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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Ap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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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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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 2024-02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及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 制人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控制的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德阳科技”),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2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 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德阳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08,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6%,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16,053,302.77 元(不含交易费用),宝德阳科技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近日,公司收到宝德阳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1、增持主体名称:宝德阳科技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宝德阳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控制的 IPC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简称“IPC”) 持有公司股份 50,284,25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75%。

3、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宝德阳科技、IPC 在本次 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宝德阳科技、IPC 在本次 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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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认为在当前股价下公司 股票具备投资价值。宝德阳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拟增持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宝德阳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08,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6%,增持股份 金额为 16,053,302.7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宝德阳科技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0 0.00% 908,100 0.56%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人已就本次增持 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 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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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4、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合计控制公司

  • 股份 51,192,35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30%。

    • 五、备查文件

    • 1、宝德阳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 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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