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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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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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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 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 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切实可行, 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经审阅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公平、 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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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不存在通过发行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七、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 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关承诺,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十、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具体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宸展光电(厦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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