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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OM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2, 2021

52005_rns_2021-11-12_e755429b-c603-4fdf-bc04-562895e3dac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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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股票代碼 2321)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研發二路 23 號

電 話:(03)577-5141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二、
封面
目錄
1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8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9 ~ 10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1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2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3 ~ 14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5 ~ 64
(一) 公司沿革 15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 ~ 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 ~ 27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8 ~ 49
(七) 關係人交易 49 ~ 52
(八) 受限制之資產 5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3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3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3
(十二)其他 54 ~ 6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3
(十四)部門資訊 63 ~ 64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10年度(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Ť 負責 人:劉兆凱 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1 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1) 財審報字第 21003344 號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杳核意見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簡稱「東訊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10年及 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捐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東訊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杳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東訊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訊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東訊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東訊集團對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 定性,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項目說明,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六),民國110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及備抵存貨評價損失餘額各為新台幣 265,276 仟元及新台幣 59,071 仟元。東訊集團對存貨係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由於存貨金額重大,東訊集 團因產業科技快速變遷致產品因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所產生之存貨跌價損失風 險較高,因此,本會計師將東訊集團之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執行之主要程序如下:

    1. 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捐失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1. 抽核個別料號評估及驗證淨變現價值。
    1. 確認備抵存貨跌價損失提列情形。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0年度及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 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訊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訊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東訊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 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 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東訊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訊 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 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訊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杳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訊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股份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12

31

%
109
年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83,656 9 $\mathcal{S}$
95,778
5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流動 73,636 $\overline{4}$ 63,809 3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47,792 $\mathbf{2}$ 45,444 $\overline{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 六(四)及八
334,548 16 369,765 20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51,204 3 38,371 $\overline{2}$
116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淨額 六(五)及七 109 $\overline{\phantom{a}}$ 208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150,272 7 140,657 7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六(五)及七 17,621 1 4,782
1200 其他應收款 1,871 $\overline{\phantom{a}}$ 13,278 $\mathbf{1}$
130X 存貨 六(六) 206,205 10 128,604 $7\phantom{.0}$
1410 預付款項 15,794 $\mathbf{1}$ 14,561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315 756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083,023 53 916,013 4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23, 576 26 545,678 2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15,771 1 9,847 $\sim$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91,919 4 97,580 5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及七 195,009 9 203,435 11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 3,355 ÷, 674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八) 115,981 6 115,981 6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3,559 $\mathbf{1}$ 13,682 $\mathbf{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959,170 47 986,877 52
1XXX 資產總計 $\,$ 2,042,193 100 $\,$
1,902,890
100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12
31
109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523, 112 26 \$ 613,311 32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 六(二十一) 3,964 4,968
2150 應付票據 3,795 3,695
2170 應付帳款 六(十二) 185,952 9 117,121 6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六(十二)及七 7,606 16,742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三)及七 69,446 4 66,187 $\overline{4}$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5,519 387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4,378 2,899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9,160 1 11,427 $\mathbf{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五) 280,000 14 20,000 $\mathbf{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六(十四) 6,924 6,347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099,856 54 863,084 4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五) 200,000 10 280,000 15
2550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2,198 2,37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880 880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194,423 10 198,728 1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六)(十七) 66,306 3 78,825 $\overline{4}$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63,807 23 560,811 30
2XXX 負債總計 1,563,663 $77\,$ 1,423,895 75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八)
3110 普通股股本 445,997 22 445,997 23
3120 特別股股本 500,000 25 500,000 26
資本公積 六(十九)
3200 資本公積 6,227 2,679
保留盈餘 六(二十)
3350 待彌補虧損 $647, 113)$ ( $32)$ ( $655,593$ ( 34)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64,853$ ) ( $3)$ ( $45,315$ ) ( 2)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八) $13,795$ ) ( $1)$ ( 13,795) ( $\perp$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226,463 11 233,973 12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三) 252,067 12 245,022 13
3XXX 權益總計 478,530 23 478,995 $25\,$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mathcal{S}$ 2,042,193 100 $\frac{1}{2}$ 1,902,890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陳國榮

會計主管:李梅玲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0

109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一)及七 $\mathcal{S}$ 1,070,339 $\mathcal{S}$
100
1,075,547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及七 828, 233) ( 77) 892,458)( 83)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242,106 23 183,089 17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六)
(二十七)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84, 145$ ) ( $8)$ ( $78,248$ ) ( 7)
6200 管理費用 84,702)( $8)$ ( $75,439$ ) (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6,381$ )( $6)$ ( $83,703$ ) ( 8)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351 826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34,877)( $22)$ ( 236, 564) 22)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7,229 $\mathbf{1}$ $53,475$ ) (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1,224 4,259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三)及七 36,949 3 52,097 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四) 3,448) $-$ ( $13,833$ ) (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五) $\left($ $21,674$ $($ $2)$ ( $22,616$ ) ( 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
合資損益之份額 2,916 1,039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5,967 20,946 $\overline{2}$
7900 税前淨利(淨損) 23,196 $\overline{2}$ $32,529$ )( 3)
7950
820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八) 5,210) 2,172)
本期淨利(淨損) \$ 17,986 $\overline{2}$
$($ \$
$34,701)$ ( 3)
其他綜合損益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 3,208 $-$ (\$) 160)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19,538$ ) ( $2)$ ( $86,361$ )( 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16,330$ $($ $2)($ \$ $86,521$ )( 8)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56 $-$ (\$) $121,222)$ ( 11)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frac{1}{2}$ 5,272 $($ \$ 39,698)( 3)
8620 非控制權益 \$ 12,714 \$ 4,99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frac{4}{9}$ $11,058$ ) ( $1)$ (\$ $126, 219$ ) (
8720 非控制權益 \$ 12,714 $\frac{1}{2}$ 4,997 11)
每股盈餘(虧損)
9750 基本 六(二十九) $\sqrt{\frac{2}{2}}$ $0.12$ (\$) 0.9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陳國榮

會計主管:李梅玲

Hanged
일반

标本
#E

民國 110

$\frac{1}{2}$
12
4
序 日至




Þ
E
Ш
ίη,
51
$\rightsquigarrow$

鐘股

Œ
44
۸ļ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通股股本
$\overline{\ast}$



#


*




《過其他綜合
《益按公允價
『衝量之金融
『 產 未 實 現
透损值资损



$\frac{1}{4^n}$




$\frac{11}{10}$

线



109
109年1月1日徐額 \$1,486,659 \$1,666,667 2,679
$\leftrightarrow$
(\$2, 823, 064) 41,046
$\leftrightarrow$
13,784)
$\mathcal{E}$
360,203
$\varphi$
253,262
$\leftrightarrow$
613,465
$\leftrightarrow$
本期淨損 , ٠ 39,698 39,698 4,997 34,70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pi(\Xi)$ $\mathbf{L}_{\rm{c}}$ 160) 86,361) $\mathbf{I}$ 86,521) 86,52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mathbf{I}$ 1 39,858 ,361
86.
$\Gamma$ 126,219 4,997 121, 222
減資彌補虧損 k(+)
(1,040,662) 1,166,667) 2,207,329 ı 1 $\mathbf I$
子公司購買母公司庫藏股 11) 11) 13) 24)
非控制權益變動 $\mathbf{r}$ $\mathbf{I}$ ı $\blacksquare$ $\mathbf{I}$ 13,224 13,224
109年12月31日餘額 445,997
$\leftrightarrow$
500,000
$\leftrightarrow$
2,679
$\leftrightarrow$
655,593)
$\leftrightarrow$
45,315)
$\widehat{\epsilon}$
13,795)
$\overline{\mathscr{C}}$
233,973
$\leftrightarrow$
245,022
$\Theta$
478,995
⊷∣

#
110
110年1月1日徐額 445,997
$\leftrightarrow$
500,000
$\leftrightarrow$
2,679
$\leftrightarrow$
655,593)
$\mathcal{S}$
45,315)
$\mathfrak{S}$
13,795)
$\mathfrak{S}$
233, 973
$\leftrightarrow$
245,022
$\leftrightarrow$
478,995
$\leftrightarrow$
本期淨利 5,272 $\mathbf{I}$ J. 5,272 12,714 17,98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pi(\Xi)$ $\mathbf{L}$ 3,208 19,538) 16,330) $\mathbf{I}$ 16,33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8,480 19,538) $\mathbf{I}$ 11,058) 12,714 1,656
未依持股比例認列採權益法之投資股權净值變動數 た(七) 3,548 $\blacksquare$ 3,548 3,548
非控制權益變動 $\mathbf{I}$ ٠ $\mathbf I$ $\mathbf{I}$ 5,669) 5,669)
110年12月31日餘額 445,997
$\leftrightarrow$
500,000
$\leftrightarrow$
6,227
$\leftrightarrow$
647,113)
$\overline{\mathcal{C}}$
$64,853$ )
$\overline{\mathcal{C}}$
13,795
$\mathfrak{S}$
226,463
$\leftrightarrow$
252,067
$\leftrightarrow$
478,53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circ$
main
董事長:劉兆凱
Uol
經理人:陳國榮
$\sim!12!\sim$
會計主管:李梅玲

※#人:咪國拳 | 5万| 15
~12~
【六九| | | | | | | | | | | | | | | | | | |

東訊股份

村 眼 以 可
現金

民國 110年及109年1月日出生 12月31日
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23,196 ( 32,529)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八)(九)
$(\pm + \pi)$ 24,391 27,352
攤銷費用 六(十)(二十六) 2,037 1,876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pm)$ 351) 82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六(二)(二十四)
利益 $1,834$ ) ( 676)
利息費用 六(二十五) 21,674 22,616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六(二十二)
六(二十三)
$1,224$ ) ( 4,25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六(七) $18,798)$ (
$2,916$ ) (
20,237)
$1,039$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四) 41 81
租賃修改利益 六(二十四) 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7,993) 12,842
應收票據 $12,833$ ) ( 9,835)
應收票據-關係人 99 1,028
應收帳款 9,264) 42,435
應收帳款-關係人 12,839) 19,361
其他應收款
存貨
9,837 $\sqrt{2}$ 9,134)
預付款項 $77,600$ )
98) (
68,603
6,229)
其他流動資產 441 1,02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left($ $1,004$ ) ( 2,381)
應付票據 100 $560$ )
應付帳款 68,831 33,157)
應付帳款-關係人 ( $9,136)$ ( 19,668)
其他應付款 4,935 1,458)
負債準備 1,299 950
其他流動負債 577 255)
應計退休金負債 8,956) 12,695)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收取之利息
7,388)
1,333
44,880
收取之股利 19,554 4,357
21,134
支付之利息 $21,519$ ) ( 22,725)
支付之所得税 1,878) 3,06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9,898) 44,585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109年1月1日
至 12 月 3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35,217 $\mathcal{S}$ 2,532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 ( $4,008$ ) ( 4,52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tau$
預付設備款增加 $\left($ $336)$ ( 311)
存出保證金減少 459 3,776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 $4,718$ ) ( 90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6,621 57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三十一) 1,827,169 1,941,013
短期借款減少 六(三十一) $\left($ $1,917,368$ ) ( 2,036,894)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2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left($ $20,000)$ ( 20,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三十一) $\left($ $356)$ ( 7)
租賃本金償還數 六(三十一) $12,621)$ ( 12,003)
發放現金股利 ( $5,669$ ) ( 13,224)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2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71,155 141,13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87,878 $\left($ 95,98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5,778 191,76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83,656 \$ 95,77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劉兆凱

經理人:陳國榮

東訊 股 份有 限 公司 及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 度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東訊 股 份有 限 公司 (以下 簡 稱「本 公 司 」)於 中華 民 國設 立,本公 司 及子 公 司(以 下統 稱「 本 集團 」)主要 營 業項 目 為交 換機 系 統及 其 組件 與其 週 邊設 備 之研 究發 展、製 造 與銷 售 暨行 動電 話 相關 產 品之 代理 銷 售 等。東 元電 機股 份 有限 公 司持 有 本公 司 63.52%股 權 ,為 本 集團 之 最終 母公 司 。本 公 司於 民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與 100%持 有之 子 公 司 -東訊 國 際投 資 股 份有 限 公司 進 行簡 易合 併,本 公 司為 存 續 公司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11 年 3 月 21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1月1日
則第9號之延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導 民國110年1月1日
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利率指標變革」
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註: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1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民國111年1月1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民國111年1月1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
「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民國112年1月1日
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
民國112年1月1日
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等 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遵循 聲 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之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當 本集 團 暴露 於 來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之 變動 報 酬或 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有 權利,且透 過 對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 時,本 集團 即 控制 該個 體。子 公 司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之 日起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餘 額 及 未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及 非控 制 權益;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非 控制 權 益,即 使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與 非 控制 權 益 之交 易),係 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間 進行 之 交易。非 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於 權 益。
    • (5)當集 團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對前 子公 司 之剩 餘 投資 係按 公 允價 值 重 新衡 量,並 作 為原 始認 列 金融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或 原 始認 列投 資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成 本,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對 於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與該 子 公司 有關 之 所有 金 額,其會 計 處理 與 本集 團 若直 接 處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 債之 基礎 相 同,亦 即如 先 前 認 列為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利益 或損 失,於 處 分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時將 被重 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喪 失 對子 公司 之 控制 時,將 該利 益 或損 失 自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說明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冠德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光纖通訊系統及光
纖、光纖電纜及其
組件之研究、製造
及銷售
43.76 43.76 註1、註
4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業務
100.00 100.00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業務
- 100.00 註2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武漢東訊科技有
限公司
通訊網路信息相關
產品之技術開發、
生產、銷售及技術
服務業務
100.00 100.00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
東訊科技(無錫)
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寬帶接
入網通信系統設
備、異步轉移模
式、IP數據通訊系
統、移動通訊系統
手機、基站、交換
設備及數字集群系
統設備、高端路由
器、千兆比以上網
路交換機、程控交
換機;銷售自產產
品提供技術服務
- 100.00 註3
  • 註 1: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擁 有 冠德 光 電科 技股 份 有 限公 司 董事 會 全部 席次,具 有 控制 力,故雖 未 直接 或 間接 持有 被 投 資公 司 過半 數 有表 決權 股 份,但 將冠 德 光電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視 為 子公 司 。
  • 註 2: 業已 於 民 國 110 年 11 月 完 成法 定 註銷 程 序 。
  • 註 3: 業已 於 民 國 110 年 1 月 完 成法 定 註銷 程 序。
  • 註 4:民 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本公 司 與 100%持 有之 子 公司 -東訊 國 際投 資 股份 有 限公 司 進行 簡易 合 併,本公 司 為存 續 公司,本 公 司繼 受 東訊 國 際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之 冠 德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5,080 仟股 , 本公 司 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合 計持 股 比 例 43.76%。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無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5.重 大 限制 : 無。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本集 團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非 控 制權 益 總額 分別 為\$252,067 及 \$245,022, 下 列 為 對 本 集 團 具 重 大 性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及 所 屬 子 公 司 之 資 訊:

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 主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營業場所 金額 持股百分比 金額 持股百分比 說明
冠德光電科技 台灣 \$ 252,067 56.24% \$ 245,022 56.24%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 司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

資產 負 債表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83,083 \$ 323,323
非流動資產 163,719 177,118
流動負債 ( 78,784) ( 39,070)
非流動負債 ( 19,791) ( 25,674)
淨資產總額 \$ 448,227 \$ 435,697

綜合 損 益表

110年度 109年度
\$ 283,092 \$ 216,927
27,818 10,626
( 5,210) ( 1,741)
22,608 8,885
- -
\$ 22,608 \$ 8,885
\$ 12,714 \$ 4,997
\$ 5,667 \$ 16,780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24,920 \$ 27,65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634) ( 33,36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5,925) ( 59,27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
增加(減少)數 7,361 ( 64,98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1,999 116,98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9,360 \$ 51,999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外幣 交 易及 餘 額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 交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 資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外 幣 非貨 幣 性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屬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者,按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即 期 匯率 評價 調 整,因調 整 而 產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調 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項 目;屬非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則按 初始 交 易日 之 歷史 匯率 衡 量。
  • 4.所 有 兌換 損 益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列 報。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但於 資 產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個 月 者。負 債 之條 款,可 能 依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導 致清 償 者,不 影響 其 分類 。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八)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屬權 益 工具 之公 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於 除 列時,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後 續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轉 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股 利 有關 之 經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 流入 , 及股 利 金額 能可 靠 衡量 時 ,本 集團 於 損益 認 列股 利收 入 。

(九)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 4.本 集 團持 有 不符 合約 當 現金 之 定期 存款,因 持有 期 間短,折現 之 影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 5.用 途 受 限 制 之 銀 行 存 款 因 不 符 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定 義 ,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十)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集 團 於每 一 資產 負債 表 日,就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著 增 加者,按 12 個月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對 自 原始 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加 者,按 存續 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或 合 約 資 產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損 失 。

(十 二)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

(十 三)出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營 業 租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 銷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十 四)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 直 接 人 工 、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惟 不包 括 借款 成本。比較 成 本與 淨變 現 價值 孰 低時,採逐 項比 較 法,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成 本 及相 關 變動 銷售 費 用後 之 餘額 。

  • (十 五)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 聯 企業
  • 1.關 聯 企業 指 所有 本集 團 對其 有 重大 影響 而 無控 制 之個 體,一般 係 直接 或 間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決 權 之股 份。本 集 團對 關 聯企 業 之投 資採 用 權益 法處 理 ,取 得 時依 成本 認 列。

  • 2.本 集 團對 關 聯企 業取 得 後之 損 益份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對其 取 得後 之 其 他綜 合 損益 份 額則 認列 為 其他 綜 合損 益。如本 集 團對 任 一 關聯 企 業之 損 失份 額 等於 或 超過 其在 該 關聯 企 業之 權益( 包 括 任何 其 他 無擔 保 之應 收 款),本 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 損失 , 除 非本 集 團 對該 關 聯 企業 發 生 法定 義務 、 推定 義 務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 比 例銷 除;除非 證據 顯 示該 交 易所 轉讓 之 資產 已 減損,否則 未 實現 損失 亦 予以 銷 除。關 聯企 業 之會 計 政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與 本集 團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5.當 集 團處 分 關聯 企業 時,如 喪 失對 該 關聯 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對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 直 接處 分 相關 資產 或 負債 之 基礎 相同,亦即 如先 前認 列為 其他 綜合 損益 之利 益或 損失,於處 分相 關資 產或 負 債時 將被 重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喪 失對 關聯 企業 之重 大 影響 時,將 該利 益或 損失 自權 益重 分類 為 損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額 依 上述 方 式轉 出 。

(十 六)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 及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 購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本 只 有在 與該 項 目有 關 之未 來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 本集 團,且 該項 目 之成 本 能可 靠衡 量 時,才包 括 在 資產 之 帳面 金 額或 認列 為 一項 單 獨資 產。被重 置 部分 之帳 面 金額 應 除列。所有 其 他維 修 費用 於發 生 時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之 後 續衡 量 採成 本模 式,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產、廠房 及 設備 各 項組 成若 屬 重大,則 單 獨提 列 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如 下 :
房屋及建築 25年
~ 55年
機器設備 3年
5年
~
試驗設備 3年
5年
~
其他設備 2年
5年
~

(十 七)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 ,租 賃 給付 為 固定 給付 之 租金 支 出。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為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及 發 生之 任 何原 始直 接 成本 。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八)無形 資 產

無形 資 產主 係 電腦 軟體 及 專門 技 術等 ,採 直 線法 攤 銷, 攤銷 年 限 為 1~3 年。

(十 九)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或 減 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 (二 十)借款
  • 1.係 指 向銀 行 借入 之長、短 期 款 項。本 集團 於 原始 認 列時 按其 公 允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攤 銷 程序 於 流通 期間 內 認列 利 息費 用於 損 益。
  • 2.設 立 借款 額 度時 支付 之 費用,當很 有 可能 提 取部 分 或全 部額 度,則 該 費 用 認 列 為 借 款 之 交 易 成 本 , 予 以 遞 延 至 動 支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有 效 利 率 之 調整;當 不太 可 能 提取 部 分或 全 部額 度,則 認 列該 費 用 為預 付 款項,並 在額 度 相關 之 期間 內攤 銷 。
  • (二 十一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 生 之應 付 票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 (二 十二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二 十三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融 負 債互 抵 ,並 於資 產 負債 表 中以 淨額 表 達。

(二 十四 )負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包 含 保 固 及 除 役 負 債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務,很 有 可 能需 要 流出 具 經濟 效 益之 資源 以 清償 該 義務,且該 義 務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 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現 值 衡 量 , 折 現 率 採 用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評 估 之 稅 前 折 現 率 , 折 現 之 攤 銷 認 列 為 利 息 費用 。 未來 營 運損 失不 得 認列 負 債準 備。

  • (二 十五 )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率 係 使 用資 產 負債 表 日與 確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盈 餘 。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動 處 理。

  • (二 十六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稅,嗣 盈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 年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 盈餘 分派 案 後,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未分 配盈 餘 所 得 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潤 或 課稅 所 得 (課 稅損 失),則不 予 認 列。若 投資 子 公司 產 生之 暫 時 性差 異,本 集 團可 以 控制 暫 時性 差 異迴 轉之 時 點,且 暫時 性 差異 很 有 可能 於 可預 見 之未 來不 會 迴轉 者,則 不 予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 採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 稅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 適用 之稅 率 (及 稅 法)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有 未 來課 稅 所得 以供 其 使用 之 範圍 內, 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資 產 。
  • (二 十七 )股本
  •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特 別 股 之 分 類 係 對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及 金 融 負 債 與權 益 工具 之 定義,就附 於 特別 股 之特 定權 利 予以 評 估,當 展現 金 融 負債 之 基本 特 性則 分類 為 負債,否則 分 類為 權 益。直 接歸 屬 於發 行 新 股之 增 額成 本 以扣 除所 得 稅後 之 淨額 於權 益 中列 為 價款 減項 。
  •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與 帳 面價 值 之差 額認 列 為股 東 權益 之調 整 。
  • (二 十八 )收入 認 列
  • 1.商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製造 並 銷 售通 訊 系統、智 慧 機電 及 光纖 相 關產 品,銷 貨 收 入於 產 品之 控 制移 轉予 客 戶時 認 列,即當 產 品被 交 付予 客戶 且 本

集團 並 無尚 未 履行 之履 約 義務 可 能影 響客 戶 接受 該 產品 時。當 產 品被 運 送至 指 定地 點,陳 舊 過時 及 滅 失之 風 險已 移 轉予 客戶,且 客戶 依 據銷 售 合約 接受 產 品,或 有 客 觀證 據 證明 所 有接 受標 準 皆 已滿 足 時, 商 品交 付方 屬 發生 。

  • (2)產品 之 銷售 收 入 以合 約 價格 扣 除估 計銷 貨 折讓 之 淨額 認列。本 集 團依 據 歷史 經 驗採 期望 值 法估 計 銷貨 折讓,收 入認 列 金 額以 未 來 高度 很 有可 能 不會 發生 重 大迴 轉 之部 分為 限,並於 每 ㄧ 資產 負 債 表日 更 新估 計。截 至資 產 負債 表 日止 之銷 貨 相關 估 計應 付客 戶 銷 貨折 讓 認列 為 退款 負債。銷 貨交 易 之收 款條 件 為出 貨 日 後 30~120 天到 期,因移 轉 所 承諾 之 商品 或 服務 予客 戶 與客 戶 付款 間之 時 間 間隔 未 有超 過 一年 者,因 此 本集 團 並 未調 整 交易 價 格以 反映 貨 幣 時間 價 值。
  • (3)本 集 團 對 銷 售 之 產 品 提 供 標 準 保 固 , 對 產 品 瑕 疵 負 有 維 修 之 義 務, 於 銷貨 時 認列 負債 準 備。
  • (4)應收 帳 款於 商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5)客戶 依 照所 協 議 之付 款 條件 支 付合 約價 款,若 客戶 於 商品 控 制移 轉 前 預 付 款 項 則 認 列 為 合 約 負 債 , 並 於 商 品 控 制 移 轉 後 認 列 收 入。
  • 2.工 程 合約 服 務

本 集 團 提 供 工 程 相 關 服 務 , 工 程 收 入 於 服 務 提 供 予 客 戶 之 財 務 報 導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入 。 固 定 價 格 合 約 之 收 入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已 實 際 提 供 之 服 務 占 全 部 應 提 供 服 務 之 比 例 認 列 , 服 務 之 完 工 比 例 以 實 際 發 生 之 成 本 占 估 計 總 成 本 為 基 礎 決 定 。 客 戶 依 照 所 協 議 之 付 款 時 間 表 支 付 合 約 價 款 , 當 本 集 團 已 提 供 之 服 務 超 過 客 戶 應 付 款 時 認 列 為 合 約 資 產 , 若 客 戶 應 付 款 超 過 本 集 團 已 提 供 之 服 務 時 則 認 列 為 合 約負 債 。

3.取 得 客戶 合 約成 本

本 集 團 為 取 得 客 戶 合 約 所 發 生 之 增 額 成 本 雖 預 期 可 回 收 , 惟 相 關 合 約期 間 短於 ㄧ 年, 故將 該 等成 本 於發 生時 認 列於 費 用。

(二 十九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 項 補助 時,按 公 允價 值 認列。若 政 府 補助 之 性質 係 補償 本集 團 發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 益 。

(三 十)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 報 導。 主 要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 1.存貨之評 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於 科 技快 速 變 遷,本集 團 評估 資 產負 債 表日 存 貨因 正常 損 耗、過時 陳 舊 或無 市 場銷 售 價值 之金 額,並 將存 貨 成本 沖 減至 淨 變現 價值 。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存貨 之 帳面 金 額為 \$206,205。

2.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可 實 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課稅損失使 用時 方 予以 認 列。評 估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可 實 現性 時,必 須 涉及 管 理階 層 之 重大 會 計判 斷 及估 計,包含 預 期未 來 銷 貨收 入 成長 及 利潤 率等 假 設。任何 關 於全球經濟環境及產業環境的變遷,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 整。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為 \$115,981。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257 \$ 285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37,041 47,452
定期存款 46,358 48,041
\$ 183,656 \$ 95,778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現 金 因用 途 受限 制而 分 類為「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之 資訊,請 詳附 註 八。

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71,737 \$ 62,000
評價調整 1,899 1,809
\$ 73,636 \$ 63,809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認列 於(損)益 之明 細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1,834 \$ 676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56,538 \$ 56,538
評價調整 ( 8,746) ( 11,094)
小計 47,792 45,444
非流動項目
: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506,859 507,076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72,823 72,823
579,682 579,899
評價調整 ( 56,106) ( 34,221)
小計 523,576 545,678
\$ 571,368 \$ 591,122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

1.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該 等 投資 於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571,368 及 \$591,122。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110年度
86,361)
\$ 18,798 \$ 20,237
(\$ 19,538) (\$ 109年度

3.本 集 團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保之 情 形請 詳 附註 八 。

(四)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 產

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活期存款 \$
35,760
\$ 25,599
定期存款 298,788 344,166
合計 \$
334,548
\$ 369,765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收入 \$
907
\$ 2,916
  • 2.在 不 考 慮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風險 最 大之 暴 險 金額 分 別為 \$334,548 及 \$369,765。
  • 3.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團 將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237,618 及\$233,385 提 供 作為 質 押擔 保 之情 形 請詳 附 註八 。

4.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五)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含 關係 人)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51,313 \$ 38,579
減:備抵損失 - -
\$ 51,313 \$ 38,579
應收帳款 \$ 168,515 \$ 146,458
減:備抵損失 ( 622) ( 1,019)
\$ 167,893 \$ 145,439

1.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帳齡 分 析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157,409
\$ 51,313 \$ 142,452 \$
38,579
30天內 8,635 - 2,752 -
31-90天 2,233 - 49 -
91-180天 238 - 1,205 -
181天以上 - - - -
\$
168,515
\$ 51,313 \$ 146,458 \$
38,579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應收 帳 款及 應 收票 據餘 額 均為 客 戶合 約所 產 生,另於 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客戶 合 約之 應 收款 餘額 為 \$234,025。
  • 3.在 不 考慮 其 他信 用增 強 之情 況 下,最 能代 表 本集 團 應收 票據 於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 風 險最 大 之暴 險金 額 分別 為\$51,313 及\$38,579; 最能 代 表本 集 團應 收帳 款 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風 險 最 大之 暴 險金 額 分別 為\$167,893 及 \$145,439。

4.相 關 應收 帳 款及 應收 票 據信 用 風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 十二 (二)。

(六)存貨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商品 \$ 26,544 (\$ 8,202) \$ 18,342 製成品 101,822 ( 20,299) 81,523 在製品 12,036 ( 304) 11,732 原物料 124,874 ( 30,266) 94,608 \$ 265,276 (\$ 59,071) \$ 206,205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商品 \$ 8,793 (\$ 8,254) \$ 539 製成品 80,805 ( 19,820) 60,985 在製品 15,282 ( 1,858) 13,424 原物料 107,007 ( 53,351) 53,656 \$ 211,887 (\$ 83,283) \$ 128,604 109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814,301 \$ 869,473
維修成本 1,660 272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損失 ( 512) 7,438
其他 12,784 15,275
\$ 828,233 \$ 892,458

本集 團 因存 貨 去化 導致 存 貨淨 變 現價 值回 升 而認 列 銷貨 成本 減 少。

(七)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10年 109年
1月1日 \$ 9,847 \$ 9,487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份額 2,916 1,039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盈餘分派 ( 540) (
679)
未依持股比例認列調整 3,548 -
12月31日 \$ 15,771 \$ 9,847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9,097 \$ 8,254
安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833 1,590
Taian
Technology
Sdn.
Bhd.
3 3
A-Tel
Inc.
- -
安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4,838 -
\$ 15,771 \$ 9,847

1.本 集 團無 個 別重 大關 聯 企業 。

2.本 集 團個 別 不重 大關 聯 企業 之 帳面 金額 及 其經 營 結果 之份 額 彙總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1,715)
(\$
581)
其他綜合利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1,715)
(\$
581)

(八)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10年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
178,965
28,586 \$
9,624
\$ 17,884 \$
235,05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5,128) ( 23,545) ( 9,042) ( 9,764) ( 137,479)
\$ \$
83,837
5,041 \$
582
\$ 8,120 \$
97,580
1月1日 \$ \$
83,837
5,041 \$
582
\$ 8,120 \$
97,580
增添 - 1,800 80 2,423 4,303
處分 - - - ( 48) ( 48)
折舊費用 ( 3,222) ( 2,962) ( 428) ( 3,304) ( 9,916)
12月31日 \$ \$
80,615
3,879 \$
234
\$ 7,191 \$
91,919
12月31日
成本 \$ \$
178,965
12,418 \$
1,419
\$ 14,719 \$
207,52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8,350) ( 8,539) ( 1,185) ( 7,528) ( 115,602)
\$ \$
80,615
3,879 \$
234
\$ 7,191 \$
91,919
109年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
181,909
28,946 \$
13,185
\$ 24,635 \$
248,6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4,838) ( 20,783) ( 11,892) ( 15,140) ( 142,653)
\$ \$
87,071
8,163 \$
1,293
\$ 9,495 \$
106,022
1月1日 \$ \$
87,071
8,163 \$
1,293
\$ 9,495 \$
106,022
增添 - 406 - 4,499 4,905
處分 - - - ( 81) ( 81)
折舊費用 ( 3,234) ( 3,528) ( 711) ( 5,793) ( 13,266)
12月31日 \$ \$
83,837
5,041 \$
582
\$ 8,120 \$
97,580
12月31日
成本 \$ \$
178,965
28,586 \$
9,624
\$ 17,884 \$
235,05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5,128) ( 23,545) ( 9,042) ( 9,764) ( 137,479)
\$ \$
83,837
5,041 \$
582
\$ 8,120 \$
97,580

1.本集團房 屋 及建 築之 重 大組 成 部分 主係 建 物 ,係按 55 年提 列 折舊,餘 係 裝修 工 程, 按 25 年 提列 折 舊。

2.以 不 動產 及 廠房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九)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建 物 及 公 務車 等,租賃 期間 考 量優 先 續 租權 及 合約 之 期間 後通 常 介於 民 國 108 年 到 民 國 133 年 。租 賃 合約 是 採 個 別 協 商 並 包 含 各 種 不 同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 除 租 賃 之 資 產 不 得 用 作 借 貸 擔 保外 , 未有 加 諸其 他之 限 制。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帳面金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土地 \$ 186,270 \$ 194,369
房屋 7,393 8,636
運輸設備
(公務車)
1,346 430
\$ 195,009 \$ 203,435
折舊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土地 \$ 8,099 \$ 8,099
房屋 5,823 5,413
運輸設備
(公務車)
553 574
\$ 14,475 \$ 14,086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使 用 權資 產 之增 添 分別 為\$6,049 及\$4。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5,135
\$
5,320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1,517
\$
2,319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
387
\$
114
租賃修改之利益 \$
-
\$
7
  • 5.本集團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總 額 分 別 為 \$19,660 及 \$19,757。
  • 6.本 集 團 於 決 定 租 賃 期 間 時 , 係 將 所 有 行 使 延 長 選 擇 權 會 產 生 經 濟 誘 因 的 事實 和 情況 納 入考 量。當對 行 使 延長 選 擇權 之 評估 的 重大 事件 發 生時,則 租賃 期 間將 重 新估 計。

(十)無形 資 產

110年度
電腦軟體 專門技術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
9,764
\$
-
9,764
累計攤銷 ( 9,090) (
-
9,090)
\$ \$
674
\$
-
674
1月1日 \$ \$
674
\$
-
674
取得 2,645 2,073 4,718
攤銷費用 ( 1,634) ( 403) ( 2,037)
12月31日 \$ \$
1,685
\$
1,670
3,355
12月31日
成本 \$ \$
9,577
2,073
\$
11,650
累計攤銷 ( 7,892) ( 403) ( 8,295)
\$ \$
1,685
\$
1,670
3,355
109年度
電腦軟體 專門技術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
8,785
\$
6,350
15,135
累計攤銷 ( 7,135) ( 6,350) ( 13,485)
\$ \$
1,650
\$
-
1,650
1月1日 \$ \$
1,650
\$
-
1,650
取得 900 - 900
攤銷費用 ( 1,876) (
-
1,876)
12月31日 \$ \$
674
\$
-
674
12月31日
成本 \$ \$
9,685
\$
-
9,685
累計攤銷 ( 9,011) (
-
9,011)
\$ \$
674
\$
-
674

無形 資 產攤 銷 明細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279 \$ 718
推銷費用 111 225
管理費用 805 729
研究發展費用 842 204
\$ 2,037 \$ 1,876
(十 一)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10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180,000
0.850% 詳附註八
信用借款
(含美金借款USD
1,919仟元)
343,112 0.94%~2.20%
\$
523,112
借款性質 109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255,000
0.90%~2.30% 詳附註八
信用借款
(含美金借款USD
485仟元)
358,311 1.03%~2.30%
\$
613,31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因 長 短期 借 款認 列 於損 益之 利 息費 用 分 別為 \$16,525 及\$17,285。

(十 二)應付 帳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
188,406
\$
127,169
暫估應付帳款 5,152 6,694
\$
193,558
\$
133,863
(十 三)其他 應 付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 \$
34,613
\$
32,861
其他 34,833 33,326
\$
69,446
\$
66,187

(十 四)其他 流 動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退款負債 \$
5,493
\$
4,993
其他 1,431 1,354
\$
6,924
\$
6,347

(十 五)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0年12月31日
銀行擔保借款 自108年6月25日至111年6月 1.75% 詳附註八 \$ 280,000
,按月付息
25日
,另自108年
6月25日開始每6個月為一期
按5期分期償還本金10,000仟
元,餘款屆期清償
銀行擔保借款 自110年12月29日至113年12 1.80% 詳附註八 200,000
,按月付息
月29日
,本金屆
小計 期一次清償 480,000
減: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280,000)
\$ 200,000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9年12月31日
銀行擔保借款 自108年6月25日至111年6月 1.75% 詳附註八 \$ 300,000
,按月付息
,另自108年
25日
6月25日開始每6個月為一期
按5期分期償還本金10,000仟
元,餘款屆期清償
減: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20,000)
\$ 280,000
(十 六)其他 非 流動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計退休金負債 \$ 66,236 \$ 78,399
存入保證金 70 426

\$ 66,306 \$ 78,825

(十 七)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及 國 內 子公 司 -冠 德 光電 科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依據「 勞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訂 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適用 於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前 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 服務 年 資,以及 於 實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後 選 擇繼 續 適用 勞動 基 準法 員 工之 後續 服 務 年 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金 之 支付 係 根據 服 務年 資及 退 休前 6 個 月 之平 均 薪資 計 算,15 年 以內 (含 )的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給 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 每滿 一年 給 予一 個 基數 ,惟 累 積 最 高以 45 個 基數 為 限 。本 公 司按 月 就薪 資總 額 2%提 撥退 休 基金 , 以 勞工 退 休準 備 金監 督委 員 會之 名 義專 戶儲 存 於台 灣 銀行。本公司之 子公司 -冠 德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業 已 提 撥 足 額 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金,故 已 於 109 年 度結 清 舊制 退 休金 專戶,並 於 109 年 8 月 17 日 經財 政 部北 區 新竹 國稅 局 核准 備 查。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83,138)
(\$
85,70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6,109 6,458
( 67,029)
(
79,244)
累計未調整金額 793 845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負債 (\$ 66,236)
(\$
78,399)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110年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 (\$ 85,702) \$
6,458
(\$ 79,244)
當期服務成本 ( 355) - ( 355)
利息(費用)收入 ( 258) 20 ( 238)
( 86,315) 6,478 ( 79,837)
再衡量數:
人口假設改變 ( 58) - ( 58)
影響數
財務假設變動 2,675 - 2,675
影響數
經驗調整 560 31 591
3,177 31 3,208
提撥退休基金 - 9,600 9,600
支付退休金 - - -
12月31日 (\$ 83,138) \$
16,109
(\$ 67,029)
109年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 (\$ 103,107) \$ 11,270 (\$ 91,837)
當期服務成本 ( 574) - ( 574)
利息(費用)收入 ( 638) 11 ( 627)
清償損益 11,591 ( 9,667) 1,924
( 92,728) 1,614 ( 91,114)
再衡量數: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 2,874) - ( 2,874)
經驗調整 2,506 208 2,714
( 368) 208 ( 160)
提撥退休基金 - 11,600 11,600
支付退休金 7,394 ( 6,964) 430
12月31日 (\$ 85,702) \$ 6,458 (\$ 79,244)

(4)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之 確 定福 利 退 休計 畫 基 金資 產 , 係由 臺 灣 銀行 按該基金 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 內 ,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即 存 放 國 內外 之 金融 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券 及 投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辦 理 委 託 經 營 , 相 關 運 用 情 形 係 由 勞工 退 休基 金 監理 會進 行 監督 。該 基 金之 運 用, 其每 年 決算 分 配之 最低 收 益, 不得 低 於依 當 地銀 行 二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之收 益, 若 有不 足, 則 經主 管 機關 核 准後 由 國庫 補足 。因 本 公司 無 權參 與 該基 金之 運 作及 管 理, 故無 法 依國 際 會計 準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規 定 揭 露計 劃 資產 公 允價 值之 分 類。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構 成 該基 金 總資 產 之公 允價 值, 請詳 政 府 公告 之 各年 度 之勞 工退 休 基金 運用 報 告。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折現率 0.70% 0.30%
未來薪資增加率 1.70% 1.70%

對 於未 來 死 亡 率之 假 設係 按 照 按 照台 灣 地區 第 六 回 及第 五 回經驗生 命表 估 計。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1% 減少1% 增加1% 減少1%
110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之影響
6,305) \$
6,485
\$
5,573
(\$
5,455)
109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之影響
7,249) \$
7,472
\$
6,491
(\$
6,343)
上 述之 敏 感 度 分析 係 基於 其 他 假 設不 變 的情 況 下 分 析單 一 假設 變 動
之 影響 。 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 動 則可 能 是連 動 的 。 敏感 度 分析 係 與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 (6)本集 團 於民 國 111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9,600。
  • (7)截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該 退休 計 畫之 加 權平 均存 續 期間 為 8 年。 民 國 111 年度 預計 退 休金 支 付金 額為 \$7,199。
  • 2.(1)自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 本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 工 退休 金 之 支付 依 員工 個 人之 退休 金 專戶 及 累積 收益 之 金額 採月 退 休金 或 一次 退休 金 方式 領 取。
  • (2)本集 團 之 大陸 子 公司 按 中 華人 民 共 和國 政 府 規定 之 養 老保 險 制 度每 月依 當 地員 工 薪資 總額 之 一定 比 率提 撥養 老 保險 金 。 每 位員 工 之退 休金 由 政府 管 理統 籌安 排 , 本 集 團除 按月 提 撥外 , 無進 一步 義 務 。
  • (3)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 本集 團 依上 開退 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 別 為\$10,412 及 \$10,178。
  • (十 八)股本
  • 1.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 額定 資本 額 為\$9,450,000(含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 可認 購 股 數 20,000 仟 股), 實 收資 本 額為 普 通股 \$445,997 及特 別股 \$500,000,每 股面 額 10 元, 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如 下 : (單位 : 股 )
110年 109年
1月1日 44,599,774 148,665,915
減資彌補虧損 - (
104,066,141)
12月31日 44,599,774 44,599,774

本公 司 特別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如 下 : (單位 : 股 )

110年 109年
1月1日 50,000,003 166,666,675
減資彌補虧損 - (
116,666,672)
12月31日 50,000,003 50,000,003
  • 2.本 公 司於 民國 101 年 10 月 12 日 股 東臨 時 會決 議 通過 以私 募 方式 辦 理 可 轉 換 特 別 股 現 金 增 資 , 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 私 募 股 數 333,333,350 股,每 股認 購 價格 為 1.5 元,此 增資 案 已募 得 \$500,000, 並辦 理 變更 登 記完 竣; 本 次私 募 可轉 換特 別 股之 主 要權 利義 務 如下 :
  • (1) 特別 股 股息 不 得累 積。
  • (2) 於公 司 分派 股 息予 普通 股 股東 前,應 優 先支 付 特別 股 股息,特別 股 股息 以 年利 率 3%依 發行 價 格計 算 。
  • (3) 於 領 取 前 述 股 息 年 度 , 除 該 年 度 普 通 股 所 配 發 之 股 利 高 於 面 額 之 3%時,特 別 股得 再 參 與分 配 外,於轉 換 前 不得 再 參加 普 通股 盈餘 或 資本 公 積分 派 。
  • (4) 本特 別 股的 發 行期 限五 年,期 滿後 如 股 東未 於 轉換 期 間辦 理轉 換, 自發 行 期滿 後 特別 股股 利 改採 " 年 息 3%且 得累 積 "。
  • (5) 特別 股 股東 於 普通 股股 東 會有 表 決權 、 選 舉 權及 被 選舉 權 。
  • (6) 公 司 以 現 金 發 行 新 股 時 , 特 別 股 股 東 與 普 通 股 股 東 有 相 同 之 優 先 認股 權 。
  • (7) 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及比例與普通股股東相 同。
  • (8) 依「 發行 人 募 集與 發行 有 價證 券 處理 準則 」第 68 條 規 定,因 私募 所發 行 之本 特 別股,自該 私 募有 價 證券 交付 日 起滿 三 年後,始得 申 請辦 理 公開 發 行。
  • (9) 特別 股 股東 無 賣回 權。
  • (10) 自特 別 股發 行 滿二 年起,除 依 法暫 停 過 戶期 間 外,投資 人 得 隨時 向 發行 公 司提 出 轉換 申請 , 依每 1 股特 別股 轉 換為 1 股普 通股 之 比 率轉 換 為普 通 股。
  • (11) 特別 股 之發 行、轉 換 辦法 及 其他 相 關事 宜,授權 董 事會 依 相 關法 令 規定 訂 定之 。
  • (12) 倘因 公 司減 少 資本,股份 應 依股 東 所持 股份 比 例減 少 時,特 別股 於 減 資 前 得 累 積 之 股 息 權 益 不 因 減 資 而 消 除 , 減 資 後 股 息 則 以 減 資 後股 數 累積 。
  • 3.本 公 司為 改 善財 務結 構,於 民 國 109 年 6 月 18 日 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辦 理 減 少 資 本 以 銷 除 累 積 虧 損 計 \$2,207,328 , 銷 除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股 份 104,066 仟股 及 特 別股 股份 116,667 仟股 , 每股 面 額新 台幣 10 元,減 資比 例 為 70%。此 減資 案 業經 主 管機 關核 准 於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申 報生 效 。

4.庫藏股

  •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冠 德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集 團 策 略 投 資 規 劃 於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持 有 本公 司 股 票皆 為 426 仟 股(109 年 減 資後 ), 每 股平 均 帳 面價 值 皆 為 32.37 元, 每 股 公允 價 值分 別 為 6.60 元 及 8.03 元 。
  • (2)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辦 理 減資 後,本公 司之 子 公司 冠 德光 電科 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認 購本 公司 減 資之 畸 零股 3 仟 股,每股 帳 面價 值為 3.79 元, 每 股公 允 價值 為 8.03 元 。
  • (十 九)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110年 109年
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數 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數
1月1日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關聯企業
\$ 2,679 \$ 2,679
權益變動 3,548 -
12月31日 \$ 6,227 \$ 2,679
  • (二 十)保留 盈 餘(待彌 補 虧 損)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 年 度決 算 如有 盈餘 , 依下 列 順序 分派 之 :
    • (1)提繳 稅 款。
    • (2)彌補 累 積虧 損 。
    • (3)提 存 10%為 法 定 盈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餘 公 積已 達 資本 總額 時,不 在 此限 )
    • (4)依相 關 法令 規 定 提列 或 迴轉 特 別盈 餘公 積 。
    • (5)發放 特 別股 股 息 。
    • (6)餘額 加 計 以前 年 度未 分 配 盈餘 為 股 東紅 利 , 由董 事 會 擬具 盈 餘 分配 案提 請 股東 會 決議 分派 之 。
  • 2.本 公 司分 配 股利 之政 策,須 視 公司 目前 及 未來 之 投資 環境、資金 需 求、 國內 外 競爭 狀 況及 資本 預 算等 因 素,兼 顧 股 東 權益、平 衡股 利及 公 司長 期財 務 規劃 等,每 年依 法 由董 事 會擬 具分 派 案,提 報 股 東會。各 年度 發 放前 項 股東 紅 利中 現金 股 利之 比 例,以不 高 於 50%為原 則,但 最少 不 得 低於 5%。惟 此 項股 利分 配 政策 , 得依 實際 營 運狀 況 需要 ,經 董 事會 決 議後 提 報股 東 會決 議調 整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份為 限 。

  • 4.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7 月 22 日 經 股 東會 電 子投 票 達法 定通 過 決議 門 檻 通過 民 國 109 年度 虧損 撥 補議 案 。
  • (二 十一 )營業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 1,070,339 \$ 1,075,547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集 團 之收 入 可細 分為 下 列主 要 產品 線及 地 理區 域 :
民 國
110


:
自製產品 代理產品 光纖線纜
台灣地區
美國地區
其他地區
台灣地區
台灣地區 美國地區 其他地區 合計
部門收入 \$ 490,494
\$ 134,666
\$ 84,557
\$ 143,564
\$ 189,793 \$ 16,151 \$ 77,148 \$ 1,136,373
內部部門交
易之收入
(
38,726)
(
27,308)
-
-
- - - (
66,034)
外部客戶
合約收入
\$ 451,768
\$ 134,666
\$ 57,249
\$ 143,564
\$ 189,793 \$ 16,151 \$ 77,148 \$ 1,070,339
民 國
109


:
自製產品
代理產品 光纖線纜
台灣地區
美國地區
其他地區
台灣地區
台灣地區 美國地區 其他地區 合計
部門收入 \$ 419,588
\$ 113,117
\$ 107,708
\$ 258,118
\$ 170,386 \$ 10,326 \$ 35,973 \$ 1,115,216
內部部門交
易之收入
外部客戶
(
35,489)
(
-
4,180)
-
- - - (
39,669)
合約收入 \$ 384,099
\$ 113,117
\$ 103,528
\$ 258,118
\$ 170,386 \$ 10,326 \$ 35,973 \$ 1,075,547
2.合 約 負債
(1)本集 團 認列 客 戶 合約 收 入相 關 之 合 約負 債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合約負債-產品
銷售合約
\$
3,964
\$ 4,968 \$ 7,349
(2)期初 合 約負 債 本 期認 列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產品銷售合約 \$ 4,545 \$ 6,354
(二 十二 )利息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224 \$ 4,259

(二 十三 )其他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租金收入 \$
87
\$ 259
股利收入 18,798 20,237
補助收入(註) 8,735 26,574
其他收入-其他 9,329 5,027
\$
36,949
\$ 52,097
  • 註: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 集團 因 適用 經 濟部 「經 濟 部辦 理 受 嚴 重 特 殊 傳 染 性 肺 炎 影 響 之 艱 困 事 業 薪 資 及 營 運 資 金 補 貼 」, 針 對 政 府 補 貼 之 薪 資 費 用 及 營 運 資 金 分 別 認 列 政 府 補 助 收 入 \$8,735 及\$26,574。
  • (二 十四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
(\$ 41) (\$ 81)
租賃修改利益 - 7
外幣兌換損失 ( 3,902) ( 10,39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利益 1,834 676
其他淨損失 ( 1,339) ( 4,044)
(\$ 3,448) (\$ 13,833)
(二 十五
)財務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 21,674 \$ 22,616
(二 十六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23,618 \$ 224,091

\$ 250,046 \$ 253,319

折舊費用 9,916 13,266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14,475 14,086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2,037 1,876

(二 十七 )員工 福 利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費用 \$
186,526
\$
190,379
勞健保費用 16,047 15,236
退休金費用 11,005 9,455
其他用人費用 10,040 9,021
\$
223,618
\$
224,091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1%~10%, 董 事酬 勞 不高 於 5% 。
  • 2.本 公 司民 國 110 年度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酬 勞 估列 金 額皆 為 \$0。

民 國 110 年 度 係依 截至 當 期止 之 獲利 情況 予 以估 列,因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為累 積虧 損 ,故 估 列金 額為 \$0,與 董 事會 決議 金 額一 致。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9 年 度員 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與民 國 109 年 度 財務 報 告認 列 之金 額一 致 。

3.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

(二 十八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5,581 \$ 2,17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371) -
當期所得稅總額 5,210 2,172
所得稅費用 \$ 5,210 \$ 2,172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無 。

(3)直接 借 記或 貸 記 權益 之 所得 稅 金額 :無 。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

110年度 109年度
(損)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稅前淨
\$ (\$
7,265
6,506)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項目 - 4,567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1,902) -
暫時性差異之產生及迴轉 ( 4,644) 3,340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4,862 735
分離課稅稅額 - 36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371) -
\$ \$
5,210
2,172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110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
1月1日 損益 綜合淨利 權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課稅損失
\$
473
115,508
\$
115,981
\$
-
-
\$
-
\$
-
-
\$
-
\$
-
-
\$
-
\$
473
115,508
\$
115,98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再衡量數 (\$
880)
\$
-
\$
-
109年
\$
-
(\$
880)
1月1日 認列於
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淨利
認列於
權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課稅損失
\$
473
115,508
\$
115,981
\$
-
-
\$
-
\$
-
-
\$
-
\$
-
-
\$
-
\$
473
115,508
\$
115,98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再衡量數 (\$
880)
\$
-
\$
-
\$
-
(\$
880)
4.本 集 團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金 額 如下 :
未認列遞延 最後扣抵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年度
101 \$
250,918
\$
250,918
\$
250,918
111
102 140,434 140,434 140,434 112
103 135,719 135,719 135,719 113
104 278,639 278,639 97,576 114
105 99,269 99,269 - 115
106 116,640 116,640 - 116
107 62,637 62,637 - 117
108 95,985 95,985 - 118
109 - - - 119
110 24,312 24,312 - 120
\$
1,204,553
\$
1,204,553
\$
624,647
109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最後扣抵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年度
100 \$
181,763
\$
181,763
\$
181,763
110
101 250,918 250,918 250,918 111
102 140,434 140,434 140,434 112
103
104 135,719 135,719 135,719 113
278,639 278,639 73,263 114
105 99,269 99,269 - 115
106 116,640 116,640 - 116
107 62,637 62,637 - 117
108 95,985 95,985 - 118
109 - - - 119

110年12月31日

如財 務 報告 附 註十 二 (四)所述,本集 團 持續 改 善營 運 狀況,故就 課 稅 損失 可 於未 來 期間 實現 部 份認 列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

5.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025,532
\$
1,056,569

6.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8 年度 。

(二 十九 )每股 盈 餘(虧損 )

110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減:特別股股利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5,272
-
之本期淨利 \$
5,272
44,174 \$
0.12
109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
39,698)
減:特別股股利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之本期虧損 (\$
39,698)
44,174 (\$
0.90)

(三 十)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收支 之投 資 活動 :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303 \$ 4,905
:期初應付設備款
611 232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906) ( 611)
支付現金 \$ 4,008 \$ 4,526

(三 十一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期) 存入保證金 租賃本金償還 之負債總額
110年1月1日 \$ 613,311 \$
300,000
\$ 426 \$ 210,155 \$ 1,123,892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90,199)
180,000 ( 356) ( 12,621) 76,824
利息費用 - - - 5,135 5,135
利息支出數 - - - ( 5,135) ( 5,135)
新增租賃負債 - - - 6,049 6,049
110年12月31日 \$ 523,112 \$
480,000
\$ 70 \$ 203,583 \$ 1,206,765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期) 存入保證金 租賃本金償還 之負債總額
109年1月1日 \$ 709,193 \$
320,000
\$
433
\$ 222,192 \$ 1,251,818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95,882) (
20,000) ( 7) ( 12,003) ( 127,892)
利息費用 - - - 4,345 4,345
利息支出數 - - - ( 4,345) ( 4,345)
租賃修改利益 7 7
租賃負債迴轉數 - - - ( 41) ( 41)
109年12月31日 \$ 613,311 \$
300,000
\$
426
\$ 210,155 \$ 1,123,892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

本 公 司 由 東 元 電 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台 灣 註 冊 成 立 )控 制 , 其 擁 有 本 公 司 63.52%股份 , 係本 公司 之 最 終 母 公司 及最 終 控制 者 。其 餘 36.48%則被 大 眾 持有 。

(二)關係 人 之名 稱 及關 係

與本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最終母公司
冠德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台灣愛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康訊全球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安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東安資產開發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安欣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捷正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TAC)
TECO
Australia
Pty Limited
兄弟公司
TECO
- Westinghouse
Motor Company
兄弟公司
日本三協株式會社SANKYO
CO.,LTD
兄弟公司
(VIETNAM)
TECO
ELECTRIC&MACHINERY
CO.,LTD.
兄弟公司
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安華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東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Motovario
S.p.A
兄弟公司
東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台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東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有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東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青島東元精密機電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廈門)有限公司
安台創新科技
兄弟公司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東元科技(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三)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營 業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商品銷售:
兄弟公司 \$
44,955
\$ 18,112
實質關係人 84 48
母公司 20,953 3,538
\$
65,992
\$ 21,698

商品 銷 售係 按 一般 商業 條 款及 條 件交 易 。

2.進 貨

110年度 109年度
商品購買:
兄弟公司 \$
5,080
\$ 3,223
實質關係人 51 -
母公司 12,541 36,163
\$
17,672
\$ 39,386

商品 購 買係 按 一般 商業 條 款及 條 件交 易 。

3.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兄弟公司 \$
109
\$ 208
應收帳款:
兄弟公司 5,839 1,079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 5,621 2,384
實質關係人 9 8
母公司 6,152 1,311
小計 17,621 4,782
其他應收款:
實質關係人 5 4,331
備抵呆帳 - ( 4,325)
小計 5 6
合計 \$
17,735
\$ 4,996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主 要來 自 銷售 交 易, 於銷 售 日 後 30 天 至 120 天 到期 。 4.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兄弟公司 \$
3
\$
2,608
實質關係人 4,961 6,261
母公司 2,642 7,873
\$
7,606
\$
16,742
其他應付款:
兄弟公司 \$
24
\$
2,532
母公司 698 710
\$
722
\$
3,242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主 要來 自 進貨 交 易,並 於收 貨 後 25 天 至 90 天 付 款。該 應 付款 項 並無 附 息。

5.勞 務 成本 /其他支出

110年度 109年度
台灣愛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
9,262
\$
13,982
母公司 3,975 4,056
\$
13,237
\$
18,038
  • 6.租 賃 交易 承租 人
  • (1)本集 團 向兄弟公司承 租 辦公 室 ,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為 3 年, 租 金係 於 每 季底 支 付。
  • (2)租金 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母公司 \$ 438 \$ 551
本集 團
民國
110
109
年 度
認列 之 租 金 費用 係 適用 國 際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屬 短期 租 賃 者。

(3)租賃 負 債

A.期 末 餘額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兄弟公司 \$
-
\$
3,573
B.利 息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兄弟公司 \$
48
\$
136

7.租 賃 交易 - 出租 人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 本集 團 因出 租部 分 廠房 及 辦公 室予 關 係人 所 收 取之 租 金收 入 分別 為\$29 及\$173,係 按 月收 取 。

110年度 109年度
實質關係人 \$ 12 \$
12
冠德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161
\$ 29 \$
173

(四)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3,680
\$
12,261
退職後福利 216 216
總計 \$
13,896
\$
12,477

八、 受限 制 之資 產

本集 團 之受 限 制資 產明 細 如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銀行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 \$ \$
237,618
233,385 借款限制
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銀行存款(帳列存出保證
977 662 關稅擔保
金)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99,600 427,950 銀行借款擔保
新竹廠房 80,615 83,837 銀行借款擔保
\$ \$
718,810
745,834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或有 事 項

無。

(二)承諾 事 項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團委 託銀 行 開立 供 銷售 履約 保 證及 投 標保 證等 之 保證 本 票及 保 證函為\$21,287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集 團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可 能 會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降 低 債 務 。 本 集 團 利 用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以 監 控 其資 本,該 比 率係 按 債務 淨 額除 以 資本 總額 計 算。債 務淨 額 之計 算 為總 借 款(包 括 合併 資 產 負債 表 所列 報 之「 流動 及 非流 動 借款 」)扣除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資 本 總額 之計 算 為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所列 報 之「 權益 」加上 債 務淨 額。

本集 團 於 110 年 之 策略 維 持 與 109 年 相同 , 均係 致 力 透 過適 當 規劃 及 管 理以 改 善資 本 結構,降低 負 債資 本 比 率。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團 之 負債 資本 比 率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總借款 \$ 1,003,112 \$ 913,311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83,656) ( 95,778)
債務淨額 819,456 817,533
總權益 478,530 478,995
總資本 \$ 1,297,986 \$ 1,296,528
負債資本比率 63% 63%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73,636
\$
63,809
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71,368 591,12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183,656 95,77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334,548 369,765
應收票據 51,313 38,579
應收帳款 167,893 145,439
其他應收款 1,871 13,278
存出保證金 2,890 3,349
\$
1,387,175
\$
1,321,119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23,112
\$
613,311
應付票據 3,795 3,695
應付帳款 193,558 133,863
其他應付款 69,446 66,187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
到期) 480,000 300,000
存入保證金 70 426
\$
1,269,981
\$
1,117,482
租賃負債 \$
203,583
\$
210,155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 率風 險 及 價格 風 險 )、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本集 團 整體 風險 管 理政 策 著重 於金 融 市場 的 不可 預測 事 項,並尋 求 可降 低 對本 集團 財 務狀 況 及財 務績 效 之潛 在 不利 影響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核決 權 限核 准 之政 策執 行。本 集 團財 務 部透 過 與集 團 內 各 營運 單 位密 切合 作,以負 責 辨 認、評 估 與 規避 財 務風 險。管 理階 層 對整 體 風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 原則,亦對 特 定 範 圍 與 事 項 提 供 書 面 政 策 , 例 如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衍生 與 非衍 生 金融 工具 之 使用 , 以及 剩餘 流 動資 金 之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此 受 相對 與 本公 司 及各 子 公司 功能 性 貨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的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 及人 民 幣。相關 匯 率 風險 來 自未 來 之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 列之 資產 與 負債 。
    • B.本 集 團透 過 集團 財務 部 就其 整 體匯 率風 險 進行 避 險。為管 理 來自 未來 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列 資 產與 負 債之 匯率 風 險,集 團 內 各公 司 透 過集團財務部以定期檢視匯率波動方式進行。當未來商業交易、 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債 係以 非 該個 體 之功 能性 貨 幣之 外 幣計 價時,匯 率風 險 便會 產 生。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新 台 幣),故 受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具 重 大匯 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034
27.680 \$
305,421
人民幣:新台幣 4,317 4.344 18,753
非貨幣性項目: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5,528
27.680 153,015
人民幣:新台幣 122 4.344 530
非貨幣性項目
無。
: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9,991
28.480 \$
284,544
人民幣:新台幣 3,084 4.377 13,499
非貨幣性項目: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797
28.480 79,659
人民幣: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無。
1,865 4.377 8,163

D.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認列之全部 兌換損失 ( 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 彙總金額分別為 (\$3,902)及 (\$10,391)。

E.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10年度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3,054 \$ -
人民幣:新台幣 1% 188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530) \$ -
人民幣:新台幣 1% ( 5) -
109年度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846 \$ -
人民幣:新台幣 1% 135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797) \$ -
人民幣:新台幣 1% ( 82) -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 團暴 露 於價 格風 險 的權 益 工具,係所 持 有帳 列 於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為 管 理權 益 工具 投 資之 價格 風 險,本 集團 將其 投 資 組合 分 散, 其 分散 之方 式 係根 據 本集 團設 定 之限 額 進行 。
  • B.本 集 團主 要 投資 於國 內 公司 發 行之 權益 工 具及 開 放型 基金,此 等 權益 工 具之 價 格會 因該 投 資標 的 未來 價值 之 不確 定 性而 受影 響 。 若該 等 權益 工 具價 格上 升 或下 跌 1%,而其 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 不變之 情況 下,對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之 稅 後淨 利 因來 自 透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736 及\$638;對 其他 綜 合損 益 因分 類 為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 益按 公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投 資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5,714 及 \$5,911。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 A.本 集 團之 利 率風 險主 要 來自 按 浮動 利率 發 行之 短、長 期借 款,使 集團 暴 露於 現 金流 量利 率 風險。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本 集 團按 浮 動利 率 發行 之借 款 主要 為 新台 幣 及美金計價。
  • B.本 集 團之 借 款係 採攤 銷 後 成 本 衡量,依據 合 約約 定 每 年利 率 會重 新訂 價 ,因 此 本集 團暴 露 於未 來 市場 利率 變 動之 風 險。
  • C.當 借 款利 率 上升 或下 跌 1%,而 其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 不變 之情 況 下,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之 稅 後淨 損 益將 分別 減 少或 增 加\$8,025 及 \$7,306,主 要 係因 浮動 利 率借 款 導致 利息 費 用隨 之 變動 所致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 要來 自 交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及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的 合 約現 金 流量 。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對於 往 來 之銀 行 及金 融機 構,設 定僅 有 信用 評 等良 好 者,始可 被 接納 為 交易 對象。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團 內 各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 , 須 對 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內 部風 險 控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 因素, 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公司 管 理階 層 依內部 之評 等 而制 訂 ,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之信 用風 險 減損 評 估:
  • (1)本集 團 採 用 IFRS 9 之 前提 假 設為 當 合約 款 項按 約 定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 30 天,視 為 金融 資 產自 原 始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增 加之 判 斷依 據,當 合 約款 項 按約 定 之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90 天, 視為 已 發生 違 約。
  • (2)本 集 團 已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 並 考量 發 行銀 行 之信 用評 等 以估 計 預期 信用 損 失。
  • (3)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屬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定 期 存 款 及 受 限 制 之 銀 行 存 款 , 該 等 銀 行 之 信 用 評 等 均 為 良好,過 去 未發 生 逾 期之 情 形,且考 量 整 體經 濟 環境 無 重大 變 動,故評 估 發生 信 用 損失 之 風險 極 低,對 財務 報 表之 影 響金 額 亦不 大 。

  • D.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信用 風 險減 損評 估 :

  • (1)本 集 團 按 客 戶 評 等 之 特 性 將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應 收 票 據 , 採用 簡 化作 法 以損 失率 法 為基 礎 估計 預期 信 用損 失 。
  • (2)本集團 已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 立 之 損 失 率 , 以 估 計 應 收 票 據 及 應 收 帳 款 的 備 抵 損失 ,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 損 失率 法 如下 :
群組A 群組B 群組C 群組D 群組E 合計
110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1% 0.03%~2% 0.03%~5% 0.03%~10% 0.03%~30%
帳面價值總額 \$ 106,191 \$
33,890
\$
60,940
\$
11,054
\$
7,753
\$ 219,828
備抵損失 \$
-
\$
-
\$
14
\$
545
\$
63
\$
622
群組A 群組B 群組C 群組D 群組E 合計
109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1% 0.03%~2% 0.03%~5% 0.03%~10% 0.03%~30%
帳面價值總額 \$
74,340
\$
23,628
\$
49,690
\$
35,280
\$
2,099
\$ 185,037
備抵損失 \$
10
\$
-
\$
6
\$
979
\$
24
\$
1,019

(3)本集 團 採簡 化 作 法之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變 動表 如 下:

110年 109年
1月1日 \$ 1,019 \$ 610
減損損失(迴轉)提列 ( 351) 418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46)
(
9)
12月31日 \$ 622 \$ 1,019
註:民 國
109
年 度 提 列其 他 應收 款 減損 損失 \$408。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 及 管理。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資 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其 有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營 運 需要,並 在 任何 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未 支 用 的借 款 承諾 額 度。
  • B.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下 表 所揭 露 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 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0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524,869
\$
-
\$
-
\$
-
應付票據 3,795 - - -
應付帳款 193,558 - - -
其他應付款 69,446 - - -
租賃負債 14,071 13,568 37,375 200,134
長期借款(包含 285,842 3,800 203,600 -
一年內到期)
衍生金融負債
無。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9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623,002
\$
-
\$
-
\$
-
應付票據 3,695 - - -
應付帳款 133,863 - - -
其他應付款 66,187 - - -
租賃負債 16,463 12,147 36,440 211,253
長期借款(包含 25,133 282,042 - -
一年內到期)

衍生金融負債:無。

本集 團 並不 預 期到 期日 分 析之 現 金流 量發 生 時點 會 顯著 提早,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之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一 等 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 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 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公 司 投資 之 上市 櫃 股票 及興 櫃 股票 的 公允 價值 皆 屬之 。
    • 第二 等 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 第三 等 級: 資產 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察 輸 入值 。
  • 2.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應 收票 據、應 收 帳款、 其他 應 收款、受 限 制現 金(表 列其 他 非 流動 資 產及 按 攤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短期 借 款、應 付 票據、應 付帳 款、 其他 應 付 款及 長 期借 款 (含 一年 內 到期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 允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 值。
  • 3.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1)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 分 類, 相關 資 訊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受益憑證 \$
73,636
\$
-
\$
-
\$
73,63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570,601 - 767 571,368
合計 \$
644,237
\$
-
\$
767
\$
645,004
負債
無。
: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受益憑證 \$
63,809
\$
-
\$
-
\$
63,80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590,355 - 767 591,122
合計 \$
654,164
\$
-
\$
767
\$
654,931
負債
無。
:

(2)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A.本集團採 用 市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上市 櫃 公司 股 票採 用 收盤 價。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取 得 。
  • C.當 評 估非 標 準化 且複 雜 性較 低 之金 融工 具 時,本集 團 採用 廣 為市 場參 與 者使 用 之評 價技 術。此類 金 融 工具 之 評價 模 型所 使用 之 參 數通 常 為市 場 可觀 察資 訊 。

4.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5.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無屬 於 第三 等 級金 融 工具 之 變動 。

(四)公司 未 來財 務 健全 計畫

本集 團 截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累 積 虧損 超 過實 收資 本 額二 分 之 一, 負 債比 率 已 達 77%, 本 集團 積 極的 財務 健 全計 畫 包括 :

  • 1.營 運 面:為 健全 公 司營 運 發展,除 持 續 佈局 新 技術 及 積極 結合 集 團資 源 外,並 觀 察全 球 經 濟的 脈 動,以 隨 時 做市 場 策略 調 整。隨著 數 位轉 型及 工 業 物 聯 網 應 用 的 強 勁 成 長 趨 勢 , 全 系 列 智 慧 機 電 監 控 設 備 及 雲 端 健 康管 理 平台 已 搭配 雲端 技 術、智 慧 型手 機,提 供 多元 化 的應 用服 務 整合 平台。透 過新 產 品、新業 務 拓 展 及 產品 策略 之 調整 挹 注獲 利,本 年 度營 運 已 大 幅 改 善 並 轉 虧 為 盈 。 未 來 將 深 化 經 營 管 理 及 強 化 財 務 結 構 以 提 升股 東 權益 報 酬率 ,相 關 重點 列 示如 下:
  • (1)持續 深 耕智 慧 家 庭 /大樓 社 區等 門 禁 對講 安 防系 統,及 智 慧辦 公 室商 務通 訊 系統 等 系列 相關 產 品, 並 積極 開拓 國 、內 外 市場 。
  • (2)推出 工 業 物聯 網 「智 慧 機 電監 控 設 備及 雲 端 健康 管 理 平台 」 系 列性 產品 , 創新 應 用領 先同 業 。
  • (3)強化 團 隊 整合 作 戰能 力 , 擴大 銷 售 管道 , 主 以中 國 大 陸、 北 美 、歐 洲及 新 興市 場 為目 標。
  • (4)持續 調 整 通路 架 構, 引 進 新產 品 的 代理 與 整 合, 精 進 產品 品 質 與加 強售 後 維修 服 務, 以提 升 獲利 能 力。
  • (5)為 創造 產 品服 務 獨特 性 , 將以 客 戶 為中 心 , 打造 數 位 生 活 IT 大 平 台。
  • 2.組 織 架構 最 適調 整:持續 進 行 組織 架 構調 整 及管 理 深化,嚴格 評 估各 部 門之 績 效、鞏 固 核 心人 才,整 併 可 使 用資 源,降 低 不 必 要支 出,以 增加 未來 現 金流 入 ,增 強營 運 效率 及 業務 成長 。
  • 3.財 務 面:持 續爭 取 往來 銀 行支 持。本 集 團持 續 提升 經 營能 力及 獲 利能 力 以強 化 財務 結 構; 營運 開 源節 流, 大 股東 -東 元 電機 股 份 有限 公 司之 支 持 以 及 營 運 績 效 的 持 續 提 升 , 皆 促 使 本 公 司 順 利 取 得 各 主 要 往 來 銀 行 短期 及 中長 期 資金 的持 續 支持。針 對大 型大 量 訂單,也 取得 往來 銀 行以 專案 額 度支 應 ,本 公司 營 運資 金 來源 不虞 匱 乏。
  • 4.本 公 司業 已 於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與 陽 信商 業 銀行 完成 36 個月 期 新 台幣 五 億五 仟 萬元 整之 中 短期 貸 款合 約, 並於 民 國 110 年 12 月 動 撥二 億 元 用 於 償 還 王 道 及 日 盛 等 借 款 。 本 公 司 持 續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及 充 實 營 運資 金 。
  • (五)其他 事 項

有關 新 型冠 狀 病毒 及大 陸 能耗 雙 控政 策 之 影 響評 估,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大 陸 供 應商 之 供貨 及 國內 外 市場 訂單 需 求經 規 劃及 因應 後,供 貨 與 交貨 正 常未 受 影響,惟疫 情 影響 仍 具不 確定 性,本 集 團將 持 續關 注 疫情 發 展及 產 生之 影 響。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附表 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三。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四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五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請詳 附表 六 。
  •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 詳附 表 七。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導 部 門。

本集 團 董事 會 以地 區別 及 產品 別 之角 度經 營 業務;地區 上,本 集團 目 前 著 重 於 台 灣 及 美 國 之 產 品 銷 售 業 務 。 本 集 團 所 揭 露 之 營 運 部 門 係 以 自 製 產 品、 代 理品 及 光纖 線纜 為 主要 收 入來 源。

(二)部門 損 益之資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民 國 110 年 度 :

自製產品 代理產品 光纖線纜 合計
外部收入 \$ 643,683 \$
143,564
\$
283,092
\$
1,070,339
內部部門收入 66,034 - - 66,034
部門收入 \$ 709,717 \$
143,564
\$
283,092
\$
1,136,373
部門(損)益 (\$ 11,269) (\$ 5,271) \$
23,769
\$
7,229

民 國 109 年 度 :

自製產品 代理產品 光纖線纜 合計
外部收入 \$ 600,501 \$
258,118
\$
216,928
\$ 1,075,547
內部部門收入 39,669 - - 39,669
部門收入 \$ 640,170 \$
258,118
\$
216,928
\$ 1,115,216
部門(損)益 (\$ 52,090) (\$ 5,455) \$
4,070
(\$ 53,475)

(三)部門 損 益資 訊 之調 節

本期 營 運部 門 損益 與公 司 損益 資 訊 一 致無 需 調節 。

(四)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產 品 別 收入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二十 一)之 說 明。

(五)地區 別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785,126
\$ 289,991 \$ 812,605 \$ 301,249
美國 150,817 - 123,442 -
其他 134,396 292 139,500 440
合計 \$
1,070,339
\$ 290,283 \$ 1,075,547 \$ 301,689

(六)重要 客 戶資 訊

無。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是否 有短期融通
貸出資金 為關 本期 實際動支 資金貸 業務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係人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金額 利率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資金貸與限額 總限額 備註
1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 \$
44,000
\$
44,000
\$ 44,000 1.70% 短期資 - 償還借款 - - \$
45,466
\$ 90,931 註1
有限公司 款-關係人 金融通

註1:依本集團之子公司-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德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1)冠德公司貸放總額以不超過冠德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

(2)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限額,依下列分別訂定之:

(一)冠德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公司,或對冠德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以不超過冠德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二)與冠德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2,175,280 \$
42,635
0.02%
\$
42,635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母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16,222,080 480,174 0.29% 480,174 註1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昱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1,066,667 87 19.39% 87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3,353,819 47,792 1.77% 47,792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元訊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40,970 - 5.85%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94,706 680 0.13% 680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投信瑞能一號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857,252 31,774 - 31,774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投信瑞能二號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821,644 31,790 - 31,790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投信守護神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545,765 10,072 - 10,072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該公司之母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973,832 6,427 1.03% 6,427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該公司之母公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 133,000 - 133,000 註2

註1:本公司持有之該公司普通股股票業因銀行擔保借款所需,供予設定擔保,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八。

註2:本公司發行110年度國內第一期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計\$133,000仟元,每張面額\$1,000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票面利率2%,發行期間5年,自民國110年11月17日至115年11月17日。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註3)
0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
15,765
依約定條件辦理 1%
0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27,308 依約定條件辦理 3%
0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1 其他支出 21,815 依約定條件辦理 2%
0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1 進貨 17,157 依約定條件辦理 1%
1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133,000 依約定條件辦理 7%
1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收款 44,000 依約定條件辦理 2%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僅揭露金額達一仟萬以上交易,另相對之關係人交易不另行揭露。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光纖通訊系統及光纖、光纖電纜
及其組件之研究、製造及銷售
\$ 431,258 \$ 431,258 14,700,741 43.76 \$ 196,161 \$ 22,608 \$
9,894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英屬維京群島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33,213 33,213 995,000 100 (
8,203)
799 799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
新加坡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487,166 - - - (
134)
(
134)
註2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A-Tel Inc. 瓜地馬拉 經營電信系統服務業務 63,177 63,177 596,925 28.19 - (
14,529)
- 註1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Taian Technology Sdn. Bhd. 馬來西亞 開閘器具產業之產銷 8,360 8,360 1,100,000 10 3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安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經營電信器材批發、精密儀器批
發及電器批發等業務
999 999 390,570 4.91 4,838 17,587 1,291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八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8,000 8,000 800,000 20.78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
台灣 經營人才派遣服務、專案承攬服
務及教育訓練業務
2,499 2,499 635,815 5.26 9,097 32,079 1,383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安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經營旅遊服務業務 2,912 2,912 480,000 16.00 1,833 (
1,120)
243

註1:本公司係以對A-Tel Inc.之應收帳款\$55,254轉投資該公司,並已於以前年度提列100%減損損失。 註2:業已於民國110 年11 月完成法定註銷程序。

經濟部投審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 核准投資金
公司名稱 陸地區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6,950 \$ 17,400 \$ 287,119
東訊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482,619 663,744 \$ 287,119

註1:本公司業已匯出US\$995,000至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其中US\$200,000已匯出投資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被投資公司本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出累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累積投資金額 期損益 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6)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註1) 通訊網路信息相關產品之技術
開發、生產、銷售及技術服務
\$ 6,950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6,950 \$
- \$ - \$ 6,950 \$ 872 100 \$ 799 (\$ 1,198) \$ - 註7
東訊科技(無錫)有限公司(註2) 研發、生產寬帶接入網通信系 統設備、異步轉移模式、IP數
據通訊系統、移動通訊系統手
機、基站、交換設備及數字集
群系統設備、高端路由器、千
兆比以上網路交換機、程控交
換機;銷售自產產品,提供技
術服務
485,455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485,455 - 2,835 482,619 ( 102) 100 ( 102) - - 註8

註2:本公司業已匯出US\$15,050,000至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其中US\$15,000,000已匯出投資東訊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註3:本公司業已匯出US\$1,500,000至Tecom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並已全數匯出投資特康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及北京東訊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別於民國106年10月及108年5月解散清算完成。

註4:本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上限以民國110年12月31日合併淨值\$478,530之60%計算為\$287,119。

註5:本公司於完成上述大陸投資計畫當時之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本公司民國99年度第三季淨值\$2,933,752之60%,計\$1,760,251。

註6: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資訊。

註7:本期產生逆流交易(\$73)。

註8:業已於民國110年1月完成法定註銷程序。

本期匯出或收回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勞務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支出 應付帳款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27,308 2.55% \$ 15,765 9.39%
\$
2,970 158.73% \$
21,810
9.31% \$
494
0.26%
其他應付款 進貨
金額 % 金額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4,121 5.93% 17,157 2.25%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說明: 公司係向集保公司申請取得本表資訊:

(1)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入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入交付股數,可能因編制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2) 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內部人股 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