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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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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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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 2022-07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事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孙大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股东松 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堡投資”)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受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本次减持计 划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4,41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董事长孙大明先生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0.1563%),减 持数量不超过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受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本次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230,0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松堡投資及孙大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 松堡投資及孙大明先生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 松堡投資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8月30日 |
26.46 | 321,945 | 0.22 |
| 孙大明 | 集中竞价 | 2022年7月27日- 2022年9月7日 |
26.28 | 101,000 | 0.07 |
1
2 、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松堡投資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88,000 | 10.25 | 14,766,055 | 10.02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88,000 | 10.25 | 14,766,055 | 10.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孙大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956,800 | 0.65 | 855,800 | 0.58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6,800 | 0.65 | 855,800 | 0.5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上表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已根据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最新股本做相应调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松堡投資及孙大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2、松堡投資及孙大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①松堡投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逐步进行,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监管 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数量以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可转让的股份为限。本企业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2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②孙大明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 超过 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堡投資及孙大明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行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堡投資及孙大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前述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备查文件
松堡投資有限公司及孙大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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