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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Feb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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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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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宸展光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8 元,共 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56.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869.59 万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 68,586.4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748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规模 |
募集资金 使用规模 |
项目备案号 |
| 1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0,530.18 | 40,530.18 | 厦集经信投备[2019]074号 |
| 2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 级建设项目 |
14,306.70 | 14,306.70 | 厦集经信投备[2019]072号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00.00 | 13,749.53 | - |
合计 72,836.88 68,586.41 -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使用规模 |
项目备案号 |
| 1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519.98 | 厦集经信投备[2019]074号 |
| 2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4,306.70 | 厦集经信投备[2019]072号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749.53 | - |
| 4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18,010.20 | - |
| 合计 | 68,586.41 | - |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8,038.48 万元,各项目 具体投资进度如下:
| 具体投资进度如下: | 具体投资进度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 1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 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519.98 | 6,773.24 | 30.08% | 2024年11月9日 |
| 2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 升级建设项目 |
14,306.70 | 7,476.15 | 52.26% | 2023年11月9日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749.53 | 13,789.09 | 100.29% | 不适用 |
| 4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18,010.20 | 0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68,586.41 | 28,038.48 | 40.88% | - |
注: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 设项目”,旨在①提升设计研发能力的需要;②加强EMI 实验能力,提高产品品 质;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需要;④打造智慧工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通 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能够将自动化生产、信息化管理、大数据计算等技术和经 验进行深度融合,从而打造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行业的智慧工厂典范,强化公司的 长期竞争力。
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
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导致“研发中心 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进度暂时未达预期。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 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及信息 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次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序号 | 募投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后) |
|---|---|---|---|
| 1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 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4年11月9日 | 2024年11月9日 |
| 2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 升级建设项目 |
2023年11月9日 | 2024年6月30日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宸展光电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 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宸展光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晓伟 郑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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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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