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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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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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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 2021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议案名称
1 2021.4.1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情况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并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 2021.4.2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 2021.5.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 2021.5.1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 2021.7.2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 2021.8.27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7 2021.10.2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2021.11.9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对外股权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 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业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 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基本层面和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 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报 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资产收购及重大资产出售事宜。 (七)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 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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