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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ug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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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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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1139号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3P24WW9RC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139号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8月7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 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 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BDO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墓隼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 公司截至2024年8月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干长江

草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兰更

周兰更

中国注册会计师 310000062017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上海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4年8月7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核准,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 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5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56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68,695,878.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85,864,121.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748 号验资报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9月27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及 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 布局和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 慎研究,本公司拟从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 人民币 18,010.1988 万元, 用于收购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 60%股权。

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及 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 提高公司在车载显示 业务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海外客户的维护能力,鸿通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拟增资 22,135 万元人民币, 用于在泰国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设备。公司与 祥达光学拟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向鸿通科技增资,其中本公司向鸿通科技增资 15,494.50 万 元人民币, 祥达光学向鸿通科技增资 6,640.50 万元人民币。2024 年 5 月 27 日, 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24年7月5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充分把握全球新 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 提高公司在车载显示业务的生产能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及海外客户的维护能力,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 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人民币 15,494.50 万元变更用途, 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下属子公司、下属 孙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变更后, 拟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025.48 7.025.48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4,306.70 14,306.7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000.00 13,749.53
投资鸿通科技 60%股权 18,010.20 18,010.20
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22,125.99 15,494.50
台口 79,468.37 68,586.41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孙公司 TPK Auto Tech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531,111.44 美元, 具体情况如下:

岸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美元)
网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3,531.111.44
合计 3,531,111.44

截至 2024年8月7日止, 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资金投资 3,531,111.44 美元, 其中设备投入 1,611,170.08 美元, 土地款投入 1,919,941.36 美元。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专项说明 第2页

《会好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付依法审批,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会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Box$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会好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W 政部门交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大出二〇二 贾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发证机关: 说 转让。 出借、 凭请 租、 $\overline{2}$ $\mathfrak{B}^{\prime}$ $\overline{4}$

批准执业文号: 沪财会 [2000] 26号 (转制批文 沪财会[2010]82号) 场 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6 营

批准执业日期: 3000年6月13日(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计解系列文传染普通合伙)
《三十五章》 公计师事务所 执业 仙 信会 朱庭 首席合伙人: 称: 任会计师: $\frac{1}{\sqrt{2}}$ 毕 名

证书序号: 00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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