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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6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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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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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芳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黄国荣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02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9%)的持股 5%以上股东苏芳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持有公司15,69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的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荣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苏芳和黄国荣分别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苏芳 5%以上股东 13,022,880 5.39%
黄国荣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15,695,520 6.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苏芳 2,414,000 1.00%
黄国荣 2,414,000 1.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黄国荣、苏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 就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本人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 作为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就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本人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本人在前述锁定期限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 减持需满足的条件

就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人可转让公司股票: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如本人在减持时为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及/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本人还应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减持规定》”)第六条和/或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② 减持数量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另外,如本人在减持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则本人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则本人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该承诺。

③ 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若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人在减持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则:① 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则本人在减持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②若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则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票发行价。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股东黄国荣、苏芳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的减持意向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自公司重组事项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

3、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苏芳、黄国荣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苏芳、黄国荣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股东苏芳、黄国荣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苏芳和黄国荣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股东苏芳和黄国荣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苏芳和黄国荣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苏芳和黄国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