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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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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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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0-09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 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博思达向其主要供应商 Qorvo International Pte. Ltd. (以下简称“Qorvo”)采购货物形成的应付账款提供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2020 年 11 月 2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 元对人民币 6.7050 元折算,约为 26,82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 有利于博思达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 | Upstar Technology (HK) Limited |
|---|---|
|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 | 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注册日期 | 2010年3月18日 |
| 注册号码 | 1432284 |
| 注册地址 | 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保中心1座10楼1003室 |
| 主营业务 | 电子贸易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境外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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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0 年9 月30 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49,630.82 | 47,634.95 |
| 负债总额 | 29,277.08 | 21,109.39 |
| 应收账款 | 21,265.20 | 14,888.89 |
| 净资产 | 20,353.75 | 26,525.56 |
| 项目 | 2019 年度(经审计) | 2020 年1 月-9 月(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201,083.34 | 205,917.52 |
| 营业利润 | 7,687.51 | 8,204.85 |
| 净利润 | 6,419.07 | 6,728.01 |
3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
==> picture [416 x 2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太龙照明(300650.SZ)100% 100% 100%全芯科电子技术(深Upkeen Global Fast Achieve圳)有限公司100%成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45.90% 49.00% 5.10%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博思达尚未与 Qorvo 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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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后与 Qorvo 签署相关协议,并将在协议签署后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最终 担保实际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由于博思达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 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 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保障博思达 经营需要为博思达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拟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保障子公司经 营需要对博思达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为 博思达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拟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820 万元人 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59.66%,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无对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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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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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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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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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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