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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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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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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报告
2020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股东和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日期 | 届次 | 议案名称 |
|---|---|---|---|
|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1 | 2020.02.18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 |||
| 2 | 2020.06.23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申报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
| 3 | 2020.07.29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申报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关于申报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4 | 2020.09.16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 |
| 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
| 5 | 2020.11.25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理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
|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 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的2020年 度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业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 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基本层面和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报告期 内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的资产收购及重大出售资产事宜。
(七)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 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