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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9

May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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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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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占龙先生

  • 4、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5 月14 日(星期二)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5 月13 日至2019 年5 月14 日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 月

1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 月13

  • 日15:00 至2019 年5 月14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

  • 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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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 人,代表股份69,698,336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68,828,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870,3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870,3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1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870,3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1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1,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7%;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29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707%;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陈朝先生和林希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 年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由陈朝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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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1,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7%;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29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707%;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4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07%;反对243,4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3%;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0297%;反对243,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703%;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21,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57%;反对17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313%;反对17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687%;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4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74%;反对294,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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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584%;反对294,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416%;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1,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7%;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29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707%;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1,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7%;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29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707%;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945,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96%;反对17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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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82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730%;反对17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687%;弃 权5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6.1584%。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509,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7%;反对188,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1,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559%;反对188,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441%;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00%;反对274,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9%;弃权 5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82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80%;反对274,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437%;弃权 5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66.1584%。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193,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51%;反对505,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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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293%;反对15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707%;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 2、 律师姓名:邹宏 、陈庆愿

  •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

  •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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