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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OM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Nov 16, 2020
52005_rns_2020-11-16_6f7bce13-f2e4-4d68-b3d0-79d6f65d40b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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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度 (股票代碼 2321)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研發二路 23 號
電 話:(03)577-5141
民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一、 | 封面 | 1 | |||
| 二、 | 目錄 | 2 ~ 3 | |||
| 三、 | 聲明書 | 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8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9 ~ 10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1 |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2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3 ~ 14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5 ~ 64 | |||
| (一) | 公司沿革 | 15 | |||
| (二)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5 | |||
| (三)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5 ~ 16 | |||
| (四)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6 ~ 28 | |||
| (五)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 28 | |||
| (六)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9 ~ 50 | |||
| (七) | 關係人交易 | 50 ~ 53 | |||
| (八) | 受限制之資產 | 54 |
| 項 | 目 | 頁 次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4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54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4 | |
| (十二)其他 | 54 ~ 63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63 | |
| (十四)部門資訊 | 64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9年度(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東訊股份有限公 負責 人:劉兆凱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5 $\Box$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財審報字第 20003226 號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簡稱「東訊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捐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第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東訊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東訊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訊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東訊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東訊集團對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 定性,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項目說明,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六),民國109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號 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及備抵存貨評價損失餘額各為新台幣 211,887 仟元及新台幣 83,283 仟元。東訊集團對存貨係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由於存貨金額重大,東訊集 團因產業科技快速變遷致產品因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所產生之存貨跌價損失風 險較高,因此,本會計師將東訊集團之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杳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執行之主要程序如下:
-
- 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提列政第之合理性。
-
- 抽核個別料號評估及驗證淨變現價值。
-
- 確認備抵存貨跌價損失提列情形。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 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8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於民國109年3 月24日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因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以 吸收合併方式與子公司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基秘字第301號函之要求,視為自始即合併並需追溯重編民 國108年度個體財務報表,經本會計師就重編後之108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出具無保留意見 加強調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訊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訊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東訊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 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 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東訊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訊 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 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訊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訊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5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09 年 12 月 金 |
31 日 $\%$ 額 |
月 108 年 12 金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95,778 |
5 | \$ 191,761 |
9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 |||||
| 產一流動 | 63,809 | 3 | 75,975 | $\mathfrak{Z}$ | ||
| 11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 |||||
| 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45,444 | $\overline{2}$ | 35,887 | $\overline{2}$ |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 六(四)及八 | |||||
| 動 | 369,765 | 20 | 372,297 | 17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五) | 38,371 | $\overline{c}$ | 28,536 | $\mathbf{1}$ |
| 1160 |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淨額 | 六(五)及七 | 208 | $\overline{\phantom{a}}$ | 1,236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五) | 140,657 | 7 | 180,109 | 8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 六(五)及七 | 4,782 | 24,143 | $\mathbf{1}$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七 | 13,278 | 1 | 4,242 | |
| 130X | 存貨 | 六(六) | 128,604 | 7 | 197,207 | 9 |
| 1410 | 預付款項 | 14,561 | $\mathbf{1}$ | 8,332 | $\blacksquare$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756 | 1,785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16,013 | 48 | 1,121,510 | 50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 |||||
| 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545,678 | 29 | 641,815 | 29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七) | 9,847 | $\overline{\phantom{a}}$ | 9,487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八) | 97,580 | 5 | 106,022 | 5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九)及七 | 203,435 | 11 | 217,548 | 10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十) | 674 | 1,650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15,981 | $6\,$ | 115,981 | 5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八 | 13,682 | $\mathbf{1}$ | 17,145 | $\mathbf{1}$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986,877 | 52 | 1,109,648 | 50 | |
| 1XXX | 資產總計 | 1,902,890 \$ |
100 | 2,231,158 $\$\,$ |
100 | |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金 |
31 12 月 年 額 |
日 $\%$ |
年 12 31 108 月 金 額 |
日 $\%$ |
|||
|---|---|---|---|---|---|---|---|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附註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一) | \$ | 613,311 | 32 | \$ 709,193 |
32 |
| 2130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六(二十一) | 4,968 | 7,349 | |||
| 2150 | 應付票據 | 3,695 | 4,255 | ||||
| 2170 | 應付帳款 | 六(十二)及七 | 133,863 | 7 | 186,688 | $\,8\,$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三)及七 | 66,187 | 4 | 67,373 | $\mathfrak{Z}$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387 | 1,276 | ||||
| 2250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2,899 | 2,133 | ||||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 | 七 | 11,427 | 1 | 12,037 | 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六(十四)(十五) | 26,347 | $\mathbf{1}$ | 22,793 | $\mathbf{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863,084 | 45 | 1,013,097 | 45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五) | 280,000 | 15 | 300,000 | 14 | |
| 2550 |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 2,378 | 2,194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880 | 880 | ||||
| 2580 |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 七 | 198,728 | 11 | 210,155 | 9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六)(十七) | 78,825 | $\overline{4}$ | 91,367 | $\overline{4}$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560,811 | 30 | 604,596 | $27\,$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423,895 | 75 | 1,617,693 | 7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八)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445,997 | 23 | 1,486,659 | 67 | ||
| 3120 | 特別股股本 | 500,000 | 26 | 1,666,667 | 75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九) | ||||||
| 3200 | 資本公積 | 2,679 | 2,679 | ||||
| 保留盈餘 | 六(二十) | ||||||
| 3350 | 待彌補虧損 | $655, 593)$ ( | $34)$ ( | $2,823,064$ ( | 127)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45,315$ ) ( | 2) | 41,046 | $\overline{2}$ | ||
| 3500 | 庫藏股票 | 13,795) ( | $1)$ ( | 13,784) ( | 1)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233,973 | 12 | 360,203 | 16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四(三) | 245,022 | 13 | 253, 262 | 1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478,995 | 25 | 613,465 | 28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902,890 | $100 - $$ | 2, 231, 158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劉兆凱

經理人:陳國榮

會計主管:張虹如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 109 | 年 | 度 108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金 $\%$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二十一)及七 | $\mathbb{S}$ | 1,075,547 | $\mathbb{S}$ 100 |
1,563,994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六)及七 | 892,458)( | 83) | $1,368,180$ ( | 88)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183,089 | 17 | 195,814 | 12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六) | ||||||
| $($ 二十七)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78,248)( | $7)$ ( | $126,826$ ) ( | 8) | ||
| 6200 | 管理費用 | $75,439$ ( | $7)$ ( | $87,766$ ) ( | 6)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83,703)( | $8)$ ( | $134,391$ )( | 8)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 826 | $\frac{1}{2}$ | 1,403) | $\overline{\phantom{a}}$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236,564$ ) ( | $22)$ ( | $350,386$ )( | 22) | ||
| 6900 | 營業損失 | $53,475$ ) ( | $5)$ ( | $154,572$ )( | 1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7010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二) | 4,259 | 10,435 | $\mathbf{1}$ | ||
| 7020 |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三)及七 | 52,097 | 5 | 20,606 | $\overline{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四) 六(二十五) |
$13,833$ ) ( | 1) | 20,424 | Ť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 | $\left($ | $22,616$ ) ( | $2)$ ( | $26,856$ ) ( | 2) | |
| 合資損益之份額 | 1,039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0,946 | $\overline{2}$ | 17,489 42,098 |
1 $\overline{3}$ |
||
| 7900 | 税前淨損 | $32,529$ ( | $3)$ ( | $112,474$ $($ | 7)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八) | 2,172) | 3,439) | |||
| 8200 | 本期淨損 | $($ \$ | 34,701)( | $3)$ (\$) | $115,913$ ) ( | 7)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 160) | $-$ (\$) | 1,381)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六(三) | |||||
|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 |||||||
| 現評價損益 | $86,361$ )( | 8) | 128,647 | 8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frac{3}{2}$ | $86,521$ )( | 8) $\$\$ |
127,266 | 8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21,222)( | 11) \$ |
11,353 | ||
| 淨利 (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frac{3}{2}$ | $39,698$ )( | $3)$ ( $\frac{6}{5}$ | $115,393$ )( | 7)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4,997 | $-$ (\$) | 520)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frac{1}{2}$ | $126, 219$ $($ | 11) $\frac{1}{2}$ |
11,978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frac{1}{2}$ | 4,997 | $\frac{1}{2}$ | 625) | ||
| 每股虧損 | |||||||
| 9750 | 基本 | 六(二十九) | $\frac{1}{2}$ | $0.90$ ) (\$ | 2.61)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會計主管:張虹如

$\frac{1}{l^{\prime}}$
| 因 | 圖 样 股 訊 |
12 N M $\bar{P}$ 變動 먠 THE |
Ε ιū 31 $\mathbb{R}^2$ |
|||||||
|---|---|---|---|---|---|---|---|---|---|---|
| 赐 | 扵 | $\rightsquigarrow$ $\Rightarrow$ |
同 | ₩ | $\mathcal{N}$ | 權 | ||||
| 室 | 普通股股 | 股 特別股 |
公 $\overline{\ast}$ 資 |
虧 彌 補 待 |
股 藏 使 |
總 | 權 制 控 丰 |
竀 總 쎠 權 |
||
| \$1,486,659 | \$1,666,667 | 2,836 $\leftrightarrow$ |
\$2,703,977) | $\mathfrak{S}$ | $\mathfrak{S}$ | |||||
| 2,418 | ||||||||||
| 1,486,659 | 1,666,667 | 2,836 | 2,706,395) | 13. | 348,382 | |||||
| 115,393 | ||||||||||
| $\pi(\Xi)$ | 128,647 | |||||||||
| $\mathbf{r}$ | 116,669 | 128,647 | ||||||||
| 157) | 5,678 | |||||||||
| \$1,486,659 | ,666,667 $\overline{\mathbf{3}}$ |
2,679 $\leftrightarrow$ |
$\overline{ }$ \$2,823,064 |
$\overline{4}$ $\leftrightarrow$ |
13 $\mathfrak{S}$ |
$\leftrightarrow$ | ||||
| \$1,486,659 | \$1,666,667 | 2,679 $\leftrightarrow$ |
$$2,823,064$ ) | $\leftrightarrow$ | ||||||
| $\pi(\Xi)$ | $\,$ | |||||||||
| $\mathbf{I}$ | $\mathbf{r}$ | 39,858) | $\Gamma$ | |||||||
| (1,040,662) | 1,166,667 | ı | 2,207,329 | |||||||
| r | $\mathbf{I}$ | |||||||||
| 445,997 $\leftrightarrow$ |
500,000 $\leftrightarrow$ |
2,679 $\leftrightarrow$ |
655,593) $\leftrightarrow$ |
$\widehat{\epsilon}$ | $\mathfrak{S}$ | $\leftrightarrow$ $\widehat{\phantom{m}}$ |
245,022 $\leftrightarrow$ |
478,995 $\Theta$ |
||
| 後附合併財務 | $\circ$ | |||||||||
| A5H | ||||||||||
| 歸股 쒀 |
₭ ₩ 國 109 夹 杢 |
横 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 經理人:陳國榮 年夜九成 年七月 份有限公 ~12~ ו ט 梅天海 |
39,698 一部分 Joi 月 |
87,601 ,046 ,請併同參閱 損 $1,276$ ) 160) |
J. $\mathfrak{S}$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賃衡量之金融 資產 未 實 現 87,601) $\overline{\phantom{0}}$ 45,315) 86,361) 써 86,361 41,046 |
350,800 $\Leftrightarrow$ \$ 票 13,784) 13,784) 11) 13,795 ,784 ,784 |
248,209 248,209 253,262 253, 262 4,997 4,997 會計主管:張虹如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淵 $\frac{1}{4^{4D}}$ 11) 39,698) 86,521) 2,418) 115,393 126,219 157 11,978 360,203 360,203 233,973 127,371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222) 24) 13,224) 2,418 115,913 599,009 34,701 86,521 127,266 613, 465 613,465 11,353 596,591 5,521 121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쎠 520) 13) 13,224) 625 105 |
国语

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年 1 月 1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 ||||
|---|---|---|---|---|---|
| 附註 | 至 12 月 31 日 | 至 12 月 31 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損 | $($ \$ | $32,529$ ) $(\$$ | |||
| 調整項目 | 112,474)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六) | 27,352 |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六) | 1,876 | 40,871 | ||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 $\overline{ }$ | 827) | 5,103 1,403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 六(二)(二十四) | ||||
| 利益 | $\left($ | 676) ( | 1,683)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五) | 22,616 | 26,856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二) | ( | $4,259$ ) ( | 10,435)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三) | $20,237)$ ( | 18,361)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六(七) | $1,039$ ) ( | 17,49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六(二十四) | 81 | $\left($ | 12) | |
| 處份投資損失(利益) | 六(二十四) | ä, | ( | 26,071) | |
| 租賃修改(利益)損失 | 六(二十四) | 7) | 12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2,842 | € | 55,413) | ||
| 合約資產 | 10,288 | ||||
| 應收票據 | ( | 9,835) | 5,030 | ||
| 應收票據-關係人 | 1,028 | 5,274 | |||
| 應收帳款 | 44,088 | 61,182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
19,361 | $\left($ | 2,856) | ||
| 存貨 | $\left($ | 9,134) | 3,190 | ||
| 預付款項 | 68,603 6,229) |
35,689 | |||
| 其他流動資產 | 5,90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1,029 $\sqrt{2}$ |
5,173) | |||
| 合約負債 | $2,381$ ) ( | 6,756) | |||
| 應付票據 | 560) | 75 | |||
| 應付帳款 | $52,825$ ) ( | 58,065) | |||
| 其他應付款 | $1,845$ ) ( | 7,604) | |||
| 負債準備 | 950 | 12,381) | |||
| 其他流動負債 | $255)$ ( | 17,289)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12,695$ ) ( | 14,274) |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387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44,880 | 165,349) | |||
| 收取之利息 | 4,357 | 10,437 | |||
| 收取之股利 | 21,134 | 35,164 | |||
| 支付之利息 | 22,725) | 26,733) | |||
| 支付之所得稅 | 3,061) | 2,085)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44,585 | 148,566) |
(續次頁)
| 東訊股份 併 民國 109年及108 |
日田日田 至 12 月 31 日 | 子公司 表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 | 2,532 | $\mathbb{S}$ | 83,773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 | $4,526$ ) ( | 9,25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62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十) | $900)$ ( | 3,658) | |||
| 處分採權益法投資之價款 | 9,940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3,776 | 3,806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311)$ ( | 366)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71 | 84,306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1,941,013 | 2,353,324 | ||||
| 短期借款減少 | ( | $2,036,894$ ) ( | 2,284,449) | |||
| 舉借長期借款 | 330,000 | |||||
| 償還長期借款 | $20,000)$ ( | 310,000) | ||||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7)$ ( | 274) | ||||
| 租賃本金償還數 | 六(九) | $12,003$ ) ( | 14,469) |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13,224) | ||||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2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141,139) | 74,132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95,983) | 9,872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91,761 | 181,889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5,778 | \$ | 191,761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劉兆凱

ERITH 經理人:陳國榮 如火 $~14~$

東訊 股 份有 限 公司 及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 度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
一、 公司 沿 革
東訊 股 份有 限 公司 (以下 簡 稱「本 公 司 」)於 中華 民 國設 立 ,本公 司 及子 公 司 (以 下統 稱「 本 集團 」)主要 營 業項 目 為交 換機 系 統及 其 組件 與其 週 邊設 備 之研 究發 展、製 造 與銷 售 暨行 動電 話 相關 產 品之 代理 銷 售 等。東 元電 機股 份 有限 公 司持 有 本公 司 63.52%股 權 ,為 本 集團 之 最終 母公 司 。本 公 司於 民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與 100%持 有之 子 公 司 -東訊 國 際投 資 股 份有 限 公司 進 行簡 易合 併,本 公 司為 存 續 公司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10 年 3 月 5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發 布。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揭露倡議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重大性之定義」 | |
| 「業務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利率指標變革」 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
|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
民國109年6月1日(註) |
金減讓」
註: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09年1月1日適用。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準則第9號之延長」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導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利率指標變革」 第16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
|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 |
| 響。 | |
|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達到預定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 |
|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遵循 聲 明
響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之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當 本集 團 暴露 於 來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之 變動 報 酬或 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有 權利,且透 過 對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 時,本 集團 即 控制 該個 體。子 公 司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之 日起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餘 額 及 未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及 非控 制 權益;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非 控制 權 益,即 使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與 非 控制 權 益 之交 易),係 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間 進行 之 交易。非 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於 權 益。
- (5)當集 團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對前 子公 司 之剩 餘 投資 係按 公 允價 值 重 新衡 量,並 作 為原 始認 列 金融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或 原 始認 列投 資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成 本,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對 於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與該 子 公司 有關 之 所有 金 額,其會 計 處理 與 本集 團 若直 接 處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 債之 基礎 相 同,亦 即如 先前 認 列 為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利益 或損 失,於 處 分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時將 被重 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喪 失 對子 公司 之 控制 時,將 該利 益 或損 失 自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稱 |
業務性質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說明 |
|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
東訊國際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業務 |
- | 100.00 | 註4 |
|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
冠德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光纖通訊系統及光 纖、光纖電纜及其 組件之研究、製造 及銷售 |
43.77 | 28.64 | 註1及 註4 |
|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業務 |
100.00 | 100.00 | |
|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業務 |
100.00 | 100.00 | |
| 東訊股份有限 公司 |
Tecom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業務 |
- | 100.00 | 註5 |
| 東訊國際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
冠德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光纖通訊系統及光 纖、光纖電纜及其 組件之研究、製造 及銷售 |
- | 15.13 | 註1及 註4 |
| 東訊國際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
網源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有線及無線通信 、電子零件製造及 產品設計 |
- | - | 註3 |
|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
武漢東訊科技有 限公司 |
通訊網路信息相關 產品之技術開發、 生產、銷售及技術 服務業務 |
100.00 | 100.00 | |
|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 |
東訊科技(無錫) 有限公司 |
研發、生產寬帶接 入網通信系統設 備、異步轉移模 式、IP數據通訊系 統、移動通訊系統 手機、基站、交換 設備及數字集群系 統設備、高端路由 器、千兆比以上網 路交換機、程控交 換機;銷售自產產 品提供技術服務 |
100.00 | 100.00 | 註2 |
- 註 1: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東訊 國 際投 資 股份 有 限公 司 擁有 冠德 光 電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董 事 會全 部席 次,具 有 控 制 力 , 故 雖 未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過 半 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但 將冠 德 光電 科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視為 子 公司 。
- 註 2: 刻正 進 行解 散 清算 程 序。
- 註 3: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8 年 11 月 25 日出 售 網源 通 科技 (股)公 司 68.08% 股權,致本集團喪失對該子公司之控制 ,本集團因而認列\$26,071 之利 益。與該 子 公 司相 關 之現 金 流量 資訊,請 詳附 註 六 (三十 )現 金 流量 補 充資 訊 。
- 註 4:民 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本公司與 100%持 有之 子 公司 -東訊 國 際投 資 股份 有 限公 司 進行 簡易 合 併,本 公 司 為存 續 公司,本 公 司繼 受 東訊 國 際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之 冠 德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5,080 仟股 , 本公 司 截 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合 計持 股 比 例 43.77%。
- 註 5: 業已 完 成解 散 清算 程 序。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本集 團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非 控 制權 益 總額 分別 為\$245,022 及 \$253,262, 下 列 為 對 本 集 團 具 重 大 性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及 所 屬 子 公 司 之 資 訊:
非控制權益
| 子公司 | 主要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名 稱 |
營業場所 | 金額 | 持股百分比 | 金額 | 持股百分比 | 說明 |
| 冠德光電科技 | 台灣 | \$ 245,022 | 56.23% | \$ 253,262 | 56.23% | |
| 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 司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
資產 負 債表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流動資產 | \$ 323,374 |
\$ | 368,397 | |
| 非流動資產 | 177,118 | 181,037 | ||
| 流動負債 | ( | 39,070) | ( | 69,471) |
| 非流動負債 | ( | 25,674) | ( | 29,560) |
| 淨資產總額 | \$ 435,748 |
\$ | 450,403 | |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收入 | \$ | 217,303 | \$ | 218,388 |
| 稅前淨利 | 10,626 | 10,581 | ||
| 所得稅費用 | ( | 1,741) | ( | 1,942) |
| 本期淨利 | 8,885 | 8,639 |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8,885 | \$ | 8,639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4,997 | \$ | 4,858 |
現金 流 量表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 27,628 (\$ |
4,398)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33,340) | 11,118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59,275) | 24,330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64,987) | 31,050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6,986 | 85,936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51,999 \$ |
116,986 |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外幣 交 易及 餘 額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 交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 資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外 幣 非貨 幣 性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屬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者,按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即 期 匯率 評價 調 整,因調 整 而 產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調 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項 目;屬非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則按 初始 交 易日 之 歷史 匯率 衡 量。
4.所 有 兌換 損 益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列 報。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但於 資 產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個 月 者。負 債 之條 款,可 能 依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導 致清 償 者,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八)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屬權 益 工具 之公 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於 除 列時,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後 續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轉 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股 利 有關 之 經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 流入 , 及股 利 金額 能可 靠 衡量 時 ,本 集團 於 損益 認 列股 利收 入 。
(九)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 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 4.本 集 團持 有 不符 合約 當 現金 之 定期 存款,因 持有 期 間短,折現 之 影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 5.用 途 受 限 制 之 銀 行 存 款 因 不 符 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定 義 ,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十)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集 團 於每 一 資產 負債 表 日,就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著 增 加者,按 12 個月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對 自 原始 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加 者,按 存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或 合 約 資 產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損 失 。
(十 二)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
(十 三)出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營 業 租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 銷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十 四)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 直 接 人 工 、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惟 不包 括 借款 成本。比較 成 本與 淨變 現 價值 孰 低時,採逐 項比 較 法,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成 本 及相 關 變動 銷售 費 用後 之 餘額 。
(十 五)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 聯 企業
- 1.關 聯 企業 指 所有 本集 團 對其 有 重大 影響 而 無控 制 之個 體,一般 係 直接 或 間接 持有其 20%以 上 表決 權 之股 份。本 集 團對 關 聯企 業 之投 資採 用 權益 法處 理 ,取得時依 成本 認 列。
- 2.本 集 團對 關 聯企 業取 得 後之 損 益份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對其 取 得後 之 其 他綜 合 損益 份 額則 認列 為 其他 綜 合損 益。如本 集 團對 任 一 關聯 企 業之 損 失份 額 等於 或 超 過 其在 該 關聯 企 業之 權益( 包 括 任何 其 他 無擔 保 之應 收 款),本 集 團 不 認 列 進一 步 之 損失 , 除 非本 集 團 對 該 關 聯 企業 發 生 法定 義務 、 推定 義 務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產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 比 例銷 除;除非 證據 顯 示該 交 易所 轉讓 之 資產 已 減損,否則 未 實現 損失 亦 予以 銷 除。關 聯企 業 之會 計 政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與 本集 團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5.當 集 團處 分 關聯 企業 時,如 喪 失對 該 關聯 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對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 直 接處 分 相關 資產 或 負債 之 基礎 相同,亦即 如先 前認 列為 其他 綜合 損益 之利 益或 損失,於處 分相 關資 產或 負 債時 將被 重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喪 失對 關聯 企業 之重 大 影響 時,將 該利 益或 損失 自權 益重 分類 為 損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額 依 上述 方 式轉 出 。
- (十 六)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 及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 購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本 只 有在 與該 項 目有 關 之未 來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 本集 團,且 該項 目 之成 本 能可 靠衡 量 時,才包 括 在 資產 之 帳面 金 額或 認列 為 一項 單 獨資 產。被重 置 部分 之帳 面 金額 應 除列。所有 其 他維 修 費用 於發 生 時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 之 後 續衡 量 採成 本模 式,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產、廠房 及 設備 各 項組 成若 屬 重大,則 單 獨提 列 折舊。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 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10年 ~ 55年 |
|---|---|
| 機器設備 | 2年 ~ 10年 |
| 試驗設備 | 3年 ~ 8年 |
| 其他設備 | 2年 ~ 6年 |
- (十 七)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
- 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 ,租 賃 給付 為 固定 給付 之 租金 支 出。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為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及 發 生之 任 何原 始直 接 成本 。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八)無形 資 產
無形 資 產主 係 電腦 軟體 及 專門 技 術等 ,採 直 線法 攤 銷, 攤銷 年 限 為 1~5 年。
(十 九)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 或減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
- (二 十)借款
-
1.係 指 向銀 行 借入 之長、短 期 款 項。本 集團 於 原始 認 列時 按 其 公 允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攤 銷 程序 於 流通 期間 內 認列 利 息費 用於 損 益 。
-
2.設 立 借款 額 度時 支付 之 費用,當很 有 可能 提 取部 分 或全 部額 度,則該費 用 認 列 為 借 款 之 交 易 成 本 , 予 以 遞 延 至 動 支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有 效 利 率 之 調整;當 不太 可 能 提取 部 分或 全 部額 度,則 認 列該 費 用 為預 付 款項,並 在額 度 相關 之 期間 內攤 銷 。
- (二 十一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 生 之應 付 票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 (二 十二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二 十三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融 負 債互 抵 ,並 於資 產 負債 表 中以 淨額 表 達。
(二 十四 )負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包 含 保 固 及 除 役 負 債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務,很 有 可 能需 要 流出 具 經濟 效 益之 資源 以 清償 該 義務,且該 義 務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 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現 值 衡 量 , 折 現 率 採 用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評 估 之 稅 前 折 現 率 , 折 現 之 攤 銷 認 列 為 利 息 費用 。 未來 營 運損 失不 得 認列 負 債準 備 。
(二 十五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率 係 使 用資 產 負債 表 日與 確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盈 餘 。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動 處 理。
(二 十六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稅,嗣 盈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 年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 盈餘 分 派 案 後,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未分 配盈 餘 所得 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潤 或 課稅 所 得 (課 稅損 失),則不 予 認 列。若 投資 子 公司 產 生之 暫 時 性差 異,本 集 團可 以 控制 暫 時性 差 異迴 轉之 時 點,且 暫時 性 差異 很 有 可能 於 可預 見 之未 來不 會 迴轉 者,則 不 予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 採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 稅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 適用 之稅 率 (及 稅 法)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有 未 來課 稅 所得 以供 其 使用 之 範圍 內, 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資 產 。
(二 十七 )股本
-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特 別 股 之 分 類 係 對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及 金 融 負 債 與權 益 工具 之 定義,就附 於 特別 股 之特 定權 利 予以 評 估,當 展現 金 融 負債 之 基本 特 性則 分類 為 負債,否則 分 類為 權 益。直 接歸 屬 於發 行 新 股之 增 額成 本 以扣 除所 得 稅後 之 淨額 於權 益 中列 為 價款 減項 。
-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與 帳 面價 值 之差 額認 列 為股 東 權益 之調 整 。
- (二 十八 )收入 認 列
- 1.商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製造 並 銷 售 通 訊 系統、智 慧 機電 及 光纖 相 關產 品,銷 貨 收 入於 產 品之 控 制移 轉予 客 戶時 認 列,即當 產 品被 交 付予 客戶 且 本 集團 並 無尚 未 履行 之履 約 義務 可 能影 響客 戶 接受 該 產品 時。當 產 品被 運 送至 指 定地 點,陳 舊 過時 及 滅 失之 風 險已 移 轉予 客戶,且 客戶 依 據銷 售 合約 接受 產 品,或 有 客 觀證 據 證明 所 有接 受標 準 皆 已滿 足 時, 商 品交 付方 屬 發生 。
- (2)產品 之 銷售 收 入 以合 約 價格 扣 除估 計 銷 貨 折讓 之 淨額 認列。本 集 團依 據 歷史 經 驗採 期望 值 法估 計 銷貨 折讓,收 入認 列 金 額以 未 來 高度 很 有可 能 不會 發生 重 大迴 轉 之部 分為 限,並於 每 ㄧ 資產 負 債 表日 更 新估 計。截 至資 產 負債 表 日止 之銷 貨 相關 之 估計 應付 客 戶 銷 貨 折 讓 認 列 為 退 款 負 債 。 銷 貨 交 易 之 收 款 條 件 為 出 貨 日 後 45~90 天 到期 , 因 移轉 所 承諾 之 商品 或服 務 予客 戶 與客 戶付 款 間 之時 間 間隔 未 有超 過一 年 者,因 此 本 集團 並 未調 整 交易 價格 以 反 映貨 幣 時間 價 值。
- (3)本 集 團 對 銷 售 之 產 品 提 供 標 準 保 固 , 對 產 品 瑕 疵 負 有 維 修 之 義 務, 於 銷貨 時 認列 負債 準 備。
- (4)應收 帳 款於 商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5)客戶 依 照所 協 議 之付 款 條件 支 付合 約價 款,若 客戶 於 商品 控 制移 轉 前 預 付 款 項 則 認 列 為 合 約 負 債 , 並 於 商 品 控 制 移 轉 後 認 列 收 入。
- 2.工 程 合約 服 務
本 集 團 提 供 工 程 相 關 服 務 , 工 程 收 入 於 服 務 提 供 予 客 戶 之 財 務 報 導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入 。 固 定 價 格 合 約 之 收 入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已 實 際 提 供 之 服 務 占 全 部 應 提 供 服 務 之 比 例 認 列 , 服 務 之 完 工 比 例 以 實 際 發 生 之 成 本 占 估 計 總 成 本 為 基 礎 決 定 。 客 戶 依 照 所 協 議 之 付 款 時 間 表 支 付 合 約 價 款 , 當 本 集 團 已 提 供 之 服 務 超 過 客 戶 應 付 款 時 認 列 為 合 約 資 產 , 若 客 戶 應 付 款 超 過 本 集 團 已 提 供 之 服 務 時 則 認 列 為 合 約負 債 。
3.取 得 客戶 合 約成 本
本 集 團 為 取 得 客 戶 合 約 所 發 生 之 增 額 成 本 雖 預 期 可 回 收 , 惟 相 關 合 約期 間 短於 ㄧ 年, 故將 該 等成 本 於發 生時 認 列於 費 用。
(二 十九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 項 補助 時,按 公 允價 值 認列。若 政 府 補助 之 性質 係 補償 本集 團 發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 益 。
(三 十)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 報 導。 主 要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 1.存 貨 之評 價
由於 存 貨須 以 成本 與淨 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計 價,故 本 集團 必 須運 用 判斷 及 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 於科 技 快速 變 遷,本 集團 評 估 資產 負 債表 日 存貨 因正 常 損耗、過時 陳 舊或 無 市場 銷 售價 值之 金 額,並 將 存貨 成 本沖 減 至淨 變現 價 值。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存貨 之 帳面 金 額為 \$128,604。
2.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可 實 現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課 稅 損 失 使用 時 方予 以 認列。評估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之 可 實現 性 時,必 須涉 及 管理 階 層之 重 大會 計 判斷 及估 計,包含 預 期未 來銷 貨 收入 成 長及 利潤 率 等假 設。 任何 關 於全 球 經濟 環境 及 產業 環 境的 變遷,均可 能 引起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之 重大 調 整。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為 \$115,981。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 | \$ | 285 | \$ 301 |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47,452 | 110,274 | ||
| 定期存款 | 48,041 | 81,186 | ||
| \$ | 95,778 | \$ 191,761 |
-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 2.現 金 因用 途 受限 制而 分 類為「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之 資訊,請 詳附 註 八。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
| 項目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受益憑證 | \$ | 62,000 | \$ | 74,878 | ||
| 評價調整 | 1,809 | 1,097 | ||||
| \$ | 63,809 | \$ | 75,975 | |||
|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明細 如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受益憑證 | \$ | 676 | \$ | 1,683 |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項目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 |
||||||
| 權益工具 | ||||||
| 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56,538 | \$ | 56,538 | ||
| 評價調整 | ( | 11,094) | ( | 20,651) | ||
| 小計 | 45,444 | 35,887 | ||||
| 非流動項目 : |
||||||
| 權益工具 | ||||||
| 上市櫃公司股票 | 507,076 | 507,294 | ||||
|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72,823 | 72,823 | ||||
| 579,899 | 580,117 | |||||
| 評價調整 | ( | 34,221) | 61,698 | |||
| 小計 | 545,678 | 641,815 | ||||
| 合計 | \$ | 591,122 | \$ | 677,702 |
-
- 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該 等 投資 於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591,122 及 \$677,702。
-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 |||
| 公允價值變動 | (\$ | 86,361) | \$ 128,647 |
|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
|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 | 20,237 | \$ 18,361 |
-
- 本 集 團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保之 情 形請 詳 附註 八 。
- (四)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 產
| 項目 | 108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 |
|||||||
| 活期存款 | \$ | 25,599 | \$ | 25,550 | |||
| 定期存款 | 344,166 | 346,747 | |||||
| 合計 | \$ | 369,765 | \$ | 372,297 | |||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2,916 |
\$ 8,009 |
- 2.在 不 考 慮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風險 最 大之 暴 險 金額 分 別為 \$369,765 及 \$372,297。
- 3.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團 將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234,047 及\$267,847 提 供 作為 質 押擔 保 之情 形 請詳 附 註八 。
4.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五)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含 關係 人)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 38,579 | \$ | 29,772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 | 38,579 | \$ | 29,772 | |
| 應收帳款 | \$ | 146,458 | \$ | 204,862 |
| 減:備抵損失 | ( | 1,019) | ( | 610) |
| \$ | 145,439 | \$ | 204,252 |
1.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帳齡 分 析如 下: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
| 未逾期 | \$ 142,452 |
\$ | 38,579 | \$ 196,371 |
\$ | 29,772 | ||
| 30天內 | 2,752 | - | 4,018 | - | ||||
| 31-90天 | 49 | - | 1,740 | - | ||||
| 91-180天 | 1,205 | - | - | - | ||||
| 181天以上 | - | - | 2,733 | - | ||||
| \$ 146,458 |
\$ | 38,579 | \$ 204,862 |
\$ | 29,772 |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應 收帳 款 及應 收 票據 餘額 均 為客 戶 合 約所 產 生,另於 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客戶 合 約之 應 收款 餘額 為 \$307,856。
- 3.在 不 考慮 其 他信 用增 強 之情 況 下,最 能代 表 本集 團 應收 票據 於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 風 險最 大 之暴 險金 額 分別 為\$38,579 及\$29,772; 最能 代 表本 集 團應 收帳 款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風 險 最 大之 暴 險金 額 分別 為\$145,439 及 \$204,252。
- 4.相 關 應收 帳 款及 應收 票 據信 用 風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 十二 、 (二)。
(六)存貨
| 109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商品 | \$ 8,793 |
(\$ | 8,254) | \$ 539 |
| 製成品 | 80,805 | ( | 19,820) | 60,985 |
| 在製品 | 15,282 | ( | 1,858) | 13,424 |
| 原物料 | 107,007 | ( | 53,351) | 53,656 |
| \$ 211,887 |
(\$ | 83,283) | \$ 128,604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商品 | \$ 43,388 |
(\$ | 6,222) | \$ 37,166 |
| 製成品 | 95,128 | ( | 17,366) | 77,762 |
| 在製品 | 11,116 | ( | 545) | 10,571 |
| 原物料 | 123,420 | ( | 51,712) | 71,708 |
| \$ 273,052 |
(\$ | 75,845) | \$ 197,207 |
|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 109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869,473 |
\$ | 1,282,776 |
| 工程成本 | - | 28,388 | |
| 存貨跌價損失 | 7,438 | 32,041 | |
| 其他 | 15,547 | 24,975 | |
| \$ 892,458 |
\$ | 1,368,180 |
(七)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 109年 | 108年 | |||
|---|---|---|---|---|
| 1月1日 | \$ | 9,487 | \$ | 8,801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份額 | 1,039 | 17,490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盈餘分派 | ( | 679) | ( | 16,804) |
| 12月31日 | \$ | 9,847 | \$ | 9,487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關聯企業 : |
||||
|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 8,254 | \$ | 7,720 |
| 安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1,590 | 1,764 | ||
| Taian Technology Sdn. Bhd. |
3 | 3 | ||
| A-Tel Inc. |
- | - | ||
| 安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847 | \$ | 9,487 |
1.本 集 團無 個 別重 大關 聯 企業 。
2.本 集 團個 別 不重 大關 聯 企業 之 帳面 金額 及 其經 營 結果 之份 額 彙總 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 | 581) (\$ |
8,750) |
| 其他綜合利益(稅後淨額) | - | - | |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581) (\$ |
8,750) |
3.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用權 益 法 之長 期股 權 投資 -東 慧 國 際諮 詢 顧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安 盛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係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經 其 他 會 計師 查 核之 財 務報 表認 列 投資 損 益。
(八)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09年 |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試驗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計 | |||
| 1月1日 | |||||||
| 成本 | \$ | 181,909 | \$ 28,946 |
\$ 13,185 |
\$ | 24,635 | \$ 248,675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94,838) ( | 20,783) ( | 11,892) ( | 15,140) ( | 142,653) | |
| \$ | 87,071 | \$ 8,163 |
\$ 1,293 |
\$ | 9,495 | \$ 106,022 |
|
| 1月1日 | \$ | 87,071 | \$ 8,163 |
\$ 1,293 |
\$ | 9,495 | \$ 106,022 |
| 增添 | - | 406 | - | 4,499 | 4,905 | ||
| 處分 | - | - | - | ( | 81) ( | 81) | |
| 折舊費用 | ( | 3,234) ( | 3,528) ( | 711) ( | 5,793) ( | 13,266) | |
| 12月31日 | \$ | 83,837 | \$ 5,041 |
\$ 582 |
\$ | 8,120 | \$ 97,580 |
| 12月31日 | |||||||
| 成本 | \$ | 178,965 | \$ 28,586 |
\$ 9,624 |
\$ | 17,884 | \$ 235,059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95,128) ( | 23,545) ( | 9,042) ( | 9,764) ( | 137,479) | |
| \$ | 83,837 | \$ 5,041 |
\$ 582 |
\$ | 8,120 | \$ 97,580 |
| 108年 |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試驗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計 | |||
| 1月1日 | |||||||
| 成本 | \$ | 188,201 | \$ 116,515 |
\$ 21,777 |
\$ | 38,534 | \$ 365,027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97,834) ( | 101,279) ( | 19,576) ( | 19,920) ( | 238,609) | |
| \$ | 90,367 | \$ 15,236 |
\$ 2,201 |
\$ | 18,614 | \$ 126,418 |
|
| 1月1日 | \$ | 90,367 | \$ 15,236 |
\$ 2,201 |
\$ | 18,614 | \$ 126,418 |
| 增添 | - | 1,579 | 568 | 1,969 | 4,116 | ||
| 處分 | - | - | - | ( | 74) ( | 74) | |
| 重分類 | - | - | - | 732 | 732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 | - | - | ( | 874) ( | 874) | |
| 折舊費用 | ( | 3,296) ( | 8,652) ( | 1,476) ( | 10,872) ( | 24,296) | |
| 12月31日 | \$ | 87,071 | \$ 8,163 |
\$ 1,293 |
\$ | 9,495 | \$ 106,022 |
| 12月31日 | |||||||
| 成本 | \$ | 181,909 | \$ 28,946 |
\$ 13,185 |
\$ | 24,635 | \$ 248,675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94,838) ( | 20,783) ( | 11,892) ( | 15,140) ( | 142,653) | |
| \$ | 87,071 | \$ 8,163 |
\$ 1,293 |
\$ | 9,495 | \$ 106,022 |
1.本集團房 屋 及建 築之 重 大組 成 部分 主係 建 物 ,係按 55 年提 列 折舊,餘 係 裝修 工 程, 按 10~25 年 提 列折 舊 。
2.以 不 動產 及 廠房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九)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建 物 及 公 務車 等,租賃 期間 考 量優 先 續 租權 及 合約 之 期間 後通 常 介於 民 國 108 年 到 民 國 133 年 。租 賃 合約 是 採 個 別 協 商 並 包 含 各 種 不 同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 除 租 賃 之 資 產 不 得 用 作 借 貸 擔 保外 , 未有 加 諸其 他之 限 制。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 帳面金額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土地 | \$ | 194,369 | \$ | 202,468 | ||
| 房屋 | 8,636 | 14,076 | ||||
| 運輸設備 (公務車) |
430 | 1,004 | ||||
| \$ | 203,435 | \$ | 217,548 | |||
| 折舊費用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土地 | \$ | 8,099 | \$ | 8,099 | ||
| 房屋 | 5,413 | 7,902 | ||||
| 運輸設備 (公務車) |
574 | 574 | ||||
| \$ | 14,086 | \$ | 16,575 |
~34~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使 用 權資 產 之增 添 分別 為\$4 及 \$585。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5,320 |
\$ | 5,718 | |
|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 2,319 |
\$ | 1,961 | |
|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 \$ 114 |
\$ | 1,454 | |
| 租賃修改之利益 | \$ 7 |
\$ | 120 |
- 5.本集團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總 額 分 別 為 \$19,757 及 \$23,602。
- 6.本 集 團 於 決 定 租 賃 期 間 時 , 係 將 所 有 行 使 延 長 選 擇 權 會 產 生 經 濟 誘 因 的 事實 和 情況 納 入考 量。當對 行 使 延長 選 擇權 之 評估 的 重大 事件 發 生時,則 租賃 期 間將 重 新估 計。
(十)無形 資 產
| 電腦軟體 | 專門技術 | 合計 | |||
|---|---|---|---|---|---|
| 109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8,785 | \$ 6,350 |
\$ | 15,135 |
| 累計攤銷 | ( | 7,135) ( | 6,350) ( | 13,485) | |
| \$ | 1,650 | \$ - |
\$ | 1,650 | |
| 109年 | |||||
| 1月1日 | \$ | 1,650 | \$ - |
\$ | 1,650 |
| 取得 | 900 | - | 900 | ||
| 攤銷費用 | ( | 1,876) | - | ( | 1,876) |
| 12月31日 | \$ | 674 | \$ - |
\$ | 674 |
| 109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9,685 | \$ - |
\$ | 9,685 |
| 累計攤銷 | ( | 9,011) | - | ( | 9,011) |
| \$ | 674 | \$ - |
\$ | 674 |
| 電腦軟體 | 專門技術 | 合計 | |||
|---|---|---|---|---|---|
| 108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9,571 | \$ 4,500 |
\$ | 14,071 |
| 累計攤銷 | ( | 7,101) ( | 3,875) ( | 10,976) | |
| \$ | 2,470 | \$ 625 |
\$ | 3,095 | |
| 108年 | |||||
| 1月1日 | \$ | 2,470 | \$ 625 |
\$ | 3,095 |
| 取得 | 1,808 | 1,850 | 3,658 | ||
| 攤銷費用 | ( | 2,628) ( | 2,475) ( | 5,103) | |
| 12月31日 | \$ | 1,650 | \$ | \$ - |
1,650 |
| 108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8,785 | \$ 6,350 |
\$ | 15,135 |
| 累計攤銷 | ( | 7,135) ( | 6,350) ( | 13,485) | |
| \$ | 1,650 | \$ | \$ - |
1,650 | |
| 無形 資 產攤 銷 明細 如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718 | \$ | 697 | |
| 推銷費用 | 225 | 537 | |||
| 管理費用 | 729 | 876 | |||
| 研究發展費用 | 204 | 2,993 | |||
| \$ | 1,876 | \$ | 5,103 | ||
| (十 一)短期 借 款 | |||||
| 借款性質 | 109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 銀行借款 | |||||
| 擔保借款 | \$ | 255,000 | 0.90%~2.30% | 詳附註八 | |
| 信用借款 | |||||
| (含美金借款USD 485仟元) |
358,311 | 1.03%~2.30% | 無 | ||
| \$ | 613,311 | ||||
| 借款性質 | 108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 銀行借款 | |||||
| 擔保借款 | \$ | 316,023 | 0.97%~2.29% | 詳附註八 | |
| 信用借款 | |||||
| (含美金借款USD 1,638仟元) |
393,170 | 1.12%~3.22% | 無 | ||
| \$ | 709,193 | ||||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因 長 短期 借 款 認 列 於損 益之 利 息費 用 分 別為 \$17,285 及\$20,700。
(十 二)應付 帳 款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 | 127,169 | \$ | 169,982 | |
| 暫估應付帳款 | 6,694 | 16,706 | |||
| \$ | 133,863 | \$ | 186,688 | ||
| (十 三)其他 應 付款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付薪資 | \$ | 32,861 | \$ | 38,254 | |
| 其他 | 33,326 | 29,119 | |||
| \$ | 66,187 | \$ | 67,373 | ||
| (十 四)其他 流 動負 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 20,000 | \$ | 20,000 | |
| 退款負債 | 4,993 | 1,183 | |||
| 其他 | 1,354 | 1,610 | |||
| \$ | 26,347 | \$ | 22,793 | ||
| (十 五)長期 借 款 | |||||
| 借款性質 |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109年12月31日 | |
| 銀行擔保借款 | 自108年6月25日至111年6月 | 1.75% | 詳附註八 | \$ | 300,000 |
| ,按月付息 ,另自108年 25日 |
|||||
| 6月25日開始每6個月為一期 | |||||
| 按5期分期償還本金10,000仟 | |||||
| 元,餘款屆期清償 | |||||
| 減: | 「其他流動負債」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 |
) | ( | 20,000) | |
| \$ | 280,000 | ||||
| 借款性質 |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108年12月31日 | |
| 銀行擔保借款 | 自108年6月25日至111年6月 | 1.75% | 詳附註八 | \$ | 320,000 |
| ,按月付息 ,另自108年 25日 |
|||||
| 6月25日開始每6個月為一期 | |||||
| 按5期分期償還本金10,000仟 | |||||
| 元,餘款屆期清償 | |||||
| 減: | 「其他流動負債」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 |
) | ( | 20,000) | |
| \$ | 300,000 |
(十 六)其他 非 流動 負 債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78,399 |
\$ 90,934 |
| 存入保證金 | 426 | 433 |
| \$ 78,825 |
\$ 91,367 |
- (十 七)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及 國 內 子公 司 -冠 德 光電 科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依據「 勞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訂 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適用 於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前 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 服務 年 資,以及 於 實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後 選 擇繼 續 適用 勞動 基 準法 員 工之 後續 服 務 年 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金 之 支付 係 根據 服 務年 資及 退 休前 6 個 月 之平 均 薪資 計 算,15 年 以內 (含 )的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給 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 每滿 一年 給 予一 個 基數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數 為 限。本公 司 及 子 公司 -冠德 光 電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 分別 按 月就 薪 資總 額 2%及 4%提 撥退 休基 金 ,以 勞 工退 休準 備 金 監 督委 員 會之 名 義專 戶儲 存 於台 灣 銀行 。
子 公 司冠 德 光 電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已 於 民國 109 年 度結 清 退休 金 負 債, 認 列清 償 損益 \$1,924。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85,702) | (\$ 103,107)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6,458 | 11,270 | |
| ( | 79,244) ( |
91,837) | |
| 累計未調整金額 | 845 | 903 | |
|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負債 | (\$ | 78,399) | (\$ 90,934) |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 109年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月1日 | (\$ | 103,107) | \$ | 11,270 | (\$ | 91,837)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574) | - | ( | 574)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638) | 11 | ( | 627) | |
| 清償損益 | 11,591 | ( | 9,667) | 1,924 | ||
| ( | 92,728) | 1,614 | ( | 91,114) | ||
| 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
( | 2,874) | - | ( | 2,874) | |
| 經驗調整 | 2,506 | 208 | 2,714 | |||
| ( | 368) | 208 | ( | 160)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11,600 | 11,600 | |||
| 支付退休金 | 7,394 | ( | 6,964) | 430 | ||
| 12月31日 | (\$ | 85,702) | \$ | 6,458 | (\$ | 79,244) |
| 108年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月1日 | (\$ | 123,035) | \$ | 18,258 | (\$ | 104,777)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962) | - | ( | 962)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1,122) | 176 | ( | 946) | |
| ( | 125,119) | 18,434 | ( | 106,685) | ||
| 再衡量數: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
( | 2,103) | - | ( | 2,103) | |
| 經驗調整 | ( | 64) | 786 | 722 | ||
| ( | 2,167) | 786 | ( | 1,381) | ||
| 提撥退休基金 | 5,299 | 10,930 | 16,229 | |||
| 支付退休金 | 18,880 | ( | 18,880) | - | ||
| 12月31日 | (\$ | 103,107) | \$ | 11,270 | (\$ | 91,837) |
(4)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之 確 定福 利 退 休計 畫 基 金資 產 , 係由 臺 灣 銀行 按該基金 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 內 ,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即 存 放 國 內外 之 金融 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券 及 投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辦 理 委 託 經 營 , 相 關 運 用 情 形 係 由 勞工 退 休基 金 監理 會進 行 監督 。該 基 金之 運 用, 其每 年 決算 分 配之 最低 收 益, 不得 低 於依 當 地銀 行 二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之收 益, 若 有不 足, 則 經主 管 機關 核 准後 由 國庫 補足 。因 本 公司 無 權參 與 該基 金之 運 作及 管 理, 故無 法 依國 際 會計 準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規 定 揭 露計 劃 資產 公 允價 值之 分 類。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構 成 該基 金 總資 產 之公 允價 值, 請詳 政 府 公告 之 各年 度 之勞 工退 休 基金 運用 報 告。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折現率 | 0.30% | 0.70%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1.70% | 1.70%~2.50%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 | 按 照 台 灣 地 區 第 五 回 經 驗 生 命 表 估 | |
| 計。 | ||
|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1% | 減少1% 增加1% |
減少1% |
| 109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 7,249) \$ 之影響 |
\$ 7,472 6,491 |
(\$ 6,343) |
| 108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 9,748) \$ 之影響 |
\$ 10,071 8,898 |
(\$ 8,675) |
| 上 述之 敏 感 度 分析 係 基於 其 他 假 設不 變 的情 況 下 分 析單 一 假設 變 動 | ||
| 之 影響 。 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 動 則可 能 是連 動 的 。 敏感 度 分析 係 與 | ||
|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 ||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 ||
| (6)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 \$9,600。 |
| (7)截至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
日 , 該 退休 計 畫之 加 權平 均存 續 期間 為 | 9 |
| 年。 民 國 110 年度 預計 退 休金 支 付金 額為 |
\$3,173。 |
- 2.(1)自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 本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 工 退休 金 之 支付 依 員工 個 人之 退休 金 專戶 及 累積 收益 之 金額 採月 退 休金 或 一次 退休 金 方式 領 取。
- (2)本集 團 之 大陸 子 公司 按 中 華人 民 共 和國 政 府 規定 之 養 老保 險 制 度每 月依 當 地員 工 薪資 總額 之 一定 比 率提 撥養 老 保險 金 。 每 位員 工 之退 休金 由 政府 管 理統 籌安 排 , 本 集 團除 按月 提 撥外 , 無進 一步 義 務 。
- (3)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 本集 團 依上 開退 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 別 為\$8,793 及\$15,443。
- (十 八)股本
- 1.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 額定 資本 額 為\$9,450,000(含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 可認 購 股 數 20,000 仟 股), 實 收資 本 額為 普 通股 \$445,997 及特 別股 \$500,000,每 股面 額 10 元, 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如 下 : (單位 : 股 )
| 109年 | 108年 | ||
|---|---|---|---|
| 1月1日 | 148,665,915 | 148,665,915 | |
| 減資彌補虧損 | ( | 104,066,141) | - |
| 12月31日 | 44,599,774 | 148,665,915 |
本公 司 特別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如 下 : (單位 : 股 )
| 109年 | 108年 | |
|---|---|---|
| 1月1日 | 166,666,675 | 166,666,675 |
| ( 減資彌補虧損 |
116,666,672) | - |
| 12月31日 | 50,000,003 | 166,666,675 |
- 2.本 公 司於 民國 101 年 10 月 12 日 股 東臨 時 會決 議 通過 以私 募 方式 辦 理 可 轉 換 特 別 股 現 金 增 資 , 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 私 募 股 數 333,333,350 股,每 股認 購 價格 為 1.5 元,此 增資 案 已募 得 \$500,000, 並辦 理 變更 登 記完 竣; 本 次私 募 可轉 換特 別 股之 主 要權 利義 務 如下 :
- (1) 特別 股 股息 不 得累 積。
- (2) 於公 司 分派 股 息予 普通 股 股東 前,應 優 先支 付 特別 股 股息,特別 股 股息 以 年利 率 3%依 發行 價 格計 算 。
- (3) 於 領 取 前 述 股 息 年 度 , 除 該 年 度 普 通 股 所 配 發 之 股 利 高 於 面 額 之 3%時,特 別 股得 再 參 與分 配 外,於轉 換 前 不得 再 參加 普 通股 盈餘 或 資本 公 積分 派 。
- (4) 本特 別 股的 發 行期 限五 年,期 滿後 如 股 東未 於 轉換 期 間辦 理轉 換, 自發 行 期滿 後 特別 股股 利 改採 " 年 息 3%且 得累 積 "。
- (5) 特別 股 股東 於 普通 股股 東 會有 表 決權 、 選 舉 權及 被 選舉 權 。
- (6) 公 司 以 現 金 發 行 新 股 時 , 特 別 股 股 東 與 普 通 股 股 東 有 相 同 之 優 先 認股 權 。
- (7) 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及比例與普通股股東相 同。
- (8) 依「 發行 人 募 集與 發行 有 價證 券 處理 準則 」第 68 條 規 定,因 私募 所發 行 之本 特 別股,自該 私 募有 價 證券 交付 日 起滿 三 年後,始得 申 請辦 理 公開 發 行。
- (9) 特別 股 股東 無 賣回 權。
- (10) 自特 別 股發 行 滿二 年起,除 依 法暫 停 過 戶期 間 外,投資 人 得 隨時 向 發行 公 司提 出 轉換 申請 , 依每 1 股特 別股 轉 換為 1 股普 通股 之 比 率轉 換 為普 通 股。
- (11) 特別 股 之發 行、轉 換 辦法 及 其他 相 關事 宜,授權 董 事會 依 相 關法 令 規定 訂 定之 。
- (12) 倘因 公 司減 少 資本,股份 應 依股 東 所持 股份 比 例減 少 時,特 別股 於 減 資 前 得 累 積 之 股 息 權 益 不 因 減 資 而 消 除 , 減 資 後 股 息 則 以 減 資
後股 數 累積 。
- 3.本 公 司為 改 善財 務結 構,於 民 國 107 年 6 月 12 日 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辦 理 減少 資 本以 銷 累積 虧損 計 \$3,153,326,銷除 已 發行 普 通股 股 份 148,666 仟股 及 特別 股 股 份 166,667 仟 股,每 股 面額 新 台 幣 10 元, 減資 比 例為 50%。此 減 資案 業 經 主管 機 關核 准 於民 國 107 年 8 月 7 日 申報 生 效。
- 4.本 公 司為 改 善財 務結 構 , 於民國 109 年 6 月 18 日 股東 會 決議 通 過 辦理減少資本以銷除累積虧損計 \$2,207,328,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104,066 仟股 及 特 別股 股份 116,667 仟股 , 每股 面 額新 台幣 10 元,減 資比 例 為 70%。此 減資 案 業經 主 管機 關核 准 於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申 報生 效 。
- 5.庫藏股
- (1)本公 司 之 子公 司 冠德 光 電 科技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因集 團 策 略投 資 規 劃於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本公 司 股票 分 別為 423 仟 股 (減 資後 )及 1,411 仟股 (減 資 前),每 股 平均 帳 面價 值 分別 為 32.6 元 及 9.78 元 ,每 股 公 允價 值 分別 為 8.03 元 及 1.28 元。
- (2)本公 司 民國 109 年度 辦 理減 資 後, 本公 司 之子 公 司 冠 德光 電 科技 股 份有限公司 認購本公司 減資後 之 畸零股 3 仟 股 , 每 股 帳 面 價 值 為 3.79 元 , 每股 公 允 價值 為 8.03 元 。
(十 九)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 109年 | ||||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 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數 | |||
| 1月1日 | \$ | - | \$ | 2,679 |
| 處分子公司 | - | - | ||
| 12月31日 | \$ | - | \$ | 2,679 |
| 108年 |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 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數 | |||
| 1月1日 | \$ | 157 | \$ | 2,679 |
| 處分子公司 | ( | 157) | - | |
| 12月31日 | \$ | - | \$ | 2,679 |
(二 十)保留 盈 餘(待彌 補 虧 損)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 年 度決 算 如有 盈餘 , 依下 列 順序 分派 之 :
(1)提繳 稅 款。
(2)彌補 累 積虧 損 。
(3)提 存 10%為 法 定 盈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餘 公 積已 達 資本 總額 時,不 在
此限 )
- (4)依相 關 法令 規 定 提列 或 迴轉 特 別盈 餘公 積 。
- (5)發放 特 別股 股 息 。
- (6)餘額 加 計 以前 年 度未 分 配 盈餘 為 股 東紅 利 , 由董 事 會 擬具 盈 餘 分配 案提 請 股東 會 決議 分派 之 。
- 2.本 公 司分 配 股利 之政 策,須 視 公司 目前 及 未來 之 投資 環境、資金 需 求、 國內 外 競爭 狀 況及 資本 預 算等 因 素,兼 顧 股 東 權益、平 衡股 利及 公 司長 期財 務 規劃 等,每 年依 法 由董 事 會擬 具分 派 案,提 報 股 東會。各 年度 發 放前 項 股東 紅 利中 現金 股 利之 比 例,以不 高 於 50%為原 則,但 最少 不 得 低於 5%。惟 此 項股 利分 配 政策 , 得依 實際 營 運狀 況 需要 ,經 董 事會 決 議後 提 報股 東 會決 議調 整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份為 限 。
- 4.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二 十一 )營業 收 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客戶合約之收入 | \$ 1,075,547 |
\$ 1,563,994 |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集 團 之收 入 可細 分為 下 列主 要 產品 線及 地 理區 域 :
民 國 109 年 度 :
| 自製產品 | 代理產品 | 光纖線纜 | |||||||
|---|---|---|---|---|---|---|---|---|---|
| 台灣地區 | 美國地區 | 其他地區 | 台灣地區 | 台灣地區 | 美國地區 | 其他地區 | 其他 | 合計 | |
| 部門收入 | \$ 419,588 | \$ 113,117 | \$ 107,708 | \$ 258,118 | \$ 170,386 | \$ 10,326 | \$ 35,973 | \$ - |
\$ 1,115,216 |
| 內部部門 交易 之收入 |
( 35,489) |
- | ( 4,180) |
- | - | - | - | - | ( 39,669) |
| 外部客戶 | |||||||||
| 合約收入 | \$ 384,099 | \$ 113,117 | \$ 103,528 | \$ 258,118 | \$ 170,386 | \$ 10,326 | \$ 35,973 | \$ - |
\$ 1,075,547 |
| 民 國 | 108 年 |
度 : |
|||||||
| 自製產品 | 代理產品 | 光纖線纜 | |||||||
| 台灣地區 | 美國地區 | 其他地區 | 台灣地區 | 台灣地區 | 美國地區 | 其他地區 | 其他 | 合計 | |
| 部門收入 | \$ 442,694 | \$ 181,257 | \$ 212,124 | \$ 600,755 |
\$ 157,980 | \$ 10,919 | \$ 49,489 | \$ 23,609 | \$ 1,678,827 |
| 內部部門 交易 |
|||||||||
| 之收入 | ( 84,276) |
- | ( 30,557) |
- | - | - | - | - | ( 114,833) |
| 外部客戶 | |||||||||
| 合約收入 | \$ 358,418 | \$ 181,257 | \$ 181,567 | \$ 600,755 |
\$ 157,980 | \$ 10,919 | \$ 49,489 | \$ 23,609 | \$ 1,563,994 |
2.合 約 資產 及 合約 負債
| 合 約資 產 及合 約 | 負債 如下 : |
|---|---|
| 108年12月31日 | 108年1月1日 |
| \$ - |
\$ 10,288 |
| \$ 7,349 |
\$ 14,105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6,354 |
\$ 11,683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4,259 |
\$ 10,435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259 |
\$ 702 |
| 20,237 | 18,361 |
| 31,601 | 1,543 |
| \$ 52,097 |
\$ 20,606 |
| (1)本集 團 認列 客 戶 合約 收 入相 關 之 |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度 認 列經濟部政 府補 助 收入 計\$26,574。
(二 十四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 | 81) \$ |
12 |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 | 26,071 | |
| 租賃修改利益(損失) | 7 ( |
120) | |
| 外幣兌換損失 | ( | 10,391) ( |
4,99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 676 | 1,683 | |
| 其他淨損失 | ( | 4,044) ( |
2,228) |
| (\$ | 13,833) \$ |
20,424 | |
(二 十五 )財務 成 本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22,616 |
\$ 26,856 |
(二 十六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222,705 |
\$ 324,25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13,266 | 24,296 |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14,086 | 16,575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1,876 | 5,103 |
| \$ 251,933 |
\$ 370,231 |
(二 十七 )員工 福 利費 用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薪資費用 | \$ | 190,379 | \$ | 274,344 | ||
| 勞健保費用 | 15,236 | 20,027 | ||||
| 退休金費用 | 8,069 | 17,351 | ||||
| 其他用人費用 | 9,021 | 12,535 | ||||
| \$ | 222,705 | \$ | 324,257 |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1%~10%, 董 事酬 勞 不高 於 5% 。
- 2.本公司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 事 酬 勞估 列金 額 皆為 \$0。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 係 依截 至 當期 止之 獲 利情 況 予以 估列 , 因截 至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12 日 皆 為累 積 虧損 , 故估 列金 額 皆為 \$0。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8 年 度員 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與民 國 108 年 度 財務 報 告認 列 之金 額一 致 。
3.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
(二 十八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2,136 |
\$ | 2,818 |
| 分離課稅稅額 | 36 | 46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 | ( | 869)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2,172 | 2,415 | |
| 遞延所得稅總額 | - | 1,024 | |
| 所得稅費用 | \$ 2,172 |
\$ | 3,439 |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無 。
(3)直接 借 記或 貸 記 權益 之 所得 稅 金額 :無 。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6,506) (\$ |
22,495) |
|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項目 | ( 4,567 |
652) | |
| 暫時性差異之產生及迴轉 | 3,340 | 8,545 | |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735 | 18,444 | |
| 分離課稅稅額 | 36 | 46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 - |
869) | |
| \$ | \$ 2,172 |
3,439 |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 109年 |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他 | 認列於 | |||||||
| 1月1日 | 損益 | 綜合淨利 | 權益 | 12月31日 | |||||
| 課稅損失 | \$ | 115,981 | \$ | \$ - |
- | \$ | - | \$ | 115,981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確定福利再衡量數 | (\$ | 880) | \$ | \$ - |
- | \$ | - | (\$ | 880)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 - | - | - | - | ||||
| (\$ | 880) | \$ | \$ - |
- | \$ | - | (\$ | 880) | |
| 108年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他 | 認列於 | |||||||
| 1月1日 | 損益 | 綜合淨利 | 權益 | 12月31日 | |||||
| 課稅損失 | \$ | 117,084 | (\$ 1,103) | \$ | - | \$ | - | \$ | 115,981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確定福利再衡量數 | (\$ | 880) | \$ | \$ - |
- | \$ | - | (\$ | 880)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 79) | 79 | - | - | - | |||
| (\$ | 959) | \$ | \$ 79 |
- | \$ | - | (\$ | 880) |
| 109年12月31日 | ||||
|---|---|---|---|---|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扣抵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金額 | 年度 |
| 100 | 181,763 | 181,763 | 181,763 | 110 |
| 101 | 250,918 | 250,918 | 250,918 | 111 |
| 102 | 140,434 | 140,434 | 140,434 | 112 |
| 103 | 135,719 | 135,719 | 135,719 | 113 |
| 104 | 278,639 | 278,639 | 86,985 | 114 |
| 105 | 99,269 | 99,269 | - | 115 |
| 106 | 116,640 | 116,640 | - | 116 |
| 107 | 76,410 | 76,410 | - | 117 |
| 108 | 92,222 | 92,222 | - | 118 |
| 109 | 3,713 | 3,713 | - | 119 |
| \$ 1,375,727 |
\$ 1,375,727 |
\$ 795,819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扣抵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金額 | 年度 |
| 99 | \$ 428,579 |
\$ 428,500 |
\$ 428,500 |
109 |
| 100 | 181,763 | 181,763 | 181,763 | 110 |
| 101 | 250,918 | 250,918 | 250,918 | 111 |
| 102 | 140,434 | 140,434 | 140,434 | 112 |
| 103 | 135,719 | 135,719 | 135,719 | 113 |
| 104 | 278,639 | 278,639 | 73,001 | 114 |
| 105 | 99,269 | 99,269 | - | 115 |
| 106 | 116,640 | 116,640 | - | 116 |
| 107 | 66,138 | 66,138 | - | 117 |
| 108 | 92,222 | 92,222 | - | 118 |
4.本 集 團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金 額 如下 :
如財 務 報告 附 註十 二 (四)所述,本集 團 持續 改 善營 運 狀況,故就 課 稅 損失 可 於未 來 期間 實現 部 份認 列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
5.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1,056,569 |
\$ 1,054,443 |
6.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7 年度 。
(二 十九 )每股 盈 餘(虧損 )
| 109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虧損 | ||
| 基本每股虧損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減:特別股股利 |
(\$ 39,698) -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損 |
(\$ 39,698) |
44,176 | (\$ 0.90) |
| 108年度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虧損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虧損 | |||
|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 (\$ 115,393) |
||
| 減:特別股股利 | -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三 十)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 收 支之 投 資活 動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4,905 |
4,116 | |
| :期初應付設備款 加 |
232 | 5,367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611) ( |
232) | |
| 支付現金 | \$ | \$ 4,526 |
9,251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5 日出售網 源 通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 68.08% 股權 , 致本 集 團喪 失對 該 子公 司 之控 制 (請詳 附 註四 、( 三) 2.註 3), 該交 易 收取 之 對價 及該 子 公司 相 關資 產及 負 債之 資 訊如 下:
108年11月25日
| 收取對價 | ||
|---|---|---|
| 現金 | \$ | 13,808 |
| 網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帳列現金 | ( | 3,868) |
| 權益工具 | - | |
| 對價總額 | 9,940 | |
| 子公司網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 ||
| 應收票據 | 1,786 | |
| 應收帳款 | 981 | |
| 存貨 | 41,772 | |
| 預付款項 | 2,668 | |
| 其他流動資產 | 5,619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74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30 | |
| 應付帳款 | ( | 28,131) |
| 其他應付款 | ( | 47,301)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71)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79) |
| 淨資產(負債)總額 | ( | 21,652) |
| 減:屬非控權益之份額 | ( | 5,678) |
| :除列已認列子公司之資本公積 加 |
157 |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26,071 |
(三 十一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 長期借款 | |||||||
|---|---|---|---|---|---|---|---|
| (含一年內 | 來自籌資活動 | ||||||
| 短期借款 | 到期) | 存入保證金 | 租賃本金償還 | 之負債總額 | |||
| 109年1月1日 | \$ 709,193 | \$ 320,000 | \$ 433 |
\$ | 222,192 | \$ 1,251,818 |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95,882) ( |
20,000) ( | 7) ( | 12,003) ( | 127,892) | ||
| 租賃修改利益 | - | - | - | ( | 7) ( | 7) |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27) ( | 27) | |
| 109年12月31日 | \$ 613,311 | \$ 300,000 | \$ 426 |
\$ | 210,155 | \$ 1,123,892 |
| 長期借款 | |||||
|---|---|---|---|---|---|
| (含一年內 | 來自籌資活動 | ||||
| 短期借款 | 到期) | 存入保證金 | 租賃本金償還 | 之負債總額 | |
| 108年1月1日 | \$ 640,318 | \$ 300,000 | \$ 707 |
\$ 242,911 |
\$ 1,183,936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68,875 | 20,000 | ( 274) ( |
14,469) | 74,132 |
| 租賃修改損失 | - | - | - | 120 | 120 |
| 租賃負債迴轉數 | - | - | - | ( 6,370) ( |
6,370) |
| 108年12月31日 | \$ 709,193 | \$ 320,000 | \$ 433 |
\$ 222,192 |
\$ 1,251,818 |
- 七、 關係 人 交易
- (一)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
本 公 司 由 東 元 電 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台 灣 註 冊 成 立 )控 制 , 其 擁 有 本 公 司 63.52%股份 , 係本 公司 之 最 終 母 公司 及最 終 控制 者 。其 餘 36.48%則被 大 眾 持有 。
(二)關係 人 之名 稱 及關 係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最終母公司 |
| 冠德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台灣愛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康訊全球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安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東安資產開發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安欣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捷正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TAC) TECO Australia Pty Limited |
兄弟公司 |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 TECO - Westinghouse Motor Company |
兄弟公司 | |||||
| (無錫)有限公司 台安科技 |
兄弟公司 | |||||
| (VIETNAM) ELECTRIC&MACHINERY TECO CO.,LTD. |
兄弟公司 | |||||
| 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安華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東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Motovario S.p.A |
兄弟公司 | |||||
| 東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台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東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有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日本三協株式會社SANKYO CO.,LTD |
兄弟公司 | |||||
| 東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三)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 ||||||
| 1.營 業 收入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商品銷售: | ||||||
| 兄弟公司 | \$ | 18,112 | \$ | 46,613 | ||
| 實質關係人 | 48 | 766 | ||||
| 母公司 | 3,538 | 10,510 | ||||
| \$ | 21,698 | \$ | 57,889 | |||
| 除子 公 司銷 售 予 上 海東 元 自製 軟 體 之 收款 條 件係 採 | 180 | 天, 其 餘關係人 | ||||
| 商品 銷 售係 按 一般 商業 條 款及 條 件交 易 |
。 | |||||
| 2.進 貨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商品購買: | ||||||
| 兄弟公司 | \$ | 3,223 | \$ | 48 |
母公司 36,163 19,161
\$ 39,386 \$ 19,209
商品 購 買係 按 一般 商業 條 款及 條 件交 易 。
3.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 兄弟公司 | \$ | 208 | \$ 1,232 |
| 實質關係人 | - | 4 | |
| 小計 | 208 | 1,236 | |
| 應收帳款: | |||
| 兄弟公司 | 1,079 | 1,253 | |
|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 | 2,384 | 21,616 | |
| 實質關係人 | 8 | 7 | |
| 母公司 | 1,311 | 1,267 | |
| 備抵呆帳 | - | - | |
| 小計 | 4,782 | 24,143 | |
| 其他應收款: | |||
| 實質關係人 | 4,331 | 4,377 | |
| 備抵呆帳 | ( | 4,325) ( |
4,377) |
| 小計 | 6 | - | |
| 合計 | \$ | 4,996 | \$ 25,379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主 要來 自 銷售 交 易, 於銷 售 日 後 20 天 至 180 天 到期 。 4.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
| 兄弟公司 | \$ 2,608 |
\$ | 12,242 | |
| 實質關係人 | 6,261 | 7,867 | ||
| 母公司 | 7,873 | 16,301 | ||
| \$ 16,742 |
\$ | 36,410 | ||
| 其他應付款: | ||||
| 兄弟公司 | \$ 2,532 |
\$ | 62 | |
| 母公司 | 710 | 418 | ||
| \$ 3,242 |
\$ | 480 |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主 要來 自 進貨 交 易,並 於收 貨 後 25 天 至 90 天 付 款。該 應 付款 項 並無 附 息。
5.勞 務 成本 /其他支出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兄弟公司 | \$ - |
\$ | 12 | |
| 實質關係人 | 13,982 | 16,221 | ||
| 母公司 | 4,056 | 1,953 | ||
| \$ 18,038 |
\$ | 18,186 |
6.租 賃 交易 - 承租 人
- (1)本集 團 向兄弟公司承 租 辦公 室 ,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為 3 年, 租 金係 於 每 季底 支 付。
- (2)取得 使 用權 資 產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兄弟公司 | \$ 3,486 |
\$ 6,972 |
| 本集 團 因適 用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
16 號, 於 民國 108 |
年 1 月 1 日 調 |
| 增使 用 權資 產 \$10,458。 |
(3)租金 費 用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母公司 | \$ | 551 | \$ | 571 |
本集 團 民國 109 及 108 年 度 認列 之 租 金 費用 係 適用 國 際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屬 低價 值 租 賃者 。
(4)租賃 負 債
A.期 末 餘額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兄弟公司 | \$ 3,573 |
\$ | 7,058 | |
| B.利 息 費用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兄弟公司 | \$ 136 |
\$ 221 |
7.租 賃 交易 - 出租 人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 , 本集 團 因出 租部 分 廠房 及 辦公 室予 關 係人 所 收 取之 租 金收 入 分別 為\$173 及\$312, 係 按月 收 取。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實質關係人 | \$ 12 |
\$ 12 |
| 冠德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1 | 300 |
| \$ 173 |
\$ 312 |
|
| (四)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2,261 |
\$ 18,005 |
| 退職後福利 | 216 | 395 |
| 總計 | \$ 12,477 |
\$ 18,400 |
八、 受限 制 之資 產
本集 團 之受 限 制資 產明 細 如下 :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現金及銀行存款(帳列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34,047 |
\$ 267,847 |
關稅擔保及借款限 制等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27,950 | 460,800 | 銀行借款擔保 |
| 新竹廠房 | 83,837 | 87,071 | 銀行借款擔保 |
| \$ 745,834 |
\$ 815,718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或有 事 項
無。
(二)承諾 事 項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團委 託銀 行 開立 供 銷售 履約 保 證及 投 標保 證等 之 保證 本 票及 保 證函為\$17,428。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 十二 、 其他
-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集 團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可 能 會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降 低 債 務 。 本 集 團 利 用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以 監 控 其資 本,該 比 率係 按 債務 淨 額除 以 資本 總額 計 算。債 務淨 額 之計 算 為總 借 款(包 括 合併 資 產 負債 表 所列 報 之「 流動 及 非流 動 借款 」)扣除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資 本 總額 之計 算 為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所列 報 之「 權益 」加上 債 務淨 額。
本集 團 於 109 年 之 策略 維 持 與 108 年 相同 , 均係 致 力 透 過適 當 規劃 及 管 理以 改 善資 本 結構,降低 負 債資 本 比 率。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團 之 負債 資本 比 率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總借款 | \$ | 913,311 | \$ | 1,029,193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95,778) | ( | 191,761) |
| 債務淨額 | 817,533 | 837,432 | ||
| 總權益 | 478,995 | 613,465 | ||
| 總資本 | \$ | 1,296,528 | \$ | 1,450,897 |
| 負債資本比率 | 63% | 58% | ||
| (二)金融 工 具 | ||||
|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63,809 | \$ | 75,975 |
| 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 | ||||
|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591,122 | 677,702 | ||
| (流動及非流動)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95,778 | 191,761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69,765 | 372,297 | ||
| 應收票據 | 38,579 | 29,772 | ||
| 應收帳款 | 145,439 | 204,252 | ||
| 其他應收款 | 13,278 | 4,242 | ||
| 存出保證金 | 3,349 | 7,125 | ||
| \$ | 1,321,119 | \$ | 1,563,126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金融負債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 ||||
| 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613,311 | \$ | 709,193 |
| 應付票據 | 3,695 | 4,255 | ||
| 應付帳款 | 133,863 | 186,688 | ||
| 其他應付款 | 66,187 | 67,373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 300,000 | 320,000 | ||
| 存入保證金 | 426 | 433 | ||
| \$ | 1,117,482 | \$ | 1,287,942 | |
| 租賃負債 | \$ | 210,155 | \$ | 222,192 |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 率風 險 及 價格 風 險 )、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本集 團 整體 風險 管 理政 策 著重 於金 融 市場 的 不可 預測 事 項,並尋 求 可降 低 對本 集團 財 務狀 況 及財 務績 效 之潛 在 不利 影響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核決 權 限核 准 之政 策執 行。本 集 團財 務 部透 過 與集 團 內 各 營運 單 位密 切合 作, 以負 責 辨 認、評 估 與 規避 財 務風 險。管 理階 層 對整 體 風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 原則,亦對 特 定 範 圍 與 事 項 提 供 書 面 政 策 , 例 如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衍生 與 非衍 生 金融 工具 之 使用 , 以及 剩餘 流 動資 金 之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此 受 相對 與 本公 司 及各 子 公司 功能 性 貨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的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 及人 民 幣。相關 匯 率 風險 來 自未 來 之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 列之 資產 與 負債 。
- B.本 集 團透 過 集團 財務 部 就其 整 體匯 率風 險 進行 避 險。為管 理 來自 未來 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列 資 產與 負 債之 匯率 風 險,集 團 內 各公 司 透 過集團財務部以定期檢視匯率波動方式進行。當未來商業交易、 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債 係以 非 該個 體 之功 能性 貨 幣之 外 幣計 價時,匯 率風 險 便會 產 生。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新 台 幣),故 受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具 重 大匯 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 109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外幣: 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9,991 |
28.480 | \$ 284,554 |
| 人民幣:新台幣 | 3,084 | 4.377 | 13,499 |
| 非貨幣性項目:無。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2,797 |
28.48 | 79,659 |
| 人民幣:新台幣 | 1,865 | 4.377 | 8,163 |
| 非貨幣性項目 無。 : |
| 108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外幣: 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2,383 |
29.98 | \$ | 371,242 | |
| 人民幣:新台幣 | 6,010 | 4.305 | 25,873 | ||
| 非貨幣性項目:無。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4,158 |
29.98 | \$ | 124,657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923 | 4.305 | 8,279 | ||
| 非貨幣性項目 無。 : |
D.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10,391)及(\$4,994)。
E.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 109年度 |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2,846 | \$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135 |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797) | \$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 | 82) | - |
| 108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3,712 | \$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259 |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1,247) | \$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 | 83) | - | |||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 團暴 露 於價 格風 險 的權 益 工具,係所 持 有帳 列 於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為 管 理權 益 工具 投 資之 價格 風 險,本 集團 將其 投 資 組合 分 散, 其 分散 之方 式 係根 據 本集 團設 定 之限 額 進行 。
- B.本 集 團主 要 投資 於國 內 公司 發 行之 權益 工 具及 開 放型 基金,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 若該 等 權益 工 具價 格上 升 或下 跌 1%,而其 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 不變之 情況 下,對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之 稅 後淨 利 因來 自 透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638 及\$760;對 其他 綜 合損 益 因分 類 為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 益按 公允 價 值 衡量 之 權益 投 資之 利益 或 損失 分 別增 加或 減 少 \$5,911 及\$6,777。
-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 A.本 集 團之 利 率風 險主 要 來自 按 浮動 利率 發 行之 短、長 期借 款,使 集團 暴 露於 現 金流 量利 率 風險。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本 集 團按 浮 動利 率 發行 之借 款 主要 為 新台 幣 及美金計價。
- B.本 集 團之 借 款係 採攤 銷 後 成 本 衡量,依據 合 約約 定 每 年利 率 會重 新訂 價 ,因 此 本集 團暴 露 於未 來 市場 利率 變 動之 風 險。
- C.當 借 款利 率 上升 或下 跌 1%,而 其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 不變 之情 況 下,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 之 稅後 淨 損將 分別 減 少或 增 加\$7,306 及 \$7,994,主 要 係因 浮動 利 率借 款 導致 利息 費 用隨 之 變動 所致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 要來 自 交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及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的 合 約現 金 流量 。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對於 往 來 之銀 行 及金 融機 構,設 定僅 有 信用 評 等良 好 者,始可 被 接納 為 交易 對象。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團 內 各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 , 須 對 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內 部風 險 控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 因素, 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公司 管 理階 層 依內部 之評 等 而制 訂 ,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之信 用風 險 減損 評 估:
- (1)本集 團 採 用 IFRS 9 之 前提 假 設為 當 合約 款 項按 約 定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 30 天,視 為 金融 資 產自 原 始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增 加之 判 斷依 據,當 合 約款 項 按約 定 之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90 天, 視為 已 發生 違 約。
- (2)本 集 團 已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 並 考量 發 行銀 行 之信 用評 等 以估 計 預期 信用 損 失。
- (3)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屬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定 期 存 款 及 受 限 制 之 銀 行 存 款 , 該 等 銀 行 之 信 用 評 等 均 為 良好,過 去 未發 生 逾 期之 情 形,且考 量 整 體經 濟 環境 無 重大 變 動,故評 估 發生 信 用 損失 之 風險 極 低,對 財務 報 表之 影 響金 額 亦不 大 。
- D.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信用 風 險減 損評 估 :
- (1)本 集 團 按 客 戶 評 等 之 特 性 將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應 收 票 據 , 採用 簡 化作 法 以損 失率 法 為基 礎 估計 預期 信 用損 失 。
- (2)本集團 已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 立 之 損 失 率 , 以 估 計 應 收 票 據 及 應 收 帳 款 的 備 抵 損失 ,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之 損 失率 法 如下 :
| 群組A | 群組B | 群組C | 群組D | 群組E | 合計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3%~1% | 0.03%~2% | 0.03%~5% | 0.03%~10% | 0.03%~30%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74,340 |
\$ 23,628 |
\$ 49,690 |
\$ 35,280 |
\$ 2,099 |
\$ 185,037 |
| 備抵損失 | \$ 10 |
\$ - |
\$ 6 |
\$ 979 |
\$ 24 |
\$ 1,019 |
| 群組A | 群組B | 群組C | 群組D | 群組E | 合計 | |
| 108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3%~1% | 0.03%~2% | 0.03%~5% | 0.03%~10% | 0.03%~30%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103,349 | \$ 61,353 |
\$ 29,965 |
\$ 31,185 |
\$ 8,782 |
\$ 234,634 |
| 備抵損失 | \$ 27 |
\$ 9 |
\$ 19 |
\$ 49 |
\$ 506 |
\$ 610 |
(3)本集 團 採簡 化 作 法之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變 動表 如 下:
| 109年 | ||
|---|---|---|
| 應收帳款 | ||
| 1月1日 | \$ | 610 |
| 提列減損損失 | 418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 | 9) |
| 12月31日 | \$ | 1,019 |
| 108年 | |
|---|---|
| 應收帳款 | |
| \$ 1月1日 |
495 |
| 提列減損損失 | 336 |
| ( 重分類 |
221) |
| \$ 12月31日 |
610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 及 管理。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資 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其 有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營 運 需要,並 在 任何 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未 支 用 的借 款 承諾 額 度。
- B.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下 表 所揭 露 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 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9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 623,002 |
\$ - |
\$ - |
\$ - |
| 應付票據 | 3,695 | - | - | - |
| 應付帳款 | 133,863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66,187 | - | - | - |
| 租賃負債 | 16,463 | 12,147 | 36,440 | 211,253 |
| 長期借款(包含 | 25,133 | 282,042 | - | - |
| 一年內到期) | ||||
| 衍生金融負債 無。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8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 741,898 |
\$ - |
\$ - |
\$ - |
| 應付票據 | 4,255 | - | - | - |
| 應付帳款 | 186,688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67,373 | - | - | - |
| 租賃負債 | 17,358 | 16,463 | 36,439 | 223,399 |
| 長期借款(包含 | 25,483 | 25,133 | 282,042 | - |
| 一年內到期) |
衍生金融負債:無。
本集 團 並不 預 期到 期日 分 析之 現 金流 量發 生 時點 會 顯著 提早,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之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公司 投 資 之 上 市 櫃 股 票 投 資 及 興 櫃 股 票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皆 屬 之。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 價 者除 外 。
第三 等 級: 資 產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
2.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應 收票 據、應 收 帳款、 其他 應 收款、受 限 制現 金(表 列其 他 非 流動 資 產 及 按 攤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短期 借 款、應 付 票據、應 付帳 款、 其他 應 付 款及 長 期借 款 (含 一年 內 到期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 允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 值。
3.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 (1)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 分 類, 相關 資 訊如 下 : | ||||
|---|---|---|---|---|
| 109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受益憑證 | \$ 63,809 |
\$ - |
\$ - |
\$ 63,80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 590,355 | - | 767 | 591,122 |
| 合計 | \$ 654,164 |
\$ - |
\$ 767 |
\$ 654,931 |
| 負債 無。 : |
||||
| 108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受益憑證 | \$ 75,975 |
\$ - |
\$ - |
\$ 75,975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 676,935 | - | 767 | 677,702 |
| 合計 | \$ 752,910 |
\$ - |
\$ 767 |
\$ 753,677 |
| 負債 無。 : |
- (2)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A.本集團採 用 市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上市 櫃 公司 及 興櫃 公 司股 票採 用 收盤 價 。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取 得 。
- C.當 評 估非 標 準化 且複 雜 性較 低 之金 融工 具 時,本集 團 採用 廣 為市 場參 與 者使 用 之評 價技 術。此類 金 融 工具 之 評價 模 型所 使用 之 參 數通 常 為市 場 可觀 察資 訊 。
- 4.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 5.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無屬 於 第三 等 級金 融 工具 之 變動 。
- (四)公司 未 來財 務 健全 計畫
本集 團 截至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累 積 虧損 超 過實 收資 本 額二 分 之 一, 負 債比 率 已 達 75%, 本 集團 積 極的 財務 健 全計 畫 包括 :
- 1.營 運 面:持 續佈 局新 技 術,觀 察全 球經 濟 的脈 動,隨 時做 市 場策 略 調整 外,並 積 極結 合 集 團資 源,以落 實 營 運體 質 的改 善。隨 著數 位 轉型 及工 業 物 聯 網 應 用 的 強 勁 成 長 趨 勢 , 全 系 列 智 慧 機 電 監 控 設 備 及 雲 端 健 康 管理 平 台已 搭 配雲 端技 術、智慧 型 手機,提供 多 元化 的 應用 服務 整 合平 台。透 過 新產 品、新 業務 之 拓展,帶 動營 收成 長,逐步 向 轉虧 為盈 邁 進。 同時 深 化經 營 管理 及穩 健 財務 結 構並 提升 股 東權 益 報酬 。
- (1)持 續 深 耕 智 慧 家 庭 /大 樓 社 區 等 門 禁 對 講 安 防 系 統 , 及 智 慧 辦 公 室 商務 通 訊系 統 等系 列相 關 產品 , 並積 極開 拓 國、 內 外市 場。
- (2)推出 工 業物 聯 網「 智慧 機 電監 控 設 備及 雲 端健 康 管理 平台 」系 列性 產品 , 創新 應 用領 先同 業 。
- (3)強化 團 隊整 合 作 戰能 力, 擴 大銷 售 管道 ,主 以 中國 大 陸、 北美 、歐 洲及 新 興市 場 為目 標。
- (4)持續 調 整通 路 架 構,引 進 新產 品 的 代理 與 整合, 精 進 產品 品 質與 加 強售 後 維修 服 務, 以提 升 獲利 能 力。
- 2.組 織 架構 最 適調 整:持續 進 行 組織 架 構調 整 及管 理 深化,嚴格 評 估各 部 門之 績 效、鞏 固 核 心人 才,整 併 可 使 用資 源,降 低 不 必 要支 出,以 增加 未來 現 金流 入 ,增 強營 運 效率 及 業務 成長 。
- 3.財 務 面:持 續爭 取 往來 銀 行支 持。本 集 團持 續 提升 經 營能 力及 獲 利能 力 以強 化 財務 結 構; 營運 開 源節 流, 大 股東 -東 元 電機 股 份 有限 公 司之 支 持 以 及 營 運 績 效 的 持 續 提 升 , 皆 促 使 本 公 司 順 利 取 得 各 主 要 往 來 銀 行 短期 及 中長 期 資金 的持 續 支持。針 對大 型大 量 訂單,也 取得 往來 銀 行以 專案 額 度支 應 ,本 公司 營 運資 金 來源 不餘 匱 乏。
- 4.本 集 團業 已 於民 國 108 年 6 月 25 日與 日 盛國 際 商業 銀行 完 成 36 個 月 期新 台 幣三 億 三仟 萬元 整 之中 期 貸款 合約,並 於 民 國 108 年 6 月 25 日 全 數 償 還 京 城 商 業 銀 行 聯 貸 。 本 集 團 持 續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及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五)其他 事 項
有關 新 型冠 狀 病毒 之影 響 評估 , 截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大 陸供 應 商 之 供 貨 及 國 內 外 市 場 訂 單 需 求 經 重 新 規 劃 及 因 應 後 , 已 逐 漸 恢 復 供 貨 與 交貨,惟 疫 情 影響 仍 具不 確 定性,本 集 團 將持 續 關注 疫 情發 展及 產 生之 影 響。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二。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三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四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請詳 附表 五 。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 詳附 表 六。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導 部 門。
本 集 團 之 企 業 組 成 、 劃 分 部 門 之 基 礎 及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基 礎 於 本 期 並 無 重大 改 變。
(二)部門 損 益之資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民 國 109 年 度 :
| 自製產品 | 代理產品 | 光纖線纜 | 其他 | 合計 | |||
|---|---|---|---|---|---|---|---|
| 外部收入 | \$ | 600,501 | \$ 258,118 |
\$ 216,928 | \$ - |
\$ | 1,075,547 |
| 內部部門收入 | 39,669 | - | - | - | 39,669 | ||
| 部門收入 | \$ | 640,170 | \$ 258,118 |
\$ 216,928 | \$ - |
\$ | 1,115,216 |
| 部門(損)益 | (\$ | 52,089) (\$ | 5,455) | \$ 4,070 |
\$ - |
(\$ | 53,474) |
| 民 國 108 年 度 |
: | ||||||
| 自製產品 | 代理產品 | 光纖線纜 | 其他 | 合計 | |||
| 外部收入 | \$ | 721,242 | \$ 600,755 |
\$ 218,388 | \$ 23,609 | \$ | 1,563,994 |
| 內部部門收入 | 114,833 | - | - | - | 114,833 | ||
| 部門收入 | \$ | 836,075 | \$ 600,755 |
\$ 218,388 | \$ 23,609 | \$ | 1,678,827 |
| 部門(損)益 | (\$ | 141,734) (\$ | 17,619) | \$ 4,781 |
\$ - |
(\$ | 154,572) |
(三)部門 損 益資 訊 之調 節
本期 營 運部 門 損益 與公 司 損益 資 訊 一 致無 需 調節 。
(四)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產 品 別 收入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二十 一)之 說 明。
(五)地區 別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非流動資產 收入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812,605 |
\$ | 301,249 | \$ | 1,140,762 | \$ | 324,640 | |||
| 美國 | 123,442 | - | 192,176 | - | ||||||
| 其他 | 139,500 | 440 | 231,056 | 580 | ||||||
| 合計 | \$ 1,075,547 |
\$ | 301,689 | \$ | 1,563,994 | \$ | 325,220 |
(六)重要 客 戶資 訊
無。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期 |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2,175,280 | \$ 30,671 |
0.02% \$ |
30,671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母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16,222,080 | 514,240 | 0.29% | 514,240 | 註1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昱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1,066,667 | 87 | 19.39% | 87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3,353,819 | 45,444 | 1.69% | 45,444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元訊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40,970 | - | 5.85% | -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94,706 | 680 | 0.14% | 680 | |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復華投信瑞能一號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2,857,252 | 30,948 | - | 30,948 | |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復華投信瑞能二號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2,821,644 | 30,859 | - | 30,859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期 |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群益投信安穩貨幣市場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123,033 | 2,001 | - | 2,001 | |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該公司之母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973,832 | 7,820 | 1.02% | 7,820 | |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該公司之母公司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
- | 138,000 | - | 138,000 | 註2 |
註1:本公司持有之該公司普通股股票業因銀行擔保借款所需,供予設定擔保,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八。
註2:本公司發行107年度國內第一期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計\$138,000仟元,每張面額\$1,000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票面利率2.13%,發行期間3年,自民國107年9月20日至110年9月20日。 本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本金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利息每年支付。因私募對象為納入合併個體之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交易業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予以銷除。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 與交易人之關係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
|||||||||
|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註3) | ||||
| 0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1 | 其他支出 | \$ | 20,399 | 依約定條件辦理 | 2% | |||
| 0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1 | 應收帳款 | 13,397 | 依約定條件辦理 | 1% | ||||
| 0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1 | 進貨 | 15,051 | 依約定條件辦理 | 1% | ||||
| 1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2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
138,000 | 依約定條件辦理 | 7%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僅揭露金額達一仟萬以上交易,另相對之關係人交易不另行揭露。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 - |
\$ 100,000 | - | - | \$ - |
\$ - |
\$ - |
註3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光纖通訊系統及光纖、光纖電纜 及其組件之研究、製造及銷售 |
431,258 | 359,656 | 14,700,741 | 43.76 | 190,676 | 8,885 | 2,124 | 註3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
英屬維京群島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33,213 | 33,213 | 995,000 | 100 | ( 8,630) |
( 5,743) |
( 5,343) |
註2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Tecom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 |
英屬維京群島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 | 49,556 | - | - | - | ( 2) |
( 2)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 |
新加坡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487,166 | 487,166 | 15,050,000 | 100 | 2,976 | ( 31) |
( 31)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A-Tel Inc. | 瓜地馬拉 | 經營電信系統服務業務 | 63,177 | 55,254 | 596,925 | 28.19 | - | ( 5,747) |
- | 註1、註3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Taian Technology Sdn. Bhd. | 馬來西亞 | 開閘器具產業之產銷 | 8,360 | 8,360 | 1,100,000 | 10 | 3 | - | -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安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經營電信器材批發、精密儀器批 發及電器批發等業務 |
999 | 999 | 355,064 | 4.93 | - | 8,700 | - |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八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8,000 | - | 800,000 | 20.78 | - | - | - | 註3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 |
台灣 | 經營人才派遣服務、專案承攬服 務及教育訓練業務 |
2,499 | - | 581,851 | 5.26 | 8,254 | 23,045 | 430 | 註3 |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 安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經營旅遊服務業務 | 2,912 | - | 480,000 | 16.00 | 1,590 | ( 1,083) |
( 43) |
註3 |
| 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光纖通訊系統及光纖、光纖電纜 及其組件之研究、製造及銷售 |
- | 71,602 | - | - | - | 8,885 | 1,286 | 註3 |
| 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八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業務 | - | 8,000 | - | - | - | - | - | 註3 |
| 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A-Tel Inc. | 瓜地馬拉 | 經營電信系統服務業務 | - | 7,923 | - | - | - | ( 5,747) |
- | 註3 |
| 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 | 台灣 | 經營人才派遣服務、專案承攬服 | - | 2,499 | - | - | - | 23,045 | 782 | 註3 |
| 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司 安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務及教育訓練業務 經營旅遊服務業務 |
- | 2,912 | - | - | - | ( 1,083) |
( 130) |
註3 |
註1:本公司係以對A-Tel Inc.之應收帳款\$55,254轉投資該公司,並已於以前年度提列100%減損損失。 註2:本期產生逆流交易\$400。
註3:本公司與子公司東訊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以吸收合併方式進行簡易合併。
| 經濟部投審 | |||
|---|---|---|---|
| 會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 | 核准投資金 | ||
| 公司名稱 | 陸地區投資金額 | 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 | 6,950 \$ 17,400 \$ | 287,397 |
| 東訊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 485,455 666,580 | 287,397 | |
| 特康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 |||
| 及北京東訊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 |||
| (註3) | 49,556 | 70,020 | 287,397 |
註1:本公司業已匯出US\$995,000至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其中US\$200,000已匯出投資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匯出 收回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註1) 通訊網路信息相關產品之技術 開發、生產、銷售及技術服務 業務 \$ 6,950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6,950 \$ - \$ - \$ 6,950 (\$ 5,743) 100 (\$ 5,343) (\$ 2,070) \$ - 註7 東訊科技(無錫)有限公司(註2) 研發、生產寬帶接入網通信系 統設備、異步轉移模式、IP數 據通訊系統、移動通訊系統手 機、基站、交換設備及數字集 群系統設備、高端路由器 、千 兆比以上網路交換機、程控交 換機;銷售自產產品,提供技 術服務 485,455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485,455 - - 485,455 ( 31) 100 ( 31) 2,952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 投資金額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備註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 期損益
註2:本公司業已匯出US\$15,050,000至Tecom Global Tech Investment Pte Limited,其中US\$15,000,000已匯出投資東訊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註3:本公司業已匯出US\$1,500,000至Tecom Tech Investment (B.V.I.) Limited,並已全數匯出投資特康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及北京東訊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別於民國106年10月及108年5月解散清算完成。
註4:本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上限以民國109年12月31日合併淨值\$478,995之60%計算為\$287,397。
註5:本公司於完成上述大陸投資計畫當時之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本公司民國99年度第三季淨值\$2,933,752之60%,計\$1,760,251。
註6: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資訊。
註7:本期產生逆流交易\$400。
| 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6)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 匯回投資收益 | |||
|---|---|---|---|---|---|
截至本期止已
本期匯出或收回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銷貨 | 應收帳款 | 其他應付款 | 其他支出 | 應付帳款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 4,249 |
0.38% \$ | 13,397 | 13% | \$ 8,060 |
12% \$ |
20,399 | 9% | \$ | - | 0% | ||||
| 進貨 | |||||||||||||||
| 金額 | % | ||||||||||||||
| 武漢東訊科技有限公司 | 15,051 | 3% |
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說明: 公司係向集保公司申請取得本表資訊:
- (1)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陸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陸交付股數,可能因編制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 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內部人股 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