流成本和时间;同年, 双方签署关于加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鼓励数字经济、绿色发展, 支持高科技产业投资。2025年6月2日,泰国政府颁布第797号皇家法令,对10个 经济特区内从事新一代汽车制造、数字经济等目标产业的企业,给予连续10个会 计年度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作为领先的高 科技产业集群区,聚焦现代汽车、智能电子等十大目标产业,配套建设了完善的 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企业在该区域建厂,可享受土地租期、签证办理、研发 补贴等额外优惠,还可直接利用EEC产业集群资源,实现上下游产业链协同,降 低供应链成本。上述政策协议涵盖贸易便利化、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合作及产能 协同,结合泰国本土的税收优惠和产业链配套,显著降低了中国企业在泰国建厂 的成本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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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公司人机交互智能终端产品适配场景多元、兼容性强,可广泛应用于零售、 工业、金融、餐饮、智能座舱等多个下游应用领域和使用场景,精准匹配各行业 数字化转型中的场景化应用需求。

在零售领域,目前行业正加速向智慧化、场景化转型,线下门店数字化升级 成为趋势,商用显示设备作为品牌展示与精准营销的核心载体,无论是连锁超市、 无人便利店的电子结算屏,还是购物中心、品牌专卖店的广告显示屏,均提供了 稳定且增长的市场空间;在工业领域,随着工业4.0战略推进下,全球制造业的 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持续加速,工业电脑作为数据采集、处理和控制的核 心设备,需求日益增加;在车载领域,随着多屏、大屏、联屏趋势的不断深化, 贯穿式一体屏和多联屏布局方案逐渐成为主流配置,车载显示设备作为智能座舱 核心交互载体,其需求也将迎来显著增长。根据咨询机构Omdia的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总出货量达2.32亿片,同比增长6.20%,2025年全球车载显 示器市场规模预计为136.00亿美元,同比增长8.00%,到2030年全球车载显示市 场规模将增长至183.00亿美元;在餐饮领域,连锁餐饮的电子菜单屏、订单调度 屏,以及露营餐饮等新兴形态所需的便携式个性化显示设备,均进一步扩大了市 场空间。

因此,在上述背景下,全球商用显示设备市场规模将会迎来持续稳定增长。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全球商用显示设备市场规模从2020年1,576.00亿元 增长至2024年的1,894.0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70%。预计至2029年,全球商用 显示设备市场规模将达2,652.00亿元,2024年至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7.00%。

综上所述,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司产品作为各 行业转型过程中的核心终端,产品需求将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且产品应用场景不 断拓宽,充分保障了项目产能的有效消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可行 性。

(3)成熟的海外渠道与多元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模式,为项目实施提供产能 消化支持

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十余载,在北美、欧洲、亚太等核心区域均布局了具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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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视野的本地化销售团队,已构建起成熟且高效的全球化销售渠道,具备全球市 场开拓、客户深度维护的综合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凭借领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水平,公司产品已销往美洲、欧洲、亚洲等数十个国家及地区,并与全球知名金 融与零售数字化技术提供商NCR和Diebold Nixdorf,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代表企业 特斯拉、理想、Rivian、Lucid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曾获得NCR “Best in Class Direct Supplier”,Diebold Nixdorf“Supplier of the Year”、“2025 Champions Award for Innovation”,特斯拉“Best Supplier Award”,Toshiba“2024 New Partner of the Year Award”以及长城信息“最佳质量奖”等客户荣誉。公司 主要客户均为各领域全球知名龙头品牌商,在市场中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合作客 户财务状况稳健,坏账风险低且回款效率高。成熟的全球化渠道布局和优质的核 心客户群,不仅为公司盈利能力提供坚实保障,更有利于公司精准把握行业发展 趋势、抢抓市场机遇,进一步增强综合风险应对能力。

公司目前已逐步形成ODM、MicroTouch™、智能座舱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业 务格局,可面向全球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软硬件选型、生产制造到产品验证的 定制化产品及服务。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可在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 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和售后服务等多维度实现深度协同,互相促进,有效提升公 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也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4 、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宸展,实施地点为泰国罗勇府WHA 罗勇工业园。本项目总投资为65,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5,000.00 万元。

5 、项目的审批、备案程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境外投资等相关报批程序尚在办理中。

6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过可行性论证,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能够为公司带 来持续的现金流入。

(二)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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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7,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需求。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紧跟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战略目标,公司收入 端呈现快速且持续的增长趋势。随着公司产量及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配套的原 材料采购、生产设备升级、市场渠道拓展、研发投入、人员扩充及日常运营管理 等环节的资金占用量大幅增加,公司对营运资金存在较大需求。通过补充流动资 金,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持续加大在产品与技术端的创新投入,强 化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助力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市 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能够 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 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有效应对行业波动、市场变化 及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全面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为 公司后续规模化发展和战略布局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3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 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 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 户集中管理,确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得到规范使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 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本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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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财务 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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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因此,公 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将增加与发行 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而不参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原有股东持 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是上述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保持稳定,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 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发生变动。若公司 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项 目实施后,将会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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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整体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 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可持续发展 提供保障。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 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下 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轻 偿债压力,资金实力显著增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高质量发展。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现金流状况改善,筹资能力进 一步提升。未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之后,公司业务规模将继续扩 大,盈利能力相应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 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新 增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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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 有利于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1 、进出口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北美和欧洲客户的营收占比较高。而近年来全 球地缘政治格局复杂演变,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抬头,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 擦与政策博弈日益频繁,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提升。若未来欧美国家 基于产业保护、地缘政治或本土经济调控等因素,大幅调整进出口政策,如增 加关税、限制进出口、限制产地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构成多重不利影响。

2 、客户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零售、餐饮、新能源汽车、金融、工业自动化、医疗 等行业。随着技术进步以及人力成本增加,智能设备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带动 了人机交互智能终端的市场需求。而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多屏化、 大屏化和智能化的趋势,促进了车载显示屏的市场规模增长。但国家行业政策 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终端客户需求偏好改变、市场竞争环境变动等,都会影 响客户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营收和利润。

3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液晶面板、触摸屏、集成电路、电脑主板、Touch 控制板等,相关成本占产成品的比重较大,其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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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产品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和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若 其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上升,而本公司无法及时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将对公司产 品的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财务风险

1 、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3、2024 及 2025 年度,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5.53%、23.57%及 23.25%。 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速以及客户需求多元化的背景下,若公司不能保 持产品研发优势、技术优势,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或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持续 管控原材料采购价格及生产成本,公司销售毛利率将存在下降风险,进而影响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2 、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使用外 币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若未来汇 率发生剧烈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措施,则可 能产生大额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虽然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设计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目前市场需求 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预期等因素,但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产能仍然受市场供求 关系、行业竞争状况等多层次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 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 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实施进度不 及预期、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是基于现有业务盈利水平、预计市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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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基础上做出的合理预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 成至产能完全释放均需要一定时间,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 项目可能受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募 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产品市场开发等因 素影响,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的风险。

3 、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及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涉及新增较大金额的资产, 相应导致每年产生一定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 平。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 本次募投项目在投产后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 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1 、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表决,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是否能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取 得相关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2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随 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 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建设期间 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 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 、股价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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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基 本面情况、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前景将直接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此外,股票价格 波动还受到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周期波动、通货膨胀、 股票市场供求关系、重大自然灾害、投资者心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 的股票价格存在若干不确定性,并可能因而出现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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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最新 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条款如下:

(一)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 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 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 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经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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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 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会做 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 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 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 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 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 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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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 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留存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者变更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 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 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 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4、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方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 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 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现金流为正 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并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 分配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制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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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 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80%的;

  •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 4、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 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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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 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 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159,834,965 股(总股本 163,533,818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3,698,85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71,925,734.25 元;每 10 股送红股 0.5 股, 共计送红股 7,991,748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174,851,41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87,425,709.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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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 股本 176,778,1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88,389,067.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分配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94,182,433.93 188,082,264.64 159,177,940.99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88,389,067.00 88,198,056.00 71,931,953.25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45.52% 46.48% 45.1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
248,519,076.25
最近三年平均归母净利润 180,480,879.8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
年均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137.70%

注 1:利润分配方案拟分红金额和实际现金分红金额的差异主要系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变 动所致。

注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 176,778,134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88,389,067.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分配方案尚未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支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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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 年)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了《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 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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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 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业务发展情 况、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 、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如下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9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 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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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2,500.00 万 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 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3,033,440 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 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 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18.24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25.57 万元。假设 2026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 2025 年度分别为:持平、增长 10%、下降 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2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2025
1231
2026 年度/20261231 2026 年度/2026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17,676.59 17,677.81 22,981.16
假设情形一: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418.24 19,418.24 19,418.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6,525.57 16,525.57 16,525.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1.13 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1.13 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96 0.96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96 0.96 0.87

假设情形二: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418.24 21,360.06 21,36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6,525.57 18,178.13 18,1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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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1.24 1.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1.24 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96 1.06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96 1.06 0.96

假设情形三: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418.24 17,476.42 17,476.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6,525.57 14,873.01 14,87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1.02 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1.02 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96 0.86 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96 0.86 0.78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随 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 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建设期间 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 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具有充分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分析详见本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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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为顺应行业 发展趋势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适应行业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 速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经营活动 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 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 营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 储备,对公司成功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 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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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

2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 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 提升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预算管 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资产运营效率,推动整体盈利能力 稳步提升。

3 、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通过深入了解和分析行业,结合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公司自身战略布局等基本情况所做出的重大规划。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 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后,将有利于巩固及扩大产能规模,有利于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 风险。

4 、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 投资者,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 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 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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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 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 /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 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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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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