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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Oct 26, 2020

55629_rns_2020-10-26_f1a7c59f-62ca-4df2-a70b-2a7abb8da77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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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朝、林希胜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关于新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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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陈 朝 林希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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