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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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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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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的《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半年度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所需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莉莉 吴家莹
朱晓峰
2022 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