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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9

Feb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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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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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14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届次: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占龙先生

  • 4、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2 月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2 月26 日至 2019 年2 月27 日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2 月26

  • 日15:00 至2019 年2 月27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

  • 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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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 人,代表股份56,927,690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53.0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55,746,500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51.92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 人,代表股份1,181,19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1.1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 人,代表股份1,181,190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1.1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 人,代表股份1,181,19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1.1003%。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庄占龙先生、兰小华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49,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1,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庄占龙先生、兰小华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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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22,349,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1,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庄占龙先生、兰小华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49,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1,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38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9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7,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832%;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47,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 2、 律师姓名:雷荣飞、刘家杰

  •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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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2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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