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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19, 2020
55629_rns_2020-03-19_06d6bf35-4b28-4ca7-a7f6-970a2da3902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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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真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 流。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2020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的 综合授信。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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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陈 朝 林希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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