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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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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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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 2021-04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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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权日: 202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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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21.98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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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464.93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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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人数: 1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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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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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简称: 宸展JL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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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代码: 037158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宸展光电(厦门)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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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 年 0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06 月 04 日,公司在内网对《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 2021 年 06 月 04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06 月 11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06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0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 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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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权日: 2021 年 0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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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予数量: 464.93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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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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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授予人数: 14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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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权价格: 21.98 元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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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计划公告日 总股本的比例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陈建成 | 副总经理 | 12.50 | 2.17% | 0.10% |
2
| 2 | 吴俊廷 | 副总经理 | 12.50 | 2.17% | 0.10% |
|---|---|---|---|---|---|
| 3 | 袁仕杰 | 副总经理 | 12.50 | 2.17% | 0.10% |
| 4 | 徐可欣 | 财务总监 | 12.50 | 2.17% | 0.10% |
| 5 | 钟柏安 | 董事会秘书 | 5.00 | 0.87% | 0.04% |
|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138 人) |
409.93 | 71.17% | 3.20% | ||
| 合计 | 464.93 | 80.72% | 3.63% |
-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 、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 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8 、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预留授权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9 、可行权日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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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 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
10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四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四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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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 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11 、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 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
3)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 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的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净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 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1年 | 12,182.41 | 13,342.05 |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2年 | 14,495.07 | 16,677.56 |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3年 | 16,993.17 | 20,568.99 | |
| 第四个行权期 | 2024年 | 19,467.40 | 25,016.34 |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
| 净利润A | A≥Am | X=100% | ||
| An≤A<Am | X=50%+(A-An)/(Am-An)*50% | |||
| A<An | X=0% |
注: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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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于 2021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 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 净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 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 | 14,495.07 | 16,677.56 |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3年 | 16,993.17 | 20,568.99 |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4年 | 19,467.40 | 25,016.34 |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
| 净利润A | A≥Am | X=100% | ||
| An≤A<Am | X=50%+(A-An)/(Am-An)*50% | |||
| A<An | X=0% |
注: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 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3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考核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卓越(A)、优秀(B)、 称职(C)、不合格 (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 例:
| 绩效评价结果 | 卓越(A) | 优秀(B) | 称职(C) | 不合格(D) |
|---|---|---|---|---|
| 个人考核行权比例 | 100% | 90% | 80%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卓越”、“优秀”、“称职”三个 档次,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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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公司2021年07月24日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 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 权日 2021 年 07 月 23 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464.9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2,566.93 万元。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 2021-2025 年会计 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万 份) |
需摊销的 总费用 (万元) |
|||||
|---|---|---|---|---|---|---|
| 2021 年 (万元) |
2022 年 (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2025 年 (万元) |
||
| 464.93 | 2,566.93 | 463.23 | 954.31 | 636.61 | 383.93 | 128.84 |
-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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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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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登记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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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宸展JL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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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期权代码:03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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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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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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