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5, 2021

55629_rns_2021-04-25_d4737bfc-e646-4d1c-ade3-1548d9863fb7.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2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 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 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会计准则修订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 司2020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