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17, 2020

55629_rns_2020-12-17_4f3d33ba-17dd-43fc-b12c-b65e0538d4d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太龙 (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照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太龙照明的实际情况, 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太龙照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0 年12 月4 日,天风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的要求完成了对太龙照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4日,培训小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介绍了: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进一步理解作为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太龙照明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向上市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的管理层和中层人员讲解了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以及再融资和股权激励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提升了上市公司保护股东权益的意识,普及了上市公司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的最新手段和措施。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天风证券之太龙照明持续督导小组选派了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投行 人员对公司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主讲人员为: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徐建豪先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参 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结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太龙照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并从保障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角度,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 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 任。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太龙照明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2020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徐建豪 陈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